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措施论文

合集下载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前言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这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章建设、占道设摊、生活噪声污染、抛洒滴漏、城市牛皮癣等各种违法情况,反复性强,危害性大,市民反映一直较为强烈,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但同时,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没有特定的法律保障、社会上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等原因导致城管执法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

因此,如何整顿城管建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的重点。

一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程度也进一步提高。

但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城管执法行政管理功能模糊不清,管理水平不高。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相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另一方面城管的装备和科技手段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发展还不匹配,影响城管的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引入高科技的硬件设施。

㈡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社会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下降。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①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城市管理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城管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大、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权力过大引发的问题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长,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方面必须行使一定的权力。

然而,权力过大往往容易导致滥用职权的问题。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滥用手段执法,以追求私利或者给企业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破坏了城市形象。

针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加强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

首先,在人员选拔上可以更加严格,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最后,在职能划分上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关系,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二、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城管的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但现实中常有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缺乏正当理由对市民进行身体搜查等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

这种执法不规范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容易造成社会动荡。

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需要加强执法培训和监督。

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来提高城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另一方面,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并设立投诉渠道供市民反映问题。

只有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三、服务意识不强引发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城管人员对待市民态度恶劣、服务不周,导致市民对他们产生抵触情绪。

这种服务意识不强既是管理失职的表现,也影响了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度。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城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市民权益的尊重和关爱。

其次,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先进典型、惩罚违规行为。

最后,在服务方面积极推动“阳光城管”等公开化运作模式,提高服务透明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第一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

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

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

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

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

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

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貌逐渐改观。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管理也遇到了许多挑战和问题。

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力量,城管部门在实施工作时面临着一些困扰和矛盾。

本文将探讨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缺乏有效沟通机制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缺乏与社区居民和商家之间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很多冲突往往因误解而升级,造成双方互不信任的局面。

这导致了城管行动被误解为简单地“罚款”或“摊派任务”,而忽视了其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改善环境。

针对这个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建立起定期会晤或开放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实沟通内容。

其次,加强培训与教育,宣传传播城管部门旨在服务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以消除误解。

二、执行力度不足在城管行动中,一些管理者或执法人员常常出现敷衍塞责、怕事避事的现象。

他们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城市管理混乱无序。

例如,在占道经营和违建问题上,有些城管人员妥协或漠视问题存在,使得违规行为容易得到纵容。

针对这个问题需加大执行力度。

一方面,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对城管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与工作质量。

三、防范腐败现象由于部分城市管理岗位具有资源配置权和监管权,存在利益输送难题。

某些矛盾纠纷可能通过“灰色关系”解决甚至因此滋生腐败现象。

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往往偏离了公正与公平原则。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机构监察来消除腐败。

首先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倡廉教育并设立投诉渠道;其次是加大反腐力度,对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员严肃追责。

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城管工作需要多样化的技能和知识。

但过去,城管行动主要以“执法”为导向,而忽视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由于缺乏前沿知识和操作指导,城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判断甚至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重视培训和学习。

市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设立专项基金来支持相关活动。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是指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共同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卫生、交通、环保、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这种综合执法体制是为了提高城市治理效率,解决城市管理中的交叉问题而设立的。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综合执法体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执法职责不清晰、执法案件处理不统一、执法部门之间协作不畅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出发,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一、执法职责不清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不同部门执法职责重叠、执法范围不明确,导致执法职责不清晰。

在处理城市环保问题时,可能涉及到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建设部门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在执法职责的分工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成效不明显,影响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实施效果。

对策:建立执法权责清晰的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程序。

要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责任范围,并建立协调机制,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执法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互通,促进执法职责的明确和协作的有效进行。

二、执法案件处理不统一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不同部门对同一执法案件的处理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导致执法案件处理不一致。

在处理城市交通问题时,可能会出现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标准不一致,给市民带来困扰。

不同部门对于相同的执法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流程和标准,导致执法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执法过程的不透明性。

对策: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明确各类执法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标准,使不同部门对同一执法案件的处理一致化。

建立案件协调机制,形成执法一线部门、协调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协同联动,并且加强对执法结果的监督和评价,保证执法案件处理的公正、透明和统一。

三、执法部门之间协作不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不同部门之间协作不畅,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协作效率低下。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城管执法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常常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本文将从城管执法的困境出发,提出一些对策来促进城管工作的改善。

首先,城管执法困境之一是执法力度不足。

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和压力,导致执法力度不足。

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

另一方面,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针对这一困境,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城管部门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城管执法困境之二是执法效果不佳。

城管执法过程中,有些违法行为难以彻底根除。

这主要是因为执法措施不够有力,执法手段不够灵活。

有些违法行为只是被暂时制止,而不会得到彻底解决。

为了提高执法效果,一方面,要完善执法手段,使其更加灵活多样化。

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城市管理的经验,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另一方面,还应强化执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执法不力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对执法效果好的要加以表扬和激励,以激发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城管执法困境之三是与市民抗争对立。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往往会遇到市民的抗议和不满情绪,甚至发生冲突。

这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的不公正、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解决这一困境的对策主要是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

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工作,让市民了解到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城管人员要改变执法形象,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市民,及时回应市民的合理需求和意见。

最后,城管执法困境之四是执法权与执法责任不匹配。

在目前的执法体制下,城管部门虽然负责城市管理,但执法权力相对分散,责任不明确。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第一篇: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加强法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是新余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法宝。

城管行政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思考的。

一、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面临的任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相对“年轻”的单位,对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说,其重要地位与责任是不言而喻的。

笔者认为,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除了原有的工作职能外,还面临以下几项任务:1、法治严谨,是城管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

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6年。

几年来,确立“以民为本”执法管理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管行政执法要擦亮“城市名片”,法治理念固然十分重要,法治严谨显得更为迫切:其一,代表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其二,代表了城市整体对外的形象;其三,代表了社会法治保障的形象。

因此,法治严谨,要作为“法治新余”先导性、首要性工作来抓,从理论到实践身体力行,城管行政执法尤要坚持做到。

2、城市建管,是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任务。

城管行政执法任务繁重,仅今年以来,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已拆除违法建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三乱”广告8700处,查处占道经营2400起等。

然而,城管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有“管”的问题,还需有“建”的要求,应该是全方位、综合性、多层面的城市管1理。

城管要着眼于“源头”建设,实行多部门联手协作,努力做到建与管结合、疏与堵结合,形成大城管格局。

惟有这样,城管工作才会以崭新的面貌,既化解矛盾,又赢得民心,使城管行政执法再上新的台阶。

3、创安工作,是城管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

我们过去常常认为,城管行政执法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创建工作,甚至把“身着城管装、管理街和巷”当作城管工作的全部内容,这显然是不全面的。

创建是基础,法治是手段,创安是目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毕业论文[管理资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毕业论文[管理资料]

毕业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专业:行政管理准考证号:指导老师:论文成绩:日期:2012年3月日中文提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

本论文首先介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理法制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对策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根据《旧唐书》的记录: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书中的“监市”,实际和今天的城管非常相似,可以看出,城管这个行业出现的历史比较悠久。

那么,究竟什么是城管及城管执法呢?我国城管执法部门成立的时间不长,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城管执法不甚了解,对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更是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于城管执法中“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一系列报道,更是造成了广大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误解和抵触,为了顺利开展城管执法工作,这些都需要我们对城管执法的含义进行深入了解。

所谓城管执法,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在我国,城管执法通常被人们称为“城管”,这一简称使得我们很容易把它和“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

实际上,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区域内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总和,包括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等。

而城管执法则侧重于执行,在城市管理中处于决策、执行的末端环节。

作者所作的该篇论文是指城管执法,而不是“城市管理”。

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我国城管执法从建立到现在,学术界对其的讨论就从未停止。

每一个事物的存在都有两面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城管执法队伍就在肯定与否定的声音中走过了十几个年头,其中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定的,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最主要的是在改善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法律体系、理顺执法机构的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才能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

关键词现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观念更新;科学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综合执法保障,我们所说的综合执法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保障下,某一个行政机关集中性的行使城市管理领域中的某些相关的行政机关(甚至几个),采取行政处罚权方式的行政执法制度。

是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

它依照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制度,依据其最基本的原则,从而将城市管理领域中长期存诸多弊端得以解决。

其中较为成功的有:执法机构纷繁复杂,执法职能相互交叉,重复处罚问题以及没有利益的都不管,有目的和利益的的争着管理,利益大的就多管点利益小的就少管和不管。

1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体系不健全现阶段在我国对于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行政处罚法》中对于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规定成为了城管进行执法的依据。

但是其中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的权力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行职责范围,其颁布的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有效配合。

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处罚权利,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这一现象在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更是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置之不顾。

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在对执法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通常都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很少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的要求,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执法人员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以及相关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对执法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性处罚。

这种对行政程序的践踏实际上已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当中所享有的权利,而且也正是城管人员对执法程序的漠视,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和困难。

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本科论文

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本科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专业法学专科年级2011 年秋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论文完成日期2013年10月目录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二、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城管执法队伍法制建设不健全 (4)(二)城市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5)(三)城管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有待提高 (6)(四)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7)(五)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8)三、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制工作,针对现状进行完善 (9)(一)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9)(二)城管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9)四、做好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自身的学习 (10)(一)做好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 (10)(二)提高城管队伍自身素质 (11)五、小结 (12)参考文献 (12)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内容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城管执法更好的跟上新形势、新要求,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本文将重点对城管执法的管理理念、队伍素质、执法程序、保障机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解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有利于城管执法建设。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对市民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推进法制城管建设。

【关键词】城管执法城管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城管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

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

城管执法贯穿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的规划、城市的建设和城市的运行都离不开城管的工作。

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

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

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一、现阶段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城市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城管体制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最初城管执法机构的主要工作为街头巡逻,治理游商浮贩,同时负责督导清理市容环境卫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部门的执法领域和事项逐渐拓宽。

“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现象严重,结果造成“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

为了解决条块分割、执法不力的尴尬局面,国务院根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以前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执法权迅速集中到城管身上,城管的职能迅速扩大,成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在部分城市,城管的执法权涉及有三百余项之多。

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江西、四川、贵州、海南等24个省(区、市)相继批准了200多个地方(主要是县级市和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处罚和综合执法的领域已从最初的城市管理逐步扩展到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物业、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领域,逐步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整合。

(二)目前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1、违反执法工作程序现象存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遵守法定的程序的现象。

在个别地区,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先处罚后取证,重罚款轻改正;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个别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不执行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执法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罚没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第一篇: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

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

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城管执法观念落后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

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容易引发矛盾甚至冲突。

城管执法暴露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仅仅看成是政府的管理。

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一部分执法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

有些素质较低的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不懂法规,不讲方法,不讲策略,简单地处理矛盾,宣传解释不到位,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有些责任心不强的城管队员,不能正确对待管理对象的牢骚、指责和过激行为,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发生纠纷时对管理对象态度蛮横、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最终酿成恶性事件。

(三)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代表政府,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很多执法人员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推翻、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

(四)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全国还没有出台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因此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

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

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五篇材料)

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五篇材料)

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五篇材料)第一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

(1)正确树立依法行政的权力观念、程序观念、监督观念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2)不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3)建设行政决策全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从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过程,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实现依法制国的根本目标。

关键词: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

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

(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

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第一篇: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随着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曹县县委委政府对城市的功能、作用定位越来越清晰,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城市作为人才、资金、信息的重要平台的作用日益凸显。

但受政策、资金、传统等因素的影响,重建轻管的问题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城市管理的困难也越来越多,如何破解这些困难,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城市管理部门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政策的缺乏1.综合性法规不健全。

一是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

城市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亮化、市政、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通等领域,共涉及几十部法规,几百款罚则。

在具体工作中,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尽完善,导致城市管理存在有法难依或无法可依的现象,影响了城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城管执法执的是别人的法。

如前所述,城管工作包罗万象,涉及多个部门、多部法规,如未授权,城管人员无从下手。

2.部门职能的分割。

一是城市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机构在国家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到省里是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

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环保等其它部门。

职责交叉不清,职能重迭,相互扯皮屡见不鲜。

二是城市管理机制不畅。

随着城市管理的不断深人,城管部门基本属于兜底的单位。

没有绿化指责城管,没有广场指责城管,车辆乱停乱放指责城管,占道经营指责城管等等。

而城管部门显然没有这个能力扛住全部责任。

三是城市管理效果欠佳。

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多,难协调、难统一,工作中管理难度大,无人啃的“硬骨头”都不想管,就踢给城管部门管。

(二)投入的缺乏一是城市管理运行经费投入不足。

城市管理是一项新兴的社会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设备简陋、待遇低下的现象极为普遍。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研究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文献综述

研究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文献综述

文章标题:城管执法中的问题及其对策一、引言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然而,城管执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对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期能够改善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城管执法中的问题综述1.权力寻租问题在城管执法中,一些城管队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寻求个人利益。

一些城管队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收费,损害市民利益。

2.执法文明问题在城管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粗暴执法、滥用暴力等情况。

这给市民带来恐惧和不安,也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3.监督机制不健全当前,城管执法的监督机制相对薄弱,一些不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这使得城管执法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弊端。

三、针对城管执法问题的对策1.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为了解决城管执法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可加强上级部门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加强队伍培训针对城管队员权力寻租和执法文明问题,可加强城管队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推行阳光执法倡导城市管理阳光化,建立市民参与城管执法的机制,加强城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城市管理的提升至关重要。

应该充分认识到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和约束,推动城市管理向法治化方向发展,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五、总结与展望通过对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市民满意度,增强社会稳定。

未来,希望城市管理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动城市管理向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方向发展。

以上就是对城管执法中问题及对策的综述,希望能够对城市管理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毕业论文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毕业论文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目录一、城管执法的意义.....................................3 (一)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的利益.........................3 (二)文明执法与严格管理...............................4 二、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 (一)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5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6 (三)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7 三、城管执法中存在的关键原因...........................7 (一)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7 (二)城管的职责及权力过于广泛.........................8 四、关于完善城管执法的对策.............................9 (一)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9 (二)完善法律机制,严格按程序办事并建立监督制度 (10)(三)限制城管的职责和防止权力的任意扩张..............11 (四)打造政治业务过硬的执法团队......................12 (五)加强宣传,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认知度..............13 参考文献 (14)1浅论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文明的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城管执法落后的管理理念,城管人员的素质低下,不规范的执法程序,以及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将有利于城管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城市环境整洁、社会安定、市民生活舒适的关键。

在实际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综合执法体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效果。

本文将探讨这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职责不清晰。

在一些城市中,执法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在处理某些问题时出现职责不落实、相互推诿的现象。

比如在一些地方,环保、城管、市容等多个执法部门在管理同一片区域时,互相之间缺乏协同配合,难以形成合力进行管理。

这种情况下,不仅会增加城市管理的成本,也容易造成管理的滞后和漏洞。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执法标准不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执法标准的不一致,执法过程中会出现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超标、执法不力、执法不准确等现象,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与此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也是一个难以忽视的严重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执法经验不足、执行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管理的效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

在一些地方,尽管政府制定了一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制度和规定,却没有严格地落实和实施,甚至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漏洞和瑕疵。

与此对执法行为的监管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执法部门存在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度不高、监督制约机制不够严密的情况,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城市管理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那么,如何应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呢?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合作、协同作战的工作态势。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加大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力度,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措施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对城市管理需求越来越大。

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在执法过程中压力不断的增大。

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逐渐呈上升趋势。

这些问题,都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素有青藏高原“硒都”之称海东市平安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城市的管理越来越突出,随着老百姓生活的不断提高的,非法经营着,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影响了市容市貌,做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

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

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

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

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

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

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性。

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

第二,动态性。

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

第三,反复性。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

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

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

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

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

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

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

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

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

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

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

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

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

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

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

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

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

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

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

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

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

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

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

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

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

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

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

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

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

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

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

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

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