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离婚的王宝强就炫耀女朋友高颜值就不违法吗
王宝强案件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王宝强案件,作为近年来娱乐圈中的一起重大离婚纠纷,不仅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关于婚姻法律问题的热议。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王宝强案件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王宝强案件的法律后果1. 离婚法律后果(1)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在王宝强案件中,马蓉被认定出轨,法院判决马蓉与王宝强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
(2)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王宝强案件中,法院判决女儿随王宝强抚养,儿子随马蓉抚养。
2. 名誉法律后果(1)名誉侵权在王宝强案件中,马蓉被指控出轨,引发了公众对王宝强的同情。
然而,马蓉在事后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未出轨。
这引发了名誉侵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宝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马蓉停止侵害其名誉,并赔偿损失。
(2)名誉恢复在王宝强案件中,法院判决马蓉停止侵害王宝强的名誉,并赔偿王宝强精神损害赔偿金。
此外,王宝强还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途径,公开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3. 刑事法律后果(1)非法同居在王宝强案件中,马蓉与宋喆被指控非法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非法同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马蓉和宋喆的行为构成非法同居,将面临刑事处罚。
(2)职务侵占在王宝强案件中,宋喆被指控职务侵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宋喆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将面临刑事处罚。
三、王宝强案件的法律启示1. 婚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王宝强案件提醒我们,婚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
王宝强离婚事件最新进展
王宝强离婚内幕最新进展!爱上一匹野马,妈妈说,这匹马蓉易劈腿小编有一种神奇的预感,自从里约游泳池变绿,某游泳咖顶着一头绿毛的时候,就知道要有大事发生!果然王宝强凌晨突然宣布离婚的声明,犹如在整个娱乐圈丢下一颗炸弹。
先是王宝强指责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随后疑似马蓉朋友圈曝光,怒斥王宝强“疯狗会咬人”,马蓉微博还称“善恶自有真相”。
网友去年撞破马蓉奸情,图片依靠位置显示了马蓉的出轨动机,网友真实神推测!王宝强亲子鉴定2%?不,这不是真的,请广大网友们不要信以为真哦。
看到这里小编就有点无语了,这不就又一场娱乐圈撕逼大战吗?果然夫妻双方都有错,马蓉爆出王宝强包养小三。
我只想说,你们爆的越多,小编越开心。
在这一事件中,说不上对王宝强有多支持,但相比下,马蓉却是显得更加可恶,网友们都是站在王宝强这一边,小编想了想,从客观角度出发,现在马蓉爆的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先入为主的思想为主,她就是出轨了,即使王宝强也曾经做过错事,这点确实是不对,可你难不成为了报复他而出轨?事实是,也许你一开始就不喜欢王宝强,为了钱和名而和王宝强结婚,可心里却还想着养汉?王宝强一开始找马蓉肯定是很爱她的吧,为她买着买那,给了她百分75的股份,到后来王宝强发现马蓉和宋喆有奸情,肯定得忍气吞声慢慢转移资产吧,难不成直接撕逼?傻子才那样。
王宝强有了资本可能找了情人,确实不对,但是也比马蓉强,因为王宝强有资本你没有,没有王宝强你就是一个路人甲,谁认识你呀?这一场娱乐圈的撕逼大战直逼奥运热度啊!我大白杨,小蝌蚪,洪荒女神一瞬间都被压下了热度榜。
对此,小编只想对王宝强说,宝宝不哭,随她去吧!马蓉表哥也发出了微博,希望网友手下留情,马蓉一度想要自杀,即使舆论在不对,也要珍惜生命!即使不为王宝强,请为一双儿女着想!不知道王宝强是否会继续下一段婚姻,如果在未来的日子里宝强遇到了可以执手偕老的姑娘,希望他可以购上一个爱情保险箱,归根结底,老婆出轨还是因为宝强工作一直不在家,寂寞使人疯狂。
艳照门事件的法律透视
艳照门事件的法律透视(I)------“明德民商法博士沙龙”第12期特别策划上传时间:2008-3-16编者按:2008年2月28日晚上6点,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明德民商法研习社承办的“明德民商法研习社博士沙龙”第十二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举行,本期的主题是“艳照门”事件的法律透视。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企业改制研究所主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老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并作了精彩点评。
本期沙龙由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王竹主持。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众多学者以及新闻媒体的嘉宾对本次“艳照门”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本文是此次活动现场记录的录音整理稿,供大家参考。
王竹:“艳照门”事件的法律透视,我们就准时开始。
有几位嘉宾因为北京交通的原因,还在路上,等他们赶来以后我们再安排发言。
今天的活动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由明德民商法研习社承办,由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协办。
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企业改制研究所主任钱卫清教授,我们欢迎两位嘉宾的到来。
(掌声)今天来参加我们博士沙龙的嘉宾包括山西财经大学的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士后景朝阳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邓建中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马特博士,他现在还在赌在路上没能过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周友军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丁海俊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熊谞龙博士;中央财经大学陈飞博士也在路上;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吴春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陈龙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许中缘,他还在路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孟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小编希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 经常可以发现一些狗仔跟踪明星, 然后进行明星日常生活的一些报道。
实际上对于明星来说, 他们厌恶这种行为已毕竟对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并不想公开。
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正常拍摄, 明星的日常生活, 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因为明星属于公众人物。
民法总则肖像权2017年是如何规定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 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 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二、肖像权有哪些特点?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
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 因此不享有肖像权。
(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 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 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 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 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 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 具有基层性。
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 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
(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马蓉终于发声了!揭穿王宝强的真实面目,澄清和宋喆只是同事关系
马蓉终于发声了!揭穿王宝强的真实面目,澄清和宋喆只是同事关系用户1914681837 昨天21:33 日前,沉寂了很久的马蓉首次面对媒体,正面谈到了她和王宝强离婚的事情,整个视频中她一直抽泣不已,展现了自己非常脆弱的一面,哭诉王宝强对她的真实态度在一开始,记者就问到了她和宋喆的关系,马蓉直接非常果断的说就是普通的同事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感情上的纠葛然后,记者觉得她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向全世界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呢,沉默了这么久,委屈真的挺大的啊马蓉立马哭丧着脸说,毕竟王宝强是孩子的父亲啊,自己不想把事情搞得那么糟糕,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离婚的事情可以说两年,于是,忍不住站在镜头前替自己说清了觉得自己再不说的话,世人们对她的误解就越大,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就是因为两个孩子长大后,看到王宝强这样羞辱自己,自己甚至对王宝强还是抱有很大的期待的记者问她看到王宝强的声明第一反应是什么,她说自己很震惊,她和王宝强之前都没有见过面,作为一个妈妈第一反应是怕舆论的压力伤害到孩子,然后自己立马去给孩子做了休学手续按照她的说法,她期间应该是没让王宝强再看孩子的,然后自己说等到风头过了之后呢,自己怕王宝强他们过来抢孩子,就让自己的爸妈一直在校门口等孩子放学啦后来,她和王宝强曾经有过一段和平共处的时间,马蓉说王宝强在微信上面说自己还爱着马蓉,埋怨自己没有把这个家庭经营好王宝强想要给孩子过生日,问孩子想要什么礼物的时候,马蓉直接说要钢琴,感觉她提供的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上和王宝强说话的方式一如既往的强势啊可是到了后来,王宝强在11月份的时候,突然跑到了孩子所在的学校要抢孩子,马蓉还说王宝强和他身边的人要她,各种语言刺激她,对她进行人身攻击,她就报警了这时候,记者觉得既然马蓉和宋喆的关系这么简单的话,她为什么不和王宝强解释解释呢马蓉直接回答记者,因为王宝强没有提啊,没提的话她就不说了呗。
网友们也是被这波操作惊到了,为什么不挑明了说呢,也是醉醉的还再质问王宝强,为什么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就发了声明,一时间也是让人觉得无话可说了,她纠结的点未免也太奇怪了不过,不少网友还是觉得马蓉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停地往自己的右下角瞥,这是很明显的撒谎的微表情了还有的网友则觉得,马蓉隔了这么久没见,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整张脸看起来特别的奇怪啊,不说没以前那样吧,整张脸瘦到脱相的感觉你们这波怎么站?。
捉奸在床 亲子鉴定…王宝强离婚6大谜团哪些是真的?
捉奸在床亲子鉴定…王宝强离婚6大谜团哪些是真的?昨天,大家有没有被王宝强离婚的事情刷屏呢?看看网友出门吃个饭都能因为“王宝强”免单呢~今天,上午9时许,王宝强在律师陪同下出现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起诉离婚啦!王宝强起诉称,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王宝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且由其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
为维护合法权益,故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图文不相符)真没想到宝宝这么有钱!没跟上昨天八卦的筒子们也不要急,指路小妹(微信公众号:entifengvip)昨天的详扒(王宝强深夜宣布离婚,控诉校花娇妻和经纪人偷情;女方声称疯狗咬人…一纸离婚声明背后正在酝酿一场狗血大戏!)一天之内,从照片认证捉奸在床,到包养三女同住一区,再到马蓉同学打脸称其偷吃成瘾,上演三轮反转,真假消息铺天盖地,事件的真相又究竟是什么?接下来小妹(微信公众号:entifengvip)就给你絮叨絮叨。
一:宋哲老婆放料,带律师拍通奸铁证?当王宝强发布了离婚声明后,有人第一时间传上了出轨当事人,王宝强经纪人宋喆的发妻杨慧的朋友圈——我很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大概是因为怕朋友圈的传播力度不够大,又或者还想进一步抒发情绪,因此杨慧在微博上又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因果有时报。
对于“被出轨”的这两人,原本大家都抱着同情的态度——都说家丑不能外扬,都扬成这样了,他俩心里得有多憋屈,又得有无力啊?不过大家只猜对了一半:憋屈是有的,无力嘛倒也没有完全无力。
法律看王宝强离婚案件(3篇)
第1篇摘要:王宝强离婚案件自2016年爆出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王宝强离婚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探讨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完善与改进。
一、案件背景2016年8月14日,演员王宝强通过微博宣布与妻子马蓉离婚,并指出马蓉出轨。
随后,王宝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案件迅速成为热点话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姻、家庭、道德等方面的广泛讨论。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2. 王宝强与马蓉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3. 王宝强与马蓉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4. 马蓉是否构成对王宝强的家庭暴力?三、法律分析1. 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是男女双方自愿建立的家庭关系。
王宝强与马蓉于2011年登记结婚,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他们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 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王宝强与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王宝强与马蓉的女儿尚在哺乳期内,因此,原则上应随母亲抚养。
但具体抚养权归属,还需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
4. 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王宝强指控马蓉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但需提供相应证据。
若经法院认定马蓉存在家庭暴力,则可对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方面产生影响。
四、案件启示1. 完善婚姻法律制度针对王宝强离婚案件,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在实践操作中存在一定问题。
浅谈明星与隐私权的例子王宝强
隐私权的例子王宝强王宝强和马蓉“出轨门”闹的沸沸扬扬,似乎中国在里约奥运会的运动员都停下夺金的脚步来观看这对“夫妻”上演的情感大剧。
随着王宝强深夜微薄一纸休书,奸夫淫妇谋取“宝宝”财产的“阴谋剧”浮出水面,“宝宝”借钱支付诉讼费的消息更是令人心酸,网络一边倒的同情似乎已经把马蓉、宋喆看作了当代潘金莲西门庆,声讨声此起彼伏。
可是随着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一些“公知”却又认为《王宝强离婚门是一场法盲的狂欢》,有人认为“马蓉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她个人的隐私。
这种隐私权也明确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王宝强离婚门引发的舆论狂潮,既是社会窥私欲的盛宴,也是一场法盲的狂欢。
”在这里显然核心问题在于什么隐私。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显然,马蓉、宋喆出轨确实是属于隐私,至于是否触犯法律、甚至刑法,这需要事实作为依据。
但是关于以隐私保护来谴责王宝强和同情王宝强的公众却很容易让人陷入另外的恐慌。
我们见过不少以侵犯名誉权和个人隐私异地追捕他人的官员,也见过以保护企业声誉而列出来的不提名的打假名单,显然这种隐私和名誉是不属于被保护的对象的。
只有公布于众,公共利益才会得到最大的保护。
我们很难想象当纪委调查某位官员的贪污腐败的时候,需要保护这些官员的声誉和“贪污”的隐私。
保护他人隐私,首先要做到的是这些“隐蔽”的“私人行为”不得伤害他人。
那么马蓉和宋喆二人出轨如果属于事实的话,这种行为显然伤害了王宝强和他的家人,此时这种“隐私”是否也在保护的范围呢?当然我们可以同情“马蓉和宋喆”,由于王宝强的粉丝众多,社会形象良好,二人出轨了,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但也并不意味着,就要付出被“千人指万人骂”、“游街示众”的代价。
这是一种扩大化的伤害。
王宝强微博曝妻子出轨不道德更涉嫌违法
王宝强微博曝妻子马蓉出轨不道德更涉嫌违法8月14日一大早打开朋友圈,发现有朋友发公号消息说,以扮演傻根出名的男演员王宝强的老婆出轨了,以为是有人开玩笑,或者有人故意制造噱头为王宝强名上加名制造口舌。
不料想,这的确是事实。
因为,当事人王宝强当天发布了微博,称:“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声明中还表示:“我无论在生活中、工作中、社会交往中,都是一个对婚姻与家庭、对朋友与团队、对工作与社会,尽责忠诚的人。
我无愧于关心我,厚爱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我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的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忠诚、正派与宽容,但我绝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
”该声明发出后,其微博评论及转发迅速爆棚,多数网友对此表示愤慨,认为马蓉不负责任的行为毁了一个家庭。
娱乐圈是怎么了?先前有媒体报道,有不少娱乐圈的名人或者名人的妻子因为吸毒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手段或者被判刑,使得我们在赞扬“朝阳群众”的同时,不能不对娱乐圈捏一把汗。
遗憾的是,那把汗还没有甩出,这边就爆出来傻根的老婆出轨了,而且,还是和傻根的经纪人发生了婚外恋。
这真的让宝宝惊呆了。
都说明星名人出轨或者有婚外恋是新闻,没想到明星的老婆出轨也成了新闻。
这世界是怎么了?我们知道,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隐私权,明星也不例外,但是明星的隐私权,由于其职业的公开性,会受到来自公众知情权的限制。
但是,这种限制也是有限的。
我们知道,演艺明星的喜怒哀乐、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生老病死乃至各类丑闻,都会满足普通公众的好奇心。
现实中,有许多明星并不介意让公众知道他们的部分隐私,包括工作计划、婚恋、兴趣爱好等,甚至在特定时机会向媒体和公众主动披露,希望以此引起大众的兴趣,提高其知名度,以促进演艺事业发展,获得经济利益。
一般认为,只要是明星主动自愿披露的个人隐私,媒体和公众对其进行评价和探究,可以界定为不侵犯其隐私权。
王宝强离婚案件法律要素(3篇)
第1篇一、引言王宝强离婚案件自2016年8月公布以来,引发了广泛关注。
作为娱乐圈中的一件热点事件,王宝强离婚案件不仅涉及到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涉及到法律上的诸多要素。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王宝强离婚案件的法律要素进行分析。
二、法律要素分析1. 离婚原因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王宝强离婚案件中,离婚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感情破裂:王宝强在起诉书中称,与妻子马蓉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分居已满两年。
(2)出轨行为:王宝强在起诉书中指控马蓉出轨,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3)家庭暴力:王宝强在起诉书中称,马蓉曾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2. 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子女的父母双方共同享有。
王宝强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费:王宝强在起诉书中要求马蓉支付子女抚养费。
(2)子女抚养权归属:王宝强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其所有。
3. 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王宝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财产的范围:王宝强在起诉书中列举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2)财产分割方式:王宝强在起诉书中要求法院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 举证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王宝强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王宝强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马蓉出轨等事实。
(2)王宝强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3)王宝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有权获得子女抚养权。
5. 法律程序王宝强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诉:王宝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受理:法院受理王宝强提出的离婚诉讼。
(3)调查取证:法院调查取证,核实案件事实。
律师解读: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是否成立?
Growing up is a game against yourself. Don’t worry that others will do better than you. You just need to do better every day than the day befor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律师解读: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是否成立?马蓉出轨”这一消息不是马蓉的隐私,因此,如果王宝强能够证明马蓉确实在婚内出轨了,那么王宝强的行为自然也就不是侵权了。
反之,如果王宝强不能证明自己所发布的信息是真实的话,并且马蓉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的行为侵犯名誉权,那么王宝强就面临败诉的风险。
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的事件持续发酵,继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之后,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网友们看的眼花缭乱,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是否成立这一问题。
8月16日一早,律师持马蓉的委托手续及诉状等材料至北京朝阳法院,以王宝强构成名誉侵权为由申请立案,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00:21分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
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
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
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年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自从王宝强发出离婚声明以后,微博就炸开了锅,不过大部分网友都是力挺王宝强的。
马蓉的个人微博下面的留言就有些惨不忍睹了,谩骂和诋毁接踵而至,马蓉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些事情。
法律是严肃,并且讲究证据的。
王宝强离婚事件媒介报道引发的媒介法规与伦理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公议与冲突:新闻伦理议程建构的两个向度基于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讨论摘要:2016年10月19日新华社发文《明星炒作家丑有逆中国传统道德毁三观》,直指王宝强拿离婚事件炒作,随后检察日报发文《“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作为回击力挺王宝强。
这场冲突引发了一场官媒,法律界,公众等多方关于媒介伦理的争论。
争论主要通过微博平台展开,话题深入各个领域。
文章通过对该事件的梳理,客观阐述各方态度,思考该事件存在的媒介法规与伦理问题,最后提出两条对策。
关键词:媒体伦理、新闻伦理;言论自由;公共利益一、公议、众议、私议事件梳理新华网(反方)检察日报(正方1)张起淮律师(正方2)网民(正方3)新华社发表的评论,如果代表了新华社,则属于公议。
检察日报官方微博推送曙明的评论,代表报社,因此是公议。
公议私人的行为是否道德,因此,引发众议(网民的声音).律师的声音属于“私议”。
关于这件事的其他个人评论(可以再搜索一下个人署名发表的关于这件事的评论),皆属于私议。
二、“公议”如何建构媒体伦理议程?媒介是偏物理层面的,媒体则是偏社会层面的,因此,媒介伦理的提法不严谨。
结论是媒体伦理,试想,关于明星炒作家丑有逆中国传统道德毁三观,如果不是新华社发,而是个人博客上发出来,会引起这么大的注意与争议吗?思考媒体作为一个组织,作为一种象征,对传播效果的影响。
(引发关注和争议即是传播效果的重要表现)三、冲突如何建构媒体伦理议程?家丑因何不可外扬?(将家丑不可外扬作为一种实践哲学,其依据是什么?)伦理问题如何引发注意力:争议与冲突王宝强此事引发关注,不仅是明星离婚,而且涉及到夫妻相互忠诚(新闻的显著性)四、结论与对策(一)事前规约(1、新华网小编将个人观点误做官方意见,补审核漏洞;2、媒介从业者保持中立)(二)普世价值探讨(新华网基本价值观和网民基本价值观不同,反思)刘老师您好大纲已经想好了,不过按大纲写会是个很小的学术论文,所以先请您看一下后定夺。
王宝强离婚案最终判决结果王宝强离婚案最终判决
王宝强离婚案最终判决结果王宝强离婚案最终判决王宝强离婚案最新消息进展!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于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据悉,王宝强本人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
那么,王宝强离婚案结果是什么?王宝强离婚案怎么判的最后谁赢?下面WTT整理的王宝强离婚案判决结果,一起看看吧。
王宝强离婚案结果是什么王宝强离婚案最终结果王宝强离婚案判决结果王宝强离婚案判决结果是什么?届时WTT将继续跟踪报道,欢迎收藏本页面。
王宝强马蓉离婚案18日开庭将出示马蓉出轨证据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10月18日下午4时开庭。
据悉,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
但据了解,面对王宝强决定亲自出庭的态度,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她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王宝强律师独家回应:“18日下午,我和王宝强将打两场官司。
”16日早间,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
张起淮是法学硕士,教授,中国资深律师,曾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现为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代理了大量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
20XX年8月15日,应王宝强聘请,他代理了王宝强诉马蓉离婚一案。
但自代理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两个月来,张起淮几乎没有接受过媒体的釆访。
10月15日晚上和16日早间,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两次电话联系上了张起淮律师。
他证实说,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确实将于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王宝强本人和他将一起出庭。
张起淮同时证实,“18日下午,我和王宝强将打两场官司。
”也就是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开庭之后,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在同一法院下午4时开庭。
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王宝强在起诉马蓉前,从众多实力律师中特别聘请到了张起淮作为他的代理律师。
两个月来,张起淮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案准备工作。
律伴网认证浙江律师卢文玲点评:王宝强离婚: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
律伴网认证浙江律师卢文玲点评:王宝强离婚: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律伴律师:卢文玲律师卢文玲律师简介:专注于民事,商事,金融与证券,刑事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擅长擅长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案子,婚姻家庭案子,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纠纷,刑事案子。
【新闻简要】腾讯娱乐讯: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中发出离婚声明,声称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郑重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王宝强称将尽力将因此给双方父母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记者获知消息后随即联系王宝强新任经纪人任晓妍,但对方未接听电话,随后记者再联系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但对方多部手机均处在关机或无人接听的状态。
随后宋喆的微信朋友圈截图曝光,截图显示,其朋友圈更新频率并不高,最后一条是7月12日发出的。
王宝强发离婚声明自曝妻子与经纪人有染王宝强在其离婚声明中表示:“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声明中还表示:“我无论在生活中、工作中、社会交往中,都是一个对婚姻与家庭、对朋友与团队、对工作与社会,尽责忠诚的人。
我无愧于关心我,厚爱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我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的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忠诚、正派与宽容,但我绝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
”该声明发出后,其微博评论及转发迅速爆棚,多数网友对此表示愤慨,认为马蓉不负责任的行为毁了一个家庭。
2011年,王宝强面对记者的逼问,承认和马蓉已婚有子的事实。
2015年,实名定制粉钻赠送妻子,并在高调示爱:一生只送一人,而妻子马蓉则感动回应: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王宝强公司股权早已变更马蓉从75%变0%记者发现,早在今年7月就曾传出马蓉出轨的消息,但并未引起太大反响。
而在今年3、4两个月份,王宝强的公司宝亿嵘影业曾发生过两次股权转让,最终王宝强成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以此分析,王宝强应该对妻子出轨一事应该早已知晓。
王宝强深夜捉奸照曝光妻子家丑何必外扬组图
王宝强深夜捉奸照曝光,妻子家丑何必外扬组图王宝强深夜捉奸照曝光,妻子家丑何必外扬/组图王宝强深夜捉奸照曝光,妻子家丑何必外扬文/马庆云估计,大伙已经被演员王宝强的离婚声明刷屏了。
其妻马蓉出轨其经纪人宋喆,王宝强零点21分微博发表离婚声明,陈述为何离婚的理由,并讲述自己作为父亲、丈夫的责任,最后共勉人生。
一时间,网上为宝宝鸣不平的声音四起。
而王宝强妻子马蓉,在今晨五点零七分发表微博,欲盖弥彰,善恶自有真相,不是不爆,时候未到。
另一方,出轨人宋喆虽然至今没有发表任何声明,但却关闭了自己的微博评论,并且在微博的前两条,重点推出了两则关于家暴的立法,是否具备暗指,读者仁者见仁。
而在昨夜11点半上下,王宝强深夜对妻子进行捉奸的照片外泄。
疑似现场照片中,王宝强妻子背对镜头,裹着白色浴巾,正在穿什么衣物,脚边放着脱掉的浅色丝袜。
从曝料人方面得知,王宝强昨夜捉奸时早有准备,律师和专门的拍照取证人员均跟随在场。
这意味着,这次婚内出轨一旦坐实,王宝强和马蓉两方若正式提起诉讼离婚,马蓉在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上,均处于不利地位。
接近王宝强的人士透露,马蓉和王宝强经纪人早便有染,王宝强得知此事,也是在数月之前。
为何选择昨夜,是否天时地利人和,不得而知。
而从疑似捉奸照曝光到当事人发表离婚声明,不过短短30分钟不到的时间。
在如此慌乱的场面下,在如此巨大的心灵打击面前,宝宝能够“坐怀不乱”,有理有据地写一份声明出来,可见功底并非一般。
是思维缜密,还是早有准备,亦仁者见仁。
宝强深夜捉奸,一时间闹得家破人亡,对各界吃瓜群众及其演员都是警戒。
见不贤则思自省,吃瓜群众是否也有婚内出轨行为?这次“家破人亡”多少启示有此行为或者即将有此行为者,赶紧悬崖勒马,免得好好一个家庭散了伙,婚姻这东西,且行且珍惜可以,且珍惜且出轨,就要玩完了。
至于某些演员及其家属方面,实在诱惑太多。
性事问题,总是与金钱权势挂钩。
演员及其家属,首先便具备金钱优势,自然在性事问题上有太多顺水推舟。
长得帅犯法吗
长得帅犯法吗
不犯法,长得帅不犯法,但利用长得帅做违法的事就会犯法。
犯法是人生最大的错误,无论一时冲动,还是有所图谋,都是绝对、绝对不可取的,只会造成自己和他人的悲剧,因此我们都害怕犯罪的人,也一定要自律自控自己的言行。
长相和犯罪倾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不是几个简单的科学依据来确定这些人有没有犯罪倾向来决定的,因为在一定条件下,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有犯罪倾向的人。
一个人有犯罪倾向有太多因素决定的,有的是被迫的,有的是被诱惑的,有的是被利益驱使的,有的是冲动时犯下的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促使一个人有犯罪倾向,如果遇到了,谁都无法避免。
“宝宝”的隐私
“宝宝”的隐私
引起百万粉丝关注的重大离婚事件终于淡出屏幕,但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来,要把王宝强离婚事件改拍成电影-宝宝别哭,这种蹭热点我们坚决抵制,反对!我认为以下几点是我们应该关注的:
1.隐私每个人都有,但作为公众人物王宝强,公然将自己的家事主动提出,其一向广大粉丝表明虽然是自己主动提出离婚,但事出有因,不想引起大家对他的误解。
其二,自己戴了绿帽子,心中难免气愤,但没想到媒体的公众平台很大,将两人过往的点点滴滴都分析过去,然而曾经的美好已经随着事情的发展烟消云散。
2.我们的社会是一个讲人情道德的社会,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但像这种在别人伤口上撒盐是及其不道德的事情,这种做法不符合我们的社会道德。
我们不能赞同这种做法,这是其一。
其二,我们应该尊重别人的隐私,对方只是公开自己的隐私,并没有允许大众利用隐私做触犯道德底线的事情。
这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伤害,作为“宝宝”的粉丝,我们应该关注宝宝善良、朴实的一面,这种负面消息能让它尽快过去就过去,让宝宝开始新的生活,岂不更好?更何况他天天以泪洗面,痛哭流涕呢,我们于心何忍!
3.隐私很重要,我们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隐私负责。
隐私泄露是对对方和自己的一种伤害,请保管好自己的隐私。
关于实物的隐私,我们可以尽量做到坦坦荡荡,避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为自己增加人生隐私的负担。
关于虚拟存储的隐私,我们可以使用像隐身侠这种加密软件来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数据、涉密资料、客户信息、私人日记、
视频照片、账号密码等等。
马蓉终于承认给王宝强戴了11年绿帽宝宝车祸
马蓉终于承认给王宝强戴了11年绿帽宝宝车祸马蓉终于承认给王宝强戴了11年绿帽,为钱,宝宝车祸,难道都是预谋?【事件回顾】1、王宝强声明心疼宝宝,网友们炸了!看到出轨的新闻,粉丝们除了在王宝强的微博表示心疼,还涌到王宝强老婆马蓉的微博留言!网友称曾撞破“奸情”甚至被宋喆要挟删微博王宝强发布声明后,一名网友揭露乘务员学妹曾撞破马蓉与宋喆暧昧。
该网友写道:“去年我在高铁上班的学妹就拍到了王宝强老婆跟王宝强经纪人的奸情,我们都发了微博,还被王宝强经纪人私信要求删掉!纸果然保不住火,心疼宝宝(附当时王宝强经纪人私信给我学妹的图和当时发朋友圈的图,诶…当时没经住恐吓,认怂把微博删了,只有这些截图了。
”截图中为私信内容,私信的另一方正是王宝强经纪人宋喆,微博名显示为@2046人生如戏。
宋喆称乘务员发布的内容造谣,并反问:“你知道我的性取向嘛?就这么说。
”疑自曝同性恋,力证与马蓉清白。
8月14日凌晨,另一网友转发王宝强微博,称去年11月有朋友同样撞破马蓉出轨,该网友爆料:“我想说,我加的一个代购,去年11月在机场就撞到他老婆和他经纪人搂搂抱抱了,然而海关那不让拍照,所以当时就没存图。
果然,事情早晚有败露的一天。
”该代购2015年11月27日发博:“自从在机场偶遇某男星的老婆和另外一个男的各种暧昧搂腰摸头还贴面私语后,再看见他们夫妻秀恩爱晒幸福总觉得怪怪的。
真的好想揭穿她的真面目啊啊啊啊啊啊,憋死我了。
” 8月14日凌晨,该代购再次翻出昔日微博,证实确有其事。
王宝强亲自“捉奸”妻子马蓉被抓照曝光今天早间,有网友爆料称:王宝强曾带着律师和一帮人现场捉奸,而线索正是宋喆的妻子杨慧提供的。
该爆料人还称王宝强对于妻子出轨经纪人一事事先并不知情,是宋喆妻子杨慧先发现此事!宝宝好友:几个前就发现了,曾苦劝妻子回头媒体记者连夜向王宝强方面求证得知,王宝强确实离婚了,消息属实。
记者又向马蓉和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电话求证,电话通了,但没有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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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离婚的王宝强就炫耀女朋友高颜值就不违法吗?
青锋
王宝强诉其妻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案目前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一年多来被很多网友认为承受
了极大委屈的王宝强就高调炫耀新女朋友,是不是涉嫌婚外恋,是不是违法?
就在这两天,媒体曝出王宝强其妻马蓉出轨对象宋喆因涉嫌侵占公司财务被刑拘的消息让一些
网友额首称庆的同时,又有人曝出,王宝强似乎有了新女友,而这个新女友就是熊乃瑾,据说,她凭借着水浒传里的出色表演而被大家所熟知。
报道说,最近有网友拍到了王宝强和熊乃瑾在一起的画面,虽然看起来只是正常朋友,但给人
一种很暧昧的感觉。
曝出这个消息的人似乎应该是王宝强的粉丝。
因为,从描述的文字看,似乎有一种高兴劲隐含
其中。
大家都肯定清楚,去年8月14日王宝强出离愤怒地在微博上发出要解除和其妻马蓉的婚约时,网络就几乎一边倒地指责马蓉是当代的潘金莲,甚至有网友恨不得要把马蓉千刀万剐,否则就
好像王宝强吃了大亏一样。
但大家也应该明白,即使是婚姻破裂,在夫妻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未
经法院判决离婚,那双方的婚姻关系还处于存续状态,还受法律的保护。
如此来看,倘若最近不断见诸网络的“王宝强新女友颜值远超马蓉!身价不菲,出行一辆400万
的豪车!”的信息属实的话,那王宝强显然是在搞婚外恋。
如果有证据表明两人有性关系的话,那王宝强同样也是婚内出轨。
如此来看,王宝强这样做,
那和马蓉有何区别?
有专家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
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
这里暂不说王宝强,可能有人会认为王宝强是受害者,如今炫耀一下自己现女友比前任颜值高
也算一种补偿。
岂不知,其炫耀的过程也是违法证据昭告天下的时候。
而熊乃瑾如果真是已经
和王宝强恋爱并发生性关系的话,那她应该也是一个第三者了。
且和宋喆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