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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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律效力对比(2篇)

法理学法律效力对比(2篇)

第1篇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以及法律效力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何种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以及这种约束力如何体现。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对比分析不同类型法律效力的特点、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

一、法律效力的定义与分类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和权利义务的约束力。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按照效力范围分类,可分为普遍效力和特定效力。

普遍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如宪法、刑法等;特定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特定主体或特定事项具有约束力,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 按照效力层次分类,可分为上位法效力和下位法效力。

上位法效力是指具有较高法律位阶的法律规范对下位法规范的约束力,如宪法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约束力;下位法效力是指具有较低法律位阶的法律规范对上位法规范的服从性。

3. 按照效力时间分类,可分为长期效力和短期效力。

长期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较长时间内具有约束力,如民法典、商法典等;短期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较短时间内有约束力,如临时性法规、政策等。

二、不同类型法律效力的特点1. 普遍效力与特定效力的特点普遍效力具有普遍适用性,对所有主体都具有约束力,体现法律的普遍性原则。

如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对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特定效力具有针对性,针对特定主体或特定事项具有约束力。

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只对特定主体或特定事项具有约束力。

2. 上位法效力与下位法效力的特点上位法效力具有权威性,上位法规范对下位法规范的约束力较强。

如宪法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约束力,要求下位法规范不得与上位法规范相抵触。

下位法效力具有服从性,下位法规范应服从上位法规范。

如地方性法规不得与上位法规范相抵触,否则上位法规范具有更高的效力。

3. 长期效力与短期效力的特点长期效力具有稳定性,长期法律规范在较长时间内具有约束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法律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执行。

本文将从法律的力量、法律效力的来源和法律效力在社会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探讨。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权威,具有强制力。

它通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规则”,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法律的力量源自于国家的统一权威,它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不可抗辩性的特点。

只有法律具备强制力,才能有效地约束人们的行为,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持。

法律效力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规定和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法律法规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它们直接约束公民的行为。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的统一意见,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

习惯法是一种传统的非正式法源,是以社会惯例为基础形成的法律规则,它在某些特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在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表现。

首先,法律效力保护了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这些权利的保障使得公民可以在法律的庇护下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其次,法律效力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要求人们遵守公平正义的原则,禁止各种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再次,法律效力保障了契约精神和商业秩序。

法律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它的效力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最后,法律效力促进了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

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使得人们的活动具有可预期性和稳定性,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法律的效力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权威性并非总能得到有效保障。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些人可能会利用权力或其他手段逃避法律的制约,从而削弱了法律的效力。

法理学考点:法的效力

法理学考点:法的效力

法理学考点:法的效力一、法的效力概念(一)法律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

一般而言,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

法律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执行和适用法律,不得违反。

(二)法的效力分类: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是狭义的法的效力。

可以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效力、对事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

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法律效力的根据:(1)出于习惯:因为人们从小接受这样的教育要尊重父母、知识、权威,同时也包括法律,因此守法成为了人们心理中的一种习惯和组成要素,自然而然地会遵守法律。

(2)合法认识:是人们对国家法律及其裁决的合法性的认同,由于法律或裁决是出自人们选择的政权通过法定的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所产生,使人们对它有合法性的认识,相信并认同,于是会加以遵守。

(3)畏惧心理: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暴力,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惩罚,对法律具有的惩罚性的恐惧,使人们被迫服从法律,予以遵守。

(4)社会压力:人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之中的,社会有相应的行为模式,是人们所共同依赖的,一旦有人违反,将会损害到其他依赖和服从这些行为模式的人或组织,彼此之间的行为依赖构成了一定的社会压力迫使人们服从法律。

(5)个人利益:公民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因为守法相对于其他选择而言。

是对行为者最为有利的结果,出于理性的考虑,会选择守法。

这在学说上是一种功利论的观点。

(6)道德信念:守法是合乎道德的,是社会公平的要求。

守法不仅意味着自身会得到好处,也使得他人获得好处,反之,会使守法的人利益受损。

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

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

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它的效力和强制力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并分析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中的作用。

一、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具有约束力和规范性,能够对社会行为产生影响并得到遵守的特性。

法律的效力是建立在国家授权和法定程序之上的,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1.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具有普适性和普遍性,适用于所有公民和法人。

不论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职业身份如何,法律都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保护和约束。

2. 法律的公正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法律的公正性保证了相同情况下的相同待遇,确保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 法律的明确性法律应当具有明确的规定和表述,避免模糊和歧义。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社会成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要求,便于遵守和执行,有助于统一社会认知和行为准则。

二、法律的强制力法律的强制力指的是法律规定对违反者具有强制执行的能力和手段,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和遵守。

法律的强制力是法律的重要属性和特征之一。

1. 刑法的强制力刑法是法律中的一部分,通过法律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和制裁措施。

刑法的实施依靠司法机关的判决和执行,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 民法的强制力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范畴。

它规定了各种权利和义务,对违约行为进行补偿和赔偿。

民法的强制力体现在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中,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3. 行政法的强制力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强制执行行政决定。

三、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它们保障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民权益的保护。

1.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法律的效力和强制力保证了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秩序。

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的概念:广义,指法的约束里和强制力,即凡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规范性法律檔的效力。

狭义,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檔的效力。

★法律体系的概念: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法律责任的概念: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各种必须具备的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的概念:1过错责任、是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的一种责任。

2无过错责任、是不以主观过错的存在为必要条件而认定的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这种责任不必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3公平责任、法无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因而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种特殊责任。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的人,通常称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权利能力的概念:权利能力是由法律所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理学法律效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起源、效力、功能以及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科学。

在司法考试中,法理学部分的内容是考查考生对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效力的理解。

【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人的约束力B.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作用C.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物的支配力D.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国家机关的强制力二、多项选择题2.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B.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生效到失效的时间范围C.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D. 法律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特定人群的适用范围三、不定项选择题3.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B. 法律效力具有平等性,对任何人都有相同的约束力C. 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否定法律的效力D. 法律效力具有相对性,可能因特定情况而发生变化【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B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作用,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选项A、C、D分别描述了法律效力的一种表现,但都不是法律效力的完整概念。

二、多项选择题2. 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都是关于法律效力的正确说法。

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从生效到失效的时间范围;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法律的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特定人群的适用范围。

三、不定项选择题3. 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都是关于法律效力的错误表述。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但并非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如某些法律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法律效力具有平等性,但并非对任何人都有相同的约束力,如刑法对犯罪分子和普通公民的适用有所不同;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但并非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否定法律的效力,如法律可以被修订或废止;法律效力具有相对性,可能因特定情况而发生变化。

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作用的含义

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作用的含义

宁夏分校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作用的含义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
现在的政法干警申论考试对于考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再是靠简单的抄抄编编就能在政法干警专业科目考试中,法理学是学习其它法律知识的基础。

下面,中公教育政法干警辅导专家就带领大家来学习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作用的含义:
一、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法律的作用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1)法律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2)法律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法律的作用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

二、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律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

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

(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

(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

(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

(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1/20)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 )。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下一题(2/20)单项选择题第2题甲酒后驾车遇交警检查,甲停车后,因担心酒驾被发现,突然启动车辆逃跑,交警赵某抓住车门不放,甲猛打方向盘甩倒赵某,致其重伤。

甲对赵某重伤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上一题下一题(3/20)单项选择题第3题甲深夜翻墙进入一院落盗窃农用三轮车,将车推出院门发动后,被主人发现,甲弃车逃走。

甲的行为属于( )。

A.盗窃预备B.盗窃中止C.盗窃未遂D.盗窃既遂上一题下一题(4/20)单项选择题第4题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7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满1年时,甲又犯诬告陷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5年)。

撤销假释后,对甲量刑的幅度是( )。

A.10年以上15年以下B.7年以上12年以下C.5年以上8年以下D.8年以上10年以下上一题下一题(5/20)单项选择题第5题甲(15周岁)绑架曲某后,向曲父索要10万元赎金未果,便将曲某杀死。

对甲可以判处的最重刑罚是( )。

A.15年有期徒刑B.无期徒刑C.死刑立即执行D.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一题下一题(6/20)单项选择题第6题甲伪造保险公司保险单,先后与230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70余万元。

甲在保单上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甲便及时理赔。

后案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合同诈骗罪B.保险诈骗罪C.非法经营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一题下一题(7/20)单项选择题第7题甲因失恋对社会心生不满,在街道上用刀片偷划他人身体,一个月内划伤20余人,其中二人被划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C.侮辱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一题下一题(8/20)单项选择题第8题狱医甲工作不负责任,为装病的犯人王某出具就医诊断书,导致王某在外出就医期间脱逃,造成严重后果。

006第八章法的效力(法理学—第二编法的本体)

006第八章法的效力(法理学—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八章法的效力第一节法的效力概述一、法的效力概念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那样行为。

法的效力广义上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我们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就是狭义的法的效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我们这里讲的法的效力是指狭义的法的效力,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法的效力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法的效力的适用范围问题,二是不同法律相互之间的效力关系问题,即法的效力等级或法律位阶问题。

二、法的效力的分类(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法律效力所及的时限、领域和对象和行为。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但不是对所有人有效的,也不是对人的所有行为都有效的,到底对哪些人有效?这是法的对人的效力范围,到底是对人的哪些行为有效?这就是法的对事的效力范围;人的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时空中,但法也并不是对所有时空中的人的行为有效,所以法的效力范围也包括法的时间和空间效力范围。

由此,法的效力可分为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对人和对事的效力范围先于空间与时间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法的效力范围一、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是法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

各国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方面先后确立过不同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1、属人主义原则一国的法律只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不论其在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

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则不适用该国法。

2、属地主义原则一国的法律对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人均有效,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本国公民在本国领域外则不受约束。

3、保护主义原则任何人只要损害了一国的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域如何,该国法律都对其有效。

司法考试四卷法理学复习知识:法律效力

司法考试四卷法理学复习知识:法律效力

司法考试四卷法理学复习知识:法律效力司法考试四卷法理学复习知识:法律效力导语: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大家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知识点吧。

法律效力:是法律在时间、地域、对象、事项四个维度中所具有的国家强制作用力应然法律效力:指法律在时间、地域、对象和事项四个维度中应该具有的作用力实然法律效力:指法律在时间、地域、对象和事项四个维度中实际具有的作用力相对法律效力:指法律在其公布后至生效前时间段内或从新法代替旧法交替之时因法律溯及力而产生的一定时间内,对部分地域、部分对象、部分事项所具有的国家强制作用力法的效力等级:也称法的效力层次,指一国法的体系中不同渊源形式的法律规范在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

如果可以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可以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一般而言,法律没有溯及力,但在特殊情况下实行有利追溯原则,在民法中表现为对原被告都有利才可以追溯。

在刑法中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效力的结构一. 法律效力的内部结构1. 法律效力的国家强制作用力2. 法律效力的载体——法律3. 法律效力的维度,即法律效力的范围二. 法律效力的动态结构1. 应然法律效力2. 实然法律效力概述法律效力的时间维度1. 法律效力时间维度二分法的缺陷2. 法律效力时间维度三分法的基本内容3. 相对法律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1.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首先取决于其制定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

2. 在同一主体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规范效力等级更高3. 当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的程序先后就同一领域的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时,后来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效力上高于先前制定的规范。

4. 当同一主体在某一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一般立法的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的效力通常优先于一般性立法5. 当某一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立法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被授权的机关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通常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或法规,但仅授权制定实施细则者除外。

法的效力名词解释

法的效力名词解释

法的效力名词解释法的效力是指法律对社会成员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作为一种法律规则的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法的效力这个主题下,我们将通过不同的视角分析法的效力及相关概念。

一、法的效力概述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则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和规范力的程度。

这种约束力可以通过强制力和社会认可力来体现。

强制力是指法律规则通过司法机关和执法机构进行强制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或赔偿;社会认可力则是指法律规则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实践中被遵守和尊重。

法的效力不仅是法律本身的属性,还与法律的实施、宣传和社会意识形态等因素密切相关。

二、法的效力的来源1. 权威性:法的效力源于法律的权威性。

法律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并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进行宣布和实施。

法律具有高度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因此其效力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认可。

2. 社会共识:法的效力也源于社会共识。

法律规则通常是根据社会需求和共同利益来制定的,它们可以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当法律规则与社会共识一致时,人们更愿意自觉遵守,进而提高了法律的效力。

3. 执行力:法律的效力还取决于其执行力。

如果法律规则只是一纸空文,那么它的效力将大打折扣。

法律规则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管,才能对社会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法的效力的层次1. 基本效力:基本效力是指法律规则在法律体系中的直接效力。

即当法律规则在国家的法律层面上被制定和宣布后,具有约束力的效果。

对于个体而言,基本效力的法律规则应当被遵守,不得违法。

2. 衍生效力:衍生效力是指法律规则在具体社会环境中的实施和应用效果。

法律的衍生效力需要在实践中的法院判决、行政决策和社会行为等方面体现。

只有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的法律规则,才能真正具有完整的法的效力。

四、法的效力的限度法的效力虽然很强,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度。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制定的滞后性:由于社会的多变性和复杂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一定时间和程序。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效力和效果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效力和效果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效力和效果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效力和效果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的效力和效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方面,本文将就法律的效力和效果进行详细探讨。

一、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指的是法律所具有的规范约束力和适用力。

法律的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1. 强制性法律具有强制性,即法律对公民、法人等主体具有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法律的强制性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础,确保了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2. 平等性法律在适用上是平等的,即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地区。

法律的平等性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保证,体现了社会的公正和法治精神。

3. 可追溯性法律具有可追溯性,即法律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其生效的时间点,对过去和现在的行为都具有效力。

法律的可追溯性保证了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得人们可以依法行事,不受法律变化的干扰。

4. 直接适用法律具有直接适用性,即当事人可以直接依据法律来主张权益,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案件。

这种直接适用性减少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性。

二、法律的效果法律的效果指的是法律对社会和人们行为产生的结果,并对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产生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通过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保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和正常运转。

法律确立了权力的合法性和行为的合规性,使得社会各方能够在一个公正的基础上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为公民提供了权利保护和救济的制度,确保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等,为公民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和救济渠道。

3. 制约行政权力法律对行政权力具有制约作用,规范了政府部门的行为和权力行使。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对行政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腐败的现象发生。

法理学第五章5-法律的效力

法理学第五章5-法律的效力

3.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领域内有效,即法
律规定其法律效力所指向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
• 法律的空间效力具体有两种情形:
(1)法律的域内效力
• 法律的域内效力是指法律在一主权国家领域内具
有效力,相反,在该主权国家领域外无效。
(2)法律的域外效力
(二)法律效力等级
1. 概念: 法律的效力层次或法律的效力位阶,是指
四、法的效力影响因素
1、权力统一稳定
2、立法水平、执法手段、司法公正(独立)
3、社会法治意识(权力主体、公民)
4、社会物质生活水平
课后作业
分析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效 力位阶如何?
第五章 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释义 二、法律效力的内容 三、法律效力的影响因素
重点掌握
法律效力的内涵
法律效力的特征 法律效力的范围
法律效力的等级
一、法律效力的释义
比较分析:国法与家规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与《卢氏家规》
(一)对法律效力的几种理解
“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强制
力和约束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
2. 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是指法律规定其效力范围在时间
上的沿展期间。包括法律何时生效,法律何时失效以
及法律对其生效之前的行为是否有效三个问题。 1.法律的生效时间 :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 2.法律的失效时间 :明示的失效和默示的失效 3.法律溯及力问题
——张文显
“在我国法学界,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和狭义 两种理解。 广义的法律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既 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又包括非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效力。 而狭义的法律效力仅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

2015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备考指导:法理学之法的规范作用

2015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备考指导:法理学之法的规范作用

辽宁中公教育:更多公务员资料详情:/?wt.mc_id=bk6403 打算报考2015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从现在开始就要抓紧时间备考了,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掌握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科目知识点,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特此为大家带来法理学之法的规范作用,以期各位考生对政法干警专业综合有一个更好的复习。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法的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

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

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

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行为界限。

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

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又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社会是由人们的交往行为构成的,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

公安现役考试法律知识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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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1.法的规范作用
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

(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

(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5)教育作用
(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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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要的法律效力(2篇)

简述要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范围内对个人、组织和社会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约束力:法律规范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具有约束力,要求他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 强制力:法律规范对违法行为具有强制力,国家机关有权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3. 保护力:法律规范对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保护力,防止他人侵犯。

二、法律效力的分类1. 国内效力:国内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领土范围内对个人、组织和社会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2. 国际效力:国际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国际法上对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3. 时效效力:时效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特定时间段内对个人、组织和社会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4. 地域效力:地域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对个人、组织和社会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三、法律效力的特点1. 强制性:法律效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具有强制力,要求人们必须遵守。

2. 公共性:法律效力适用于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具有普遍性。

3. 统一性:法律效力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性,不因地区、民族、宗教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4. 严肃性:法律效力关系到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具有严肃性。

四、法律效力的实现1. 法律制定: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法律,明确法律效力。

2. 法律实施:国家机关依法执行法律,使法律效力得以实现。

3. 法律监督: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法律效力得到有效执行。

4. 法律救济:当公民、组织受到法律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法律效力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效力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 保障国家利益:法律效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3. 促进经济发展:法律效力为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效力名词解释答案(2篇)

法律效力名词解释答案(2篇)

第1篇一、概述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特定范围内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实施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法律效力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二、法律效力的分类1. 法律效力的范围法律效力的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在空间、时间和主体上的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空间效力:法律规范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范在制定国境内具有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某些法律规范也可能具有跨国效力。

(2)时间效力:法律规范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包括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和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是指法律规范开始实施的时间;失效时间是指法律规范停止实施的时间;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过去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约束力。

(3)主体效力:法律规范对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适用范围。

包括国内法律规范对国内主体的适用和涉外法律规范对涉外主体的适用。

2. 法律效力的性质法律效力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普遍性:法律规范对全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年龄等因素。

(2)强制性:法律规范具有强制力,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稳定性:法律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具有稳定性,不因个人意志或社会变迁而改变。

三、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1. 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

法律规范通过规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使人们按照法律规范行事。

2. 法律制裁力法律制裁力是指法律规范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的强制力。

当人们违反法律规范时,法律将对其进行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3. 法律救济力法律救济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受害者提供救济的保障力。

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规范将为受害者提供救济途径,使受害者得到补偿或恢复原状。

4. 法律引导力法律引导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进行引导的作用。

什么是法律的效力方式

什么是法律的效力方式

什么是法律的效力方式法律的效力方式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社会中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方式。

法律的效力方式主要包括:继续有效、变更、失效三种方式。

本文将对这三种方式进行详细解析。

一、继续有效继续有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不变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应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基本权益和义务的保护,如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

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期限,人们在这段时间内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变更变更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变化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权益和义务会随着特定条件的出现或变化而发生相应的调整。

变更可以包括部分变更和完全变更两种形式。

部分变更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某些方面发生了调整,但仍然保持着继续有效的状态。

完全变更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某些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不再具有原有的效力。

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法律的适用性和公正性。

三、失效失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一定条件下丧失效力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不再具有约束力,人们不再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失效主要分为终止和撤销两种形式。

终止是指法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终止,不再产生效力。

撤销则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通过一种特定的行为或决定撤销了原有的法律效力。

失效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防止不正当行为和权益的侵犯。

综上所述,法律的效力方式涵盖了继续有效、变更和失效三种形式。

这些方式保证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在法律的framework下共同建设和谐、公正的社会。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律的效力方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法律的效力方式也会得到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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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在政法干警专业科目考试中,法理学是学习其它法律知识的基础。

下面,中公教育政法干警辅导专家就带领大家来学习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考点(法理学)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效力或称法的效力,即法律规范作为表现国家意志的指令对主体行为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这种约束力不以行为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并以国家强制力为最终保障手段。

法律的效力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效力等级问题,二是效力范围问题。

法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有效。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一)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
(二)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
(三)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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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一)法律的域内效力
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在局部地区生效
(二)法律的域外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一)法律生效的时间
(二)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
(三)法律的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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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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