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学校新教师跟岗(返岗)实践培训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局属学校新教师跟岗(返岗)实践培训方案
(试行)
为做好新教师培训工作,增加实践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新教师专业水平,促进新教师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业务骨干,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的要求,为做好局属单位新教师培训工作,特制定《局属学校新教师跟岗(返岗)实践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新教师成长规律,确立“系统培养,分段实施,名师引领,逐级提升”的指导思想,以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专业培训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帮助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教学方法,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从而实现教师专业化梯队发展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目标
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夯实新教师专业基础、整体提升新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为期一学期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的跟岗培训,确保每位新教师在优秀学科教学团队浸润和培训导师的专业引领下,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大幅度提升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三、培训对象与时间
(一)培训对象
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当年招聘的新教师。
(二)培训时段
新教师跟岗培训为期一学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教师暑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10天
第二阶段:在培训基地学校跟岗实践4个月
第三阶段:回各自工作单位返岗实践1个月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培训形式
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返岗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跟岗实践与返岗实践以“拜师结对”的形式进行,参训新教师到培训基地学校,与基地学校培训导师“拜师结对”,实行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双导师制,提倡双导师由承担班主任工作的1人担任,也可分别由不同导师担任。
参训新教师在导师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全程跟随导师观摩学习,包括备课上课、教研活动、早晚自习、作业批改、班主任工作等。
坚持培训与活动评选相结合、过程与阶段诊断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自我评价”“学校考核”“培训部门考核”多元参与的评价方式,实现对新教师全面、公正、客观的指导与激励。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二)集中培训安排
集中培训以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教学与基本素养、班级管理与教育现代化、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方面为
主要内容。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三)跟岗(返岗)实践培训安排
跟岗(返岗)实践期间,新教师需完成以岗位职责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方面的18个培训要点。跟岗(返岗)实践期间,新教师实践每两周以基地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中交流学习;每月实践以一个主题为主,兼顾其他,跟岗实践期间每两月全体新教师分学科集合一次,阶段性总结跟岗实践情况;返岗实践结束后,全体新教师集中交流汇报展示。具体
安排如下。
五、组织与管理
新教师培训工作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管理;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协调新教师的集中培训;跟岗培训基地学校(返岗实践学校)负责监督指导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参与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培训导师具体指导新教师提升课堂实践能力。
(一)培训中心职责
1.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科学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
2.挖掘利用优质资源,实施新教师培训导师聘任制度,聘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的优秀教师为培训导师,由培训中心统一制定并颁发聘书。做好对新教师培训导师的培训,统一认识,明确要求。
3.建立需求调研、过程跟踪、效果反馈等制度,做好新教师培训的过程管理工作。
(二)跟岗实践基地(返岗实践)学校职责
教师跟岗(返岗)实践基地学校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以促进新教师成长作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包括:
1.跟岗(返岗)实践基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跟
岗(返岗)实践过程管理,为新教师跟岗(返岗)实践提供必要支持,确保跟岗(返岗)实践效果和期间安全。
2.负责组建新教师培训导师团。指定本校学科教研组长、齐鲁名师、青岛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一线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在与跟岗(返岗)教师充分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指导其制定跟岗(返岗)实践计划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3.负责安排跟岗(返岗)教师参与学校教学教研和班级管理实践活动,督促跟岗(返岗)教师完成上课、听课观摩、参与教研、集体备课等学习活动,以“副班主任”身份参与班级管理并组织班级活动。
4.采取适当方式,向年级组或学科教师介绍跟岗(返岗)实践教师及其跟岗(返岗)实践的目的与安排,要求有关教师配合支持跟岗(返岗)教师的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
5.指定专人负责联系跟岗教师,协助为其在校内或就近提供相应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6.负责监督指导教师和考评跟岗(返岗)教师,参与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并做出书面鉴定,在跟岗(返岗)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反馈给市教育局人事处。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具体负责新教师跟岗(返岗)实践培训的指导工作。
2.了解新教师学习需求,指导新教师制定跟岗、返岗学习计划,做好跟岗、返岗实践记录,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为新教师全方位学习考察服
务。
3.定期指导新教师上课、说课、评课、课例开发以及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并指导新教师设计制作一节多媒体课,完成一节汇报课,开好一节班会课,确保跟岗培训取得实效。
4.负责对新教师进行考勤、考核评定并做出书面鉴定。
(四)新教师职责
1.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跟岗、返岗实践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学风,按时上下班,按跟岗学习要求履行职责。
2.新教师在结对教师的互助下,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听课,上课、教研等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教学教研能力,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3.新教师在导师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需全程跟随导师观摩学习,包括备课上课、教研活动、早晚自习、作业批改、班主任工作等。逐步建立并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反思习惯,记录成长轨迹,激励成才信心。
4.新教师要做好跟岗、返岗实践记录(见附件2),全程记录导师教育教学活动,每天完成一篇培训总结反思;在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新教师要在导师指导下,设计制作一节多媒体课,完成一节汇报课,开好一节班会课;撰写好跟岗、返岗实践总结(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见附件3)。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