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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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陇东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院培养人才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综合功能,推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创文明、树新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二、宿舍的分配管理第三条学院所有学生宿舍和床位由后勤服务公司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房间或床位时,须由学生所在院系提出书面意见,与公寓中心商定后方可调整.第四条新生入住学生公寓,要凭入学交费收据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入住.入住公寓后,应严格遵守陇东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为了方便学生住宿管理,公寓中心负责填写并保存“学生住宿登记卡”、“学生宿舍财产登记表”等,并与住宿学生签定“公寓入住协议”.住宿学生要认真填写“陇东学院学生公寓住宿床头卡”,并固定在统一规定的位置.第六条学生要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家俱等设备.违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因留级、复学或转系等原因需调换宿舍的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计财处补交住宿费后,凭交款收据到公寓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第八条学生毕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移交宿舍,按期离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继续住宿,由本人所在系与公寓中心联系重新安排住宿,并按规定交付住宿费.第九条学生在假期因公事或其他原因确需在宿舍住宿时,有关单位应提前与公寓中心联系,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三、宿舍财产的配备与管理第十条学生宿舍配备的公用财产包括灯具、电视、电话、门锁、钥匙、桌凳、床、书架、物品柜、玻璃、窗帘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学院财产,由学院统一配置.住宿学生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或损坏.第十一条学生个人使用的公用财产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财产由宿舍成员集体分工保管,舍长负责.凡属集体使用的公用财产,本宿舍学生均负有管护的责任.第十二条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将宿舍财产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得将其它场所的家俱等设备搬入宿舍使用.不得在调整宿舍时,擅自搬迁调换原宿舍家俱.第十三条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办法如下:1、因未关门窗、不上风钩等个人原因,造成玻璃或门窗损坏的,照价赔偿.2、敲打、拖拉、拆卸家俱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3、配发给宿舍或个人的家俱用品因个人责任造成丢失,要照价赔偿.找不出责任人时,由同宿舍的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4、在宿舍内违规进行体育运动,碰坏墙面、地面、门窗、灯具等公共设施者,在缴纳维修费后,由公寓中心报物业中心及时维修.第十四条宿舍成员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宿舍不能入选文明宿舍.四、学生公寓区公用设施及水电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区公用设施由学院统一配置,公寓中心负责检查其使用和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管护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十六条楼卫及保洁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水房和厕所的供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做到节约用水.第十七条学生公寓以楼为单位,由专人负责统一进行水电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进行供、断电操作.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灯,作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违章用电现象.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护电源、电网和供电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插座、电路等,电器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工作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操作.第十九条禁止使用电热生活设备,如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等;禁止私拉乱接路灯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违章用电现象.违者除没收其器具材料外,进行通报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者,要按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条对维护电网、电源设备安全,举报违章用电的学生和查获违章用电的工作人员,提出表扬或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第二十二条入住公寓的学生若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五、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寓中心要按照规定对住宿学生和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毒意识.公寓区防火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防火拴.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个人的物品柜、皮箱等要上锁,宿舍门上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手机、存折、银行卡、笔记本电脑、购物卡含饭卡等要随身携带或者存放在学校专门设立的贵重物品存放处,否则出现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第二十五条发生火灾等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及时撤离现场或采取科学有效的灭火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积极保护现场,及时向值班老师、公寓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和老师作好处理.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具有毒性、腐蚀性或放射性的危险物品.第二十七条严禁带闲杂人员出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第二十八条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上报公寓中心办公室,由公寓中心办公室统一报有关部门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住宿人员负责.对于不上报所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住宿人员自负.第二十九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养成离室锁门的习惯.及时制止小商小贩在宿舍内兜售商品,发现形迹可疑者或发生偷盗事件后,及时报公寓中心和保卫处.第三十条严禁在宿舍或公寓楼内点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第三十一条自觉维护公寓楼治安秩序.学生进出公寓楼门必须佩带校徽或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和执勤人员的检查.第三十二条严格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宿舍楼会客室,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所押证件,客人在晚10:00前要离开学生公寓楼.第三十三条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公寓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要持所在教学院系的书面证明,由该楼卫执勤人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限期离开.第三十四条对违反规定晚归的学生,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证,问清原因,登记清楚后方可进入公寓.对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学生要上报学院处理.六、公寓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寓区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实行专职清洁工承包制.专职清洁工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定时保洁;学生每周星期五下午进行责任区大扫除.第三十六条公寓楼公共卫生要做到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门窗无灰尘、无蛛网、无杂物堆积、无乱写乱画、无乱张贴、无痰迹、无异味,保持生活设施运行良好.第三十七条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要检查卫生清洁情况,每月提出奖惩意见.学生自律组织成员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对各系学生负责的清洁区域每周进行1-2次检查,每月进行初评小结,每学期末评比表彰;要加强平时的检查工作,对好的及时进行表扬,对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八条环境区域卫生重在保持,关键是教育,学生要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学生会、学生自律组织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搞好公寓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加强各宿舍平时卫生的检查和抽查,作好检查结果的记载.公寓中心要定期向学生所在院系通报情况,检查结果要作为评定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和各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第三十九条学生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进入公寓楼.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报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做出纪律处理.第四十条学生要认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内垃圾清扫后要倒入楼梯间的垃圾仓内,剩饭剩菜要倒入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保持公共卫生整洁和下水管畅通.第四十一条不得向阳台外、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叶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保持学生宿舍和走廊24小时无垃圾.要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第四十二条禁止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广告等;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不准在走廊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第四十三条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酒瓶、摔瓶胆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卫生和纪律检查.第四十四条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学生社团、协会等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进行旅游票、影视票、车票等代售活动.第四十五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宿舍楼夜间10:30熄灯并关门节假日、周末延长半小时.七、学生宿舍布置规范和值周制度第四十六条宿舍布置规范1、整体布置:室内家俱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要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床铺、书桌、脸盆、书架、家具等日用品,热水瓶及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2、墙面:墙面布置要整齐、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带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3、床面:①起床后须叠好被子并放在床铺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内衣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②床面不得堆放杂物.③床下鞋子、纸箱必须放置整齐.④不得使用床帘.4、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品,少量常用书箱,且必须整齐摆放,离开宿舍须将方凳置于桌下,桌面不得堆放纸箱等物品.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畚箕里,随时清除,不得随手乱扔.6、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7、其它: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②毛巾等生活用品统一挂放.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④盥洗室内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⑤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第四十七条宿舍卫生值周制度1、值周安排:①在开学第一周由各宿舍舍长排定.②每个宿舍的值周制度必须健全.若宿舍人员发生变化,舍长负责调整安排.③值周时间:从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周,每人一天.2、值周学生职责:①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两次以上,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②必须在每天上午8:00、下午2:00之前打扫完卫生.③要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④积极配合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⑤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舍长和值周生共同组织.⑥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舍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第四十八条公寓中心和各教学系根据“陇东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组织专人进行每周至少一次的宿舍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作为评定文明宿舍的依据.节日或重大活动的卫生检查,按学院安排进行.第四十九条文明宿舍建设由公寓中心具体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楼宿舍进行检查,每两周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同时会同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对每一宿舍的评定结果予以公布.第五十条每学期对宿舍进行全面考核,符合条件的宿舍按陇东学院“文明宿舍”评定标准确定为校级“文明宿舍”,并予以表彰.。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寓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寓卫生、安全检查;3. 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处理公寓违纪事件;5. 协调公寓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各学院设立公寓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公开分配原则。

第六条学生申请入住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证复印件;3. 入住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良好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内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记录在案;2. 严重违规:书面警告,扣除一定分数;3.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宿舍管理实施方案(通用8篇)

宿舍管理实施方案(通用8篇)

宿舍管理实施方案宿舍管理实施方案(通用8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宿舍管理实施方案篇1一、总则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地方,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了创造一个洁净、安全、和谐的生活学习的场所,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1、公寓管理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村委会成员、学生处领导、保卫处领导、系领导等组成。

2、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由中心领导、楼长、安检员、值班员、保洁员、维修员等组成。

3、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自治组织,自我参与、自我管理,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生力军。

三、人员配备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新校区):1名;2、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秘书(熟悉微机操作):1名3、学生公寓楼楼长:2名(男女楼长各负责四栋男女公寓);4、学生公寓楼值班员:16名(每栋楼2名,24小时工作制);5、学生公寓楼保洁员:16名(每栋楼2名,每人负责三层);6、学生公寓楼维修员:3名(白班2人,夜班1人)7、学生公寓楼浴室安检员:1名;8、学生公寓楼区保洁员:2名;四、上岗条件1、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2、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秘书3、学生公寓楼楼长4、学生公寓楼值班员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集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及任务;2)、政审合格;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处理学生公寓事务的能力;4)、能上夜班,能自觉、认真、负责地做好当班责任范围及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5)、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在20至45岁之间。

5、学生公寓楼保洁员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及任务;2)、政审合格;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4)、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20至45岁之间6、学生公寓楼维修员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及任务;2)、能吃苦耐劳,熟悉各项维修工作,具有较强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保障意识;3)、持有电工证;4)、家具门窗维修工要有家具维修、制造能力,熟悉家具门窗的维修工作;5)、初中以上学历。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

为了维护我院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修订研究生公寓管理办法。

一、住宿管理(一)入住人员:研究院名义招收或由科研教育处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各类具有学生身份人员。

(二)住宿安排:由科研教育处教育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入住,标准为1人/间,博士2房一厅,硕士4房一厅。

办理入住手续时入住人员与公寓管理人员一起查验房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等由公寓配备的全部物品)并签字确认。

(三)房间调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公寓时,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管理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

研究院对研究生公寓房间统一进行调整时,学生应予积极配合。

(四)退宿管理:学生入住期间学籍变动(休学半年以上、出国半年以上、退学以及毕业离院),须到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并须在五天内搬离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管理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继续留住。

(五)管理费:研究生公寓将收取一定金额的管理费,详见“研究生公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安全保卫(一)公寓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公寓管理员备有所有房间的钥匙。

(二)公寓管理员定期查房,如发现夜不归宿,又未向实验组、科教处报备的学生,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三)进出公寓应主动出示个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公寓应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妥善保管个人的贵重物品及现金,笔记本电脑应加防盗锁;离开房间或休息时应关好门窗。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如门锁损坏,须及时报修。

(五)公寓内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源。

确有需要,须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六)公寓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微波炉、热得快、电炉、电冰箱、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饼铛、电烤箱、烤面包机、电热杯、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火锅、液化气炉等用具。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把公寓真正变成学生之家,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舒适、优美、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培养同学们爱护国家财,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相关规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1.公寓采取封闭式管理的方法。

2.非本院学生不允许进入公寓,更不准在公寓留宿。

如有特殊情况(包括下厂实习生返校),必须到公寓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由公寓统一安排。

3.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存放;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等不安全器具;严禁违法活动,如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看黄色书籍、录像等。

4.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加强防火防盗意识。

在保证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好公共财产的安全。

(二)公寓安全检查方法:管理员每天对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一次,每周各系部对所属公寓的安全检查一次,学生处每周组织学生会同学进行抽查一次,每月学院组织相关部门(保卫、学生处、物业、后勤等)全面检查一次。

(三)公寓学生纪律管理规定: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细则,保证公寓的正常秩序。

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吵闹,熄灯后不允许点蜡、闲谈或在楼道内走动。

3.不许随意安装、拆卸宿舍内任何设施。

4.严禁在公寓内路踢球、打球、泼水。

5.严禁在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得用脚踢门。

(四)公寓学生纪律检查方法:管理员对公寓内的学生纪律进行督促和维护,对违反纪律的同学及时上报各系部或相关部门(学生处、保卫处)进行教育和相应的处理。

(五)学生公寓卫生标准:洁净、无味、无灰尘、无污染。

(六)学生公寓卫生检查方法:管理员和班主任每天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督促检查,每周二由各系部和学生会组织卫生大检查,除周二外每周学生处对各系部所属公寓进行抽查一至二次,每月学院“爱卫会”组织检查一次。

高校公寓育人实施方案

高校公寓育人实施方案

高校公寓育人实施方案随着高校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公寓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寓育人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高校公寓育人实施方案。

一、强化学生管理。

1. 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生行为规范,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管理效率。

2. 完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和管理规范化。

3.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二、优化公寓环境。

1. 加强公寓设施设备管理,保障公寓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学生生活质量。

2. 定期开展公寓环境卫生检查,加强公寓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3. 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三、推进文化建设。

1. 加强公寓文化建设,丰富公寓文化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2. 加强公寓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交往礼仪,培养学生的文明素养。

3. 加强公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拓展育人渠道。

1. 加强公寓与学院、社会资源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育人活动,拓展学生的学习和交流空间。

2. 加强公寓与家长沟通,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3. 加强公寓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展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就业指导。

五、强化评估监督。

1. 建立公寓育人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寓育人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2. 加强公寓育人工作监督,建立学生评议制度,听取学生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 加强公寓育人工作宣传,及时通报公寓育人成果和典型经验,树立典型榜样,推动公寓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相信能够更好地发挥高校公寓在学生育人工作中的作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校学生住宿的管理,创建一个安全、整洁、优美、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我校校风和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二条学生公寓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统筹管理,学生按的房间进住,在学校可提供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

第三条学生办理入住手续,经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入住学生公寓。

如要调换宿舍,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申请,获审批后才能调换。

未经批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私占、转让、出借、出租床位。

第四条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日常行为“十条禁令”,自觉践行“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住宿学生需签订《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承诺书》,明确公寓纪律,核实宿舍公共财产,由宿舍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并依据承诺书履行本宿舍的纪律维持和财产保全义务。

第五条男女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按登记表要求注明时间。

无特殊情况,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点。

第六条学生宿舍不允许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确有特殊情况者,须经当事学生书面申请和公寓中心批准。

如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学校因为集中维修等原因统调整宿舍,所有学生必须服从和配合公寓管理部门的调整工作,并在3天内搬迁完毕。

第八条每位学生都应做好自主管理,积极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全体成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加强宿舍内务卫生整理,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对内务卫生不合格又拒绝改正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搬离宿舍及给予办理外宿手续。

第九条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乱吐痰。

禁止在栏杆、树枝上晾晒。

第十条严禁私自更换宿舍锁具,如需更换须报公寓中心批准方可更换,并将原锁具(含钥匙)与新锁备用钥匙交宿舍管理员。

学生公寓6t管理实施方案

学生公寓6t管理实施方案

学生公寓6t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大学生人数的增加,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 强化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加强学生公寓的服务管理,提高学生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三、管理内容1. 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设施建设,包括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

-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

2. 环境管理- 加强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

- 维护学生公寓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

3. 服务管理- 开展定期的学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 加强学生公寓的服务宣传,提高学生对服务的认知和理解。

四、管理措施1. 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2.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建立学生代表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学生公寓的管理和秩序。

五、管理效果评估1. 定期组织管理效果评估,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学生公寓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公寓管理方案

学生公寓管理方案

学生公寓管理方案一、目标二、管理团队1.学生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公寓,调查和处理学生公寓相关的问题,与学生进行沟通和协调。

2.保洁员: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清洁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巡逻和应急处理。

三、公寓规章制度1.入住与退房:学生需要提前预约入住,并按时退房,逾期未退房将收取额外费用。

2.安全管理:学生公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学生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3.禁止吸烟: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学生需在指定区域吸烟。

4.噪音控制:学生需要尊重邻居和室友,不得进行大声喧哗和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公共区域管理:学生需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或破坏公共设施。

四、保洁管理1.定期保洁:保洁员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学生公寓的整洁和卫生。

2.垃圾处理:学生需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遵守垃圾处理规定,保持环境的整洁和清洁。

3.报修服务:学生在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个人房间问题时,可以向管理员报修,管理员将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安全管理1.出入管理:学生公寓设有门禁系统,学生需妥善保管门禁卡,如有遗失需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备。

2.安全巡逻: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逻,保障学生公寓的安全。

3.火灾防护:学生公寓配备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生需妥善使用和保管,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六、服务设施1.公共厨房:学生公寓设有公共厨房,学生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使用,需保持卫生和整洁。

2.洗衣房:学生公寓设有洗衣房,学生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使用洗衣设备,需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取回衣物。

3.自习室:学生公寓设有自习室,为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

七、活动组织1.社区活动:管理员可以组织学生公寓的社区活动,如聚餐、运动等,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志愿者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提倡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八、投诉处理1.学生可以向管理员投诉其他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违规行为,管理员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保障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有序,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指供学生居住的宿舍楼、公寓楼等,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

学生公寓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服务学生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宿安排、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各学院、后勤保障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五条学生公寓的住宿安排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学生应当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者占用他人宿舍。

第六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设施,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学生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搬离。

第七条学生公寓应当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学生应当将垃圾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三章卫生保洁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宿舍内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打扫和整理。

学生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良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卫生状况差的宿舍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九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供学生使用。

学生应当爱护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浪费。

第四章安全保卫第十条学生公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应当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应当随身携带校园卡,进出宿舍楼时应当刷卡。

学生不得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开启宿舍楼的门禁。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明火、电热器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五章公共秩序维护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举办聚会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想学习拟定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篇1为了实现学生宿舍规范化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温馨的生活环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自律的行为习惯,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勤方面1、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回宿舍午休、晚寝,不得迟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1分,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每次扣个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寝者必须先办请假手续:①书面申请,②班主任及家长签字,③宿舍管理员批准。

未履行请假手续,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检查时间(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须打开门让宿管检查,没按时开门扣宿舍每人1分)。

3、节日、假日留宿的同学要写书面申请,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宿管员批准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纪律方面1、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住宿生要带齐所需学习用品,中途未经值班宿管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宿舍,违者扣5分。

2、在宿舍区内不能大声喧哗,违者扣2分。

在宿舍区内不能起哄,违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3、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在本床就寝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

就寝期间,宿舍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休息,如:玩手机、亮灯、吃东西、讲话聊天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检查时间(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调室、换床、合铺睡者,当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进入异性宿舍,违者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生入学人数不断增加,学生公寓的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学生公寓管理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制定并执行学生入住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成为重要任务。

二、公寓入住申请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入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身份证等。

学校要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保证公正、公平。

三、公寓分配原则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应确保公正,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和公寓容量。

分配原则包括照顾困难群体、遵循先到先得和同一学院优先等。

四、公寓设施管理学生公寓的设施管理是保证学生正常生活的重要方面。

公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公寓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公寓设施正常运行。

五、公寓安全管理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

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告知学生消防及紧急逃生常识,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

六、公寓卫生管理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是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制定公寓卫生管理制度,并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鼓励学生自觉参与公寓卫生的维护。

七、公寓违规行为处理对于学生公寓内的违规行为,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处理方式,并与学生进行沟通,教育引导其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公寓秩序稳定。

八、公寓管理人员培训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是保障公寓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

九、公寓投诉渠道为了解决学生入住学生公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校应设立有效的投诉渠道,接受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提高公寓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十、公寓管理与学生发展学生公寓管理旨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应加强与公寓管理人员的配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生活指导,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公共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培养的重要课堂。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校良好校风的形成,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本科生及进修、实习等短期住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自尊、自立、自强、自律意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安排学生住宿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校学生会成立各级自我管理委员会,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区的文化建设和纪律维持等工作。

三、学生住宿、调整、退宿管理第六条凡取得**学院学籍的学生及经学校同意来校学习、培训的人员,均可向学生处申请住宿。

第七条学校实行收费住宿政策,“先交费、后入住”,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新生入学时,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新生人数及名单,按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向各学院提供相应的床位,由各学院安排本院学生住宿床位。

一经入住,未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调整学生宿舍及床位。

第九条学校对宿舍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宿舍调整时,学生应严格按照学生工作部(处)指定的时间和房间号进行搬迁,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搬动设施等。

第十条住宿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原则上不予调整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宿舍的,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再到住宿园区办理退宿及入住手续。

对未经批准私占床位或擅自调换宿舍者,按实住天数双倍收取住宿费,并责令其搬回原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把学生宿舍(公寓)建成安全、文明、卫生、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宿舍(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学校要把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纳入学校教育行政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总体计划之中,切实抓好宿舍(公寓)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学校校长是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后勤(德育)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后勤部门具体抓好学生宿舍(公寓)的物业管理,政教(德育)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

学校必须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管理人员对学生宿舍(公寓)进行管理,切实担负起学校对学生宿舍(公寓)监管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的建设主要由政府和学校投资,义务教育学校不再引资兴建学生宿舍(公寓)。

对于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公寓),学校和投资方必须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严格按契约办事,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职权必须由学校行使。

新建学生宿舍(公寓)必须功能设施齐全,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条加强学生宿舍(公寓)收费监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公寓)不得收取住宿费,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公寓)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不得巧立名目另收费用,收费标准应公示清楚醒目。

第五条学校要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搞好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学生和教职工要严格遵照执行。

1、学生要尊重宿舍(公寓)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XXXX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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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住宿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在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
第三十六条建立由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和骨干协同 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体系,共同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
第三十七条选派善于做学生工作的优秀干部和辅导员(班主任)入住学生公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 开展健康文明活动,维护学生公寓文明和谐、安全有序地生活和学习环境。
(九)做好假期留宿学生和其他有关的日常管理,对学生公寓行使民主监督,监督各
项制度的执行,反映学生的诉求,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相关工作。创新学生公寓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
化、精细化水平。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实施封闭管理,公寓楼内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格落实会客 登记、晚归学生登记和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等制度,填写值班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在公寓楼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九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对住宿学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讲解,学习各项消防法规,确保学生掌握各类消防 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保卫部(处)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消防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安全 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三十条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违禁物品;严禁存放管制刀具以及具有放射性危险 物品;严禁在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和堆放杂物;严禁在宿舍内对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
第三十八条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团组织等深入学生公寓开展思想教育提供相应的活动场所和住宿条件 。辅导员(班主任)定期到学生公寓进行走访,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引 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做好走访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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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影响的重要课堂,为了规学生公寓的管理,增强育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本着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全国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院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自觉按本规定规自己的行为。

第三条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公共卫生、公寓文化建设、寝室分配调整、家具管理、公寓日常维修等工作。

第二章学生住宿、退宿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了便于管理,学生住宿按班级相对集中安排,由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数和宿舍房源情况,将房源划拨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按每间的最大容量统一安排住宿,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入住后,统计好住宿学生详细情况后报院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条为维护正常的公寓秩序和安全,入住者应严格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学生入住或强迫其他学生搬出;不按规定调换房间、床位的,必须搬回原房间、床位;不按规定占用房间、床位的,必须退还。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属个人行为,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提议学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属班级或二级学院行为,从班级或二级学院的活动经费中按所占床位原费用的2倍追收;情节严重者(占用空床位数超出本二级学院在校生数的1﹪)除了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将取消所在班级或二级学院其他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第六条公寓的空房间、空床位由院后勤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谁占谁承担费用以及相关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换或留宿非本室人员,后勤管理处有权根据住宿定额情况和维修工作的需要,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涉及的住宿学生须积极配合。

第七条因转专业,不在同一学院的,或在公寓住宿期间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应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报后勤管理处同意后,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安排或调整;如不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发现后有权做出调整。

第八条因毕业、结业、休学、退学、转学等各种原因终止学籍的,离校时应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按时离校;复学时需要住宿的可重新提出住宿申请。

第九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做到文明离校,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宿舍公共财产,清理、打扫好宿舍卫生,把所有垃圾送到指定地点;不准在公寓楼(包括室外)焚烧废纸,不许留下废物杂物,不打扫清理的房间将按20元/间收取保洁费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缺损,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第十条办理退宿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办理退宿手续,办完退宿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搬离宿舍,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造成个人财产和公有财产损失的由住宿者个人负责。

第十一条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或在规定期限拒不搬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强制其搬出宿舍,并且延迟按50元/天收取住宿费用,对于宿舍损坏或丢失的物品还要进行赔偿,若因特殊原因暂不能离校的,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

第三章家具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生宿舍配备每人:一铁架床位,桌柜一人位,立柜一人位,方凳一只(损坏赔偿标准:25元/只);公用物品有:用电设备、用水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空调等。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物品是学院统一配置的,由后勤管理处管理、维修和更换,交由学生个人在校期间使用保管,二级学院、班级协助管理。

第十四条入住的学生有正常使用和维护公共物品的权利和义务,妥善保护好学生公寓楼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挪作他用,不得私自将家具搬出房外,不得私自装修房间。

如发现有违规者,除按价赔偿外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所用的床、桌、凳等家具在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将安排维修人员尽快给予维修,不收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如果是不当使用、人为损坏或出现丢失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先按照规定处理好赔偿事宜,再给予维修或补齐,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凡属整个房间共用的家具,找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本房间全体同学共同承担。

第十七条非法占用床位或桌凳等,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拒不退还者还将按实际占用物品数量收取住宿费或当初购买的2倍费用,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发现宿舍墙壁和家具等设备损坏要及时报修,若因不当使用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须按原价或2倍价格赔偿,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不论何种损坏缘由,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均须安排人员及时维修。

不能维修的,当面向学生解释清楚,然后与相关部门联系,合理安排,尽快给予处理。

(家具维修:64689060)第四章水电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学生公寓采用预付费管理方式,不透支,不采用分时电价。

学生公寓生活用电最大功率400w。

学生公寓每生每月补助照明用电4度、水3吨(一学年按10个月补助);新生报到时,每房间补助空调用电18度。

超额部分自行缴费(按市居民生活用水用电标准)。

第二十一条门卫室、值班室水电实行限量使用,每处每月补助水6吨、照明用电100度、空调用电90度;辅导员值班室每处每月补助水6吨、照明用电90度、空调用电90度(一学年按10个月标准补助)。

以上超额部分均自行缴费(按市居民生活用水用电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夏季室外温度连续三天达到32℃以上,开启空调制冷,温度控制不低于26℃。

冬季室外温度连续三天达到0℃以下,开启空调制热,温度控制不高于20℃。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实行智能控电,同住一室的学生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执行学院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每月的用电及超额部分费用问题,爱护水电设施,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故障者由本人负责维修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所用的水电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将安排维修人员尽快给予维修,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如果是不当使用或人为损坏的,也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先按照规定处理好赔偿事宜,再给予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凡属整个房间共用的,找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本房间同学分摊承担,价格按损坏程度由当初购买价或2倍付款。

第二十六条不管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后都应安排人员及时给予维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实在维修不了的,要和学生解释清楚,然后和相关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给予尽快处理。

第二十七条在宿舍不得安装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饭煲、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电热水壶、电热毯等易产生安全问题的电器),注意用水用电安全,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器、拖线板等器材,以防出现事故;私自安装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对造成后果的,除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将按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拆改水电线路、网络线路等,不得更换保险、私接电源、私自增减水电设施,对违者管理人员将采取有效措施催促其整改。

如因违章用电,烧坏线路设施,肇事者除全院通报批评、按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还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禁止不经本寝室计量器用电或私自连接公共线路用电,此行为视为窃电,水电部门将按该寝室上月用电量的双倍收取电费,并承担恢复线路的费用。

第三十条提倡节约用水用电,树立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尚,所有住宿人员要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水龙头,电器在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减少待机耗能。

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不要擅自修理或拆卸,对于擅自修理或拆卸者,造成的后果按人为损坏论处 (水电报修:64374679;投诉:64689061) 。

第五章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物业公司专职保洁员每天对楼道、走廊、大厅及周围公共场所进行2次清扫和保洁,不定时的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确保学生公寓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的卫生由学生负责,建立值日制度。

每天对宿舍要进行两次保洁和物品整理,垃圾需放在垃圾桶,注重保持宿舍的卫生清洁,厕所要经常冲刷,做到无污垢无臭味,并积极配合有关检查。

第三十三条学生要维护和保持公共场所的美观整洁,不在楼道踢球、不用脚踢踏墙壁,不得有其它污损环境的行为,不在公寓的任何地方贴、涂画、打钉,不在宿舍使用木柴、煤气炉等烧饭做菜,不得将杂物、剩饭菜倒入下水道、盥洗池,由此造成的堵塞、环境污染或公物损毁的,自行解决或者报物业外请人员处理,费用由责任人自出。

第三十四条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配合保洁员搞好公共部分的保洁,日常生活垃圾、剩饭菜要放置在学生公寓走廊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地方,不能从窗口、阳台、走廊向楼外倒水、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乱扔,乱丢乱扔者要负责恢复清洁费用,对造成后果的,除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将按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学生要注意防止厕所、排污管的堵塞,掉进便坑的或下水道的硬物要及时清出,由于人为造成厕所、排污管堵塞的,当事人或寝室全体成员要负责疏通费用。

第三十六条用水设施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拆卸和改建,违规者将按人为损坏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计入档案。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喂养猫、狗、鸟等宠物,以免伤人或传染疾病,经管理人员劝阻后仍不改正或处理的,公寓管理中心有权进行处置。

第三十八条为创建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严禁在安全通道、楼梯口、走廊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在楼停放自行车等。

第六章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学生公寓楼的安全值班工作由公寓管理员负责,公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作息制度》、《学生宿舍会客制度》及《门卫制度》等。

若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向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报告,相关部门要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第四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谨记应急(保卫处值班:64689110)以及班主任和辅导员的。

提高自我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间钥匙。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发现失窃,应及时向保卫处和公寓管理部门报告,并尽可能保护现场。

第四十一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带进宿舍,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乱烧废纸杂物,不得在室生火做饭、点蜡烛。

公寓楼每层统一装配有消防栓,学生应爱护消防设施,遇有火警、盗警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值班员报告。

第四十二条严禁违章用电,禁止在宿舍私拉乱接各种网线、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违者将给予收缴,并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枪械等进入宿舍,严禁刁难、侮辱、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配合学生部门和学院其他管理部门的各种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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