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22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目录1 总则(1)2 方案设计(2)2.1 一般要求(2)2.2 设计说明书(2)2.3 设计图纸(6)3 初步设计(8)3.1 一般要求(8)3.2 设计总说明(8)3.3 总平面(9)3.4 建筑(11)3.5 结构(14)3.6 建筑电气(17)3.7 给水排水(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 3.9 热能动力(26)3.10 概算(28)4 施工图设计(30)4.1 一般要求(30)4.2 总平面(30)4.3 建筑(32)4.4 结构(36)4.5 建筑电气(43)4.6 给水排水(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0)4.8 热能动力(53)4.9 预算(57)5专项设计(58)5.1 建筑幕墙(58)5.2 基坑工程(61)5.3 建筑智能化(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69)条文说明(74)- 1 -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编制的各类图纸、文字说明和技术资料等文件,是保证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一系列的编制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探讨。

一、文件格式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采用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图纸、文字和技术资料等。

图纸要求使用常见的CAD软件进行绘制,文字说明要求使用标准字体和字号进行编排。

技术资料可以采用Word或PDF等格式进行编制,确保可读性和便于传阅。

二、图纸编制要求1.图幅和比例: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确定图幅的大小和比例,一般采用A3、A4等常见的图幅规格,比例常用的有1:100、1:200、1:500等。

2.图纸纸质和线型:图纸应采用透明度好、抗老化性能好的白色纸张制作,纸质要求硬度适中,不易变形。

图纸线条要清晰明确,线型要符合规范要求,如实线、虚线、粗线、细线等。

3.图框和标识:图纸应配有齐全的图框,框线清晰,标注名称、编号等必要信息。

此外,还应对图纸进行合理的标识,标明设计单位、图号、编制日期、比例尺等重要信息。

4.图样和标注:图样要准确、规范,符合设计要求。

图纸上的标注要简洁明了,包括尺寸标注、材质标注、符号标注等,确保图纸的易读性和可理解性。

三、文字说明要求1.文字编排:文字说明要采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如宋体、黑体等,字号一般不小于小四号。

标题、正文、副标题等文字要有明显的区别,有层次感,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2.文字内容:文字说明要准确、简明扼要地表达设计意图和要求,同时要注意语法表达准确,避免使用含糊、模糊的词语。

3.段落分隔:文字说明要根据内容的不同进行段落划分,使整篇文字结构清晰,层次分明。

段落之间要有合理的过渡,以保证读者阅读的连贯性。

四、技术资料要求1.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规范标准、技术说明等,要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部分)2016年11月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4工程概算书;5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6 概算书(应单独成册)。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依据。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 分期建设的情况;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2 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

3.2.4设计要点综述。

1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简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或高温水、燃料及充电桩等供应的协作问题;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5 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方案设计需要包括方案设想、方案选择和方案优化等;施工图设计需要从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安排,为施工提供便利;施工图预算需要计算出工程的预算值,为工程的投资提供依据;施工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需要明确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技术要求。

其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大型工程和复杂工程的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深度更大,详细程度更高。

例如,高层建筑、桥梁工程等需要编制详细的结构计算书、承载力计算书、地基处理方案等;而小型工程则可以简化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但仍需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再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进行逐步深化。

设计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

初步设计需要明确工程的总体方案和基本要求,施工图设计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详细细化,施工准备阶段需要明确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个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都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逐步深化。

最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相关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设计单位要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审查和批准过程中,相关单位会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了设计文件的内容、编制要求和审查批准程序。

在编制设计文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深入细化。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8)216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1. 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一般适用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少数专业还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2. 计算书编制的一般规定2.1 计算书编制必须做到三符合: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2 计算书编制格式必须采用院的统一格式:《设计计算书》。

编制的手写计算书必须采用A4纸,用钢笔或水笔誊写;采用计算机打印的计算书,落款和签署必须手写。

2.3 选用电算程序计算的,必须使用有效版本,并应在计算结果前加以说明(选用的计算程序名、版本、选用程序的适用范围、计算原理、输入参数、输出的数值和图形的结果分析)。

2.4 计算书编制必须内容完整、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要求、计算公式选用准确、计算无误、说明清楚。

2.5 计算书的文句应通顺,字迹应端正,阿拉伯数字、度量衡单位必须按国标书写,不得潦草、脏乱。

2.6 计算书必须经过校对和审核。

校审应留有痕迹,对采用的软件、公式、输入的数据、输出的结果及每幅简图,如认为正确,应标有“√”符号。

各级校审人员的校审痕迹应采用用不同颜色的笔加以区分。

3. 各专业编制计算书的具体规定3.1 建筑专业3.1.1 要求1)初步设计阶段,如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已经列入所有计算内容和计算过程,可不单独编写计算书。

2)施工图设计阶段,如按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无重大变动的,无需另行计算,不再单独编写计算书。

3.1.2 轨道交通车站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包括客流)4)车站规模(包括站厅和站台面积计算)5)通过能力(包括自动扶梯、楼梯宽度计算;出入通道宽度计算)6)防灾疏散计算3.1.3 隧道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横剖面计算3.1.4 地面建筑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基地面积计算5)建筑总面积计算(1)地上(2)地下6)建筑密度计算7)容积率计算8)停车量计算(1)机动车(2)自行车9)绿地率计算10)日照分析3.2结构专业3.2.1 要求电算计算书的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荷载简图、原始数据和电算结果应注明来龙去脉。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假设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规范化。

在建筑工程实施中,设计文件是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种类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按照编制时间和设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

3、施工设计阶段文件:包括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1、文件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名称应当简洁明了,准确反映文件内容。

常见的文件名称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2、文件编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编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

文件编号可以按照部门、阶段、工程名称、流水号等方式进行编制。

文件编号应当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便于管理和查找。

3、文件格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采用标准格式,确保文件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文件格式包括文件的封面、目录、注释、图表、配图、资料索引等。

文件的尺寸、字号、线条和布局等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文件内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全部必要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备、电气、给排水、室内装饰等。

此外,文件还应当包括一些必要的技术参数、计算书、符号与标准等。

5、文件审查和签字: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签字。

文件需经过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审查,以确保文件质量和准确性。

签字环节则是由责任设计师对设计文件进行终审,并快速签字确认文件内容无误。

6、文件存档: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照文件编号进行分类存档。

文件存档的目的是为了以后备查和管理,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文件存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整理,淘汰过期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3。

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3。

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

1.2条.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

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3。

2。

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一、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依据1.项目批准文件;2.城市规划;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0.4建筑工程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1.0.12 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

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详图设计。

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 技术策划报告;2 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3 经济性评估;4 预制构件生产策划。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4 工程概算书;5 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

4.1.1 施工图设计文件。

I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以及图纸总封面;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

3 各专业计算书。

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编制并归档保存。

条文说明4.1.1-2 工程预算书不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则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则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1. 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一般适用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少数专业还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2. 计算书编制的一般规定2.1 计算书编制必须做到三符合: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2 计算书编制格式必须采用院的统一格式:《设计计算书》。

编制的手写计算书必须采用A4纸,用钢笔或水笔誊写;采用计算机打印的计算书,落款和签署必须手写。

2.3 选用电算程序计算的,必须使用有效版本,并应在计算结果前加以说明(选用的计算程序名、版本、选用程序的适用范围、计算原理、输入参数、输出的数值和图形的结果分析)。

2.4 计算书编制必须内容完整、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要求、计算公式选用准确、计算无误、说明清楚。

2.5 计算书的文句应通顺,字迹应端正,阿拉伯数字、度量衡单位必须按国标书写,不得潦草、脏乱。

2.6 计算书必须经过校对和审核。

校审应留有痕迹,对采用的软件、公式、输入的数据、输出的结果及每幅简图,如认为正确,应标有“√”符号。

各级校审人员的校审痕迹应采用用不同颜色的笔加以区分。

3. 各专业编制计算书的具体规定3.1 建筑专业3.1.1 要求1)初步设计阶段,如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已经列入所有计算内容和计算过程,可不单独编写计算书。

2)施工图设计阶段,如按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无重大变动的,无需另行计算,不再单独编写计算书。

3.1.2 轨道交通车站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包括客流)4)车站规模(包括站厅和站台面积计算)5)通过能力(包括自动扶梯、楼梯宽度计算;出入通道宽度计算)6)防灾疏散计算3.1.3 隧道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横剖面计算3.1.4 地面建筑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基地面积计算5)建筑总面积计算(1)地上(2)地下6)建筑密度计算7)容积率计算8)停车量计算(1)机动车(2)自行车9)绿地率计算10)日照分析3.2结构专业3.2.1 要求电算计算书的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荷载简图、原始数据和电算结果应注明来龙去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文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以下是具体规定内容:一、总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结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科学编制设计文件,并确保设计文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二、设计文件编制要求1. 设计依据: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必须充分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要求以及项目的特殊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设计范围:设计文件应明确说明所包含设计内容的范围和具体要求,将设计内容细化为不同的部分,并进行逐步递进的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3. 设计标准: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的标准。

设计单位应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标准要求。

4. 设计计算:设计文件中的设计计算应具备科学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和工具,并将计算过程和结果清晰地记录在设计文件中。

5. 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设计图纸应准确、完整地表达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应遵循相关的图纸编制规范,确保图纸清晰、规范、易于理解,并配有必要的图例和注释。

6. 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应包含必要的技术交底内容,将设计方案的关键技术和难点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后续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

三、设计文件编制流程1. 方案设计: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方案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并明确设计所依据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施工图设计:根据方案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进一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具体细部构造、节点连接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图纸、计算书等。

3. 技术交底: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解释设计意图和要求,并共同商讨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规定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管理,确保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编制。

1.3 设计方案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性的原则。

二、编制要求2.1 设计方案编制应依据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等文件进行。

2.2 设计方案应包括项目概述、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环保设计等内容。

2.3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及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4 设计方案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性、美观性、经济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三、编制内容3.1 项目概述3.1.1 项目名称、地点、规模、性质等基本信息。

3.1.2 项目背景、目标和发展前景。

3.1.3 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3.2 规划设计3.2.1 规划设计理念和目标。

3.2.2 总体布局和空间组织。

3.2.3 交通组织和服务设施布局。

3.2.4 绿化景观和生态环境设计。

3.3 建筑设计3.3.1 建筑功能布局和空间设计。

3.3.2 建筑造型和立面设计。

3.3.3 建筑结构和材料选择。

3.3.4 建筑节能和环保设计。

3.4 景观设计3.4.1 景观规划和设计理念。

3.4.2 景观空间组织和节点设计。

3.4.3 绿化配置和景观设施设计。

3.4.4 景观照明和水质设计。

3.5 市政工程设计3.5.1 给水排水设计。

3.5.2 供电照明设计。

3.5.3 供热通风设计。

3.5.4 通信交通设计。

3.6 环保设计3.6.1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目标。

3.6.2 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和噪声治理设计。

3.6.3 环保设施和监测手段设计。

四、编制格式4.1 设计方案编制应采用清晰的图纸、文字、表格和图片等形式,充分表达设计意图。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前⾔本规定依据《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建筑技术应⽤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程超限设计可⾏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程项⽬在审批、施⼯等⽅⾯对设计⽂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于⽬前的⼯程项⽬设计,尤其是民⽤建筑⼯程项⽬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总负责⼈:李霆总则、⼀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排⽔部分:⾦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调节、热能动⼒部分:郑⼩梅、杨允⽴、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樊则森、李⽂、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案设计 (2)2.1 ⼀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 (17)3.7 给⽔排⽔ (20)3.8 供暖通风与空⽓调节 (24)3.9 热能动⼒ (26)3.10 概算 (28)4 施⼯图设计 (30)4.1 ⼀般要求 (30)4.2 总平⾯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 (43)4.6 给⽔排⽔ (46)4.7 供暖通风与空⽓调节 (50)4.8 热能动⼒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构件加⼯图设计 (69)条⽂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程设计⽂件编制⼯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计算书概预算书编制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计算书概预算书编制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计算书概预算书编制规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计算书& 概(预)算书编制规定1 目的为确保计算书、概(预)算书的编制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制定本规定。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专业计算书、概(预)算书的编制工作。

3 计算书的编制要求3.1 工程设计应有完整的计算书。

3.2 计算书应字迹清楚, 铅笔书写应采用复印件留存, 计算步骤要有条理, 引用数据要有依据, 计算图表及计算公式引用要正确, 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结构计算书一份、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各专业计算书一式一份, 用于归档, 如在需要可进行复制。

3.3 设计依据、计算公式、荷载选取、材料性能参数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本所技术措施的要求, 同时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

3.4 结构计算应给出计算简图, 计算简图必须符合结构实际工作状态, 荷载选取必须反映结构最不利的组合受力状况。

3.5 利用计算机计算时, 应注明所采用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及编制单位。

软件必须是本所《计算机应用软件有效版本目录》上的软件。

采用有效版本目录之外或自编软件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或所技术委员会专业组验证认可。

3.6采用标准图时,应根据图集的说明进行必要的选用计算;采用重复利用图时,应进行必要的核算和因地制宜的修改,以切合工程的具体情况。

22020 年6 月23 日3.7计算书一律用本所统一要求的计算纸(电算打印稿除外)。

封面和专业的计算表格,归档时一般应采用原始稿,若采用复印稿归档每页必须有真迹签名。

3.8计算书圭寸面应按规定格式(见附录)逐项填写,计算书的目录由计算人根据该册计算书的内容自行编写。

3.9计算书内容3.9.1结构专业3.9.1.1工程概况(画必要的简图)3.9.1.2荷载计算3.9.1.3基础计算3.9.1.4计算机计算结果摘录3.9.1.5必要的计算部分3.9.1.6附:计算机计算结果(注明共几册)3.9.2给排水专业3.921计算依据391.2说量及热量计算3.9.1.3水力计算3.9.1.4设备选型计算3.9.1.5计算机计算结果记录33.9.3暖通空调专业3.9.3.1计算依据3.9.3.2冷、热负荷及耗量计算3.9.3.3水力平衡计算3.934设备选型计算3.935计算机计算结果记录3.9.4电气专业3.9.4.1计算依据3.9.4.2电力容量计算4初步设计概算书及施工图预算书编制规定4.1初步设计应有完整的概算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计算书编制规定1. 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一般适用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少数专业还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2. 计算书编制的一般规定2.1 计算书编制必须做到三符合: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2 计算书编制格式必须采用院的统一格式:《设计计算书》。

编制的手写计算书必须采用A4纸,用钢笔或水笔誊写;采用计算机打印的计算书,落款和签署必须手写。

2.3 选用电算程序计算的,必须使用有效版本,并应在计算结果前加以说明(选用的计算程序名、版本、选用程序的适用范围、计算原理、输入参数、输出的数值和图形的结果分析)。

2.4 计算书编制必须内容完整、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要求、计算公式选用准确、计算无误、说明清楚。

2.5 计算书的文句应通顺,字迹应端正,阿拉伯数字、度量衡单位必须按国标书写,不得潦草、脏乱。

2.6 计算书必须经过校对和审核。

校审应留有痕迹,对采用的软件、公式、输入的数据、输出的结果及每幅简图,如认为正确,应标有“√”符号。

各级校审人员的校审痕迹应采用用不同颜色的笔加以区分。

3. 各专业编制计算书的具体规定3.1 建筑专业3.1.1 要求1)初步设计阶段,如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已经列入所有计算内容和计算过程,可不单独编写计算书。

2)施工图设计阶段,如按通过评审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无重大变动的,无需另行计算,不再单独编写计算书。

3.1.2 轨道交通车站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包括客流)4)车站规模(包括站厅和站台面积计算)5)通过能力(包括自动扶梯、楼梯宽度计算;出入通道宽度计算)6)防灾疏散计算3.1.3 隧道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横剖面计算3.1.4 地面建筑1)项目名称2)设计阶段3)设计依据4)基地面积计算5)建筑总面积计算(1)地上(2)地下6)建筑密度计算7)容积率计算8)停车量计算(1)机动车(2)自行车9)绿地率计算10)日照分析3.2结构专业3.2.1 要求电算计算书的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荷载简图、原始数据和电算结果应注明来龙去脉。

手算计算书应给出计算简图,示出构件编号,结构计算书内容应完整齐全,书写应清楚整齐,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

计算书中的构件代号、构件截面等应与图纸中的一致。

若图纸中作修改,应在计算书中反映,以供查核。

采用结构标准图集时,应根据图集说明,结合工程作必要的选用和核算工作。

图纸重复利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修改及进行必要的核算,以符合工程实际。

3.2.2 地下结构1)工可阶段:主要构件,关键结构断面的围护,内部结构内力,稳定计算。

2)初步设计阶段:(1)概况、地质情况简要说明(2)设计原则,安全等级,抗震等级,裂缝宽度,抗浮,环境保护等级(3)荷载取值(4)围护结构a.主要深度基坑的稳定计算;b.主要围护构件的内力、断面计算。

(5)内部结构a.抗浮验算;b.关键结构断面或主要结构构件的内力计算,构件断面验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1)计算概况a.工程概况(包括构件布置的平、剖面图,构件的名称,编号等);b.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c.计算原则:结构安全等级,抗震等级,裂缝宽度,抗浮要求,基坑环境保护等级;设计采用规范、手册;荷载,取值基本原则;内力计算模式,计算程序(公式),配筋程序。

(2)围护结构计算a.围护形式,荷载参数,与计算相关的施工工况的说明,各工况计算简图;b.围护结构内力计算,配筋、断面验算;支撑结构内力计算,配筋、断面验算及稳定性验算(包括围护墙体、支撑、围檩、立柱桩等),计算结果(内力输出简图,输入、输出打印文件);c.基坑稳定性计算。

(3)内部结构计算a.结构抗浮验算;b.内部构件分项计算(顶板、梁,底板、梁,中板、梁,柱等;地铁车站中包括标准段、端头井、出入口通道、风道、附属用房等;隧道和地道中包括工作井、暗埋段、敞开段、风道、地下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区间隧道)。

3.2.3 地面结构1) 初步设计阶段(1)工程概况:结构类型、地质情况简要说明(2)设计遵循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3)计算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场地类别、抗震等级、沉降控制、荷载取值原则等(4)计算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5)主体结构计算:a.对高层建筑和其它复杂的建筑物须作必要的结构计算得出主要结构特征参数并作出分析,计算结果作为提供概算编制所需的结构布置、构件截面尺寸,采用的结构材料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等的依据;b.对其它建筑物进行估算,作为提供为编制概算所需的结构布置、构件截面尺寸,采用的结构材料及混凝土强度等级等的依据。

2) 施工图设计阶段概述工程概况:上部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环境要求等;计算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场地类别、抗震等级、沉降控制要求,荷载取值原则等,以及具体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没有特殊要求的可不写)。

设计遵循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计算中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

结构计算荷载计算;上部结构计算;基础计算。

3.2.4 盾构法隧道1) 初步设计阶段如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已对结构设计计算模型、计算简图、荷载组合、计算工况、内力分析结果等有较具体的文字叙述和计算结果,可不另行单独进行计算书的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以下要求和内容进行计算:(1)计算依据a.批准的初步设计及与计算相关的评审意见;b.工程水文及地质资料;c.环境保护要求。

(2)项目概况a.工程周边环境;b.工程规模,如:隧道长度、直径、结构厚度等;c.场地条件。

(3)计算原则a.采用的计算模式;b.直径允许变形量;c.允许裂缝宽度;d.抗震等级。

(4)采用的规范(规程)(5)采用的材料混凝土等级、选用的钢材等(6)工况介绍a.计算简图;b.荷载组合;c.对应工况的地质钻孔质料。

(7)计算分析及计算结果a.采用的程序;b.计算参数;c.其他说明。

(8)构件截面配筋a.采用的程序;b.如计算中裂缝宽度计算为配筋计算的控制工况,则需进行专门的裂缝宽度计算。

(9)螺栓验算(10)盾构千斤顶顶力局部承压验算(11)管片外弧面接缝张角验算(12)举重臂埋件抗拔力验算(如盾构施工管片运输及拼装过程中均采用真空吸盘操作,则本项内容可取消)。

(13)其它3.2.5 桥涵结构1) 初步设计阶段可以仅对特殊型式的桥涵结构及基础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内容进行计算书编制,对一般结构可不另行单独进行计算书的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以下内容进行计算书编制(1)结构类型、部位等的描述(2)采用的计算程序、规范、规程(3)设计基础资料(4)计算参数或假定(含采用的材料,混凝土等级、选用的钢材等)(5)计算简图或模型(6)计算过程或原始数据文件(7)计算结果、分析及结论3.3 道路专业1) 初步设计阶段(1)项目名称(可包括工程简介)(2)设计依据(3)采用规范(4)设计基础资料(5)设计标准(6)平面设计(7)纵断面设计(8)横断面设计(9)路面结构的选用与计算(10)附属结构计算施工图设计阶(1)项目名称(可包括工程简介)(2)设计依据(3)采用规范(4)设计基础资料(5)设计标准(6)平面设计(7)纵断面设计(8)横断面设计(9)路面结构的选用与计算(10)附属结构计算3.4 线路专业3.4.1 初步设计阶段(只计算右线)1) 项目名称(可包括工程简介)2) 设计依据3) 平面设计4) 纵断面设计3.4.2 施工图设计阶段1) 项目名称(可包括工程简介)2) 设计依据3) 平面设计4) 纵断面设计3.5 车辆工艺专业3.5.1 初步设计阶段对车辆运用检修工作量进行计算,以此作为车辆段(停车场)规模确定的依据。

对车辆段(停车场)内各种作业线路有效长及线间距进行计算。

对车辆段(停车场)内生产定员进行计算。

计算书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只计算右线)计算所需的技术条件、要求及数据计算过程中采用的标准和边界条件3.5.2 施工图设计阶段若施工图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方案一致,可不再编制计算书;若施工图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方案不一致,应按以下要求重新编制计算书:1) 对车辆运用检修工作量进行计算,以此作为车辆段(停车场)规模确定的依据。

2) 对车辆段(停车场)内各种作业线路有效长及线间距进行计算。

3) 对车辆段(停车场)内生产定员进行计算。

4) 计算书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计算所需的技术条件、要求及数据计算过程中采用的标准和边界条件3.6 环控专业3.6.1 隧道通风1) 初步设计阶段(1) 隧道:a.计算依据和采用规范;b.计算软件;c.通风设计标准:卫生标准:CO容许浓度、烟雾容许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标准;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计算基本参数:隧道参数、交通量、车种比例、CO、烟雾发生量、气象参数、火灾规模等(若采用计算机计算,需附计算输入参数);e.通风方案概述;f.通风量计算:包括稀释CO浓度所需风量和稀释烟雾容许浓度所需风量、火灾工况所需风量、自然风、交通通风力计算;g.主要通风设备选型及配置。

(2)管理中心:a.计算依据和采用规范;b.计算采用软件c.设计标准:温湿度标准、新风标准等d.空调通风方案概述;e.空调通风负荷计算;f.主要空调通风设备选型及配置。

2) 施工图设计阶段(1)隧道:a.如果隧道通风方案和计算基本参数如:隧道参数、交通参数、CO、烟雾发生量、火灾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进行计算;b.通风系统阻力计算;c.通风设备(风机、消声器等)选型计算及配置。

(2) 管理中心:a.计算依据和采用规范;b.设计标准:温湿度标准、新风标准等;c.空调通风方案概述;d.空调通风冷热负荷、风量计算;e.防排烟计算(排烟量、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正压送风等);f.通风系统阻力计算(含防排烟系统);g.水系统水力计算;h.空调通风设备(冷源、水泵、空调机组、风机、消声器等)选型计算及配置。

3.6.2 地下铁道空调通风1) 初步设计阶段(1)通风、空调和采暖系统a.计算依据和采用规范;b.计算软件;c.主要设计标准:温湿度标准、新风量标准、风速标准、噪声标准等;d.计算基本参数(或附计算机输入参数):客流参数、列车参数、车站、区间、线路、车站设备等参数;e.通风方案概述(正常工况、事故工况);f.地下车站、区间风量、温度计算结果;g.车站负荷、风量计算;h.车站焓湿图绘制;i.主要通风设备选型及配置。

(2)车站空调通风和采暖a.计算依据和采用规范;b.设计标准:温湿度标准、新风量标准、风速标准、噪声标准等;c.计算基本参数:客流、车站设备等;d.空调通风方案概述(空调通风方案、防排烟方案);e.空调通风冷热负荷、防排烟计算;f.主要空调通风设备选型及配置(冷源、水泵、空调机组、风机、消声器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