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规定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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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规定运行管
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项目部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办法
1目的:确保项目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
2适用范围:项目部
3名词术语解释:
项目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的发布,运行过程中的实施、监督执行、制度的修编和执行情况的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责任:保证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5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为项目部管理制度运行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
管理制度的发布与实施
(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管理制度汇编》,项目经理批准签发。
(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本专业项目管理制度的运行负有交底、宣传、培训、推动落实的责任。
(三)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对相关管理制度的运行接口,在制度运行之前即应同涉及的部门会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监督执行
(一)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专业制度的运行。
(二)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制度。
(三)项目全体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项目经理执行制度。
制度的修编
(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执行人发现制度缺陷,有责任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反馈,填写《制度缺陷反馈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如情况属实,汇总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综合管理部部长根据归口部门负责人的意见,提出制度修改审批意见,修改结果于次日在网上和调度会上同时发布实施。
(四)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初根据修改汇总情况,修订出版制度汇编。
处罚
(一)制度归口部门负责人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即时处罚。
(二)对部门负责人违反制度或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利,项目经理有权按规定进行即时处罚。
(三)所有处罚均须填写罚款单。
(四)被罚款人持罚款单主动将罚款在三日内上缴财务部门,逾期不交,从工资或结算款中加倍扣除。
(五)被罚款人如认为处罚不当,应先交清罚款,可于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六)处罚条例
(1)未按制度程序执行,对档案形成有影响的,罚款20-100元。
(2)未按制度程序执行,造成工作延误的,罚款50-200元。
(3)未按制度程序执行,造成项目部声誉损失的,罚款100-1000元。
(4)未按制度程序执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直接损失金额的100%罚款,罚款金额最高限额5000元。
(5)未按制度程序执行,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视为不受欢迎的人,退回公司,分包队伍人员开除现场。
6业务流程:
项目部自行制定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运行管理工作流程
7相关表格:
《制度运行情况记录台帐》
《制度修订会议成果书》
《制度运行考核和奖惩单》
制度运行情况记录台帐
制度修订会议成果书
制度运行考核和奖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