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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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编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的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的编制管理。

第三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的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站)实施。

县以上建设局(建委)、建工局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工程设备材料价格的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第四条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地点的全部费用之和。

材料、工程设备预算价格由材料、工程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材料预算价格=(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预算价格=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或:材料预算价格=原价(厂商负责运到工地指定地点的供应价格)+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或者由厂商负责运到工地指定地点的供应价格)。

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1.原价应考虑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交货点、供货量、供货方式等因素。

2.原价一般采用质量为合格的产品价格,质量达到优质的产品价格应注明。

3.进口材料的原价按照外贸到岸完税价格计算。

第五条材料、工程设备运杂费是指材料自经销单位的交货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

1.运输费应考虑运输线路、运输工具、运输里程等因素。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实落实对工程质量高度负责。

二、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承担相应工程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类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四、所有进场工程材料(包括公司采购材料)必须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方准使用,重要材料现场实行四方(监理、总包、建设、供货方)有关方责任人要加强监控。

五、工程材料、试件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见证员取样总监签证认可。

六、工程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制”,每道工序首次施工必须先做出样板,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大范围开展。

七、施工单位必须实行“三检制”,工程完成后必须自检合格才能提请监理验收,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机构验收。

现场人员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监控。

八、现场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

九、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现场应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在检查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除责令其返工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十、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改变设计,确有必要变更时必须办理《设计院出工程变更单》总监签证认可报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涉及结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十一、工程完成合同约定和设计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竣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合格后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建设方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十二、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必须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十三、现场办公室收到竣工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材料使用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建设施材料、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材料等。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术语解释:1. 建筑材料: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等。

2. 土建设施材料:用于土建施工的材料,包括钢筋、砖块、水泥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包括电缆、继电器、开关等。

4. 机械设备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的材料,包括钢材、轴承、齿轮等。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六条材料检查应在材料进场前进行,目的在于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性。

第八条材料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检查:检查材料是否正确标识,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外观检查: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裂缝、变形、破损等现象。

3. 尺寸检查:检查材料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4. 抗压强度检查:对需要抗压的材料进行抗压强度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化学成分检查:对需要进行化学成分鉴定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成分合格。

6. 其他特殊要求检查:对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九条材料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材料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材料检查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三种情况。

第十一条材料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尽快与供货方或制造方联系,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换或更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类保存,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材料验收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目的在于确认材料的质量及时与正确。

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登记、存储、领用及退库等环节,确保材料管理的透明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3. 材料登记工作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需配合执行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二、材料登记1. 材料到货后,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送货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等信息。

2. 物资管理部门应对照采购订单和送货单,对材料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 入库的材料应及时登记入账,记录材料的来源、批次、数量、质量状况及存放位置等信息。

4. 登记信息应实时更新至项目部材料管理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三、材料存储1. 材料应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安全标识。

2.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材料受潮变质或损坏。

3. 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可用性。

四、材料领用1. 施工班组需提前提交材料需求计划,经过审批后方可领用。

2. 领用时,领用人员应出示有效的领料单据,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单据发放材料。

3. 领用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材料登记信息,记录领用时间、数量及领用人。

五、材料退库1. 工程完工或材料过剩时,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2. 退库材料应由物资管理部门检查确认其质量状况,合格后方可重新入库。

3. 退库信息应详细记录,包括退库时间、材料状态、数量等,以便后续使用或处理。

六、监督管理1. 项目部应定期对材料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

2.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材料登记管理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本制度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库房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库房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库房材料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库房材料的管理流程,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防止浪费和盗窃,提高材料使用效率。

2. 所有涉及工程材料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关键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3. 收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采购要求。

三、材料入库1. 材料入库时,应详细记录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批次等信息,并建立台账。

2. 对于特殊材料,应按照其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3. 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四、材料领用1. 材料领用应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注明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及用途。

2. 领用材料时,应检查材料的完好性,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

3. 领用后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持数据的准确性。

五、材料使用1.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2. 对于剩余材料,应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或退还库房。

3. 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处理。

六、材料退库与报废1. 项目结束后,未用完的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恢复库存。

2. 对于损坏或无法再次使用的材料,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七、安全管理1. 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2.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管理和存放。

3. 加强库房的防盗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

八、监督与考核1. 建立材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审。

2.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优化材料管理流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建筑企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材料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降低成本、确保供应、提升效率和质量控制。

原则上,材料管理应遵循合理性、及时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

这意味着所有的材料采购和管理活动都应以合理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安全标准。

制度中应包含材料采购流程。

这一流程从需求分析开始,经过市场调研、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到最终的采购合同签订。

每一步都应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审批流程,以确保采购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库存管理也是材料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建立详细的库存记录,包括材料的规格、数量、批次和存放位置等信息。

定期盘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库存差异问题。

库存管理还应考虑到材料的保质期和易损性,合理安排使用计划,减少浪费。

材料使用的跟踪和回收也是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材料按计划使用,并及时回收剩余或废弃的材料,以便再次利用或妥善处理。

材料管理制度还应涵盖供应链关系的维护。

良好的供应商关系有助于确保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因此,企业应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并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来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在实施材料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监督和改进是持续的任务。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材料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价。

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调整制度,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为了确保材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企业应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同时,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材料管理,从而提高整个团队的管理水平。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材料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材料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材料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报废等环节,确保工程材料质量,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率。

2.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材料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程材料的全过程管理。

3. 所有参与工程材料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应根据工程需求编制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包括材料种类、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 采购过程中,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进行比价,确保材料质量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成本。

3.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以法律形式保障双方权益。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货后,应由专业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入库,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原因。

3.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和结果应详细记录,作为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存储1. 材料入库后,应按类别、规格分区存放,设置清晰的标识,便于管理和使用。

2. 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防止受潮、变质、损坏等情况发生。

3. 建立材料出入库台账,实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账物相符。

五、材料使用1. 工程使用材料时,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材料需求单进行领用,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

2. 现场使用的材料应有专人负责监督,避免浪费和滥用。

3. 对于特殊或价值较高的材料,应实行专项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材料报废1. 对于不可再用或剩余的工程材料,应进行评估是否可回收或再利用。

2. 确定报废的材料应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报废材料的处理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报废原因、处理方式和时间等信息。

七、监督管理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材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材料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最新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最新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on't worry about things you can't get, stay away from things with negative energy. Life is not bad, so don't addsorrow to yourself.(页眉可删)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今天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建筑公司材料领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材料领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材料领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材料管理,确保工程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基本原则。

二、材料领用流程1. 材料需求计划: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并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审批。

2. 材料审批与调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材料需求计划,并根据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进行材料调配。

3. 材料领用单:项目部在领取材料时,必须填写材料领用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材料发放: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材料领用单进行发放,并记录领用信息。

5. 现场验收:项目部在收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如有不符,应及时反馈给物资管理部门。

三、材料存储与保管1. 材料入库:所有材料入库时,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对材料进行分类存放。

2. 材料保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材料的保管工作,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好。

3. 定期盘点: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四、材料使用与回收1. 严格领用: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使用材料,不得私自更改或替换。

2. 剩余材料回收:对于剩余的材料,项目部应及时退回物资管理部门,以便统一管理和再利用。

3. 废料处理:对于工程中产生的废料,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进行分类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部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绩效考核:材料管理效率和效果将作为项目部和物资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3.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资料管理细则。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工程资料应进行合理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等,并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

2. 编码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例如,设计资料可以用“D”开头,施工资料用“S”开头。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收集到的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

3. 电子文档应存储在安全的网络服务器上,纸质文档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四、资料的审核与归档1. 所有工程资料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审核。

2. 审核通过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索引系统,便于查询和使用。

3. 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的使用与保管1. 使用工程资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实时性。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建立备份机制,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资料丢失。

3. 资料的借阅和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六、资料的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更新或替换。

应及时标注版本号,并注明更新日期。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档案系统中予以注明,避免误用。

七、责任与考核1. 各参建单位应对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一、总则工程资料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报告、材料进场记录等。

各类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和提交工程资料,应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理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任何未经审核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四、资料保管与维护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五、资料使用与查询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谁需要知道,谁使用”的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

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资料时,应遵守查询程序,不得随意传播或用于非授权的目的。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资料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

通过上述内容的规范,可以确保工程资料的管理更加有序和高效,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文档支持。

每个参与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工程建设的良好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资料的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方人员的协作,因此,建立一套明确、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指导实践、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管理已成为工程资料管理的大势所趋,因此在规章制度中加入电子资料管理的相关条款,也是适应现代工程建设需求的必然选择。

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沪建管〔2015〕726号•【施行日期】2015.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管〔2015〕726号各区(县)建设管理(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发展,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 具体负责本市建材备案、建材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建材信息平台建设职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材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建立本市统一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在建材备案、重要建材使用、新型建材认定、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环节,对本市建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备案与管理、市场与现场的互相联动。

工区材料管理制度

工区材料管理制度

工区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区材料管理,确保材料使用的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区内的所有材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和处置。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材料管理小组,负责工区材料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材料管理小组由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库管员和材料员组成。

三、采购管理1. 材料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要求,确保材料质量。

3.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货时间、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等。

4. 采购材料应按照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进行,避免过量采购和积压。

四、储存管理1. 设立专门的材料仓库,对材料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和存放。

2. 材料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晒、防盗等条件,确保材料安全。

3. 库管员负责材料入库、出库、盘点和保管工作,确保材料账物相符。

4. 材料应按照使用顺序和工程进度进行发放,避免过期和浪费。

五、使用管理1. 材料使用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

2. 施工人员应按照材料使用规定进行操作,遵守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3. 材料员负责材料发放和回收工作,记录材料使用情况,及时反馈材料短缺和浪费问题。

4. 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剩余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六、回收和处置管理1. 设立专门的回收仓库,对剩余、废旧和损坏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放。

2. 材料回收应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材料的安全和环保。

3. 废旧和损坏的材料应进行评估和处置,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和处理。

4. 材料回收和处置情况应进行记录和归档,及时反馈材料使用和回收情况。

七、监督和检查1. 材料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材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 对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和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3. 材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等条款。

3. 对于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对照采购单和合同进行核对。

2.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存储1. 材料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3. 定期对存储的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材料使用1. 材料的领用应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2. 施工中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对于剩余材料应及时回收利用。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处理。

六、材料核算与结算1. 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核算,确保材料用量的准确性。

2. 材料费用的结算应根据实际使用量和合同约定进行,避免超支。

3. 对于节约的材料,应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合理使用材料。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的材料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材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 材料管理的绩效应纳入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范围,以此激励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的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的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的材料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通常涉及大量的材料采购、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因此,制定一套全面的材料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需求计划制度应规定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启动初期,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材料需求计划。

这包括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预计使用时间等。

需求计划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材料采购管理材料采购是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

制度中应明确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

同时,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和服务水平进行评价,以保证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材料验收与入库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入库。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验收标准和程序,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办法。

应建立材料入库登记系统,确保每一笔材料流动都有明确的记录。

四、材料储存与保管合理的材料储存不仅能保证材料质量,还能减少损耗和浪费。

制度中应包含材料储存的环境要求、堆码规范和安全措施等。

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仓库的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五、材料领用与退库为了有效控制材料使用,制度应规定严格的领用程序。

施工班组需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领料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未使用完的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避免资源浪费。

六、材料使用监督制度应明确施工现场材料使用的监督责任,确保材料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使用。

对于关键材料的使用,应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材料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七、废料回收与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妥善处理,以减少环境污染。

制度中应制定废料分类、回收和处理的具体措施,鼓励采用可再生材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八、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团队,对材料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和纠正措施。

建设单位限价材料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限价材料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限价材料管理规定为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便于材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大连XXX有限公司就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等有关事宜特做如下规定:一、施工单位每月十日(或依据合同)将下月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计划一式三份(含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拟供货厂家)报监理单位。

二、限价材料明细单经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核(时间三天),工程部、成本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代表留存一份。

三、成本部在十五日内确认价格、供货厂家并形成材料限价单,由工程部会签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工程部、预算部各存档一份。

四、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确认的价格、供货厂家有异议,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给建设单位以书面回复;双方有关人员共同到市场询价,确认价格、供货厂家,如有变化,建设单位需重新形成材料限价单。

五、工程部、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等不符合限价单要求的材料、设备乙方不得使用,如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现使用,则按建设单位限价价格二倍处以罚款,并限期拆除。

六、如建设单位材料、设备等限价能被市场接受(不考虑付款条件因素),但施工单位仍以价格等原因拒绝采购,则建设单位可改为甲供,由此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建设单位按此部分材料设备价的3%扣施工单位工程款。

七、如施工单位不按此管理办法执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单位的材料明细单必须采用统一格式并加盖公章或施工单位项目部章。

九、建设单位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十、本管理规定自建设单位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材料设备限价单致:贵公司呈报的建设单位的限价材料计划已收到,通过市场调查,项目有关材料设备结算价格及建议供货厂家按下表执行。

注:此限价单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此表由工程部主办,物资部、预算部、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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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材料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济南市西客站片区C1地块项目管理材料管理办法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一、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架构为了贯彻执行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安置三区工程的材料管理办法,结合C1地块的情况并结合西区指挥部管理框架,制定三箭管理材料管理办法,成立材料管理领导小组,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分工如下:组长:杨哲副组长:单联琦组员:薛立军 于华 张同林 任志忠 侯现忠组织框架图如下:二、材料计划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各自标段的各施工总包单位提供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和分阶段材料(设备)需求计划。

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在施工总包单位进场后提供,应包括全部材料(设备)清单,并说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计划使用和要求进场时间;分阶段计划每个月提供一次,根据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结合实际进度情况,提前两个月提出详细的材料(设备)阶段需求计划【如3月1日提交5月份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详尽说明符合现场实际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有关技术参数以及较准确的具体进场时间。

2、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和分阶段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管理单位核实汇总后,报安置三区建设领导小组确认。

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分阶段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确保不漏项、不多项、不重复上报。

3、根据确认的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和分阶段材料(设备)需求计划,由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采购方式的建议,报安置三区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三、材料(设备)的分类及采购方式一) 安置三区材料分类:项目材料负责人 杨 哲 专职材料负责人 单联琦 山东高新监理 山东众成监山东建工集团 中建八局一济南四建集团A类为各地块必须高度统一样式、规格及质量的材料:电梯、分户防盗门、单元对讲门、防火门窗、塑钢门窗、外墙保温材料、外墙涂料、外墙砖、内墙砖、地面砖、卫生洁具、散热器、户内灯具、开关插座雨水管等B类为各地块不需统一样式但必须统一质量标准的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内墙涂料、阀门、室内给水管材、室内排水管材、给排水材料、控制箱、市政给水管材、水表、配电箱、电表、电线、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热量表、风机、水泵、路缘石、路灯等C类材料:除A类B类以外的零星材料二)安置三区材料确定方式1、确定方式:主要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询价定价、单一来源采购四类方式,除以上四种方式外,如有需要可进行公开招标。

2、需要招标的材料交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招标询价工作。

3、不需要招标的材料:(1)A类材料由指挥部确定材料的样式、外观、品牌、质量标准,施工单位按(参)照样品负责采购;(2)B类材料由各项目管理单位依据指挥部已确定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参照样品负责采购;(3)C类材料由施工单位自主采购。

4、安置三区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确定方式:项目管理单位将组织监理、审计、总包单位相关人员对总包单位拟用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材料供应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环保等证明文件、公司规模、履约能力、原材料供应情况、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运输能力,资金情况,实地考察影像资料、供货商的产品在其他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并随机抽检相应的材料进行检测。

经考察合格并报材料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允许该材料供应单位为安置三区建设工程供货。

5、确定需要邀请招标或市场询价的材料。

(1)根据工程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批价申请及批价依据;(2)项目管理单位会同跟踪审计进行审核;(3)经过审核能够套用安置三区招标已有的类似综合单价的,不再批价;(4)如需要重新批价,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西区工程处、廉政处、跟踪审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询价确认;(5)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材料单价进行重新组价。

四、施工单位拟用供应商考察办法1、考察小组成员指挥部、项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如果考察的材料需要定价,则需审计单位参加。

由拟用供应商或总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等考察所需用具。

2、考察纪律严格执行西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相关纪律要求。

3、考察内容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文明、环保证明文件4)相关检测认证等证明文件5)公司规模6)原材料供应情况7)机械设备运行情况8)供货能力及运输能力9)供货商的产品在其他工程中的应用情况。

4、考察报告A类材料考察报告由总控组编写,B类及C类材料考察报告由拟用材料商相应的项管公司编写。

考察报告需包括:时间、地点、考察单位名称、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总体评价、考察结论等内容。

(详见附表)五、签订供货合同1、由各施工单位自行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组织实施。

2、总控组对A类材料进行备案,监督实施。

各项管公司对B类材料进行备案,监督实施。

六、材料的进场验收一)材料的进场验收办法1、工程上使用的主要材料在运进现场或使用于工程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封样、压样、送样。

施工合同和材料验收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

2、监理单位初审材料的各种证明(原材料要有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出厂合格证:成品、半成品还要有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同意后,材料可以进场,进场后验收时间: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按材料类别指定专业人员对建材产品组织进场验收,项目管理单位同时参与验收过程。

3、对进场建材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与现场封样对照,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材料,监理人员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场;不合格的建材产品应立即退货。

4、对于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应按规定见证取样,如检验不合格,该批材料应在24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

七、材料的见证取样制度1、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试样取样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1996)208号文件《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若干意见》及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在监理单位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监理单位持证人员见证下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见证取样的程序:(1)由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本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须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检测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该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名。

(5)承包单位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的情况时,便于检测单位及时通知见证单位。

3、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和材料。

4、材料送检实验室的有关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和材料,必须按照指挥部和质监站指定的实验室进行送检。

八、重点材料质量的过程控制对于结构主体用材、供货周期较长或者加工制作时间较长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公司须组织监理、总包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如以下材料:一)钢材质量的过程控制钢材质量是决定建筑物质量的关键和基础,钢材质量的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

为避免鱼目混珠保证钢材质量,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 建设单位确定生产厂家。

西客站安置三区使用钢材生产厂家:1级钢使用邯钢、首钢生产的钢材。

2级钢、3级钢为济钢、莱钢;济钢、莱钢不生产的规格型号,使用其分厂石横和永锋生产的钢材。

各类钢材严禁冷拔使用。

2. 监理验收。

钢材进场时,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履行正常的验收程序,按照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进场验收,查验合格证等相关随货资料,观感验收即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气泡、结疤、泛锈、夹渣和折叠等,验收合格并同意后方可进场。

3. 严肃见证取样制度。

钢材进场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正常的见证取样程序,封样后,监理单位压样到相应的试验检测单位。

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建立复测抽检制度。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进场的钢筋按照正常的见证取样程序,随机取样,送相应检测试验单位复测。

复测结果不合格,复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5.对进场的钢材要按区分类存放,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被水浸泡和雨淋锈蚀。

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过程控制为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采取以下措施:1. 建设单位确定水泥生产厂家及品牌。

安置三区所用水泥为山水集团公司生产的山水东岳牌水泥。

2. 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不定期抽查。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商品混凝土组成的材料砂、碎石、水泥进行现场取样,送相应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同时,检查搅拌站生产、进货、出货台帐。

3. 实行三方核对制。

山东水泥集团公司、施工单位、混凝土搅拌站三方每月对接一次,对接内容:施工单位购买水泥合同、施工单位需用商混的计划、混凝土搅拌站所进水泥台帐及混凝土供应台帐,三方水泥数量应一致,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4. 严格现场交货检验制。

施工单位在浇筑砼前要向监理审报,同时注明砼厂家,砼标号和浇筑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留置交货试块;监理单位核对砼标号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并对砼进行坍落度测试,不合格的混凝土坚决退场,对退场的混凝土罐车车牌号、司机姓名进行登记建册并跟踪管理。

并要求厂家查找出不合格原因,写出文字分析报告。

三)防水材料的过程控制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安置三区的防水材料质量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1.对施工单位拟用供应单位进行考察。

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监理,审计,总包单位相关人员对拟用的防水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防水材料供应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环保等证明文件、公司规模、履约能力、原材料来源供应情况、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运输能力,资金情况,供货商的产品在其他工程中的使用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

2.监理验收。

防水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履行正常的验收程序,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地下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应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格中,附录A地下工程防水材料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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