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通知
公安部 住城建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消[2009]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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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2008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2008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
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
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
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防火用电安全通知书6篇

防火用电安全通知书6篇防火用电安全通知书 (1) xx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加,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的高发季节。
各施工队要充分认识冬季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冬季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施工现场贮存易燃材料和油料要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消防器材,并派专人每天检查。
3、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控制电器要保持良好;职工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电褥等取暖设备。
室内使用煤炉取暖时要防止煤气中毒,注意通风。
4、载重汽车及各种运输设备严禁载人,冬季下雪天气禁止使用交通工具,防止交通事故。
XX项目部201x年5月3日防火用电安全通知书 (2) 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国庆节放假做如下安排:一、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其中9月26日、10月9日上班调休。
二、各部门安排好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上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市场安全、有序运营。
放假期间,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外出人员请注意出行安全。
预祝大家国庆节快乐!__公司20__年_月_日防火用电安全通知书 (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相关单位:时值深秋、天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冬季也即将来临,全区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建管局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各建筑责任主体应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工地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将工地防火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认真对待。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立即编审冬季施工方案,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工地防火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做到防火工作早部署、火险早预警、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合力整治火灾隐患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区建设局从11月16日起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一)从即日起全区在建项目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周密组织,加强领导,立即组织开展工地防火安全自查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成立由分管经理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并会同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公司所在崂山区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防火安全自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整改限期,落实责任人,并将自查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区建设局。
自查须由施工企业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要做到不漏一个在建项目,不留一处现场死角。
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生活区临建房屋宿舍,应使用绝燃型玻璃丝棉材料搭建,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生活区域防火通道应保持畅通;每间临建房屋宿舍门外,应配备ABC4型灭火器;临建设施内用电,应严格执行定时供、断电制度和专人负责制度;临建宿舍用电线路,。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监理和施工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特别是要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易发、高发季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对因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或未遵守相应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监督责任。
监理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督,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落实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部)件、建筑材料、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
一旦发现上述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施工冬季防火通知

工程施工冬季防火通知各位施工单位:随着冬季的来临,天气逐渐寒冷,火险隐患也随之增加。
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各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并配备专业消防监护人员。
3.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严禁私拉乱接,避免因电线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
4.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存放,标识清晰,远离火源,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冬季气温较低,施工人员要注意保暖,严禁使用电热器等取暖设备,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1. 各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检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施工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地组织灭火和疏散。
五、加强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1. 各施工单位要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火灾事故的应急组织、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2. 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同时,也希望广大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施工工地春季防火通知范本

施工工地春季防火通知范本
各位施工人员:
春天火灾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及工地设施的完好,特向全体员工发出春季防火通知:
1.请严格遵守现场“严禁吸烟”的规定,所有吸烟者必须前往指定区域吸烟。
2.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电线、插座等设备无故障状态。
3.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随意卸开配电箱。
4.施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工地通道畅通,灭火器材齐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由于春季风大干燥,易引发火灾,请注意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附近可疑情况。
为了大家和工地的安全,请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被追究责任。
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谢谢合作!
此致
XX公司管理部门。
施工现场冬季防火通知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冬季气温低,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
为确保今冬明春安全施工和稳定工作,防止火灾、触电危险等事故的发生,现要求各施H单位、监理单位立即对在建工程开展冬季施工防火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从今天开始,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在建工地进行全面自查,自检率要求达到100%,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督促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冬季防火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防火措施,完善防火制度。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堆放在专用仓库,并派专人看管,堆放在施工现场的废弃模板等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燃烧模板取暖以免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要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建立情况。
重点是: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消防队伍、消防措施的建立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情况;现场易燃物品、易燃部位和易起火操作程序要悬挂警示标志,并配足消防器材由专人进行管理;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开关箱、漏电保护设施维修维护情况,防止漏电、短路引发火灾险情。
2、防止火灾事故。
冬季风大干燥,火源增多容易失火,各工地要严加控制火源,加强用火管理,建立健全用火审批制度。
无论生产和生活用火都应设专人管理,炉旁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炉火看管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施工工地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
若有冻结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直接用火烤。
3、加强施工生活区的管理。
严禁将未完工H程或地下室作为住宿或办公场所;要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使用电热毯、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媒气中毒、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0.11.18•【文号】建质电[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10年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
上述两起事故均发生在既有建筑装修改造阶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要按照公安部和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要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监理和施工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特别是要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易发、高发季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对因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或未遵守相应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监督责任。
监理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督,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落实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部)件、建筑材料、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
一旦发现上述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实 加 强建 筑 施 工消 防 安全 工 作 。要针 对 本 地 定 》 公 通 字 (0 94 ( 2 0  ̄6号 ) 要 求进 行 防 火 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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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的 , 追 究 在 建 项 目负 责 人 和 直接 责 任 人 责 除 对 排 查 发 现 的隐 患 。 督 促 企 业 立 即 整 任 外 , 要 追 究企 业主 要 负 责 入 的 责任 。 要 还
● 建 筑 信 息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的 通 知
建质 电【0 o5 2 1 ]3号
各省 、 自治 区 住 房 城 乡建 设 厅 , 京 市 区建 筑 施 工 消 防 安 全 工 作存 在 的薄 弱 环 节 , 北 住 房 城 乡建 设 委 , 海 市 、 津 市 城 乡建 设 制定 完 善 各 项 建 筑 施 工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度 , 上 天 交 通 委 , 庆 市城 乡建 设 委 , 疆 生 产 建 设 督 促 指 导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认 真 落 实 消 防 安 全 重 新
特 大 火 灾 事 故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明 电 [00 建 项 目施 工 消 防 隐患 排 查 治理 工作 。要重 点 ( 2 1] 3 5号 , 下 简 称 《 知 》 , 以 通 )对部 分 地 区 接 连发 检 查 以 下 几方 面 : 是 企 业 和在 建 项 目消 防 一 生 的 重 特 大 火 灾事 故 进 行 了 通 报 , 并对 加 强 安 全 责 任 制 、 假 日期 间 治 安 防 火 值 班 制 度 节
法 从 重 追 究 相 关 责任 人 员 , 尤其 是 企 业 负 责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施 工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的 宣 传
工地防火通告怎么写的

工地防火通告怎么写的
尊敬的工地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发布以下防火通告:
1. 严禁在工地吸烟、野外用火,严禁乱丢烟蒂、纸屑等易燃物。
2. 禁止私拉电线、乱接乱拉电缆,确保电线电缆的正常使用。
3. 维护好工地电气设施,定期检查、维护防止火灾隐患。
4. 加强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5. 遇到火灾应迅速报警,按照逃生预案有序疏散。
6. 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堆放区域吸烟及进行火种操作。
7. 勿随意更改、拆除消防设备和安全疏散通道。
8. 定期开展工地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请全体工地施工人员认真遵守以上防火规定,共同维护工地安全,避免因火灾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祝工作顺利,平安无事。
特此通告。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建筑、监理、施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和职工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一)临建房屋1、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2、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臵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
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二)宿舍1、宿舍必须使用阻燃型活动板房,每房间安排人员居住不得超过8人。
2、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电壶、电饭锅、电热汀、碘钨灯、电烤炉、微波炉、电磁炉、饮水机、电冰箱、冰柜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酒精炉、型煤炉等器具烧水、做饭。
4、每房间设臵不少于一个A.B.C 4型灭火器,放臵通道明显处,悬挂式应距地1.2m。
灭火器材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有效状态。
(三)伙房1、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臵。
2、伙房内15kg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臵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臵。
3、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二、加强宿舍临时用电管理(一)制度管理1、建立宿舍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职工应学会和掌握预防火灾、扑灭火灾的方法以及火灾逃生、救护等知识。
2、线路及电器的设臵、维护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完成,设臵安装完成后应经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关于工地消防安全通知范文

关于工地消防安全通知范文
各位工地施工人员:
近年来,由于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全体员工发出工地消防安全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牢记火灾防范知识。
在施工现场,要特别注意不要随意乱扔烟蒂、打火机等可燃物品,并妥善使用明火。
如果发现任何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或更正。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所有工地人员要遵守《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拆除、更改灭火器材、安全出口等设备,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三、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工地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包括火灾现场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火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特别是高温季节,要提前做好防火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
五、遵守消防安全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所有工地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纪律,不得在工地内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工地消防安全通知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工地的消防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感谢大家的配合!
谨此通知
工地管理部门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关于工程施工防火通知(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施工人员: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防火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1.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应按照规范敷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4.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远离火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火隔离带,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6.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火灾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流程。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疏散指示牌,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四、责任追究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位施工人员认真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工地,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特此通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年月日第2篇各部门、各施工队:为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出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施工队要充分认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工程施工防火通知

工程施工防火通知尊敬的工程负责人、施工队伍及所有相关人员: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工程施工防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火灾事故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工程施工过程中,火灾隐患较大,防火工作尤为重要。
各工程负责人、施工队伍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防火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切实加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1. 工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如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乱丢火种,严禁焚烧垃圾、杂草等可燃物。
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防火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3. 施工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4.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防火。
四、强化火灾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3. 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火灾。
五、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施工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
各级负责人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六、严格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请各工程负责人、施工队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切实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各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落实相关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厨房等辅助设施应独立于主体建设工程设置,并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电气安装和灭火器材配置。
六、施工现场应保证在火灾事故时的消防供电。
七、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明火作业时,必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八、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储施工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告知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告知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差,消防设施未正式启用、消防设施缺乏,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多,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宿舍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居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做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简陋,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严格执行。
二、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施工单位应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施工单位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七、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八、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设置临时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十、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
十二、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十三、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或者违反规定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经发现,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处责令停止施工。
特此函告。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和《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做到:(一)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防火职责;(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6f1346858fafab069dc02f0.png)
公安部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消[2009]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2008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2008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 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
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 1 —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
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
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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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升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增加,作业机械及各类原材增多,火灾诱因增多,部分现场邻近林区,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措施,要求各监理、施工单位结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执行,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一、生活居住区防火要点
1、宿舍内要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范,禁止乱接乱搭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做到“人走电断”,防止发生火情。
2、宿舍内禁止存放燃料、各类有机溶剂及其他可燃易燃物。
宿舍区域按要求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3、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库房防火要点
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同时要按要求配备消
防设施和器材。
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仓库内材料存放要分类堆放,保持通风。
2、所有库房要求安装可靠的防雷电接地措施及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防止因雷击和静电堆积放电引发的火情。
3、库房管理人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安全防火知识的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以确保现场库房无火险发生。
三、工作区防火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防火制度。
定期检查班组作业现场防火状况,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对从事电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及安全防火教育工作。
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
3、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四、现场周边林区防火
禁止作业人员将火源带入周边林区或焚烧垃圾等,以免
引发山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