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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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Code for preparation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DL/T5020-2007)
代替DL5020-1993 和DL5021-1993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3)
4 综合说明 (5)
5 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 (8)
6 水文、泥沙 (10)
7 工程地质 (14)
8 工程规模 (18)
9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26)
10 机电及金属结构 (33)
11 消防设计 (38)
12 施工组织设计 (39)
13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 (48)
14 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52)
15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55)
16 节能降耗分析 (58)
1 7 设计概算 (62)
18 经济评价 (6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69)
条文说明 (7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的要求,对DL5020-19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DL5021-19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是为了统一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的要求。
与DL5020-1993和DL5021-1993相比,本标准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降耗分析章节;
——将工程任务和规模拆一章分为两个章节:工程任务和建设必要性、工程规模;
——取消工程管理一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5020-1993和DL5021-1993。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柏乐、周建平、党林才、顾洪宾、王惠明、余奎、戴康俊、蔡频、郭建欣、李岳军、魏小婉、于庆贵、胡平、张东升、钟廷英、涂东花、林朝晖、王善春、张喜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深度以及报告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以下统称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改建、加固的水电工程和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2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L/T 5015 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DL 506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DL/T 5064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 T 5073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 T 5089 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
DL/ T 5186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DL/T5105 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DL/ T 5180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3总则
5.1.1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建设水电工程实行项目核准制,投资企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
5.1.2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以及报告书编写要求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还应根据不同类型工程,在工作内容和深度上有所取舍和侧重;特别重要的大型水电工程或条件复杂的水电工程,其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充和加深。
5.1.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审查批准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5.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结合实际、注重效益的原则。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推荐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新设备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5.1.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定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论证工程建设必要性;
2.确定水文参数和水文成果;
3.复核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查明水库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坝址、坝线及枢纽布置工程地质条件比较,查明选定方案各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和结论;开展天然建筑材料详查。地质勘察按GB50287 具体要求进行。
4.选定工程建设场址、坝(闸)址、厂(站)址等;
5.选定水库正常蓄水位及其他特征水位,明确工程运行要求和方式;
6.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量;
7.选定电站装机容量,选定机组机型、单机容量、额定水头、单机流量及台数,确定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电气主接线及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选定开关站的型式,选定控制、保护及通信的设计方案,确定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等的型式和布置;
8.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9.选定对外交通运输方案,确定导流方式、导流标准和导流方案,提出料源选择及料场开采规划、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场内交通运输、主要施工工厂设施、施工总布置等方案,安排施工总进度;
10.确定建设征地范围,全面调查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提出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编制补偿费用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