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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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
及内容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为0-6岁儿童
二、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等
三、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为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①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与随访;②健康体检、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③喂养与营养指导;
④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⑤免疫接种;⑥常见疾病防治;⑦体弱儿、高危儿专案管理;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内容,包括健康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l、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3、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6.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卫生院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一)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满月时进行健康管理
(二)定期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指导,即:1岁内每年检查4次,1-2岁每半年检查1次,3岁以上每年检查1次,并做出营养评价与生长发育评估
(三)首次到儿童保健门诊受检的儿童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并保存在保健门诊,每次就诊结束要给家长预约下次就诊时间,以保证健康检查的连续性(四)做好儿童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常见病的管理
(五)督促、指导家长完成预防接种
(六)对0~6个月的婴儿家长进行母乳喂养宣教,指导母亲对婴儿母乳喂养
(七)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母亲科学喂养,合理添加辅食
(八)认真做好儿童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记录与填写各种登记表;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活产和死亡信息,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一、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5岁内儿童死亡实行报告制度,分中心统一上报中心,由中心汇总后,报妇幼保分健院儿保科。
二、报告方式分属地报告与发生地报告,用全省统一的“儿童死亡报卡”报告。
三、报告方式填写须准确、清晰、不缺项,严格按“儿童死亡报卡”内容及要求填写。
四、建立儿童死亡登记簿,对死亡儿童进行登记。
五、各分中心在例会时上报。
六、每半年进行一次死亡核对,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七、妇保院每年组织一次死亡漏报调查,对漏报者及时补报,并纠正死亡率。
八、服务中心做好儿童死亡的统计及资料的归档,积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