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法干警考试 专业综合硕士类
2015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2015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2015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笔试及证件审核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在石家庄市进行。
(一)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9月20日上午,9:00 — 11:00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9月20日下午,14:00一16:30 进行《申论》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教育入学考试。
9月21日上午,9:00 — 11:30 ,报考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满分为150分;报考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
9:00 — 12:00,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
9月21日下午,14:00 — 17:00 ,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满分为150分。
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在《笔试准考证》写明。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0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10月下旬,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教育入学考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的合成办法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公布笔试总成绩、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的,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刑法学》(硕士类)-第2章 犯罪概念【圣才出品】
第2章犯罪概念2.1 考点精讲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关于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1.犯罪的形式定义犯罪的形式定义,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总的来说,就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在具体表述上又有如下几种:(1)认为犯罪就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2)认为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进一步以犯罪成立的条件来概括犯罪概念。
(4)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把犯罪表述为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2.犯罪的实质定义犯罪的实质定义,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试图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所在,或者是想说明犯罪行为之所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根据和理由。
犯罪的实质定义包含两层意思:(1)犯罪是一种反抗“统治关系”的斗争;(2)犯罪是“孤立的个人”进行的反抗行为。
3.犯罪的混合定义犯罪的混合定义,是指犯罪的实质定义和形式定义合二为一,既指出犯罪的本质特征,又指出犯罪的法律特征的概念。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1.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但书”的意义(1)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示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前段的补充;②前段的例外;③前段的限制。
(2)刑法十三条中规定的但书的意义将犯罪的情形排除在外,是前段的例外。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即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损害的特性。
2015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2015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9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一)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1.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申论。
(二)教育入学考试1.考试科目(1)专科层次: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2)本科层次:民法学;(3)法律硕士: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面试1.资格审查面试前,按照管理权限,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对拟面试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关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公务员局网、湖南人事考试网的公告,确保通讯畅通,做好资格审查准备。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适当调整招录计划;调整计划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3.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一、考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9月20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 申论9月21日9:00-11:30 民法学(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2.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教育入学考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面试1.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面试前,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省级政法部门、民政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及法学硕士学位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以及2009年以后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出具。
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本人户口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证明;已就业的,另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笔试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9月20日—21日进行,考点设在部分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
具体考点另行公告。
(1)专科教育试点班: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9月21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9月21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9月21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9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成绩的小数点位数保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法的古体字“瀵”的解释是:“瀵”,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房,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下列关于上古时期法的理解,能够成立的是( )。
A.“‘瀵’,刑也”,表明刑法是最早的社会规范B.“麂”是上古时期的一种审判方式,有理性公正之义C.“平之如水,从水”,表明上古时期的审判方式是水判D.“瀵”字表明。
上古时期人们曾借助神意判断是否有罪正确答案:B解析:从语源上看,汉字的“法”古体为“溱”。
根据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中的释义,它大体有三层含义:第一,“法”与“刑”是通用的。
古代的“刑”字,含刑戮、罚罪之意,还有“规范”(模范)的意义。
但刑法不是最早的社会规范,道德是最早的社会规范。
第二,法者平之如水,含有“公平”之义。
第三,法含有“明断曲直”之义。
其中的“麂”(zhi),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可以说“麂”是上古时期的一种审判方式。
故本题答案选B。
2.20世纪上半叶,自由竞争时代转向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时代,西方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即“法的社会化”,下列关于这一重大变化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在立法方面,各种社会立法纷纷出现B.在民法领域,从“契约自由受限制”变为“契约自由”C.在刑法领域,反对“社会防卫主义”和“保安处分”D.在法律精神方面,从社会利益主导变为个人权力主导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社会化的体现在以下方面:(1)民法领域:”私有财产的绝对权利”改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合同自由”改为“合同自由的限制”,“无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补充“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2)刑法领域:盛行“社会防卫主义”和“保安处分”。
(3)社会立法纷纷出现,形成了不少新的部门法,如劳工法、反托拉斯法、社会保障法等。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真题解读
中公教育专家通过对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真题的研究与分析,得出今年的考试具有以下特点:一、题型题量的变化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的要求,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具体题型题量如下:1.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3.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4.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5.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通过题型与题量的分布来看,主观题占据110分,客观题只有40分,这说明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1的更加侧重主观题的考察,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考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能力,总计70分,案例分析题主要考察对法条的运用能力,总计40分。
二、客观题难度不大,主要考查知识点的理解与法条规定如《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真题》第1题:1.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D。
中公解析:《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根据这一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无论犯罪人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发生在什么地方,是否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我国都可以行使管辖权。
三、主观题分析通过2015年主观题的分析,主观题主要考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有关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基础知识的记忆。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是新大纲题型调整后第一次考试,从总体上来看专业综合I 虽然题型与去年比差距很大,但从考察的知识点来看,仍然保持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特点,既注重基础知识的记忆考察,也注重法条的实际运用能力。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1/20)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 )。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下一题(2/20)单项选择题第2题甲酒后驾车遇交警检查,甲停车后,因担心酒驾被发现,突然启动车辆逃跑,交警赵某抓住车门不放,甲猛打方向盘甩倒赵某,致其重伤。
甲对赵某重伤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上一题下一题(3/20)单项选择题第3题甲深夜翻墙进入一院落盗窃农用三轮车,将车推出院门发动后,被主人发现,甲弃车逃走。
甲的行为属于( )。
A.盗窃预备B.盗窃中止C.盗窃未遂D.盗窃既遂上一题下一题(4/20)单项选择题第4题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7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满1年时,甲又犯诬告陷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5年)。
撤销假释后,对甲量刑的幅度是( )。
A.10年以上15年以下B.7年以上12年以下C.5年以上8年以下D.8年以上10年以下上一题下一题(5/20)单项选择题第5题甲(15周岁)绑架曲某后,向曲父索要10万元赎金未果,便将曲某杀死。
对甲可以判处的最重刑罚是( )。
A.15年有期徒刑B.无期徒刑C.死刑立即执行D.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一题下一题(6/20)单项选择题第6题甲伪造保险公司保险单,先后与230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70余万元。
甲在保单上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甲便及时理赔。
后案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合同诈骗罪B.保险诈骗罪C.非法经营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一题下一题(7/20)单项选择题第7题甲因失恋对社会心生不满,在街道上用刀片偷划他人身体,一个月内划伤20余人,其中二人被划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C.侮辱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一题下一题(8/20)单项选择题第8题狱医甲工作不负责任,为装病的犯人王某出具就医诊断书,导致王某在外出就医期间脱逃,造成严重后果。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本硕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本硕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给定资料1.A县这座曾经一顿饭工夫就可以横穿的小县城,现在环线有了、广场大了、楼多了、街宽了、灯亮了,处处显露着向大城市看齐的雄心。
短短几年间,A县城区面积由不足10平方公里扩至近20平方公里,人口由不足10万增至20万。
变化如此之大,以至于不少人从外面回来,迷失在楼群车流之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位种了几十年水稻的新市民说,进城不只是换个地方,更是换个活法。
村头闲聊变成广场漫步,坐便取代蹲坑,大超市冲击小卖部,城镇化的时代洪流一改农村长期封闭、单调的生活状态,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
对于这种变化,乡亲们也有各种“吐槽”:规划落后、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学校人满为患、公厕难找、停车不便……从中我们体会到“城市病”正在向一些中小城市和新兴城镇蔓延。
如果说种种“城市病”反映城市功能不全、百姓生活不便,那么城市发展的误区则挤压着人的发展空间。
城市建设铺摊子、摊大饼等做法还较有市场,不少基层干部面对大片“有奠基无下文”的项目用地也是忧心忡忡。
相比城市资源的空置,群众权益的“悬空”更让人忧心。
专家指出,我们的城市化必须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由“物的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
而人的城镇化中的“人”,既泛指全中国13亿人口,又重点指的是8亿具有农民身份的国民,尤其是长期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2.6亿农民工群体。
谈及城镇化只论及农民的城镇化,实际上是不全面的。
因为人的城镇化要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这种一体化本质上是“城里人”和“乡下人”互化的过程,“乡下人”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加快了城市的繁荣,“城里人”也理应带着资金技术到“乡下”经营农业活动,给农业农村输血补钙。
只不过“城里人”是自建国以来凭借城市户籍享受了“剪刀差”等带来的比“乡下人”更多更久的公共产品等社会福利的既得利益群体。
例如,“乡下人”曾向“城里人”免费提供了儿十年的“商品粮”“商品棉”“统筹提留款”等农副产品和资金供给。
2015年贵州省政法干警考试
2015年贵州省政法干警考试2015年贵州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笔试1.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⑴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21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9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9月21日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少数民族加分)÷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四)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拟在2014年10月进行。
详细时间、地点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3:1以内(含3:1)方式确定。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内容按试点班学历教育层次区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1.微博,无论在表现形式还是在传播规律上,与传统媒体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事实证明,将传统媒体的内容照搬到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的________是行不通的。
即使拥有充足的内容资源,微博语境下,也不得不去适应140字、9张图片等客观________ 。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思路限制B.做法要求C.方式束缚D.尝试条件2.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能够训练我们的思维,________地养成理性思考的习惯,帮助我们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面对各种风险和困难,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才能找到攻坚克难之法,解决问题才能得心应手、________ 。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潜移默化游刃有余B.循序渐进水到渠成C.自然而然异曲同工D.兼收并蓄轻而易举3.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提出,再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一语惊醒梦中人。
中央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来推动,重视程度________。
那么到底GDP 该摆放在于部考评的什么位置?中组部发言人明确提出,不唯GDP不是不要GDP!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指标,过去GDP得宠,现在仍然是__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不容小觑要素B.可见一斑关键C.见微知著桎梏D.蔚为大观重点4.高考能否保住过程公平________ 是社会对改革较为关注的问题。
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
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笔试科目9月20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9月21日教育入学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大纲》附后。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其计算方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11月上旬公布。
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50+(公共科目笔试加分)] +[×50]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有关单位审核:符合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的考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分别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省法院、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交司法厅审核。
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内容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9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由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组成。
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①专科班: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②专升本、本科二学位班:民法学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二)笔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三)笔试时间9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9月21日:专科班:《文化综合》专升本、本科二学士学位班:《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专业综合Ⅰ》《专业综合Ⅱ》(四)笔试考点设置笔试在乌鲁木齐市设立考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五)笔试相关政策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六)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资格审查和视力检查笔试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2015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科目
2015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一)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笔试时间及科目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9月22日上午9:00-11:30民法学(二)硕士研究生教育笔试时间及科目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9月22日上午9:00-12:00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9月22日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分数。
查分期结束后,将在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后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岗位排名在招录计划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一)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录用工作步骤。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所报岗位的培养层次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入学前由招录院校进行入学复试,无合格人员的,取消岗位招考;报考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1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无需进行院校的入学复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民法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含刑法学)【圣才出品】
(含刑法学)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非选择题的答案越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住置上,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3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D【解析】A项,《刑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这是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B项,《刑法》第七条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是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C项,《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是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D项,《刑法》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这是刑法的普遍管辖。
题中甲不是我国公民,且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不在我国领域内,不适用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的原则,适用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2.甲酒后驾车遇交警检查,甲停车后,因担心酒驾被发现,突然启动车辆逃跑,交警赵某抓住车门不放,甲猛打方向盘甩倒赵某,致其重伤。
2015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指导:专业综合备考
2015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指导:专业综合备考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即将要开始了,中公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备考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在即将迎来的2015年政法干警的考试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的测试,这部分内容包括了法学的两大核心学科即刑法学和民法学,而且此卷分值为150分,由此可见,是否能够真正的掌握这两大基础核心法学科目成为了致胜的关键。
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将从真题的角度出发,深入解析依然具有重复测试性的真题,并对今年的备考给予大家启迪。
例题一: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
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中公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的分类。
这个知识点基本上在近期的政法干警考试中屡次进行考查,在实际生活中,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的语言很少使用,对其分类并没有多大的应用价值,但却极具考试价值,可以说属于考生们必须掌握的知识点。
众所周知,条件是指决定法律行为的效力的未来不确定的事实或者说或然发生的事实。
根据条件所生效力的不同划分为延缓(停止)条件和解除(消灭)条件。
延缓条件是指影响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影响行为失效的条件。
根据条件约定的事实是否发生为标准,还有肯定(积极)条件和否定(消极)条件的分类。
条件作为将来不确定的事实,与其相对的当事人还会约定以必然到来的事实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此为附期限。
在所附期限中,与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相对的,只有始期和终期的划分,并无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的划分。
就本题而言,约定的事实是“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决定甲乙双方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行为的效力。
“年底”是必然到来的事实,应该说是期限,但决定该行为效力的并非是年底的到来,而是“设备是否有富余”这一或然的事实。
2015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2015政法干警考试公告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公告暂未公布,2015湖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发布预计在8月中旬,2015湖南政法干警招录人数预计在100人左右,2015湖南政法干警报名时间预计在2015年8月底,2015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预计在预计9月底。
考生可参考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公告,开展2015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备考。
以下为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至9月4日;缴费时间为9月2日至9月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5日至9月20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考试时间:专科试点班:9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9月21日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法律硕士试点班:9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9月21日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9月21日,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笔试地点:设在长沙。
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
以下是湖南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的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备考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祝大家考试成“公”!政法干警民法学重点梳理之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2015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目前正是备考的黄金时期,民法学作为本科及硕士都要考的科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公教育专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点进行梳理与总结,以便考生们高效备考,本文重点讲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法通则》所给定义的要点,在于把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法律行为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2)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4)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真题及答案解析(1/20)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 )。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下一题(2/20)单项选择题第2题甲酒后驾车遇交警检查,甲停车后,因担心酒驾被发现,突然启动车辆逃跑,交警赵某抓住车门不放,甲猛打方向盘甩倒赵某,致其重伤。
甲对赵某重伤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上一题下一题(3/20)单项选择题第3题甲深夜翻墙进入一院落盗窃农用三轮车,将车推出院门发动后,被主人发现,甲弃车逃走。
甲的行为属于( )。
A.盗窃预备B.盗窃中止C.盗窃未遂D.盗窃既遂上一题下一题(4/20)单项选择题第4题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7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满1年时,甲又犯诬告陷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5年)。
撤销假释后,对甲量刑的幅度是( )。
A.10年以上15年以下B.7年以上12年以下C.5年以上8年以下D.8年以上10年以下上一题下一题(5/20)单项选择题第5题甲(15周岁)绑架曲某后,向曲父索要10万元赎金未果,便将曲某杀死。
对甲可以判处的最重刑罚是( )。
A.15年有期徒刑B.无期徒刑C.死刑立即执行D.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一题下一题(6/20)单项选择题第6题甲伪造保险公司保险单,先后与230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70余万元。
甲在保单上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甲便及时理赔。
后案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合同诈骗罪B.保险诈骗罪C.非法经营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一题下一题(7/20)单项选择题第7题甲因失恋对社会心生不满,在街道上用刀片偷划他人身体,一个月内划伤20余人,其中二人被划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C.侮辱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一题下一题(8/20)单项选择题第8题狱医甲工作不负责任,为装病的犯人王某出具就医诊断书,导致王某在外出就医期间脱逃,造成严重后果。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布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方案》文件精神,经华东政法大学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拟录取42名政法干警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
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省份(人数)考生编号姓名河北省(4人)9504130512626李聪聪9504130512908李俊平9504130512816杨倩9504130512609张娟安徽省(15人)9494342100103马娇娇9494342100102王齐齐9494342100124路欣欣9494342100119於杰9494344403302李慧雯9494348700111李欣9494348700107许腾飞9494347602501方唐亮9504344403207何苗9504344403219田浩9504341300125马炎9504341300119孙诚9504341300103张思瑶9504347602522王丽9504347602516余佩贵州省(23人)9504524700707卢立瑗9504524701127周维玉9504524701429肖馗9504524700908夏定乾9504524701525文培兴9504524701001蒲维9504524701416江愿清9504524700527刘媛媛9504524700629冯杨9504524701412王生发9504524700506赵彬歆9504524701014罗姣9504524700128覃瑞睿9504524701616张巡9504524701712潘大贤9504524701028潘永兄9504524701409彭文刚9504524700301刘星星9504524701111张登云9504524701701温买林9494524700110姚文超9494524700814熊卫9494524701619刘明熙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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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李永新中公教育公职考试研究院审定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
【硕士类】
专业综合玉
严格依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大纲编写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专业综合:硕士类.1/李永新主编.—北京:
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3(2014.12重印)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
ISBN978⁃7⁃5115⁃1674⁃9
Ⅰ.①专...Ⅱ.①李...Ⅲ.①警察-招聘-考试-中
国-教材Ⅳ.①D631.13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044824号
书名: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专业综合Ⅰ(硕士类)作者:李永新
出版人:董伟
责任编辑:巨晓丽
封面设计:中公教育图书设计中心
出版发行:
社址:北京金台西路2号
邮政编码:100733
发行热线:(010)6536952765369846653695096536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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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新华书店
印刷:大厂回族自治县聚鑫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开本:850mm×1168mm1/16
字数:660千字
印张:27.5
印次:2013年3月第1版2014年12月第1版第3次印刷书号:ISBN978-7-5115-1674-9
定价:45.00元
中公教育核心研发团队
李永新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具有深厚的公务员考试核心理论专业背景,具有十多年公务员考试辅导与实战经验,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招考有博大精深的研究,主持研发了引领公考领域行业标准的深度辅导、专项突破等全系列教材和辅导课程,讲课系统、全面、有效,备受考生欢迎和推崇,是公考辅导领域行业标准的开创者和引领者。
张永生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中公教育资深专家,顶级辅导教师。
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公务员考试的教学研究,参与编撰了中央国家机关及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实践中充分体现了培训针对性强、真题命中率高的特点,成为深受考生信赖的实力派讲师。
邓湘树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博士,曾在组织部门工作多年,熟悉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公务员考试有博大精深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公务员考试面试经验。
辅导课程思路清晰,条理清楚,深入浅出,幽默生动,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张红军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具有深厚的公务员考试核心理论专业背景,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深入的研究,讲授深刻、系统、精彩,深受考生欢迎。
刘辉籍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中公教育研发团队核心成员。
全国特级教师、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从事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多年。
曾长期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市级公务员招考面试考官,深入研究公务员面试考试,对面试教学作出重大革新,其先进的教学思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王学永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理论基础扎实。
有着丰富的备考经验和技巧,特别是对公务员考试的难点(演绎推理部分)有深入的研究,将理论与实战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最新成果,能让学员在备考过程中得到显著提高。
史广帅中公教育资深研究与辅导专家
对各省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特点有深入的研究。
在教学实践中,善于从小角度切入理论核心,使学生能够快速掌握理论核心和框架,洞悉考试规律,并给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提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