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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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已拆迁完毕
17
郊区迁执法中心
铜都大道三期拓宽改造
东:铜都大道东侧红线以外30-40米;
西:铜都大道西侧红线以外20-30米;
南:光荣大道;
北:山水之门。
(2009)017号
2009年6月10日
民主村:单位:铜房、铜房金长江食品;征地协议(县供电局);大通镇(郊直管公房);光荣居委会铜房(远程艺术制品有限公司);集体土地:县政管大通站;郊区地税局;铜房:(市中医院);郊区计行生办(郊直管公房);铜房(县税务局);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铜县房
13
狮子山区国有土地征收办公室
运机路
东:运机路施工工地;
西:天山大道;
南:双龙村居委会;
北:恒威村居委会。
(2009)013号
2009年5月8日
绿叶居。
14
铜官山区建设局
淮河大道南段拓宽改造
东:淮河南路东侧规划红线;
西:淮河南路西侧规划红线;
南:金口岭铜矿大门;
北:丰收门雕塑。
(2009)014号
2009年5月15日
(2009)009号
2009年4月27日
私人的有:胡守华、胡洪龙、甘玉华、张志平、马洪明、钱罗明、方慕志、刘广华、李广文、章传海、章国庆、章天池、张根花、刘荷花、王东信、蒋家园、郑宏金、万士荣、谢发山、李江山、李俭省、胡供应、修理部杨萍、张建国、苏传稳、毕义虎、朱孝福、房永斌、阮家英、许业勤、许亚年、李厥文、项礼福、丁明、毕金波、王文叶、王本英、丁斌、邱大庆、程华德、何忠海、仲继凤、樊忠文、李克云、叶显勤、周七三、王银河、陈玖、周爱红、凌霞、朱世庭、彭立、朱连根、李龙玉、蒋宜国、张利国、方文亮、常乃勤、郑宏陵、刘荣标、方翠、代刚、殷仁发、汪贡萍、林萍、华星旁楼房、丁仁华、磷铵复合肥厂旁。单位的有:英才学校、金桥公司、磷铵厂、磷铵新村36栋2号、3号、4号;道口值班室、邮电局、水泵房、戴家冲金矿、华星厂、华星旁楼房。

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公开文本)建设单位: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2011年8月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公开文本)目录1说明 (1)2项目概况 (1)3评价范围 (1)4评价重点 (2)5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4)6.1工程分析 (4)6.2环境影响分析 (5)7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7)8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 (10)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1说明本文本内容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并经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建设单位: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铜陵市铜官山区(露采、扫把沟、劳动新村)(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铜官山区的露采二期棚户区、扫把沟棚户区、劳动新村棚户区三处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居民住宅楼、商业及配套、地下车库等建筑。

总拆迁面积为252630m2,共拆迁3860户,占地面积为474074m2。

安置3959户,用地面积为231262m2,总建筑面积为388786m2。

3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考虑到周边大气污染源会对本工程产生一定的影响,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基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区域,重点考虑500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

(2)水环境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民污水处理厂处理。

因此,确定评价范围为基地总排放口(检测井)和市政污水管道接口处(3)声环境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工程区域及周边200m范围内可能受工程区域开发活动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目标。

铜陵市房屋面积计算实施细则

铜陵市房屋面积计算实施细则

铜陵市房屋面积计算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管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986.1-2000),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铜陵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让、抵押、评估、拆迁及权属登记等行为的房屋面积计算。

第三条铜陵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面积计算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铜陵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具体承担房屋面积的测量、审定、确认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指高在2。

20米以上(含2。

20米,以下同)的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销售面积是指用于房屋销售结算面积。

共同建筑面积是指同幢房屋内各产权人共有公共部位及各产权人共有幢外共用建筑面积。

产权面积是指各种产权性质房屋,经过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却仍的房屋建筑面积。

第五条房屋面积测算的精度分为三级,并以两倍中误差为限差具体见表1。

第六条商品房屋面积的精度要求按二级计算,若为单位自建房屋,其精度可按三级要求执行。

第七条房屋的交易面积、产权登记面积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本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勘丈、计算后核定。

如当事人对核定的房屋面积有异议的,应在申报产权登记后七日内,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提请复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应在十五日内完成复审实测工作。

如重新测定的房屋面积与原面积误差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对原面积及时予以修正,有关当事人不得拒绝。

第二章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第八条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层高在2。

20米以上房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走廊、楼梯等建筑面积。

凡在结构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空间建筑,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均可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面积按实际测量数据计算。

第九条计算房屋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其高度再。

20米以上均算一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016年铜陵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排名

2016年铜陵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排名

2016年铜陵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排名序号项目名称年度计划形象进度协议签订搬迁拆除本周新增累计签约率%排名本周新增累计搬迁率%排名本周新增累计拆除率%排名铜官区1老铜矿棚户区剩余地块415 241 58.1 23 14 224 54 14 14 224 54 14 2林业队棚户区20 3 15 34 3 3 15 25 3 3 15 22 3友好和平新村棚户区50 4 8 35 3 3 6 27 3 3 6 25 4柯村200 2 39 19.5 32 9 18 9 26 3 6 3 27 5小杨村1986跃进东西村92 90 97.8 8 90 97.8 5 3 85 92.4 4 7跃进新村161 5 151 93.8 9 4 121 75.2 9 3 115 71.4 9 8红光新村106 96 90.6 10 84 87.5 6 2 80 75.5 8 9铜化新村(黑砂河沿线)90 2 78 86.7 1110园林剩余棚户区100 3 67 67 19 4 61 61 12 4 61 61 12 11金山西村170 11 87 51.2 26 10 60 35.3 1812金山新村40 27 67.5 18 7 17.5 2413焦化散户50 1 30 60 22 13 26 2214鹞山棚户区150 6 118 78.7 15 2 47 31.3 20 2 47 31.3 19 15联盟十一队180 14 80 44.4 29 19 25 13.9 24 16新庙村城中村506 506 100 7 233 46 16 233 46 15 17龙湖路棚户区145 7 125 86.2 1218铜山·铜塘棚户区98 55 56.1 25 5 5.1 28 5 5.1 26 19狮子山老城区零星棚户区90 94 104 5 94 104 3 94 104 3 义安区20 城北加油站北侧棚户区360 2 367102 6 10 35398.1 4 28278.3 521 滨江棚户区200 158 79 14 11 139 69.5 11 11 129 64.5 1022 顺安镇老城区棚户区736 22 506 68.8 17 26 396 53.8 15 24 318 43.2 1723 顺安镇明湖村、清泉村、金桥村、先进村400 1 191 47.8 28 15 125 31.3 20 15 120 30 20郊区24 大通镇澜溪老街22 18 81.8 13 13 59.1 13 13 59.1 1125 大通镇滨江岸线项目100 57 57 24 35 35 19 35 35 1826 铜山6组110 18 16.4 3327 铜都大道沿线白鹤古圣等部分村民组357 216 60.5 21 94 26.3 21 94 26.3 2128 白鹤5组68 68 100 7 52 76.5 8 52 76.5 729 建华东西片66 32 48.5 27 30 45.5 17 30 45.5 1630 周冲1、2组92 94 102 631 周冲4组48 32 66.7 20经开区32 齐潭80 93 116 3 93 116 2 93 116 233 方村200 3 5527.5 31 2 36 18 23 2 29 14.5 2334 新江村100 115 110 4 72 72 10 56 56 1335 联盟村100 4 4 36 4 4 2936 江滨村100 38 40 40 30 2 2 30 2 2 28 枞阳县37 山城中村253 308 122 138 上码头棚户区583 (确保240)39 旗山城中村119 31 124 104 5 31 124 104 3 31 124 104 340 滨江大道安置点72 86 119 2 86 119 1 86 119 141 小湾、余庄城中村146 64 43.8 29 64 43.8 17 64 43.8 1642 连城湖养殖公司棚户区27备注:上述各项指标均按省统计口径进行调整规范,即:货币化安置(房票)以签订协议为准;团购房源以购买协议数为准;实物安置以协议签订、安置点开工建设同步或安置点已竣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6日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活动。

国家、省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规范、补偿公平、结果公开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辖区政府(含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同)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可确定专门机构承担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计划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实行批次连片征收,条件允许的地方可先实施房屋安置,后实施土地征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征地准备金专户,以保障征收工作正常开展。

征收土地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二章征收土地程序第七条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征地范围,并将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收人(包含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16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16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2018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民意为先、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的目标,将老旧小区环境改善与海绵城市建设、雨污分流、道路微循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造功能完善、生活便利、舒适宜居的小区环境。

二、实施范围在县区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基础上,选择建筑年代较长、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10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具体为枞阳县狮峰山小区四组团、东湖山庄,铜官区人民东村、鹞山新村、龙潭小区、义安新村,义安区南湖东苑、华芳国际小区,郊区龙苑小区二组团、和悦小区。

三、主要内容根据老旧住宅小区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实施面貌改观、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提升四个方面内容:(一)面貌改观工程。

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筑;清理外立面吊挂物和破旧雨棚;清理小区道路、绿化带、楼道、房顶乱堆乱放的杂物和菜地。

铜陵市联复村村中村搬迁方案

铜陵市联复村村中村搬迁方案

铜陵市联复村村中村搬迁方案随着城市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需要,铜陵市决定对联复村这个村中村进行搬迁,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本文将就铜陵市联复村村中村搬迁方案进行详细叙述,让读者了解搬迁的背景、目的、过程和效果。

一、背景和目的铜陵市联复村作为一个村中村,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铜陵市决定进行村中村的搬迁工作。

搬迁的目的是为了让居民住进更好的房子、享受更好的公共设施和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二、搬迁方案1.选址和规划铜陵市政府经过综合评估和多方协商,决定在铜陵市郊区选址新建安置点。

新建安置点要符合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等要求,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房屋建设新建安置点将采用现代化的建筑技术和材料,建设多层住宅楼。

住宅楼的设计合理,户型方正,每户居民都能拥有充足的居住空间和私密性。

同时,住宅楼的外墙将采用保温隔热材料,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3.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安置点将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电力供应、供水、排水和通讯网络等。

此外,还将建设公共设施,如幼儿园、小学、社区医疗中心和商业服务中心,以满足居民的教育、医疗和购物需求。

4.搬迁过程在搬迁过程中,铜陵市政府将与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政府将提供充足的搬迁补偿和安置费用,帮助居民顺利迁入新居。

同时,政府还将协助居民解决搬迁后的就业和生活问题,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新社区。

三、搬迁效果1.改善居住环境通过搬迁,居民将从原来的狭小、拥挤的房屋中解脱出来,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新房子的居住条件更好,家庭成员可以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居住环境也更加舒适安全。

2.提升生活品质新建安置点配备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满足了居民的各种生活需求。

居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和商业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3.促进社区发展随着居民的搬迁,原来的联复村将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已拆迁完毕
3
铜官山区建设局
铜芜路拓宽
工程
北斗山粮库一侧(东:铜芜公路与铜官大道交叉口;西:北斗山粮库综合楼西端;南:铜芜公路规划绿线;北:铜芜公路。)
(2009)003号
2009年3月17日
4
狮子山区人民政府改造征迁办公室
铜芜路拓宽工程
狮子山区域内(东:铜芜路陵阳矿业与铜陵县交界处;西:铜芜路北斗山社区与开发区交界处;南铜芜路绿线)
已拆迁完毕
7
铜陵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土地储备原皖江酿酒公司建设项目
东:天山大道;西:铜都大道;南:铜陵大市场;北:何村路及规划红线内的国有土地上的地表附属物)
(2009)007号
2009年4月14日
酒厂大门边的有:郑负云、韦朝胜、魏某;酒厂宿舍楼前的有:陈能英、朱宝平、刘建华、周金龙、汪萍、潘华俊、季学龙、曹阳、蔡勇、王生来、某某某。
(2009)004号
2009年3月25日
产权人或单位:查福新、丁时根、肖爱莲、肖俊、刘福德、邱龙怀、操超、汪龙海、刘平、齐德胜、曹康胜、(理发店)、金鑫(金三角)、薛江华、(百味园)、安居办(围墙门楼)、近城村、城北信用社、谢垅村、精达集体、铜北汽运、恒业公司、舒铜汽配、开发区管委会、蓝顿车辆检测服务处、车管所、诚信汽配、谢垅村、铜泉公司、供电局、博爱医院、金碧车居、东陵石化、烟草局、公交总站、池洲仓库、有色电缆厂、武警中队。
已拆公寓楼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东:学院运动场;西:市政租赁公司;南:学院宿舍;北:市政车队。)
(2009)002号
2009年3月12日
园林新村96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97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98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01•【字号】铜政办〔2015〕3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5〕3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日铜陵市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制度,盘活存量房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棚户区(含城中村,下同)改造中,就地或就近无政府投资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适用房票方式安置;就近有政府投资安置房源的,可以采用房票方式进行结算和安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票安置是指比照就地或者就近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政策,将按政策应安置面积房屋(虚拟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款与政策规定应奖励补助之和[A1] ,扣除被搬迁人安置需承担费用后的余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搬迁人,由被搬迁人自购房屋安置的棚户区搬迁安置形式。

房票是被搬迁人购买安置房屋的结算凭证,不得提现、转让、赠与。

第四条辖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称搬迁人)负责本辖区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房票应包含棚户区搬迁项目名称,被搬迁房屋坐落,被搬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票金额,房票使用的相关规定等内容,由搬迁人加盖公章。

第六条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按照铜陵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集体土地上城中村改造按照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执行。

采取房票安置的,虚拟安置房全部按高层安置房有关规定执行,并一次性给付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

铜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铜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铜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铜陵市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铜陵市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拆迁补偿标准,以确保居民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首先,根据《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的居民,铜陵市政府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证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补偿。

对于居民的住房面积和产权情况,将进行详细核实,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平。

其次,铜陵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标准。

根据《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的居民,铜陵市政府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证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补偿。

对于居民的住房面积和产权情况,将进行详细核实,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平。

在具体的补偿标准方面,铜陵市政府规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居民将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同时还可以选择按照政府规定的面积比例进行安置,确保居民能够在拆迁后有合适的居住条件。

此外,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帮助居民度过难关。

除此之外,铜陵市政府还规定,对于因拆迁而失去经济来源的居民,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他们重新安置。

同时,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其他损失,政府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以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的来说,铜陵市政府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面,十分重视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偿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居民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拆迁补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能够让居民在城市建设中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30•【字号】铜政办[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7〕10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地产局《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铜陵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关于开展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109号)及省建设厅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这一民生工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有效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旧住宅区的居民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成片配套、科学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监督到位。

2.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集约用地,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尊重民意,以人为本,惠及市民。

(三)总体目标利用5年左右时间,把我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包括偏远厂矿区)基本改造完毕,彻底改变旧住宅区环境面貌,实现房屋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二、全市旧住宅区现状自1985年实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以来,市中心棚户区已基本得到改造。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办[2013]103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0.10【实施日期】2013.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3〕103号)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0日铜陵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法制办《关于印发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制度,依法按程序办事。

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不合法、补偿安置不到位、实施程序不规范、风险评估走过场等行为,及时发现、梳理征地拆迁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二、工作内容依法检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情况。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制定的配套法规政策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开展房屋征收拆迁项目补偿安置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否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是否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等。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铜政〔2017〕3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17〕32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及房屋装潢补偿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2、3、4。

二、调整后的征收补偿标准自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回迁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临时过渡期限为18个月,从超出之月起,临时过渡补助费按2倍执行,回迁安置房屋时一并结算。

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自拆自建的,临时过渡期限为12个月。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化安置(包括房票方式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为6个月。

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为:200元/月·人。

六、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0000元;逾期不予奖励。

七、住宅搬迁费,每户每次1000元。

非住宅搬迁费,按12元/m2结算。

八、枞阳县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县域范围内补偿政策。

九、本补偿标准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2.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3.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4.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装潢补偿标准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6日附件1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附件2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3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注:特种养殖、种植可以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认定后,经评估确定迁移费用和因迁移造成的直接损失费用。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9月7日更新)
98364(中石化);签定征地协议(大通中心粮站);铜房20056531(皖江农合银行新建行);征地协议(市公路局朱家畈道班);调味品厂;改制(市储备中心);铜集建(2003)字第070106026(文康修理部);原天地人置业;私人:临时(汪美兰);协议(佘燕城);协议:姚文华;房产证(花齐红);协议(花齐红)。
2009023号
2009年9月17日
单位的有:新泉浴室、警官俱乐部值班室、爱缘保健品、复印、皮衣店、茗仁菜个馆、食尚食府、嘉龙艳(新天地宾馆)、博爱药房、博爱大药房、北京路招待所、助成广告、天恩百货、欧尚坊、鲍医生妇科诊视所、丰日烟酒、小小满街香、傅记客栈、人才(值班室)新房、牙科诊所、北京路街道门面房、北京路小学门面房、井巷市场服务处、井巷公司、中都矿业、丰原药房、铜官山房地产。
(2009)004号
2009年3月25日
产权人或单位:查福新、丁时根、肖爱莲、肖俊、刘福德、邱龙怀、操超、汪龙海、刘平、齐德胜、曹康胜、(理发店)、金鑫(金三角)、薛江华、(百味园)、安居办(围墙门楼)、近城村、城北信用社、谢垅村、精达集体、铜北汽运、恒业公司、舒铜汽配、开发区管委会、蓝顿车辆检测服务处、车管所、诚信汽配、谢垅村、铜泉公司、供电局、博爱医院、金碧车居、东陵石化、烟草局、公交总站、池洲仓库、有色电缆厂、武警中队。
19
铜陵市铜官山区建设局
谢垅路拓宽改造
东:规划道路红线东侧;西:规划道路红线西侧;南:第一中学大门;北:三佳
(2009)019号
2009年6月15日
谢垄路(正阳中学、一中、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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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山区建设局
原铜陵百货大楼地块
东:长江路小学和中医
西:义安大道;
南:长江路;
北:十五中学。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9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9号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狮子山区凤凰山社区新建村、西湖镇横塘村和新庙村集体土地合计2.1456公顷,用于城市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一)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二)批准文号:皖政地〔2015〕159号;(三)批准时间:2015年4月21日。

二、建设用地名称铜陵市2014年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有两个地块。

地块一位于凤凰山社区新建村境内,东至盛冲河梗,南至七〇一铁路线,西至盛瑶路,北至顺风路边新建村老办公室围墙及老新桥食品站围墙。

地块二位于西湖镇横塘村和新庙村境内,西至陵江大道,南至翠湖二路。

四、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凤凰山社区新建村1.6831公顷,其中:农用地1.5195公顷;建设用地0.1636公顷;西湖镇横塘村0.2521公顷,其中:农用地0.2521公顷;西湖镇新庙村0.2104公顷,其中:农用地0.2104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依照《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铜政〔2015〕10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依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铜陵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15〕8号)规定标准执行。

《铜陵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主要内容

《铜陵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主要内容

《铜陵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主要内容一、规划背景1、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城市更新战略的需要。

2、加快落实安徽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部署的需要。

3、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进展短板,建设"高质量进展、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幸福漂亮新铜陵的需要。

二、规划目标1、远期目标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4平方公里。

通过多元化、系统性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化进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区的人居环境,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支撑力量与城市平安保障力量,彰显历史文化地区魅力,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将铜陵建设成"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才智城市、人文城市'。

2、近期目标1)争取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18.12平方公里。

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规模5.49平方公里,综合整治类更新用地规模12.63平方公里。

2)争取完成2-3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竞争力;力争完成20个棚户区改造、126栋危房改造、79个老旧小区改造,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力争完成2-3个街区风貌提升,打造1-2个历史风貌区,彰显城市品尝和文化特色。

3)通过城市更新有效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文化设施、训练设施、医疗设施、体育设施、养老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公益性项目,实现城市设施配套水平显著提升。

三、规划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先行,对城市更新的区位、范围、规模、时序等进行统筹支配,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序开展。

2、坚持市场运作、因势利导。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鼓舞业主、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力气参加城市更新,形成多元化的城市更新改造模式,增加更新改造动力。

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

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

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背景介绍
2.拆迁计划表的具体内容
3.拆迁计划表的实施影响
4.结论
正文
近日,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份计划表详细列出了湾沟湖地区的拆迁范围、拆迁时间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对于当地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大事。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的背景。

据了解,此次拆迁是为了推进湾沟湖地区的城市更新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举措。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份拆迁计划表的具体内容。

根据计划表,拆迁范围包括湾沟湖周边的住宅、商铺以及部分公共设施。

拆迁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前,具体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拆迁补偿方面,政府将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然而,拆迁计划表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影响。

一方面,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来说,他们需要面临搬迁、寻找新住所等问题,生活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拆迁可能会对当地的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如商业活动减少、就业岗位流失等。

总的来说,枞阳镇石岭村湾沟湖拆迁计划表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共赢。

政府部门在实施拆迁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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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 迁完 毕
2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女生公寓楼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东:学院运动场; 西:市政租赁公司;南: 学院佰舍;北:市政车 队。)
(2009)002号2009年3月12日
园林新村96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97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98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
(2009)004号2009年3月25日
产权人或单位:查福新、丁时根、肖爱莲、 肖俊、刘福德、邱龙怀、操超、汪龙海、 刘平、齐德胜、曹康胜、(理发店)、金鑫 (金三角)、薛江华、(百味园)、安居办(围 墙门楼)、近城村、城北信用社、谢垅村、 精达集体、铜北汽运、恒业公司、舒铜汽 配、开发区管委会、蓝顿车辆检测服务处、 车管所、诚信汽配、谢垅村、铜泉公司、 供电局、博爱医院、金碧车居、东陵石化、 烟草局、公交总站、池洲仓库、有色电缆 厂、武警中队。
5
铜官山区建设局
铜官大道拓 宽改造
天桥派出所至勤奋化工 厂(东:有色自管铁路 线;西:铜官大道规划 红线西侧20米;南:铜 官大道与隆门路交叉 口;北:天桥派出所。)
(2009)005号2009年3月27日
园林散户4号廖世明、37号钱扬平、217号刘青风。
中厦工程装潢公司、(负责人王德芳)天桥 理容店(长江路街道负责人吕武)、液化气 换气站(港华燃气公司负责人尚文)、鑫桥 中介、福利彩票点(建安公司负责人陈道 金)、邮政书报亭(邮政局负责人郝震宇)、 天桥一号车棚(长江路街道负责人吕武)、 港华燃气收费点(港华燃气公司负责人尚 文)、天桥胖鱼头酒店旁(电话亭活动房负 责人宋玉霞)、园林21栋前工棚(中联开 发公司负责人马明宝)。及散户共85户。
已拆 迁完 毕
10
铜官山区建设局
北京中西路 景观改造
东:铜都大道东郊交叉
口;
西:北京中西路改009)010号2009年4月24日
北京西路私人的:爱民超市(钱勇)、乡 乡土菜馆、(钱勇)、彭尔德、钱学凯、徐 东、方明珠、李栋正、刘休宁、方润、
施菊花、赵师傅、隹广智。
已拆 迁完 毕
8
铜陵市工业学校
土地收储(教 育用地)建设 项目
东:老水坝边水泥路; 南:东村变电所山头; 西:市工业学校大门; 北:市工业学校围墙及 规划红线内的国有土地 上地表附属物。
(2009)008号2009年4月20日
拆迁地点:劳动新村1、2、8栋及散户。
已拆 迁完 毕
9
狮子山区人民政府
联盟一期安 置点扩建
中市村13、14、15、19、26、27、28栋,百 源街16-23、25-28、201-204、303-305、401、402、501、502、机电配套、 金长江、中院、地税、人民幼儿园、司法 局、经侦大队、司法局车库、公安局、公 安局车库、建行车库、消防大队食堂、手 机店、巡警支队、中市村居委会。
6
安徽益百置业有限公 司
商会大厦
原妇联办公楼地块
(东:长江西村;西: 义安南路;南:长江西 村;北:凤凰大酒店)
(2009)006号 与(2008)017号同一项目
2009年3月25日
长西63栋101、102、201、202、301、302、
401、402及散户乔增胜、张家义、胡克、 赵启阳。
汽车运输公司单位面积包含在妇联办公楼 内。
已拆 迁完 毕
7
铜陵市土地储备发展 中心、
土地储备原 皖江酿酒公 司建设项目
东:天山大道;西:铜 都大道;南:铜陵大市 场;北:何村路及规划 红线内的国有土地上的 地表附属物)
(2009)007号2009年4月14日
酒厂大门边的有:郑负云、韦朝胜、魏某; 酒厂佰舍楼前的有:陈能央、朱宝平、刘 建华、周金龙、汪萍、潘华俊、季学龙、 曹阳、蔡勇、王生来、某某某。
东:君德山庄;西:联 盟一期;南:北京东路; 北:联盟村山头
(2010)009号2010年4月30日
源北162栋1号陈国友、2号沈大文、3号 叶双喜、4号查勇、5号邢新河、6号刘先 奎、7号张彪;及张照宝、刘长生、三佳 公司预制厂、童墩奎。
已拆 迁完 毕
9
郊区征迁执法中心
铜官大道拓 宽改造
东:铜官大道规划红线 东侧20米;西:铜官大 道规划红线西侧20米; 南:铜官大道与铜港路 交叉口;北:铜官大道 与隆门路交叉口。
已拆 迁完 毕
3
铜官山区建设局
铜芜路拓宽 工程
北斗山粮库一侧(东: 铜芜公路与铜官大道交 叉口;西:北斗山粮库 综合楼西端;南:铜芜 公路规划绿线;北:铜 芜公路。)
(2009)003号2009年3月17日
4
狮子山区人民政府改 造征迁办公室
铜芜路拓 宽工程
狮子山区域内(东:铜 芜路陵阳矿业与铜陵县 交界处;西:铜芜路北 斗山社区与开发区交界 处;南铜芜路绿线)
(2009)009号2009年4月27日
私人的有:胡守华、胡洪龙、甘玉华、张 志平、马洪明、钱罗明、方慕志、刘广华、 李广文、章传海、章国庆、章天池、张根 花、刘荷花、王东信、蒋家园、郑宏金、 万士荣、谢发山、李江山、李俭省、胡供 应、修理部杨萍、张建国、苏传稳、毕义 虎、朱孝福、房永斌、阮家英、许业勤、 许亚年、李厥文、项礼福、丁明、毕金波、 王文叶、王本英、丁斌、邱大庆、程华德、 何忠海、仲继凤、樊忠文、李克云、叶显 勤、周七三、王银河、陈玖、周爱红、凌 霞、朱世庭、彭立、朱连根、李龙玉、蒋 宜国、张利国、方文亮、常乃勤、郑宏陵、 刘荣标、方翠、代刚、殷仁发、汪贡萍、 林萍、华星旁楼房、丁仁华、磷铵复合肥 厂旁。单位的有:英才学校、金桥公司、 磷铵厂、磷铵新村36栋2号、3号、4号; 道口值班室、邮电局、水泵房、戴家冲金 矿、华星厂、华星旁楼房。
铜陵市房屋拆迁范围内情况明细表
序 号
拆迁人
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
拆迁许可证号及 登报时间
拆迁范围
备注
1
铜官山区建设局
义安大道城 市综合体项

长江路与义安大道交叉 口北侧(东至义安大道; 南至百源街网点;西至 中市村13栋;北至中市 村26栋规划红线内国有 土地上的房屋。)
(2009)001号200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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