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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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心校《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评对象和标准

(一)考评对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考评标准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认真做好值勤和护导工作,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全面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

1.在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中,勇挑重担,兢兢业业,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如优秀班主任、教研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

2.善于学习,善于研究,在学科教学、学生管理或服务教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如劳动模范、学校名师、教科研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等。

3.一切为了学生,舍小家为大家,克服自身困难,服从学校安排,出满勤、干满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

4.为了学校无私奉献,经常加班加点,以校为家的。

(四)违反《中小学教师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6条”》之一者,教师个人或

诱惑他人参与非法集资或在网上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中,有偿补习、乱收费乱摊派、体罚学生、酒后上课、寻衅滋事、参与非法集资、购买非法理财产品等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师德合格教师

未评为师德优秀、未被认定为师德不合格的教师,为师德合格教师。

二、师德考评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考评办法和打分标准,提请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审议表决,且85%以上同意方可施行。

师德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他评和自评及工作实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小组(10分)

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我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级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师德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计算方法为:考核小组成绩=教师个人平均得分÷教师个人最高分×10分。

(二)家长及学生评议(30分)

师德考核小组组织家长及学生进行师德测评,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及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师德测评(任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及家长参与;任教多个班级的随机抽取一个班的学生及家长参与),未上课的后勤管理人员由全体教师评议。计算方法为:家长及学生评议成绩=满意票数(评议结果良好以上)÷参评票数×30分。师德评议表见附件。

(三)民主评议(20分)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计算方法为:民主评议成绩=教师个人平均得分÷教师个人最高分×20分。

(四)日常表现及育人效果(40分):工作量、出勤、承担事务性工作、教学常规、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行政事务、学生教育、学业成绩、班级考核成绩等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参照教师岗位量化成绩计分。教师工作实绩=教师个人得分÷教师个人最高分×40分。

三、结果公示

考评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四、结果运用

(一)教师在评先选优、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都以师德档案的记载为重要依据。对师德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二)在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推荐时将把师德考评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只有在学校师德考评中被评为“师德优秀教师”,才有资格参加上述县市级以上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层次,不得评为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连续两个学期不合格者必须调离教师岗位。

附件:

桃园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评议表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现开展家长、学生评教活动。请各位家长在与孩子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对任课教师的评议,并如实反映您的真实意见。多谢合作!特别提示:表格填好后请于次日早晨由学生带回学校,学校将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口按年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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