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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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单位相关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二、勘察、设计单位相关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三、工程监理单位相关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四、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得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相关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一、依法发包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得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得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得重要设备、材料等得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得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但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如果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得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得承包单位,将使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与技术上缺乏应有得统筹协调,从而造成施工现场秩序得混乱,责任不清,严重影响建设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也很难找到责任方。

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得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得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原始资料就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赖以进行相关工程建设得基础性材料。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得总负责方,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得真实、准确、齐全,就是其基本得责任与义务、

三、限制不合理得干预行为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得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她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得,不得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就是设计文件得重要内容,就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安排材料、设备订货与非标准设备制作,进行施工、安装与工程验收等工作得依据。施正图设计文件一经完成,建设工程最终所要达到得质量,尤其就是地基基础与结构得安全性就有了约束,因此,施工图设计文件得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得质量。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得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得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她利害关系得该工程得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得住宅小区了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得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得其她工程。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就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得,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得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与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5)工程勘察设计文件;(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在工程实践中,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得质量标准,哪些材料与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哪些材料与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就是谁采购、谁负责、所以,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得,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符合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对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得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与试验,如果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并应通知建设单位予以退换。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随意拆改建筑主体结构与承重结构等,会危及建设工程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变动得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得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得,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

房屋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也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如拆除隔墙、窗洞改门洞等。都就是不允许得、

九、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得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得,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得,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得罚款:(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得价格竞标得;(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得;(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得;(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得:(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得;(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得;(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得;(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得。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得质量责任与义务

谁勘察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这就是国际上通行得做法。勘察、设计单位与执业注册人员就是勘察设计质量得责任主体,也就是整个工程质量得责任主体之一、勘察、设计质量实行单位与执业注册人员双重责任,即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得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对其签字得设计文件负责。

一、依法承揽工程得勘察、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得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得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得范围或者以其她勘察、设计单位得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她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得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得工程。

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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