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0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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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0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区教委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奖励考核方案》中有关职业道德考核部分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根据《区教委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将在七月中旬完成。
二、考核对象
实际在岗教职工。交流人员在接收学校参加考核,教育督导责任区、委属单位、教委机关抽用人员在抽用单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区教委师德师风20条规定》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包括德育安全工作及《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必备的基本要求”的规定纳入职业道德考核。主要包括:1.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依法执教;2.爱岗敬业;3.潜心教书育人,传播优秀文化;4.严谨治学;5.加强安全防范,关心爱护学生;
6.尊重家长;
7.规范从教行为,坚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教;
8.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为人师表。
各考核要素权重依据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确定。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工会小组)、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组织学生、教师、各考核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教师评议:包括年级组(工会小组)教师互评、年级组长评、班主任评、学科组教师互评、教研组长评、备课组长评、行政会评、校长办公会评及全体教师评议行政干部。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反馈、听取教师对考核评议的意见。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6、上报区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报告》及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职业道德合计得分前30%为优秀;满分30分,低于18分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 工作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
(5) 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活动的;
(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 其它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区教委
师德师风20条规定》等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坚持教师队伍素质师德第一标准原则,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扬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申报推荐各类先进典型、优秀表彰;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七、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组成。考核组负责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