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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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二、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要考试合格。

若调换工作时,须按新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车辆驾驶、电工、电焊工以及其他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四、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设备(凿岩机、水泵等)、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工作中必须按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五、为降低采坑粉尘的浓度,采坑中凿岩工作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同时为减低振动与噪音对凿岩工作人员的伤害,石场必须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六、每天中午12:00—12:30时,下午16:30—17:00时为爆破作业时间,爆破前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

信号分有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七、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爆破作业点以及采坑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险石、危石等安全隐患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场所,同时爆破员做好爆破记录。

八、采坑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并保证采场边坡角、工作平台阶的高度等按规范严格执行,其中工作平台阶的高度不超过6m,每个阶段的中间留2m的安全平台,台阶坡面角不超过80°,最终边坡角不超过60°。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陡坡、伞檐、根底和空洞。

九、每月必须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同时对工作人员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增进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三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三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车间生产、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基本原则、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日常检查等。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管理手段,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 科学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三章责任体系第八条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员工的安全义务。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1. 领导责任:小型露天采石场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当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2023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采石场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采石场的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凸显,事故频发,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希望在2023年实现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的目标。

二、治理目标1. 减少采石场事故的发生率,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更好的保障。

2. 提高采石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加强事故应急能力和处理能力。

3. 加强对采石场的监管力度,规范采石场的建设和运营行为。

4.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保护环境,减少采石过程对土地、水源和生态的破坏。

三、治理措施1. 加强管理体制建设(1)建立健全采石场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评估制度和监管体系,定期检查和评估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

2.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1)建立健全采石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防护栏等。

(2)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采石场的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加强对爆破、挖掘等作业过程的管理,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

3.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1)制定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记录和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从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问题。

4. 加强对采石场的监督和检查(1)加强对采石场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震慑,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参与采石场的监督和举报,形成多方监督的格局。

5. 加强环境保护(1)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采石场对土地、水源和生态的破坏。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三篇)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三篇)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这份范本是为了指导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采石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采石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的开采作业。

根据具体情况,采石场可以根据本范本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第三条采石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采石作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采石场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采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采石场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采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第二章采石场安全责任第七条采石场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采石场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采石场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采石场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采石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采石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采石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采石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采石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

第十二条采石场应当为采石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雷、防爆措施,在采石作业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控和检查。

第十四条采石场应当组织开展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采石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组织定期的急救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第十六条采石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露天采石场作为矿山开采的一种常见方式,由于其所处环境开放、风险较高,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加强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通过全面整治,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确保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二、工作步骤与任务1. 安全隐患排查利用专业技术力量对露天采石场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明确查找以下安全隐患:爆破作业安全、斜坡稳定性、设备维修安全、通风照明设备安全、机械操作风险等。

根据排查结果,制订对应的整改方案。

2. 安全设备改造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设备进行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通风设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照明设备、提高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设备的配置等。

3. 培训与教育针对露天采石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规范、应急处理等。

培训方式可采取理论教育、模拟演练、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

4. 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化。

建议引入科学的管理工具,如6S管理、安全评估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水平。

5. 风险防范与预警加强对露天采石场的风险防范与预警工作,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对策略,及时消除隐患。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事故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1. 资金投入通过完善安全设备和设施,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投入,保障露天采石场安全整治工作的进行。

2. 资源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露天采石场安全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效果。

同时协调资源,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业人员支持。

3. 落实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顺利落实。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赣安监管一字[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4〕7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2014年7月4日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加快金属非金属矿山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彻底改变露天采石场小、散、乱、差的现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秩序,提升露天采石场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新建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条件(一)对露天采石场实现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209号)要求,各地露天采石场的数量要在2012年底基数上减少20%。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按照经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露天采石场采矿权;2.每个县域范围内须由县级政府在现有的采石场中优选一家,作为储备抗洪抢险用等应急处置;3.露天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大型10年至30年、中型5年至20年、小型3年至10年。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建露天采石场一律不予批准:1.最低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年或本地区规定的最低(不低于3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不含开采型材的采石场);2.矿区范围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3.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4.相邻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5.两个以上(含两个)露天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6. 以自然山脊为采矿边界,不能满足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的;7.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

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

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table>XX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也是进一步强化露天矿山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和我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的通知》(青安监[XX]30号)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题,结合国家总局四个战役的部署,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为抓手,突出作业现场管理和重要时段的检查整治,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矿山安全标准化成果,坚决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通过扎实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切实消除露天矿山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整治工作的重点1.分层开采情况。

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露天矿山开采的基本原则。

违反规程要求,不分层或高阶段方式开采是造成露天矿山重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

露天矿山开采顺序、开采方式、生产台阶要素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非工作台阶最终边坡角和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符合设计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2.开拓运输系统。

建立开拓运输系统是维持矿山安全开采、可持续开采的关键,也是矿山安全生产最基本的保障。

目前我市露天矿山的开拓运输系统多以道路开拓、汽车运输为主,有的与开采设计严重不符,未能建立合理的运输道路,无法实现分层开采。

凡与设计严重不符,无法保证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开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名称】:____年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石材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露天采石场作为石材资源的主要获取方式,其生产规模和数量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然而,由于采石场存在地质灾害、职业健康与安全风险等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为了保障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本方案旨在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目标】:1. 提高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2. 掌握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3. 加强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4. 建立健全露天采石场的应急救援机制;5. 提升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内容】: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1. 开展露天采石场安全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2. 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和完善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3.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 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露天采石场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2.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3. 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其不再形成事故的源头。

四、建立应急救援机制1.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保障事故发生时的救援能力;3.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五、落实责任制和监督机制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2. 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对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3. 加强对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六政办[2007]77号•【施行日期】200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7〕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整顿关闭小型露天采石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11部门《关于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要求(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遏制小型露天采石场(以下简称小采石场)安全事故的发生,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现就全市整顿关闭小采石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近年来,我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全市小采石场数量较多、分布较广、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开采工艺不够规范、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每年都有数起伤亡事故发生。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决贯彻《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小采石场的整顿关闭工作。

到2008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下(不含10万吨)的石灰岩及建筑石料小采石场,力争全市小采石场数量减少15%以上,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率达到60%以上,机械化开采达到60%以上;小采石场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整治重点(一)对以下类型小采石场实施停产整顿1、越界开采的;2、一个矿体多宕口开采且相邻宕口之间隔离带不足30米的;3、未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或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坡面角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4、爆破安全距离、避炮设施或爆破器材库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5、遇有断层或岩石节理、裂隙发育,或岩层倾向和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未采取有效防止边坡塌方、滑落安全措施的;6、露天深凹开采未采取有效防止透水淹没、预防中毒窒息安全措施的;7、未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没有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以及未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8、相关证照不全或已过期的;9、2007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10、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的。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市露天采石场的实施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市露天采石场的实施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市露天采石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6•【字号】吕政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全市露天采石场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刻吸取文水县“11·13”石料厂爆炸事故教训,推动全市露天石料厂合理布局、规模开采、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采石场开采现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总原则,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全市开采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等建筑用料露天采石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提高采石场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整顿治理与资源整合相结合的原则。

治本、治标一齐抓,经整治后,所有保留的采石场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彻底解决全市露天采石场“多、小、散、乱、差”的问题。

(二)坚持规模开发、合理布局的原则。

新批准建设采石场必须坚持以下标准。

1.一个相对独立的矿体(一个山头或一条沟)只批准一个采矿场。

2.林区、旅游风景区、水源地、文物古迹区保护范围内、其它重要设施、人员密集区等区域以及公路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新批采石场。

(三)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综合考虑开采现状、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统筹规划与有序开发并行,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匹配,石料产量与资源加工平衡,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同步,稳步推进露天采石场整顿治理工作。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对石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因此,采石场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石材供应基地。

然而,由于采石场的采石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治理,将会影响采石作业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效果。

为了确保____年我国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特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二、治理目标与任务1. 目标:全面提高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无事故、无污染、无隐患”的治理目标。

2. 任务:(1)建立健全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质量综合治理能力,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2)加强对采石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加强对采石场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减少石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三、治理措施与方法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作业流程。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3)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体系,做好备案登记和信息归档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2)针对不同岗位的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的监督。

3. 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1)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石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和治理措施。

(2)加强土地修复工作,减少石材开采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3)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和管理采石场周边的水资源。

(4)加强噪声和粉尘污染治理,减少采石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采石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协同发展。

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安全岗位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严格按照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依法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

第十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合理布置作业区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为及时发现本企业在开采和加工石料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隐患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能尽早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负责人带头深入采矿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与设备、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

二、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安全检查。

三、定期检查与跟班检查。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场内主要机械设备和采坑及周围边坡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和处理;车间、采区负责人每周至少三次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跟班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四、季节性检查。

按季节特点在台风和雨季来临时,加强对采坑边坡的安全检查与监控。

用电抽排水时,须注意对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崩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每次检查后应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建立健全检查档案。

露天采石场安全检查制度范文(2)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露天采石场的管理、生产和作业人员,包括职工、承包商和访客。

三、工作责任1. 露天采石场负责人应负有全面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安全规定的执行。

2. 露天采石场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其部门的安全工作。

3. 露天采石场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 露天采石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应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不定期的应急演练。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二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二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露天采石场是一种常见的矿山开采方式,但由于其特殊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定。

下面是一个关于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示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的露天采石场,无论其规模大小以及所处地理环境。

第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露天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或者违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在开采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安全防护网、安全标识、消防设施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并维护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巡查、隐患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措施。

第九条露天采石场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等,确保其在工作中不受危害。

第四章预防与控制安全风险第十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并维护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纪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等,以便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一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划定和标识出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露天采石场在采石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爆破技术,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稳定和环保。

露天石场开采安全规定(3篇)

露天石场开采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石场开采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石场开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露天石场开采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露天石场开采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是露天石场开采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安全技术管理第九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露天石场开采的实际情况,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采用合理的开采工艺,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一)边坡防护设施;(二)排水设施;(三)通风设施;(四)防尘设施;(五)防雷设施;(六)消防设施;(七)应急救援设施。

第十三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第十四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的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露天石场开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装卸、储存危险物品的规定,确保运输、装卸、储存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露天石场开采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赣安监管一字〔2011〕157•【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矿管局):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非煤矿山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露天采石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精神,现就进一步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门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矿管)部门对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建露天采石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一)年生产能力低于5万吨或本地区规定的最低(不低于5万吨/年)生产规模的;(二)开采年限小于3年的;(三)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四)与铁路直线距离小于1000米的;(五)两个以上(含两个)露天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六)相邻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七)没有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八)没有按规定装备采掘设备的;(九)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进行开采的;(十)没有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审查制度的;(十一)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矿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露天采石场开采现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更高标准的露天采石场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政策,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国土资源(矿管)部门负责审查露天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在申请新立采矿许可证前应取得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手续,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安全生产)露天小型采石场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露天小型采石场安全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及时落实。

2、负责公司公文、资料、信息处理工作,做好内外沟通联系和外部协调工作。

3、负责公司往来公文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4、加强对外联络,促进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发展往来,树立良好的形象。

5、负责法律事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做好接待、交通后勤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本企业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

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公司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的初步验收。

7、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0、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三、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安全负责。

2.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二篇)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二篇)

小型山坡露天采石场开采安(一)限制条件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工作坡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

(二)基本要求1、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

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

2、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

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在岩体破碎、稳定性较差的条件下,采石场最大开采高度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勘查、设计或者矿山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后确定,并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二、规则台阶开采方法(一)适用条件与方案1、适用条件:采用导爆管起爆的规则台阶开采方法主要适用于岩面高度在50m以内,地表覆盖土较薄;地质条件较简单,断层、裂踪不发育或较少的矿山。

2、技术方案:在自然山坡或原有的岩面及设备条件下,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将采剥作业面,沿岩面走向方向划分为一定厚度的竖条带.如图5一6中I、Ⅱ、Ⅲ所示,即采掘带。

如果采掘带长度较大及有必要,可沿岩面倾向方向把配置独立采掘运输设备的范围定为采区(图5—6)。

此方法采用高阶段小分层,开采顺序始终是自上而下,打眼采用立眼或倾斜眼,并合理布置炮眼,确定适宜的装药量和装药结构。

在爆破时,使布置在同一平台的所有炮眼一次同时起爆,直接把岩面矿石一次性掀到岩底,减小高差运输,并形成规则的安全台阶(图5—7)。

当进行第二次穿爆工作时,作业人员已在一定宽度的规则的安全台阶上进行作业(图5—8)。

这种方法避免了分层开采带来的高差运输开拓工程,操作技术较简单,露天矿山均可采用。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模版(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模版(2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需求的不断增加,采石场成为了重要的建材供应基地。

但由于采石场作业环境恶劣、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出____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2. 规范采石场作业流程,减少意外事故发生,降低采石场事故率。

3. 完善采石场安全设施,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4.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采石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

三、工作措施:1. 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班组长、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 制定采石场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具体的采石场作业规范,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严格的执行和监督。

3. 完善采石场安全设施:加强对采石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整治,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喷淋设施,减少粉尘扩散,增强安全设施的应急能力。

4. 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开展针对采石场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5.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采石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采石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加强事故调查与分析:对采石场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推动事故隐患整改,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预期成果:1. 采石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 采石场作业流程规范,意外事故率明显降低。

3. 采石场安全设施完善,应急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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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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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750-22 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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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我市上高县一非煤露天矿山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正在采石场上部进行排险作业的7人遇难的不良后果,充分暴露出我市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薄弱和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教训深刻,影响恶劣。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非煤露天矿山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1〕157)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宜市安监管一字〔2014〕80号)中的相关内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优化布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煤露天矿山的开采秩序,优化安全管理环境,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旨在提升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优化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环境,有效遏制类似非煤露天矿山边坡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再度发生的势态,实现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许可时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
(二)未按设计要求实行分层分台阶开采,而仍采用“一面坡”、“一面墙”等违规方式开采的;
(三)虽已实行在台阶平盘上进行穿孔爆破作业,但开拓公路仍未上山进行超前剥离,仍未通达台阶平盘进行平台上采掘装载作业的;
(四)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而未按设计要求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的;
(五)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爆破作业方式的;
(六)未依法按设计要求实施露天采矿场边坡安全管理,存在边坡严重超高(超过设计数值1/3以上)、边坡角严重超大(超过设计数值50以上)等高陡边坡的;
(七)两个以上(含两个)非煤露天矿山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
(八)无单体设计实施爆破作业,以及在爆破作业中未实行非电起爆的;
(九)外包工队伍进驻,未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整治程序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到20xx 年9月底结束,为期半年,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制定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立即组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整治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地区非煤露天矿山具体情况的专项整治方案,并于4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局备案。

专项整治方案要针对上述九项整治内容,拿出措施,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并作出时间安排。

(二)贯彻落实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安办明〔2014〕4号)精神,责令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停产整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将已报市局备案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全专项整治方案贯彻落实到非煤露天矿山及其相关矿山企业。

(三)矿山企业自查整改
非煤露天矿山在停产整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要同步自查自纠上述九项整治内容。

存在上述整治内容之一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向属地县(市、区)安监局报批整改方案,落实
整改责任,抓紧整改落实。

整改内容完成和整改工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属地县(市、区)安监局申请复产前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四)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检查验收
1.各县(市、区)安监局在组织“非煤矿山停产整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复产前的全面检查验收时,要筛选出存在本整治方案所涉及整治内容的非煤露天矿山(以下统称整治矿山)。

对整治矿山,整改内容未完成,或整改工程项目竣工后未经市县两级安监局共同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2.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将整治矿山的相关资料及其整改方案报市局监管一科,以便市局汇总安排技术支撑服务和复产验收等相关事项;
3.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积极主动帮助、督促整治矿山开展安全整治工作。

对已申请复产验收的整治矿山,要及时组织验收,合格一家,复产一家;对超时(20xx年9月底)未申请复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的整治矿山,要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五)市局组织重点抽查
1.市局对复产验收合格的整治矿山进行抽查;
2.市局将于20xx年9月中下旬,抽调县(市、区)安监局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所有整治矿山之外的非煤露天矿山进行交叉检查;
3.交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总结材料,于10月初报市局监管一科。

(六)总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市局将于10月中旬召开有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重点整治矿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全市通报。

同时,将交叉检查中发现的未申报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和确认整改无望的整治矿山,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解决我市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薄弱和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统一制定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与忧患意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方案,强化责任。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调配精兵强将组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和保障有力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

要强化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露天矿山企业,尤其是整治矿山企业,要对本矿的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并将安全整治工作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同安排人力物力与整改资金,做到两不误双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九项重点整治内容中,安全许可时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采用“一面坡”、“一面墙”等违规方式开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爆破作业方式和边坡严重超高超陡等问题是重中之重,各地要严格把握,强化监管。

上述问题未能全部整改位的整治矿山,不得安排复产验收,更不能降低标准或缺项验收,防止蒙混过关。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函告公安和电力等部门,对整治矿山限供火工品和电力的生产资料,严禁边整改、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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