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应急管理制度(4篇)
安全消防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防范和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保障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以及相关部门。
三、领导责任1. 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并不定期组织演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职工熟悉应急措施。
3. 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按照法定要求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2. 设立专职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确保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防火设施保持畅通和完好。
五、职工培训教育1. 新员工入职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包括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应急逃生等。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3. 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让职工熟悉应急逃生的流程和操作。
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2. 各部门、岗位进行消防防火培训,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3. 常备应急救火器材和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七、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置1. 火灾发生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向相关人员发出警报。
2. 快速组织人员进行初级灭火,同时疏散其他人员。
3. 拨打火灾预警电话,报告火灾情况,并及时联系消防部门。
八、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安全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3.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记录下来。
九、消防演练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测试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警报测试、疏散逃生等,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3. 演练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提前制定并报批。
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工作,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第三条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四)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工作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制定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三)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七)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二)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三)各部门应按照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措施;(四)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五)各部门应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培训第八条消防宣传教育:(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二)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能;(三)在单位内部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一)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维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消防队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消防队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消防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部设在消防队,由队长或副队长担任指挥长职务,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包括消防队指挥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队员等。
2.应急救援队伍3.应急救援设备4.联络通信三、应急救援任务1.火灾事故应急救援2.自然灾害救援3.突发事件救援4.人员伤病救护四、应急救援流程1.接警消防队接到警报后,应立即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前往事故现场。
2.评估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评估,了解事故性质、规模及人员伤情,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调动资源根据评估结果,消防队需要调动相应的资源,包括消防车辆、救援工具等,确保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4.展开救援消防队员按照事先制定的救援计划展开工作,包括灭火、疏散人员、救护伤员等。
5.汇报救援工作进行过程中,消防队必须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指挥部能够做出及时决策。
五、应急救援培训为提高消防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消防队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包括消防知识培训、灭火技能培训、急救技能培训等。
培训内容必须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队员能够在实际救援中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六、应急救援评估和改进七、处罚和奖励对于消防队应急救援工作中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分、警告、通报批评等;对于表现突出、出色完成任务的队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涉及未尽事宜,由消防队指挥部负责解释和决定。
以上为消防队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消防队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明确的组织和操作流程,并加强培训和评估,确保能够高效、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
希望该制度能够有助于提升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消防应急管理制度精选10篇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1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学校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应急组织与职责1. 学校成立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学校消防应急工作。
2. 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各部门、各班级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消防应急工作。
三、消防应急预防措施1.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使师生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 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4.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5.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禁止违规操作。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师生疏散。
2. 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救援。
3. 保卫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 医疗部门负责受伤师生救治。
5. 通信部门负责与消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五、消防应急恢复与总结1. 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2.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火灾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完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各班级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消防应急管理部规章制度
消防应急管理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应急管理,确保火灾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
消防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下设机构如下:一、消防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火灾事故的救援工作;二、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消防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保障火灾安全;四、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扑救火灾、救援被困人员等工作;五、消防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消防装备、物资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六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指挥体系,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七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以下职责: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二、协助相关部门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四、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五、加强消防设施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负有以下权利:一、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和整治;二、要求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整改;三、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协助;四、组织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五、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十二条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火灾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灾消防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火灾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员救护、火灾现场勘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三条火灾消防应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应对;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火灾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消防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第五条火灾消防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1. 指挥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2. 副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3.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消防工作人员、保安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火灾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1. 制定火灾消防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火灾消防应急演练;3.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火灾消防应急工作;4.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 对火灾消防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火灾消防应急工作;2.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火灾消防应急人员的培训和选拔;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4.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火灾消防应急经费的保障;5. 保卫部门: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人员疏散;6. 医疗救护部门:负责火灾现场伤员的救护;7.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火灾消防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准备第八条火灾预防1. 定期对单位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2.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火灾报警1. 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火灾;2. 制定火灾报警程序,明确报警流程和责任人;3. 加强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应急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教育、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应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五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处理火灾事故和其他消防安全突发事件;(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七条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收集、整理、上报消防安全信息;(五)处理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九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使用和维护;(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满足消防用水、灭火器材、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要求;(三)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二)发现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失效或不足时,应及时更换或补充;(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并妥善保存。
消防灭火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火灾隐患排查、火灾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四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灭火器材使用、火场逃生自救等。
第六条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第七条在单位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九条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换、维修、拆除等,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检查内容包括: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对重大火灾隐患,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整改。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第十八条火灾发生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十九条火灾报警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势等情况。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的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和维护;4. 组织协调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5. 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 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4. 协助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第七条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1. 当事人立即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3. 人员疏散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4. 灭火组负责现场灭火,控制火势蔓延;5. 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6.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四、应急设施及物资第八条本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但不限于:1. 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2. 防火毯、灭火泡沫、干粉灭火剂等灭火材料;3. 医疗救护包、急救药品等急救物资;4.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五、培训和演练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应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来访人员以及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消防安全检查1. 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第九条消防安全设施1. 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其使用功能。
第十条火灾应急处置1. 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应急处置措施。
2. 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扑救和报警。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应急处置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应急救援,是指针对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负责,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七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应记录在案,并定期上报。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一)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火灾隐患的排查、消防设施的检查、疏散通道的检查等。
(二)消防安全检查应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消防应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八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第九条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条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电梯井等处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第十三条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存放,应报消防安全办公室审批。
第十四条定期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能力。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七条火灾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通知消防队伍,组织扑救火灾。
第十九条消防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火灾扑灭后,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六条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制定本地区消防工作应急预案;(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应急措施;(四)协调解决消防工作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应急演练;(六)评估消防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成效。
第八条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消防工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二)收集、整理、分析消防工作应急信息;(三)组织制定消防工作应急预案;(四)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应急演练;(五)负责消防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六)负责消防工作应急宣传教育。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消防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职责。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应急站管理制度
消防应急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消防应急站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消防应急站,包括城市消防应急站、乡村消防应急站等。
第三条消防应急站是指专门用于处置火灾、救援等应急事件的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相应的消防救援工作。
第四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保障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消防应急站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应急站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消防应急站的工作,保护消防队员的安全和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消防应急站的组织机构包括站长办公室、消防指挥中心、救援队伍等部门。
第十条站长办公室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安排和协调管理,协助站长处理重大事务。
第十一条消防指挥中心是消防应急站的指挥中枢,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救援队伍是消防应急站的主力部队,负责实际的消防救援行动。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十三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消防应急站应当人员合理配置,确保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过硬。
第十五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不断提升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建立警报机制,确保队员能够及时响应应急事件。
第四章装备器材第十七条消防应急站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器材,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定期对装备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建立装备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消防装备和器材。
第二十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加强对装备器材的培训,提高队员的使用水平。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二十一条消防应急站应当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
消防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消防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单位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具体的执行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处置方案,详细规定应急处置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三条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制度内容,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四条消防应急处置管理制度要与单位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体化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全面、协调、高效的应对能力。
第二章应急预案制定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演练计划、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等。
第六条每个单位要指定专门的消防应急处置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安排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熟练操作灭火器材,熟悉逃生通道和逃生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档案,及时记录和汇总火灾事故的处置经验,总结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应急处置流程第十条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通知消防部门。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负责人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指挥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序地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
第十二条在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当及时汇报灭火进展情况、伤亡人数和逃生情况等重要信息,保持与消防部门的通畅联系。
第十三条灭火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事后处理,查明火灾原因,总结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十四条各个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责任分工,做好各自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应急处置负责人要负责制定应急处置计划,组织演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消防 应急管理制度
消防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消防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效能,我国建立了完善的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规范和强化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火灾、爆炸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和救援。
二、组织机构1、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消防队伍负责承担灭火、救援和维护公共安全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力量保障。
3、应急救援队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爆炸、化学泄漏等,并在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4、监测预警机构负责对火灾、爆炸等灾害的预警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5、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向社会大众宣传消防知识和应急预防措施,提高广大民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应急预案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常见特点及所在地域、人口密集度、建筑结构等情况,制定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包括防范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灭火预案等。
预案的制定要求详实、明确,并要求定期修订与完善,以适应不同情况的变化。
四、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等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应变能力。
五、物资保障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包括消防器材、抢险救援设备、紧急医疗救护用品等,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信息通讯建立多层次的信息通讯系统,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情况,并对内外部部门进行信息传输,方便及时的指挥和协调。
七、应急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包括公安、卫生、交通、环保、气象等部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协同工作。
八、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消防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故意疏忽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和纠正,并加强对责任人的管理和监督。
九、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由消防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应急救援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的组织建设、人员管理、装备管理、训练演练、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消防应急救援队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能作用,确保在火灾、地震、洪涝等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消防应急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 办公室:负责队的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2. 装备保障部:负责队的装备维护、采购、调配等工作;3. 训练部:负责队的业务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4. 应急处置部:负责队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等工作;5. 宣传部:负责队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五条队长是消防应急救援队的最高领导,对队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分管具体部门。
第六条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责任心;2. 具有丰富的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消防应急救援队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3. 具有消防应急救援相关专业知识;4.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第八条消防应急救援队队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九条队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演练,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队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队规队纪,服从组织安排,履行职责。
第四章装备管理第十一条消防应急救援队的装备包括消防车辆、消防器材、通讯设备、防护装备等。
第十二条装备的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由装备保障部负责。
消防应急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应急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应急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消防培训与演练、消防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三条消防应急技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检测周期和保养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取得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七条消防设施设备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安装位置、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八条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九条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第十条本单位应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物资装备、通信联络等内容。
第十一条消防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消防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消防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和结束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第四章消防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消防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应急消防工作,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部门及外包服务单位。
第三条应急消防工作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我单位成立应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应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1.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应急消防工作。
2.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消防员等组成。
第六条应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应急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应急消防培训和演练。
3.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
4. 协调解决应急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对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员1. 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
2.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 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4. 负责消防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各部门应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消防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易于取用、便于检查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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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火灾应急预案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各中心、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各中心、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3.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3.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4.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4.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1.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1.4.宿舍内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2.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除食堂外,公司其余地点一律杜绝明火。
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2.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2.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防爆炸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2.1.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2.1.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2.1.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2.1.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2.1.5.谎报火警;2.1.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2.1.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2.1.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2.2.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2.2.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2.2.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2.2.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2.2.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2.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2.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工厂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1.各组职责:1.1.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1.2.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利用公司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1.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
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1.4.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2.1.现场指挥长:2.2.通讯联络组:2.3.灭火行动组:2.4.疏散引导组:2.5.安全防护救护组:主题词 (黑体,小四,加粗,居左)呈报:总经理抄送:各中心、部门人事行政部印发一式十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