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案要求】本合同的立案要求是指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申请并获得资质,并依法成立监理机构,方可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委托方和监理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的实现,维护委托方和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根据本合同的要求,以下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如下:1. 建设工程:指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在土地上修建、改建、扩建、装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活动。

2.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inspection, 检验 testing 和评审 review 的活动。

3. 委托方:指依法与监理方签订本合同,委托监理方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4. 监理方:指取得了合法资质的监理机构,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第五条【监理范围】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阶段的审查和确认;2. 施工企业资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审核;3.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验;4. 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确认;......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报告第十二条【监理日志】监理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记录和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节点;2.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问题;3. 施工进展和工期控制的情况;4. 施工质量的检验、评估和指导意见;......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索赔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如需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篇1)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工程协商签订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事项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乙方包工,包料。

第三条、发包人工作3.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核定乙方的施工方案。

3.2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场地、工人住宿,方便乙方施工。

第四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4.1按照协议约定进入现场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

4.2施工中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3乙方编制施工方案,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4.4乙方保证按图施工,不得私自变更甲方图纸,如需更改必须与甲方沟通协商。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结算5.1工程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结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元为预付款。

5.3乙方材料及工人进场再付工程款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5.4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方与甲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法独立公正进行监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定义1.建设工程监理:指甲方雇佣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要求进行。

2.监理人员:指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承担建设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作。

3.甲方:本合同中指建设工程的业主或者委托代表甲方的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4.监理服务方:指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监理服务方”。

第三条合同补充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监理范围1.监理服务方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服务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计划、监理文件的编制和监理报告的撰写。

3.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配合乙方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条监理义务1.监理服务方应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履行监理职责,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2.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到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服务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4.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5.监理服务方应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Name of the Supervision Unit)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Name of the Supervised Unit)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监理合同,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合理实现。

第一条监理内容1.1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负责的工程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工程计划的审核监督。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安全顺利。

1.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条件和协助。

第二条监理费用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监理费用,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

2.2 如乙方违约或导致监理费用增加的,应当照价赔偿。

第三条监理时限3.1 监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时进行,不得迟滞或耽误工程的进度。

3.2 如乙方需要延长工期,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3.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应适当延长监理时限。

第四条监理报告4.1 甲方应每周向乙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4.2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并协助乙方解决。

第五条监理结果5.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5.2 如乙方对监理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6.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并协商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2-020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和合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作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提供以下监理服务:1. 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2. 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3. 监督工程进度,及时纠正工期延误;4. 监督合同约定的支付情况,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及时性;5.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6. 完成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

第四条合同价款甲方按照合同实际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监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如下:1. 监理服务费总额为合同实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X(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 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期支付,每个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X%(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第五条保密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八条附则1. 所涉及附件如下:(1)工程设计文件(2)工程合同书(3)施工任务书(4)监理报告模板(5)支付申请书2. 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2)监理服务:指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履行等进行监督管理的服务。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乙方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监理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监理范围1.1 本合同监理的范围为甲方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1.2 监理内容涵盖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第二条监理期限2.1 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期限相应顺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顺延期限及监理费用。

第三条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计算,具体金额为:________元。

3.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总监理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监理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1.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监理费用。

4.2.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4.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监理费用____%的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施工人”)第一条合同目的及范围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事项上达成的协议,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按照《建设法》、《工程监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如下:1. 工程概况:详细描述工程的名称、地址、建设单位等信息。

2. 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规划图、设计图纸以及其他设计文件的具体名称、版本号等详细信息。

3. 监理人职责:明确监理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4. 施工人职责:明确施工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5. 工程质量要求:详细列出工程质量要求,包括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6. 工程进度计划:详细描述工程的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各阶段工程的完成时间等。

7. 工程费用与支付方式:具体列出工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和付款时间等。

8. 变更管理:明确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9. 纠纷解决:规定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安排有关部门配合施工人进行工程施工。

2. 按照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提供材料和设备等,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 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工程。

2. 监理人要求提供工程进度、施工方案等相关信息。

3. 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工人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条工程变更管理1. 甲方如需变更工程内容,应提前通知施工人,并与施工人商讨变更事宜。

2. 变更后的工程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签订变更合同。

第五条纠纷解决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2.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行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的要求,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第二章监理义务第二条【监理范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确定监理标准和规范;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3. 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意见;4. 报告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5. 协助甲方处理与施工单位的纠纷;6. 其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报告】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进度情况;2. 建设工程质量情况;3. 建设工程安全情况;4. 施工单位合规情况;5. 其他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甲方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支付监理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

第五章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提供监理服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并保证监理质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附件: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表2. 合同支付计划表3. 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法律,目的是确立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关系法则,调整合同制度,取得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注意】以下内容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进行具体的合同编写。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明确监理职责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第一条监理范围和内容1.1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监理单位,负责对以下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列明具体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1.2 监理人员配备:乙方应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

第二条监理义务和职责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2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出的监理要求进行处理,并提供专业的监理建议。

2.3 乙方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进行,并提供监理意见。

2.4 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构件和工艺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三条技术服务费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支付监理费用。

3.2 监理费用应根据工程规模、难度、工期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3.3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具体的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等)3.4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乙方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鉴于甲方拟开展下列建设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特邀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监理项目内容及范围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对甲方下列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工作: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工程规模:工程内容:1.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3 乙方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二、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具体金额为:监理费用总额:(大写)(¥)(小写)2.2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分批支付监理费用,具体分期支付时间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时间)(金额)元第二期:(时间)(金额)元第三期:(时间)(金额)元2.3 如有变更或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签署补充协议。

三、工程监理时间3.1 本监理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监理的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如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3.2 在监理期间,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监理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

四、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合作方式等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监理文件和资料,不得私自使用或外泄。

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者工程质量受损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通知甲方及时现场查勘、确认。

六、解决争议6.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___与监理人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_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签章)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4.4乙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4.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费用。
5.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监理条件,包括办公场所、住宿、交通等方面的便利。
5.3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监理工作,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
6.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监理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七、监理费用
7.1监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பைடு நூலகம்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7.2甲方应按照以下付款计划支付监理费用: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用的3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监理费用的30%;
三、合同期限
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监理职责
4.1乙方负责对甲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2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4.3乙方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3)工程进度达到90%时,支付监理费用的3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的监理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监理工作,直至甲方支付完毕。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是为您起草的一份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合同主体1.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标的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权利义务3.1 委托人的权利3.11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监理人提出建议。

3.12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13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3.14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3.15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3.16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3.1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3.18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2]4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

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3-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3-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3-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合理分配双方权责,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由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过考核批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章合同约定第四条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包括:监督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确保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设方案审核等服务。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并及时提供相关工程进度和检验报告。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用,并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

第八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三章责任与权利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尽职尽责,全面监督工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要求,保证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力资源。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要求,保证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应对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和要求整改。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否则监理单位有权暂停监理工作。

第四章违约与解除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通过书面协议解除,解除后各方责任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等合理事由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按照约定进行权益的交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 引言此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简称“本合同”)由甲方(建设工程业主)和乙方(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2. 合同背景甲方计划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简称“工程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在此背景下,甲方需要聘请乙方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理机构,负责监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 合同内容3.1 服务范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3.1.1 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方面。

3.1.2 对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核和监督。

3.1.3 监测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并提出必要的监督指导。

3.1.4 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2 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3.3 服务报酬3.3.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应按照方式支付报酬:(1)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比进行支付,共分__次支付。

(2)每次支付的比例和时间节点如下:支付比例时间节点__%工程开工后__%完成__%的工程进度后__%完成__%的工程进度后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3.2 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构成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报酬,并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

3.4 合同变更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若因工程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后方可生效。

3.5 合同解除下列情况发生时,本合同自动解除:(1)工程项目终止或中止;(2)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3)因任何原因,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4)依法解除。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2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监理我国建设工程项目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条合同范围本合同适合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各个环节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三条合同双方甲方: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乙方: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第四条合同基础本合同的订立基于双方的商议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监理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监理任务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等。

第六条施工文件审核乙方应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与设计文件和相关法规的一致性。

第七条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对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验收、工艺检查等。

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督乙方应对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竣工验收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和意见。

第三章权责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提供相关监理文件和报告。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程施工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并按时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乙方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四章合同价款第十四条监理服务费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违约处理发生违约行为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可能导致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除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将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

商议不成的,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遵循《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监理合同双方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护环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定义与术语第六条本合同中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建设工程投资、组织、管理、使用等职责的单位。

第七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监理资质,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第八条本合同中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九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是指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十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人员”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建设工程现场,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二)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四)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

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