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合集下载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公示填写模板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公示填写模板
论文、著作情况(包括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论文标题):
1、独立撰写论文《*》,20**年**月发表于《*》,标准刊号:*。
2、独立撰写论文《*》,20**年*月发表于《*》,标准刊号:*
主要业绩、成果(简要概括专业工作能力及取得的业绩成果):
本人思想觉悟、专业技术能力等概括性总结一段。
1、
Hale Waihona Puke 2、3、4、**年*月
党政职务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专业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年**月
从事会计工作
时间
专业工作
年限
现任专业职称
会计师
取得时间
聘用时间
申报评审年度前三年考核情况
XX年
XX年
XX年
继续教育情况(包括专技人员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参加20**年-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参加20**年-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XXX同志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规定,现将本单位XXX同志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X月X日至X月X日,如对以下内容有异议,请与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
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X年X月X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1.13•【字号】黑财会〔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财会〔2020〕36号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9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一)评审政策和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9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执行。

(三)同级改职人员应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具备《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四)评审费用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7〕30号)规定的每人300元标准收取。

二、申报要求(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满一年及以上人员。

(二)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黑人社规〔2020〕29号等文件要求,对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相关资料。

论文的要求

论文的要求

0807 会计学
本科 9310 财务 19年
9507 9008 8807 9208 9709 9805 8102 9508 9508 9201 9806 9107 9208 9206 9701 9408 9709 0008 8910 会计 17年 会计 23年 会计 24年 会计 20年 会计 15年 会计 14年 会计 20年 会计 17年 会计 17年 会计 17年 会计 14年 会计 13年 会计 20年 会计 20年 会计 17年 会计 17年 会计 15年 会计 12年
27 江苏国瑞华泰税务师事务所有 朱汉平 限公司 28 姜堰市溱潼人民医院 蒋冬平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姜堰市教育局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姜堰市人民医院 姜堰市人民医院 泰州源旺服饰有限公司 姜堰市第二中学 姜堰市卫生局 姜堰市套闸管理所
林文勇 仇勤俭 魏国宏 王 丁 燕 健
狄展辉 吕书明 季 伟
江苏中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现借调在泰兴市房产 9 泰兴市苏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 靖江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 10 心 11 江苏正午针纺实业有限公司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靖江正茂锚链附件有限公司 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水务局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民医院 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姜堰市蒋垛镇财政所 姜堰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毕业院校
南京经济学院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经济学院 扬州大学 陕西财经学院
毕业 毕业专业及 工作 时间 学历 时间

2018年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18年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专 业
资格名称
崔晓天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计算机应用
正高级工程师
李扬
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
计算机
正高级工程师
温东超
佳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计算机
正高级工程师
刘韧
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
正高级工程师
徐成华
中科九度(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
正高级工程师
王岚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结构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蒋炳丽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高海军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
通风与空调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李昕滨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王建华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张京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韩毅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
正高级工程师
宁选杰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道桥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周进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机械
正高级工程师
佟庆远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规划
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崔光海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正高工程师
任宝双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结构设计
正高级工程师

XX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格确认

XX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格确认

十.个人业务自传
在【个人业务自传】一栏中,可以先把填写的内容在word中调整好字体格式,然后再用快捷键“ctrl+c”“ctrl+v”复制粘贴到系统中。
十一.预览信息
申报人所有信息填写完之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预览信息】按钮,进行预览,所有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审核】按钮。
十二.个人承诺书
职称换证程序
共同学习 请多指教
一、申报账户创建
申报人在申报职称之前,首先要联系其所在单位的职称专管员,为其创建申报账户。其单位管理 员登录管理系统(http://218.28.8.34:8081/zcgl/),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为申 报人创建申报账户。
二、登录申报系统
单位创建好申报账户后,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末位为X的要大写)。
职称换证所提交材料
单位提供: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社保证明; 个人提供: 3.职称证原件及扫描件(PDF格式);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照片; 7.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1份; 8.《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2份。 资格确认需查阅个人档案,如果档案未调转到现单位,则无法办理该业务。
九.业绩能力成果
选择好申报职称级别等内容后,点击【进入申报】按钮,在出现的页面中 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填写。如若之前的系列专业填写有误,在当前页面左上 角有【重选系列】四个字,点击进去修改。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工作安排,我省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为切实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人员,必须达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

二、申报评审(一)评审成绩使用标准1.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

2018、2019、2020年度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

2.考试成绩达到年度省使用标准的。

参加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55-59分,取得由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的(只能参加2020年度评审)。

(二)申报对象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符合2018、2019年度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视同满足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规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高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省高评委会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办)。

中央在川单位,如需委托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省高评办。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0〕1119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19]8号)和《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吉财会[2012]73号)(点击下载)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资格时间、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有效年限及业绩成果有效期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本次评审对“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做统一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次评审重点评价申报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第一线工作的会计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

二、申报范围在吉林省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有效的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年限:国家级标准为2017—2019年度,吉林省标准为2019年度。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五、审查推荐要求
(一)严格执行申报推荐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有关佐证材料等,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严禁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的,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评审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中央在甘单位经其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员经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并向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通过工作单位或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书面同意,通过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组织部、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苏财规[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1]11号)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我们拟定了《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财政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高级会计师申报、审核、评审、发证等工作的全过程,用于规范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职称管理部门等的相关行为。

申报人是指在江苏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人员。

非本省管辖单位的会计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我省职称主管部门申请委托代评手续。

第三条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省职称主管部门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江苏省财政厅受省职称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组织工作。

国管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8.10•【文号】国管高评委〔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国管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管高评委〔2023〕2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根据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我们定于2023年8月至11月开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国管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得参评。

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1.按规定完成近5个年度的继续教育。

2.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4.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二)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

申报人持有在有效期内(2020年至今)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且为主要起草人。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苏财会〔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13 号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政策(一)2022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

(二)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

(三)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由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受理南京市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评审。

(四)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五)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七)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0.13•【字号】沈财会〔2020〕496号•【施行日期】202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24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政策依据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243号)和《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辽人社职〔2019〕43号)的要求进行。

二、评审范围及权限、评审标准、评价方式、申报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政策依据规范操作三、材料审核根据会计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分工,相应做好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工作。

市级财政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对市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程序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区、县(市)财政部门和区、县(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属地内的企业和区、县(市)属事业单位等的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程序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或需调整的,应及时通知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员进行补充调整。

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区、县(市)财政部门单位印章,并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和区、县(市)财政部门将审核合格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同时报送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市财政局将全部申报材料一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市财政局统一向省财政厅报送参加评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按原渠道予以退回。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一、资料填写说明(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工作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现专业技术资格:填写现已取得的、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如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高/正高级会计师。

4.申报资格专业方向:会计。

5.曾用名:应与户口薄上的“曾用名”一致。

6.出生日期:按户口薄或身份证上填写到具体日期。

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

8.最高学历学位: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就读院校、专业指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毕业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学历、学位填写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学历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等,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

学制指从入学到毕业所需年数,如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

9.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现已取得、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指证书上的批准日起,填写到具体日期。

审批机关应填写证书核发机关名称。

10.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该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即从事哪方面财会工作,不要写成工作岗位或行政职务名称。

11.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指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没有职务填“无”。

不要写成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12.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

13. 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三类分别填写;时间从中专学习培训开始,根据学习培训相关证书,并按事件先后顺序填写。

“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学习、培训和进修的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如取得学历、学位应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

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doc

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doc

冀职改办字〔2018〕30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有关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职改办:现将《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2018年6月12日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管理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做好我省2018年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2018年工作安排(一)统筹做好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

1.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抓好省厅牵头出台的19项改革政策的落地生效,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2.深入实施人才强冀工程。

做好省委组织部立项的“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细则落地生效、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京津冀人才示范区建设”四个重点人才项目的落实工作。

3.研究制定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要求,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目的,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研究制定《河北省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4.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

督促抓好五大工程“18项任务”,重点围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2022年冬奥会、大气污染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动能转换等,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蓝领技术人员、重点群体、公务员等的素质能力水平。

(二)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评审权直接下放至省内113所普通高校、4所成人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及以下职称评审;条件暂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

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填写

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填写
部门领导:(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单位考核意见
及结论
同意评为优秀!
(意见请手写!)
单位领导:(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被考核人意见
被考核人:(签章)年月日
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姓名
XX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财务
行政职务
已获专业技
术职称
中级
聘任专业
技术职务
会计师
主要业绩(含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就)
该同志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服从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参加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和共需继续教育,参加税务部门的税法知识培训,会计师事务、券商及律师事务所各中介组织的定期资本相关知识培训,以及公司人力学院组织的内部专业培训。
(意见请手写!5年的考核表中一般3-4年评为优秀,1-2年评为良好,因为除了事业单位大多数人的考核表都是补的,大家填写日期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比如有些单位2020年1月份的考核业绩内容一般是2019的业绩,考核日期应当写2020年1月X日。如果你参加2020年的评审,需要提交的是2016-2020年的考核表,你的抬头应当写2020年的考核表,放2019年的工作业绩,其他年份以此类推)
主持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参与高层经营管理决策,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并从财务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出勤情况
全年无缺勤、迟到和早退情况
奖惩情况
1、公司颁发的:2019年度优秀员工奖
2、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颁发的:2019年度经济运行先进个人奖
所在部门考核
意见及结论
情况属实,同意评为优秀或者良好!

高级会计师怎么评正高职称

高级会计师怎么评正高职称

高级会计师怎么评正高职称近年来,我国会计行业发展迅速,各类资格考试不断完善,从会计从业人员到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职称的评定标准也越来越高,而高级会计师的职称评定更是口碑和待遇双丰收,而怎么评正高职称则是许多高级会计师关注的焦点。

高级会计师评职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正高职称”是指具有正高级职务的人员,即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评选正高职称需要同时具备学历、职务、学术成果和业绩、业务水平等多个维度的要求。

对于高级会计师评选正高职称,符合以下几点条件即可:首先,具有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会计师职称;其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再次,担任过正高级职务3年以上;最后,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业绩。

以上条件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标准,只是作为一个评估标准的参考因素,评选正高职称还需要考虑个人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各个方面。

这不仅要求高级会计师具备很强的学术背景,也需要他们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技能。

高级会计师评职称的重要性对于高级会计师而言,评职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需要经过多次考试和评定,收获了较高的认可和可信度;其次,获得正高职称一方面标志着这位高级会计师的学术水平、职业能力等方面都已经达到了国家级别的认可标准,另一方面还能获得更好的职称待遇、职业晋升等方面的收益。

因此,对于高级会计师而言,怎么评正高职称的问题需要时刻考虑。

在以下阐述中,我们将会分析高级会计师如何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职称评选几率,并举例说明如何在实践中获得更多的业务经验和成就。

高级会计师怎么评正高职称?1. 培养学术背景在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中,学术背景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一方面,高级会计师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论文发表成绩,这样才能满足评职称的学术成果要求。

另一方面,高级会计师还需要具备更全面的学科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商业法律、经济法等方面,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全面的高级会计师,从而提升专业能力和职称评定几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