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职改办[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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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在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客观准确地确定三类岗位的岗位等级,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变动后岗位等级的认定(一)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主要包括,同类岗位内部的高聘或低聘、三类岗位之间的岗位转换。

岗位变动后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和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调整,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视为岗位变动。

(二)岗位变动的途径1.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再取得比现岗位更高等级的岗位,或在三类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必须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取得。

竞聘上岗办法暂由各单位制定,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以采取不同的竞聘办法。

2.聘用期满的岗位续聘现岗位必须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通过竞聘不符合现岗位要求的,可兑聘较低等级的岗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岗位等级逐级竞聘。

对少数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破格竞聘:(1)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层级岗位的人员。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跨内部等级岗位竞聘的人员。

(3)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破格竞聘,须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现行政策规定。

(三)岗位等级认定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在审核和认定岗位等级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有无空缺岗位,与《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记载是否一致等。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在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客观准确地确定三类岗位的岗位等级,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变动后岗位等级的认定(一)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主要包括,同类岗位内部的高聘或低聘、三类岗位之间的岗位转换。

岗位变动后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和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调整,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视为岗位变动。

(二)岗位变动的途径1.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再取得比现岗位更高等级的岗位,或在三类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必须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取得。

竞聘上岗办法暂由各单位制定,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以采取不同的竞聘办法。

2.聘用期满的岗位续聘现岗位必须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通过竞聘不符合现岗位要求的,可兑聘较低等级的岗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岗位等级逐级竞聘。

对少数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破格竞聘:(1)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层级岗位的人员。

(2)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跨内部等级岗位竞聘的人员。

(3)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破格竞聘,须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现行政策规定。

(三)岗位等级认定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在审核和认定岗位等级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有无空缺岗位,与《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记载是否一致等。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职称破格条件

甘肃省职称破格条件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2004年4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2004年4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6.16•【字号】甘建职改办[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建职改办[2010]2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安排,省建设口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二O一O年十月召开评审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调整为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等专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及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适应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单位从事规划编制、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专业技术职务设置1、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技术员、助理规划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规划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规划师;2、从事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技术员、助理建筑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建筑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建筑师。

(二)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1、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1)具有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执行。

(2)具有相近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初次评定初、中、高级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业职称时应具备在高等院校参加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进修累计一年以上,其中连续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的经历,且其专业工作年限分别延长一年、二年、三年;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②作为本专业主要完成人,其业绩获得省优秀设计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项。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职称评审(一)工作职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直各厅(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州)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中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厅(局)、市(州)职改办审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当于县级的单位、县(区)系列主管部门、组建了初评会的部门以及相应的中评会(代评)组织评审。

申报资格的材料报设置初评会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单位的职改办审核。

(二)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外,还要分别符合《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答辩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本专业量化评审条件的,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该专业评审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破格晋升执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4]4号文件)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1、全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2)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报送省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审核,省系列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原件逐一审核后,报省职改办;(3)承办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现任资格及聘任时间、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规定的硬化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4)由主任召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审会,承办人员汇报初审情况,联审会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分管厅长汇报同意后,由省职改办向评委会通知拟上会人员名单;(5)评委会接到名单,组织拟评审对象答辩,通过答辩的人员再上评委会评审。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社发[2010]47号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省敦煌文艺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河西学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河西学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河西学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河院发〔2009〕13号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者必须满足甘职改办〔1999〕15号文件、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的晋升或破格条件。

二、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教授: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必须达到下列第1条及其它5条中的2条1、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0学时(教学兼行政人员减免220学时,行政兼教学人员减免320学时),同行专家、督导、学生评教全部合格,且综合评价分不低于80。

2、以第一作者、河西学院为署名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

3、承担青年教师导师工作2学期(含2学期)以上,并至少完成1名青年教师指导工作。

4、主持完成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1项(以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或获得科研项目经费,文科5000元,理科10000元。

5、至少参加过1次学生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指导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课题鉴定、形势政策宣讲等);或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6、指导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20人次以上,且无不合格情况;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前2名)指导的学生论文、作品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竞赛、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校级前2名,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

(二)申报副教授: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必须达到下列第1条及其它4条中的2条1、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0学时(教学兼行政人员减免200学时;行政兼教学人员减免300学时),同行专家、督导、学生评教全部合格,且三方综合评价分不低于75。

2、以第一作者、河西学院为署名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二)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与要求。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者第2条业绩2项。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l项。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l.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者教育科研奖、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获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2.突出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l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3)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者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类练习册、各类试题);或者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2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者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者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很多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l篇。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6)本人或者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或者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优秀奖或者取得名次;或者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全省一二等奖、取得名次;或者全省三等奖、市州一等奖2次。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2004]4号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

⽢肃省中⼩学教师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肃省事业单位中⼩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副⾼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级教师⼀级岗位、⾼级教师⼆级岗位、⾼级教师三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五⾄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岗位名称分别为:⼀级教师⼀级岗位、⼀级教师⼆级岗位、⼀级教师三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名称分别为:⼆级教师⼀级岗位、⼆级教师⼆级岗位,由⾼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的专业技术⼗⼀和⼗⼆级岗位;员级岗位(略)。

⼆、基本条件竞聘中⼩学(幼⼉园)教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具有相应层级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中⼩学(幼⼉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岗位职责,全⾯完成本职⼯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的要求。

四、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级教师⼀、⼆、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规定和要求。

⾼级教师⼀级岗位:⾄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级教师⼆级岗位:⾄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员,具备竞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重⼤业绩(1)作为定额内⼈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等奖。

注:获奖证书上有其姓名的均认可(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奖,新世纪百千万⼈才⼯程国家级⼈选,⼊选中国科学院院⼠、中国⼯程院院⼠国家级公⽰名单的专家、学者。

【条件】甘肃省新闻专业职称正常评审条件

【条件】甘肃省新闻专业职称正常评审条件

【关键字】条件甘肃省新闻专业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选拔新闻专业学术带头人,促进和提高我省新闻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新闻专业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资历1.获得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进行新闻专业(或相近专业,下同)工作13年以上,并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进行新闻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二)论文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按照《甘肃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新闻权威学术刊物(《新闻战线》、《中国记者》、《中国广播》、《新闻大学》、《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电视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及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社会科学杂志上全文发表新闻专业论文1篇(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

2.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内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新闻专业的专著。

送交的论文和专著必须已经刊发或出版,出版单位的稿件拟用证明、出版合同或清样无效。

(三)外语1.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全国外语A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年龄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任现职以来由于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中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市州党委、政府、厅局系统以上新闻专业先进称号、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人员;获中国新闻奖、韬奋奖、范长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社会科学最高奖等成果奖励的人员,外语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3.获得博士学位者或出国留学获得硕士学位者免试。

甘肃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职称报评条件

甘肃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职称报评条件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职称报评条件————————————————————————————————作者:————————————————————————————————日期:2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职称报评条件项目序号职称类型报评级别评审部门呈报部门资料提交日期报评条件申报材料及要求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论文业绩论文答辩是否参加备1 各类职称初级相关部门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每月30日前1、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中专毕业满1年评定技术员;技术员满4年评定初级职称;大专毕业满1年定技术员,大专毕业满三年定初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年定初级职称;2、提供资料:毕业证原件、初级呈报表2份、3张一寸彩色照片。

1、毕业证原件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一寸彩色照片3张32 工程系列中级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10月30日前报评评审条件:中专毕业满15年、大专毕业满7年、本科毕业满5年、助理工程师评定满4年、职称英语理工-B级合格证有效限期为4年、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备注:硕士毕业满3年直接定中级职称,提供材料同初级+学位证提供资料:1、毕业证原件2、助工证原件3、职称英语合格证原件4、计算机合格证原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6、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25份(在/进行下载打印)7、(毕业证、助工证、英语及计算机合格证)缩印A3一张共需25份8、论文原件10、单位公示报告11、职业道德证明材料12、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一份(清楚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及该单位同意在我处评审职称)。

13、继续教育证理工B级三个模块撰写论文1篇否43 工程系列副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10月31日前报评评审条件:审核毕业年限大专毕业满20年、本科毕业满10年,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满8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职称英语理工-A级合格证;有效限期为4年;职称计算机4个模块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2008年8月11日甘人发〔2008〕28号)各市州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平稳顺利实施。

对于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三、《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四、《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附件一: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8、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8、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关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0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出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分12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名称分别为:编审一级岗位、编审二级岗位、编审三级岗位、编审四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副编审一级岗位、副编审二级岗位、副编审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一级岗位、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二级岗位、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一级岗位、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

二、基本条件竞聘出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出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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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 号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 位: 我省于 1996 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 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 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 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 德才兼备 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 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 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 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 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 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 类成绩 1 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 2 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 1 项并达到第三 类成绩 2 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 作为前 2 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 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 1、作为前 5 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 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 3 名 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 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或作为前 2 名获奖人,两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三、四等奖、地 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

或作为专业负责人,两次获国家建 筑工程“装饰奖”、省优秀设计三等以上奖。

2、 本人(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中国图书、中国新闻、省敦煌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会科学 最高奖一、二等奖,或获范长江新闻奖、全国韬奋新闻奖提名奖。

或两次 获省敦煌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四等奖,省委宣传部 “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 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或 2 项工程获省优质工 程“飞天金奖”。

4、获得省科技功臣、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 专家称号;或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 优秀中青年专家、省“333”、“555”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省委、 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2 次(或其中 2 个)。

第三类: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 奖、省部级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敦煌文艺一、二等奖、国家 优秀设计铜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或作为前 2 名获奖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三、四等奖,地厅级 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作为专业负责人,获国家建筑工 程“装饰奖”、省优秀设计二、三等奖。

2、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作品获省敦煌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 会科学最高奖三、四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广电总局 中国广播电视新闻一等奖,全国人大好新闻、全国政协好新闻、甘肃省好 新闻一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一等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 师,完成的 l 项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或完成的 2 项工程 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

4、主持(前 2 名)完成 2 项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经贸、建 设部门计划下达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设计,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 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主持(前 2 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 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主管厅(局)组织的 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填补了我省空白,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并获得新增利税百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 的经济效益,或获省经贸委优秀新技术、新产品一、二等奖。

6、主持(前 2 名)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成立了该新专 业.新学科的专门机构(含单位内设部门),经省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 定,填补了省内空白,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7、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或本人(第一完成人)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4 项,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并经省业务主管厅(局)验收认可。

8、作为主持人(前 2 名),完成列入国家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l 项或完成省部级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 项, 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不含 阶段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主持(前 2 名)制定了由国家部委颁布(以文件为准,下同)的行业 标准 1 项或省技术监督局和省业务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 2 项。

10、独著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1 部, 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全国性或省级教材 l 部。

11、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 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或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 1 篇以上。

12、本人或本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含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 师,指导学生参加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等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 评中获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

13、 被评为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 中青年专家、省“333”、“555”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获得省委、 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其中第一类条件和第二类条件中第 1-3 条每达到 l 次就计算为达到 1 项条件;第二类条件中第 4 条和第三类条件第 1-13 条每条计算够 l 项后, 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者、教材等)获奖、通 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 1 次,不得重复计算。

同 一先进称号也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条件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 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 成绩 1 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 2 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 1 项并达到第三类 成绩 2 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

第一类: 1、作为前 5 名获奖人,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 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 3 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 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2、主持(前 2 名)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国冢图书、 中国图书、中国新闻等一、二等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韬奋新闻奖提名 奖,省敦煌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 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第二类: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 等一、二等奖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的定额内人员;或作为前 2 名获奖 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三、四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中国 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 一、二等奖;或作为专业负责人,两次获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秀设 计三等以上奖。

2、主持(前 2 名)完成的作品获省敦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会科学 最高奖三、四等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广 播电视新闻一等奖,全国人大好新闻、全国政协好新闻、甘肃省好新闻一 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一等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独著、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世界著名检索 刊物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 2 篇;或 独著、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l 部;或主编(排 名第一)公开出版了全国性或省级教材 1 部。

5、被评为省劳动模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或获 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或获市州、厅 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州劳动模范、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 先进称号、 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 2 次(或其中 2 个)。

第三类: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 三、四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部级科技进 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定额内人员;作为前 2 名 获奖人,获地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四等奖,或获县(市区)科 技进步一等奖 2 项;或作为专业负责人,获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秀 设计二、三等奖。

2、获省敦煌文艺、省教学成果、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一、二等奖的定 额内人员,或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作品获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 新闻二、三等奖,全国人大好新闻、全国政协好新闻、甘肃省好新闻二、 三等奖,省教育厅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主持(前 2 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经贸、建设部 门计划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 计,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 著效益。

或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贫责人、总监理工 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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