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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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保障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1.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有效、高效的原则,实现项目经费的全程监控。

2.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投标结果的真实合理性。

3.项目合同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合规、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执行的合理、安全和规范。

4.项目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认真、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安全、节约、高效。

5.项目绩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普及、透明、规范的原则,实现项目工作的全面、有效、高效。

三、内部控制的程序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包括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环节。

1. 预算编制(1)编制预算的过程,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经费总量合理,每项经费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合理的支出计划。

(2)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制定预算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收集项目所需经费,确保经费数目的准确性。

•进行预算审核和审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招投标(1)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投标结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招投标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制定招标方案,明确项目计划和具体要求。

•公示招标公告,确保招标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核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中标情况。

3. 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合规、合法和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执行结果合理、安全和规范。

(2)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制定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执行的具体要求。

•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合同履约管理,确保合同执行结果的合理、安全和规范。

4. 财务管理(1)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确保项目经费的合法、安全、节约和高效使用。

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防范风险,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内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内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和改进。

第五条所有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共同维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内控管理基础第六条项目内控管理原则包括诚信原则、目标实现原则、效率原则、风险管理原则、适宜性原则、信息与沟通原则等。

第七条项目内控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第八条项目内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实现项目目标。

第九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设置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内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框架,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度。

第三章内控管理体系第十一条项目内控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职责权限、信息报告、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十二条项目内控管理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各级领导机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第十三条项目内控管理的工作流程应当规范、高效、透明,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协调。

第十四条项目内控管理的职责权限制度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职责,做好权限控制。

第十五条项目内控管理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真实无误,形成规范的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

第十六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内部控制效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内控管理流程第十七条项目内控管理的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执行、项目监督管理、项目总结验收等阶段。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一、引言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通过规范和优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建设单位是指各类工程项目的拟建、投资、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相关业务的单位。

为确保建设单位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可控性,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1.提高建设单位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能力。

2.保障建设单位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优化建设单位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效率。

4.保护建设单位的各类资产免受损失和风险。

三、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内部控制环境建设:a.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b.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c.培养和提升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技能。

2.风险评估和控制:a.完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b.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c.加强对重要风险的跟踪和监控。

3.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a.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b.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技术的管理和维护。

c.加强对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和评估。

4.资产管理:a.建立健全的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

b.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和维护。

c.建立健全的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

5.财务管理:a.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b.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和监督。

c.加强对资金的运作和流程的管理和监控。

6.内部审计:a.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

b.加强对内部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

四、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方案,明确各类控制责任部门和具体控制措施。

2.分析建设单位的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3.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进行内控制度的推广和培训工作。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根据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适时的修订和完善。

五、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1.提高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和组织效率。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建立健全建立工程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工程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工程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施行与价款支付、开工决算与开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互相别离。

2、建立与建立工程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立工程相关的审核机制。

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开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展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工程招标工作,并承受有关部门的监视。

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展。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方案和预算对建立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立工程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立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工程,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6、加强对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

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立工程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8、建立工程开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开工决算,组织开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开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立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开工决算的,根据对建立工程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否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内部控制是建设单位管理的基础,定位外部环境、明确定义目标、确保资源有效配置、评价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源安全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目标。

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盈利水平。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为重要。

一、内控管理意义及内控管理原则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内控机制对于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和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内控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内部控制可以规范企业内部人员的行为和工作,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内控机制对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分清责任、权责相统一、效益相衔接、信息披露、复核监督和适度性等原则。

分清责任是指对于不同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内控管理中应当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使其知道在企业内控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权责相统一是指企业的内部制度和规章制度应当与其实际的管理情况相统一;效益相衔接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以实现企业盈利和效益为最终目标;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内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使得内部不同范围的管理人员、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及时获得企业信息;复核监督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建立复核和监督机制,保证企业内控管理的效果和能力;适度性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适当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措施。

二、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公司内部组织的结构、运行机制和企业文化,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外部的经济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因素。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确立内控管理的基本目标,明确内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了加强XXX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XXX《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XXX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会计人员的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出纳人员的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审计人员的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XXX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2.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3.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和运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并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1.3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任何单位成员都应该认真遵守。

1.4 内控制度的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二、内控总体目标2.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2.2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2.3 降低企业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2.4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3.1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领导班子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3.2 内部审核机制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审计。

3.3 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的传递和保存。

3.4 内部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各项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3.5 内部培训和教育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内部控制意识。

3.6 内部审计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现和解决问题。

3.7 风险管理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各项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内部审计4.1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4.2 内部审计应独立开展,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4.3 内部审计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4.4 内部审计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23-11-04•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流程及规范•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目•案例分析与应用录0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其目标,维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活动的效果性、效率性,以及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措施和流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项目管理过程合法合规;内部控制的定义与目标内部控制的定义与目标2. 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3. 降低项目风险;4. 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内部控制的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立项、预算、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1. 全面性原则项目管理中应当建立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内部机制。

2. 制衡性原则4.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管理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内部控制的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素3.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随着项目管理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责权限、人力资源政策等。

1. 控制环境 2. 风险评估 3. 控制活动及时识别和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应对。

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项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0302014. 信息与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项目管理中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

5. 监督与评价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方式,对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内部控制的原则与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是其应尽的义务。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在建、续建、停、缓建和资产已在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建设项目是指本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包括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安装和大修等类型。

第四条本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目标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的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确保项目质量;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任务:(一)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二)合理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本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的管理。

第七条党组会(班子会)作为决策机构,对基建项目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其主要职责为:(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资金去向;(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七)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控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实现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合规、高效、廉洁,所采取的一系列内部管理措施和制度。

第二章内控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合规经营原则。

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第五条坚持风险防控原则。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

第六条坚持目标导向原则。

建设单位应明确项目目标,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益完成。

第七条坚持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内控管理内容第八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要求。

第十条资金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管理。

建设单位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廉洁自律管理。

建设单位应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廉洁。

第四章内控管理实施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涵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2. 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三、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 项目预算编制应依据项目计划、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按照预算编制标准和方法进行,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投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投标过程应严格保密。

4. 合同签订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5. 施工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验收结算应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验收结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管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严禁挪用、截留、侵占建设资金的行为。

3. 建设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依法进行核算和记录,确保收支平衡和财务合法性。

4.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五、监督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房地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

根据房地产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服务中心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怍;4、指导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和文件;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2、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3、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建造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

为了加强本单位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本单位就具体工程项目成立管理处,管理处负责对该制度进行具体实施。

管理处职责:(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二)研究决定管理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暂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五) 管理处领导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程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暂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管理处请示分局领导决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记要,管理处方面记录由管理处同志负责记录并整理;(六)管理处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主任外出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管理处下设工程部、计划投资部,是项目的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工程部职责:(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二)采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单位负责领导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监察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其他参加人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

所有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特别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内部控制,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应遵循依法依规、全面控制、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目标是: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质量合格、进度可控、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整体负责,项目团队成员分别负责各自的工作领域。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决策、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七条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进度控制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建设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管理。

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九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拨付程序、支付方式、支付依据等。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效益最大化。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项目团队应加强对质量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等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项目团队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加强对建设项目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五章进度管理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进行。

项目团队应加强对进度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利用国家预算拨款、国内外贷款、自筹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投资,以扩大生产能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经济活动。

篇一: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

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事业单位行政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事业单位行政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事业单位
行政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评价,以达到项目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行
政事业单位在项目过程中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定和流程,保障项目活动的合规性、有效
性和高效性。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立项和计划阶段: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资源等,制定项目的
工作计划和预算,并进行评估和审批等活动。

2. 项目组织和组织管理阶段:建立项目组织结构,并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制
定项目的管理流程和规范,并进行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

3. 项目实施和过程监控阶段: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活动,进行项目进
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等活动,并及时进行项目进展的监控和评估。

4. 项目验收和总结阶段:完成项目的交付和验收,评估项目的成果和效果,进行项目
总结和经验总结,并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管理的制度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制
度和工作程序等,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权责制度、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等。


政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和运行的基础,对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
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行政制度应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
过制度的规范和约束,确保项目的有序进行和管理的合理性。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应
该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和行政制度,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
新挑战。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旨在保障建设单位的资产安全、提高管理效率、防止风险和内部失控等问题的发生。

下面是一个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示例,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和原则1.1内部控制制度目标:(1)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3)防止和发现建设项目中的各类风险;(4)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效率。

1.2内部控制制度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要全面、系统、协调,涵盖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2)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要紧紧围绕风险防控展开,做到预防为主、防范为先。

(3)科学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要科学合理,符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4)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项目立项和筹备阶段的内部控制制度2.1确定项目目标和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1)明确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预算等要求;(2)明确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收益预测等核算指标;(3)明确项目实施的工期、质量等标准。

2.2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的内部控制制度:(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报告;(2)组织评审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3)评审结果的记录和归档。

2.3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的内部控制制度:(1)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评标办法;(2)组织招标和投标评标工作;(3)评标结果的记录和归档;(4)合同签订的程序、要求和记录。

2.4项目竣工移交的内部控制制度:(1)编制项目竣工移交的程序和标准;(2)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3)验收结果的记录和归档。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内部控制制度3.1项目计划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1)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2)指定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组成员;(3)协调项目各方的合作和沟通。

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是指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企业自身管理实际,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这些制度和流程旨在通过规范管理行为,实现工程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关键指标的有效控制。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内控制度的核心在于风险防控。

因此,制度范本中必须包含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

例如,合同管理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等,都需要详细的规定来指导实际操作。

我们关注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成本控制。

有效的成本控制制度应当包括成本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以及成本核算和分析等环节。

通过精确的成本数据,管理者可以及时调整策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进度控制同样不可忽视。

进度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同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突发情况。

进度监控和调整机制也要明确,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交付。

在质量管理方面,内控制度应当涵盖从材料采购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所有工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控制度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信息管理也是内控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项目管理已成为趋势。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如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数据分析和报告制度的建立等。

一个优秀的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范本应当全面覆盖风险防控、成本控制、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关键领域。

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规定

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规定

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10〕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1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内控管理;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国有投资占主导的各类工程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类情形:一财政预算安排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设资金;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或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业主,包括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各类人民团体组建的工程建设指挥部、政府授权组建的各类投融资主体含做地主体组建的项目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或占主导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内控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为依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项目建设风险,根据实际建立并执行的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运作顺畅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二、内控管理原则一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法人制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二坚持制度管人、重在预防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分权制约、责任到人,最大程度地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和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重点围绕项目招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固化工作流程,实现权力制衡,确保公开透明, 防范利益冲突;三坚持规范与效率并重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遵循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创新举措,提升效能,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建设;四坚持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强化内控管理的基础上,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三、内控管理制度一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等规定,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二项目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项目管理实际,健全工作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岗、考核到人,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评定相挂钩;要重点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项目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协作的项目前期推进机制,及时报批项目建设手续,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推进项目后续建设;三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结合中介机构的市场信用情况,通过预选抽取、公开摇号、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检验试验、工程审计等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指定;一旦确定中介机构,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事项委托中不得擅自更换;对法规、规章未作招标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建设单位也应比照上述方式进行;四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一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9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6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99号等规定,做到应招尽招、进场交易;建设单位应当细化招标采购内部监管程序,重点做好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招标内容事先把关;重点审查标段划分的合理性、评标办法的公正性、专用条款的风险性和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防止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避免可能导致的项目后续风险;建立招标文件清单复核及纠错机制,避免清单错漏造成造价失真和投资失控;二是招标过程事中监督;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招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内部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格对招标样品及投标文件的管理,防止出现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建设单位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1名代表,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三是招标结果事后跟踪;加强对标后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防止相关人员阻挠、拖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中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应及时督促启动相关程序;五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变更内部监管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投资控制;充分发挥设计对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的“龙头”作用,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建设单位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概预算,是安排投资计划、工程招标、签订合同、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决算的依据,原则上不得突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项目概预算的,要严格执行相关报批程序;二是严格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建立健全变更联系单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强化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审核,规范联系单签证的填写内容,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推行项目重大变更专家论证和内部网上公示制度,提高变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鼓励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来提高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的工程变更;三是推行重大变更招标制;对于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10%或投资增加额超过500万元、且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重新招标;因特殊原因不宜招标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重大或较大工程变更,必须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原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因设计变更而有重大突破的,必须按规定由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六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合同内容审查;重点审查工程内容、范围、结算和调价方式以及合同双方的责任,确保建设单位与项目代建、施工、监理及其他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以及履约保障约定明确,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表述准确清晰;二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查,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冲突;项目合同发生重大变更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最大程度地减少合同争议;三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将合同履约监管与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巡查力度,发现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考核,实现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管理;督促总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的注册建造师;提倡应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的考勤管理,并落实专人加强对注册建造师、施工班子和监理班子的抽查,确保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到位;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鼓励应用影像技术进行现场管理,特别是对建筑材料、现场见证检测、隐蔽工程施工等实施影像资料管理;为加强参建各方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相互监督,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委托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四是加强监理考核管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范围内的各项报告,督促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情况签发付款证明书;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号、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22号等法规、规章以及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落实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监理的“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作用;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制定、落实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禁止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实行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加强衔接,落实资金拨前审核把关,防止工程进度款超支;二是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工程造价内审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重大项目要积极推行跟踪审计,强化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建设资金的延伸监管,重大工程项目可责成施工企业开设专门账户,通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户银行三方约定,落实资金收付专户进出、对账审核、三方监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账实相符;三是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在结算送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前,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并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结算批复后,按批复金额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余款;八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要注重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施工图、招标、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价款结算等方面资料的梳理归档,确保工程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九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157号等规定,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交付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管理、实施内容、功能技术、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报请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重点检验项目决策是否科学,项目审批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合同是否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是否符合程序,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等;十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造价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评先创优相挂钩;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中发〔2010〕3号、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和市委办发〔2010〕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切实把本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保障措施一着眼长效,探索创新,完善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源头防范,针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概预算审批查;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落实概算审批全覆盖,确保项目概算与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同步下达,以利于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研究建立招标项目预算价格审查机制,科学合理地设定招标控制价格,积极引导市场有序竞争;二是实行工程合理报价保护办法;研究设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风险控制价,引导企业合理低价投标,避免恶性竞争,推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的健康发展;三是实行中介机构和监理单位随机抽取办法;结合预选承包商目录的出台,研究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和监理单位公开摇号办法,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四是研究建立应急抢险工程预选承包商库,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施工企业,以体现公平公正,防范廉政风险;五是推行网上招标评标;加强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试点开展网上招投标;在统一全市评标规则的基础上,探索异地远程评标;六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9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的管理,实现评标专家库的资源共享;二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打造诚信市场;一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监察机关牵头,定期召集发改、审计、财政、建设、交通、林水等相关部门,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实现工程效能监察、重点项目稽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行业部门监管与施工现场管理多力合一;各级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闭合监管、系统管理的思路,加强对建设单位落实内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内控管理和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并监督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严格项目变更控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相关资金管理单位不予拨付建设资金,监察、审计部门应将该变更行为作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市场信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建设单位对参建企业的诚信评定纳入信用管理内容,形成量化考核、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失信惩戒企业参与投标;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38号,加强对施工、监理、中介服务等企业的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尽快出台预选承包商目录,保证优质信用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降低项目建设管理风险;加强对代建单位的业绩评定和信用考核,促进代建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要着力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实现项目审批信息、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三强化监管,严格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建设单位围绕“三监督”监督投资规模、监督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进度、“三防止”防止出现贪污受贿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防止出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目标,加强工作力量,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效能监察;突出“工程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进度质量安全、设计变更和竣工决算”等监察重点,对涉及工程建设的信访举报、舆论反映和安全事故,落实“三个必查”;各级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策失误、举措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或肢解发包、场外交易的;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的;违规签署项目合同或对联系单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建设资金流失的;决算审计核减额超过工程总价25%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指出拒不整改或导致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已完工项目,无正当理由拒不向财政、审计部门送审决算的;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不全,而无法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未建立、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未按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回避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存在其他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五、附则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2011-07-12 | 来源: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 大中小打印关闭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10〕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1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内控管理;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国有投资占主导的各类工程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类情形:一财政预算安排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设资金;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或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业主,包括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各类人民团体组建的工程建设指挥部、政府授权组建的各类投融资主体含做地主体组建的项目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或占主导的企业;本办法所称的内控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为依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项目建设风险,根据实际建立并执行的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运作顺畅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二、内控管理原则一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法人制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二坚持制度管人、重在预防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分权制约、责任到人,最大程度地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和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重点围绕项目招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固化工作流程,实现权力制衡,确保公开透明, 防范利益冲突;三坚持规范与效率并重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遵循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创新举措,提升效能,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建设;四坚持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强化内控管理的基础上,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三、内控管理制度一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等规定,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二项目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项目管理实际,健全工作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岗、考核到人,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评定相挂钩;要重点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项目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协作的项目前期推进机制,及时报批项目建设手续,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推进项目后续建设;三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结合中介机构的市场信用情况,通过预选抽取、公开摇号、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检验试验、工程审计等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指定;一旦确定中介机构,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事项委托中不得擅自更换;对法规、规章未作招标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建设单位也应比照上述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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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第一条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

第二条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为了加强本单位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第三条本单位就具体工程项目成立管理处,管理处负责对该制度进行具体实施。

管理处职责:第四条(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二)研究决定管理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五)管理处领导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程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管理处请示分局领导决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管理处方面记录由管理处同志负责记录并整理;(六)管理处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主任外出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

管理处下设工程部、计划投资部,是项目的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的第五条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工程部职责:第六条页1第(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单位负责领导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监察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其他参加人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

所有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程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项目立项及审核管理管理程序第七条项目申报部门根据单位需求、技术需求向单位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生产股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生产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可行性评审分管领导及管理处主任组织实施项目的协调和评审相关工作。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初审,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及上级领导汇报,审核通过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

页2第2、立项的批准生产股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交由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批准。

3、立项结束生产股将立项文档归档备案。

第四章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由管理处预算员或委托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八条工程预算编制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九条工程预算编制要求:第十条(一)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范围、具体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二)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应取费用项目,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三)熟悉并掌握施工图及其文字说明,熟悉有关技术交底内容;(四)根据施工图中的有关内容,确定并准备有关预算定额;(五)确定分部工程项目,列出工程细目,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单价;(六)编制补充单价,计算总价和小计;(七)进行工、料分析,计算应取费用;(八)复核、计算单位工程总价及单方造价;(九)填写编制说明书并装订签章。

工程预算编制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要求:第十一条(一)在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应公正合理的对待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二)编制工程预算要了解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对工程预算的影响;(三)必须使用计算机编制预决算,提高编制效率和确保编制预算文件的准确性;(五)预算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与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合理的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六)预算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合作方的钱物,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

工程预算书的审批第十二条页3第(一)对于向外委托预算的由管理处主任提出申请,经分局负责人审批,不需要向外委预算的由管理处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工程预算书编制完成后应由管理处主任审核并签字,交负责领导审核;(二)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作为控制工程投资、编制工程进度、编制计划报表、提供各种数据的指标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单位所有项目交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后交由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第十三条处负责实施。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单位年第十四条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生产股研究决定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第十五条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管理处直接负责。

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第十六条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管理处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第十七条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第十八条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财务股、办公室、第十九条工程部和计划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监察股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处按程序组第二十条织招标。

项目管理处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提出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召开评标会议。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第二十一条1、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2、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页4第3、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4、制定评标、定标办法;5、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6、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7、发出中标通知书;8、承发包合同会签,并与中标单位签订。

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二十二条1、工程综合说明。

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2、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视具体工程定)。

4、主要材料(钢材、砂、石、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5、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6、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7、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9、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原则上按标的额的2%第六章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单位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二十三条(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

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管理处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单位生产股负责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核。

施工图会审第二十四条(一)管理处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二)管理处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页5第可进行后续工作。

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管理处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项目管理处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四)在管理处、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管理处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管理处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管理处主任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管理处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施工图变更第二十五条(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

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2、投资的变化;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2、由工程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管理处主任组织设计单位、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及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会审;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4、设计变更通过后,管理处主任组织双方进行设计变更交底,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页6第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管理处主任应与施工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七章监理管理单位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

管第二十六条理处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对单位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单位管理处;(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六)负责每日向单位管理处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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