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市突发事件处置案例回顾与思考——以通州潞城“3·8”火灾为例
13城市与减灾CITY AND DISASTER REDUCTION刘耀峰,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以及事故案例研究、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相关工作。
曾参与研究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的工作方案编制、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参与组织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等。
前言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北京市应急局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边组建、边应急”的思路,认真履职,强化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管理,科学高效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2019年北京市通州区潞城“3·8”火灾是应急局组建以后,处置的一起重要突发事件,从接报响应、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到现场处置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3·8”火灾概况2019 年 3 月 8 日 13 时 20 分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北京国奇能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图1)。
火灾发生后,北京市立即启动市区两级应急响应机制,先后调派112部消防车、620余名消防指战员、650名民警辅警,以及116辆供水车、运沙车、挖掘机、铲车参与现场处置。
经过7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于当日20时55分,扑灭火灾。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违法违规电焊,引燃仓库内家具和杂物等可燃物继而引发火灾。
事发前有两名工作人员使用电焊对家具仓库北墙的破损窗户(距地面高约 5 米)进行封堵。
电焊产生的高温焊渣(温度约 300℃至600℃)溅落到作业区域下方的软包长凳上,将软包长凳及周边杂物引燃。
起火后仓库内存放的家具等大量固体可燃物迅速燃烧,引燃储存的润滑油等可燃液体后形成大面积流淌火,使得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图2)。
北京市突发事件处置案例回顾与思考—— 以通州潞城“3·8”火灾为例刘耀峰14REFORMATION AND EXPLORATION改革与探索图3 消防救援发起总攻图2 “3·8”通州区贾后疃村火灾图1 厂区建筑示意图“3·8”火灾应对处置过程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级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各方救援力量迅速到场开展应急处置,市应急、消防、公安、交管、宣传、水务、环保、住建、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通州区委、区政府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圆满完成了火灾扑救工作。
北京一中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十个)给各方主体的建议(2015)
北京⼀中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个)给各⽅主体的建议(2015)阅读提⽰:6 ⽉16⽇,北京⼀中院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暨典型案例通报会,向社会介绍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发布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的10个案例,就各⽅主体如何在道交事故中规范⾃⾝⾏为和维护⾃⾝权益给出提⽰和建议。
以下内容摘选⾃北京⼀中院通报会,第⼀部分为10个案例;第⼆部分为给予赔偿权利⼈、侵权责任⼈和保险责任⼈的法律提⽰和建议。
第⼀部分 10 个典型案例案例 1案例提⽰:受害⼈要求赔偿的车辆修理费即使⾼于车辆受损前的评估价值,但如果车辆修复使⽤对受害⼈更具有合理性,且属于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案情概要:2014年 5 ⽉13⽇,代某驾驶⼤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客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责。
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000 元,诉⾄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保险公司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所有的⼩轿车在2014年 5⽉12⽇的评估价值为⼈民币20000元整,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赔偿。
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且修复使⽤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4S店维修,并在本案中主张赔偿修车费⽤,出于对交通事故中⽆责任⽅当事⼈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法律的⾓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出的费⽤虽然⾼于车辆在评估基准⽇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案例 2案例提⽰:在多车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责机动车⼀⽅与有责机动车⼀⽅应按照法律规定分担责任。
案情概要:2013年 5 ⽉29⽇,王甲所驾驶⼩客车与郝某驾驶的⼩客车追尾,导致郝某追尾王⼄驾驶的⼩客车,造成王⼄受伤。
北京铁路局高铁接触网典型事故案例
北京铁路局高铁接触网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案例一:2016年北京高铁接触网事故2016年9月10日,北京铁路局管辖下的京广高铁线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接触网事故。
事故发生在北京市郊的一段区间,一列由北京开往广州的高速动车组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接触到一处脱落的高压接触网线。
接触网线脱落的原因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导致接触网线的固定螺栓松动,最终脱落。
事故发生后,列车紧急停车,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事故导致列车上多名乘客受伤,部分乘客受到电击。
同时,事故还导致该段高铁线路短时停运,对铁路运输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事故案例二:2017年天津高铁接触网事故2017年9月28日,天津铁路局管辖下的津秦高铁线路上发生了一起接触网事故。
事故发生在天津市郊的一段区间,一列由天津开往秦皇岛的高速动车组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接触到一处断裂的高压接触网线。
经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接触网线的材质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发生疲劳断裂。
事故发生后,列车紧急停车,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事故导致列车上多名乘客受伤,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同时,事故还导致该段高铁线路短时停运,对铁路运输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事故案例三:2018年北京高铁接触网事故2018年7月16日,北京铁路局管辖下的京沪高铁线路上发生了一起接触网事故。
事故发生在北京市郊的一段区间,一列由北京开往上海的高速动车组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接触到一处悬挂不当的接触网线。
接触网线悬挂不当的原因是施工过程中对接触网线的固定和调整不规范。
事故发生后,列车紧急停车,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事故导致列车上多名乘客受伤,部分乘客受到电击。
同时,事故还导致该段高铁线路短时停运,对铁路运输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以上三个事故案例均是由北京铁路局管辖的高铁接触网事故。
从这些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接触网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接触网线材质存在质量问题、对接触网线的固定和调整不规范等。
北京铁路局高铁接触网典型事故案例
3、京沪高铁加强线柱顶绝缘子折断
五、现场照片
3、京沪高铁加强线柱顶绝缘子折断
4、京津城际AF线绝缘子净距较小
京津城际 AF线绝缘子绝缘净距较短引起跳闸故障 一、故障概况 截止2012年底,京津城际自AF线跳闸总计108次,烧损 AF线绝缘子126个。 例1. 2011年10月6日6:11,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成功。 例2. 2012年6月21日20:43,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失败。20:55强送成功。 例3. 2012年10月08日6:12,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试验,6:22强送成功。
保定东至定州东间下 行K163+970m(支柱 号:1139#)保护线 线夹从肩架中脱落。 )
5、京广高铁PW线夹结构不合理
四、现场照片
线夹结构不合理:螺栓自下 而上穿入,受震动后易脱落, 导致线夹从肩架上脱落。
二、外界因素引起故障
1、高铁雷击故障 2、高铁鸟害情况 3、高铁污雾闪故障 4、高铁异物故障
4、京津城际AF线绝缘子净距较小
二、原因分析 京津城际AF线绝缘子本身绝缘净距较短(310mm),雷 雨、恶劣天气易造成AF线绝缘子闪络放电,烧损绝缘子引 起跳闸。
三、采取措施
根据此类绝缘子多次引起跳闸的情况,路局已洽同设 计院及京津城际公司,研究确定了AF线绝缘子更换改造方 案,并上报运输局供电部。
2012年2月22日7:41,京沪线静海变电所211馈线跳闸 ,重合失败。9:56利用打开K154+392处W01T隔离开关,静海 变电所211馈线分段送电成功,K164+110- K154+392下行接 触网恢复供电,K144+158- K154+392下行无电,列车经该 处断主断路器运行。共计影响京沪线静海至大王庄间下行 供电135分钟,构成了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D21)。
1月1日北京局烧断接触网C14类事故
事故现场图片
事故现场图片
事故现场图片
事故现场图片
事故现场图片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通过分析,造成接触网断线的根本原
因就是:机车乘务员在车站接班后,擅自
升前弓进行检查,由于大雾天气导致机车
车顶瓷瓶绝缘降低、发生接地,烧断接触
网。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通过认真分析,暴露出管理上的问题十分突出, 教训十分深刻。
三、整改措施
4.要切实加强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行车安全措 施的教育和检查。充分利用学习会等形式强化机 车乘务员雾天行车办法教育,强化应急故障处置 能力,减少问题发生。要求机车乘务员在途中运 行,加强接触网状态的瞭望,遇有异常情况立即 采取安全措施。站内停车,严禁关闭空压机,并 加强受电弓检查、确认,发现弓网拉弧时及时断 电降弓。遇恶劣天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行倒 弓作业。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2.对部、局提出的技术要求、措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且落实不到位。在京机电[2011]558号电报第3条中也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加强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行车安 全工作。加装有车顶绝缘检测装置的电力机车出库前进行 车项绝缘检测,不符合规定严禁出库;大雾天出库前打开 车顶高压隔离开关,隔离前后弓”。而我段在随后下发的 措施中第4条只是将558号电报第3条一字不差地原文转录, 没有结合我段实际,没有提出针对性要求,没有规定谁来 执行,谁来卡控,没有正确规定,没有具体实施措施,致 使这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作业层面。从该起事故发生的具体 环节来分析,也充分暴露出我段措施、办法管理不规范、 基础管理薄弱的症结。
二、事故原因及教训
4.专项整治不到位,干部作风不实,惯性问题久治不 干。在防污闪涂料喷涂上,对部分剥离、掉块的没有及时 补喷或重喷。在车顶瓷瓶擦试上存在卡控不到位的问题。 如发生问题后,我们在检查南新城整备车间机车车顶瓷瓶 擦试记录时,发现多数作业时间在20分钟之内,在恶劣天 气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但在事发前没有一名干部发现这 一问题。机车车顶绝缘闪络事故,究其原因,正如何局长 在分析“12.09”事故中所说“原因很简单”,瓷瓶擦试 问题本属于基本作业制度要求,但此类简单问题在我段屡 次发生,暴露出段与车间在管理上的缺失。
2014年铁路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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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11时12分,长春市其次煤气公司在厂区大门外,沈阳局管内长图线线路南侧防护网外疼惜区内使用铲车平坦取土过程中将信号电
缆挖出拽断,造成龙泉至长春东间区间轨道电路红光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故。长春燃气股份东郊煤气厂没有与设备治理单位签订施工
协议,违法在疼惜区内使用铲车平坦场地取土施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缘由。长春电务段对信号电缆维护、巡察检查不到位,是导致事故
直接缘由 王玉银、宋兰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章高空
作业,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对水钻固定架进 展固定,钻头遇到钢筋被卡住后,钻机发生反 转将宋兰打下桥墩,是这起事故的直接缘由。
间接缘由 1.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未按《施工劳务承包合
同》所商定的第十二条劳务用工治理中12.1款 规定的“制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55岁 以上的老人进场施工”的相关商定内容,雇佣 宋兰〔62岁〕进展高空施工作业。
宁西工程部“7.5”中桥承台基坑开挖挖断 电缆大事
2023年7月5日零口范围地下铁路信号 缆、通信缆较多,屡次与设备治理单位 查看现场,现场明确指出地下管线较多 ,施工前必需提前联系。施工负责人于 2023年7月5日当晚,拉运1台挖掘机开 挖零河中桥1#墩承台基坑,现场施工未
• 事故主要缘由
• 施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既有线施工安全 重视不够,存在幸运心理。施工前没有联系电务 车间人员进呈现场协作、盯控。施工前零河中桥 1#墩基坑范围挖十字探沟,没有挖出电缆误认为 地下没有电缆,私自安排机械夜间进展承台基坑 开挖施工;没有执行西安铁路局相关文件要求: 施工前联系相关单位查看现场,确认地下管线状 况并开挖十字探沟;现场施工设备治理单位人员 及工程部人员共同进呈现场盯控
3.驻站联络员严峻失职。驻站联络员没有认真 批阅车站值班员供给的接触网作业车进入区间作 业的供电施工调度命令,没有关注接触网作业车 反方向进入区间的方案临时变化,没有理解车站 值班员通知其作业车已经开出的含义,没有准时 通知现场防护员,要求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严峻违反《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 站安全防护方法》〔上铁[2023]164号〕第六条 “接发列车过程中,在车站值班员复诵邻站开车 通知、列车接近、开放列车信号时,驻站联络员 应亲切监视列车运行状况,准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确认现场作业人员下道,并按规定在《上海铁 路局驻站防护把握表》相应栏内进展填划”的规 定。
北京局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北京铁路局2015年8月25日目录一、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情况二、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D类(不含D21)事故情况(一)车务系统(二)货运系统(三)机务系统(四)供电系统(五)车辆系统(六)工务系统(七)电务系统三、2015年以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四、2015年全局安全情况分析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7件。
具体如下:1. 8月18日3时29分,京承线南湾子至潘家店站间K205+765处施工作业时,因北京大机段捣固车未联系确认停车位置且超速运行,与未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牌等待连挂的北京工电大修段轨道车相撞后脱轨,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27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B4.2)事故。
定责:北京大机运检段、北京工电大修段同等主要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2. 1月10日5时57分,京哈线Z173次客运列车运行至龙家营站内7道K306+755处,机车与工务天窗维修作业后遗留在线路上的小车发生碰撞后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3)事故。
定责:秦皇岛工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3. 3月10日8时21分,京广高铁G6732次(北京动车段CRH380A-2715号)动车组在邢台东6道进站停车时,因轨面存有防冻液残留物造成轮轨粘着力下降,加之该型动车组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冒进出站信号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0)事故。
定责: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主要责任,追究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同等主要责任。
4. 4月17日16时50分,津霸线57301次货运列车,因风动卸砟车在装车前未认真检查确认调整操作间开闭机构位置,导致在运行过程中撒漏石砟,造成与其会车的39420、51966次列车牵引机车的玻璃及标志灯被击打破裂,构成铁路交通事故一般C类(C17)事故。
定责:唐山货运中心主要责任、秦皇岛工务段重要责任,追究货运处、工务处同等重要责任。
北京铁路局高铁接触网典型事故案例
1、京广高铁AF-PW对向下锚处动态绝缘间距不足
3. 2013年4月8日8:53-11:50,京广高铁定州东变电所 211#、212#馈线多次跳闸,影响动车组11列。现场检查发 现该供电臂内的多处AF线与PW线有放电痕迹。
二、故障原因 3月9日、4月8日当日为强风天气,瞬时风力达到9级, 引起AF线与PW线放电,这是造成这几次故障的外部原因。 主要原因是在AF线及PW线对向下锚柱处,AF-PW线的最小动 态间距已不足300mm,在大风天气下动态绝缘间距不足造成 放电。
2. 石太线AF线与承力索间距不足
三、采取措施
1. 供电段对石太客专AF线距承力索绝缘距离不足处所
进行排查,发现需抬高肩架的进行集中处理,确保在极限
温度下AF线对带电体距离满足要求。
2. 加强对石太客专其他设备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对加 强线对地距离不够的问题、补偿问题(一边是坠砣,一边 是弹簧)研究方案进行整改。
3、京沪高铁加强线柱顶绝缘子折断
五、现场照片
3、京沪高铁加强线柱顶绝缘子折断
4、京津城际AF线绝缘子净距较小
京津城际 AF线绝缘子绝缘净距较短引起跳闸故障 一、故障概况 截止2012年底,京津城际自AF线跳闸总计108次,烧损 AF线绝缘子126个。 例1. 2011年10月6日6:11,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成功。 例2. 2012年6月21日20:43,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失败。20:55强送成功。 例3. 2012年10月08日6:12,京津城际武清变电所211 、212馈线跳闸,重合试验,6:22强送成功。
2. 2012年12月24日00:04,京沪高铁华苑变电所213# 馈线跳闸,重合闸失败, 00:40现场巡视发现天津南站 157#支柱加强线柱顶绝缘子断裂,03:24故障处理完毕,送 电成功。
关于对9月24日北京局D2004次事故的案例点评
关于对9月24日北京局D2004次事故的案例点评2011年9月24日,北京局担当的D2004次(太原-北京西)使用CRH5-052A+047A重联动车组,在出库过程停放制动非正常施加,经机车救援入库,并多次停车处理,最终造成列车终到晚点4小时26分。
现将动车组故障处理情况点评如下:8:13分,太原车辆段正点出库,CRH5047A动车组00车为主控端。
8:18分,运行至太原站前方三岔口处,司机发现主控端司机室报警灯面板(以下简称BPS屏)瞬间显示停放制动施加,列车自动触发紧急制动停车;查看诊断显示屏(以下简称TD屏)显示停放制动施加故障。
司机在未认真确认故障车号情况下,随即按下故障信息确认按键,翻看制动状态,发现TD屏显示“安全回路断开”,停车后司机施加、缓解停放制动,TD屏显示CRH5-047号动车组1车停放制动状态无变化,一直显示绿色。
点评:此时为第一次停车,当列车速度大于10km/h时,因BCU主板MB04B_A4故障导致车载系统错误检测到停放制动施加信号,安全环路断开,触发列车紧急制动停车。
司机在查看第一时间TD屏报出的故障信息时,因急于察看车辆状态,而未关注停放制动故障车号,故障信息在按下确认按键后,又不可再现,导致错过一手有效信息。
8:19分,本务司机通知随车机械师吴轶到达CRH5047A动车组00车司机室,吴轶检查确认BPS及司机诊断显示TD屏各状态,发现BPS屏显示正常,司机诊断显示TD屏停放制动栏一栏中显示全列紧急制动不缓解,施加、缓解停放制动,TD屏显示CRH5-047号动车组1车停放制动状态无变化,一直显示绿色。
点评:随车机械师对司机告知的504701车停放制动状态异常情况没有重视,导致后续处臵失当。
8:21分本务司机进行重启ATP复位无效,同时显示ATP自检紧急制动试验未通过。
点评:司机、随车机械师由于没有看到TD屏报警信息,误以为是由于ATP故障引起的紧急制动不缓解,因此第一步做了ATP复位,此时由于安全回路仍然断开,紧急制动仍无法缓解,所以显示ATP自检紧急制动试验未通过是正常的,但是司机、随车机械师业务素质不过关,将ATP自检不通过信息当作故障信息错误反馈给应急指挥人员,对于CRH5-047号动车组1车停放制动状态无变化,一直显示绿色故障信息却没有反馈,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远程指挥。
安全事故案例分享2
安全事故案例分享1、北京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致19死11月18日18时15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立即调派14个中队34部消防车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
21时许,明火被扑灭。
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救治。
1 / 162 / 16目前,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嫌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古人的智慧告诉我们在冬季最不能忽视的就是消防安全接下来的消防安全知识大家一定要好好看看哦!消防安全知识攻略家用电器故障易引起火灾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电熨斗等电器时,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乱扔烟头易引起火灾不可随意将烟蒂、火柴杆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要选择安全的场所及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且燃放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烤火取暖易引起火灾冬季烤火取暖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品,取暖用品不要用来烘烤衣物。
气体泄漏易引起火灾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切记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发现邻居家煤气泄漏时,应立刻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私接乱拉电线易引起火灾不超负荷用电,插座上不要使用过多的用电设备,不用铜、铁、铝丝等代替刀闸开关上的保险丝。
3 / 16冬季防火安全乱扔烟头引起火灾冬季风多雨少,天寒物燥,特别要警惕吸烟引起火灾,随手乱扔烟头是很多烟民的不良习惯。
吸烟者要自觉、自爱、自防,在宿舍内部要积极宣传禁烟。
4 / 16电器故障引起火灾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宿舍内部不要使用煤油炉,酒精灯易染燃物品。
怎样打火警电话?1.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3.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
铁路典型事故案例
七、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的行车事故。
案例1: “6.5”兰州铁路局货物列车水害事故。6月5日凌晨,兰州局管内合资铁路敦煌线南侧距线 路约20 公里山区突降暴雨(据当地气象部门介绍,此次降雨为 1952 年以来最大降雨过程),暴雨形成 山洪下泄,敦煌至甜水井间 k139+200处 1 孔 2.0m 涵洞泄洪不及,12 时前后涵后路基下部被洪水掏 空(11时 29 分工务人员添乘 K592 次列车通过事故地段未发现洪水和线路晃车),13 时 41 分 41054 次货物列车运行过程中,涵后路基突然坍塌,机后 8 节车辆脱轨,中断行车 5 小时 34 分。
一、防护员履职不到位、作业人员臆测行车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案例1:“6.7”青藏铁路公司人身伤亡较大事故。6月7日,西宁机务段HXD1C620机车牵引 57907次路用列车运行至青藏线连湖至欧龙山间下行线,因工务作业人员防护不到位,天窗点外违章 使用捣固机等机具上道,司机间断瞭望,撞上德令哈工务段三名检查线路的线路工,造成三人死亡。
案例5:“7.28”兰州局货物列车脱轨一般A类事故。7月28日14 时30分,10102 次货运列车运行至兰 州局兰新上行线芨岭~玉石站间K375+411处,由于线路存在多处几何尺寸严重超限,多处钢轨掉块,且 大机清筛后设备检查不到位,超限处所整修不及时,线路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尾部一位罐车脱轨,脱 轨车辆侵入下行线限界,与下行线交会的X297次列车发生侧面冲突,中断下行线5小时24 分、上行线9小 时12分。
三、违反作业标准、违章蛮干造成的行车事故。
案例1:“2.26”成都铁路局大机捣固车脱轨一般A类事故。2 月26日20 时 41 分,成都局成都工务 机械段在成渝线荣昌~广顺场间进行大修清筛封锁施工时,单车作业的 DC32K 型 12350 号机械捣固机 作业至K288+280m曲线处,由于机筛后准备机捣的作业地段几何尺寸严重超限,大机施工人员盲目超 高起道(最大达到120.3mm),造成该捣固车前转向架第二轴轮对的右轮脱轨。
北京市通报XXX坍塌事故处理结果
北京市通报XXX坍塌事故处理结果2014年12月29日,XXX及宿舍楼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该工程由XXX总承包,XXX劳务分包,XXX监理。
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
经过市政府的调查和处理,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XXX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分为体育馆和宿舍楼两栋单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
2014年6月12日和7月18日,该工程分别取得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规建字0037号)及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4施建字0434号)。
二)现场勘验情况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13米、宽42.2米、长58.3米。
底板为平板式筏板基础,上下两层双排双向钢筋网,上层钢筋网用马凳支承。
事发前,已经完成基坑南侧1、2两段筏板基础浇筑,以及3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安放间距为0.9至2.1米;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二、工程承揽情况该工程由XXX总承包,XXX劳务分包,XXX监理。
经过调查处理,市政府已批准结案。
2013年,XXX自主择业成为XXX的员工。
在介绍人的帮助下,他认识了创分公司副经理XXX。
XXX告诉XXX,只有在引入工程项目后才能办理入职手续。
于是,XXX和XXX相关人员一起参与了XXX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并自己出资10万余元。
XXX最终中标,XXX以妻子XXX的名义与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并雇用非公司员工XXX担任预算和核算工作。
在工程开工后,XXX垫付了前期工程费用,并在8月1日与XXX签订了劳动合同,开始收到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总公司安监局《典型事故案例汇编》BD480辩析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安全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21日目录一、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情况。
(一)运输系统(二)机务系统(三)供电系统(四)车辆系统(五)工务系统(六)电务系统(七)工程建设系统二、2015年以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三、近5年来8-12月份全路严重事故情况四、2015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车务系统2015年1月至8月15日,共发生一般C类事故7件。
具体如下:一、武汉局(C类2件,1件C8,1件C9)(一)“1.9”京九线周铁岗站未准备好进路发车一般C8事故。
1.事故概况2015年1月19日,武汉局京九线X218次货运列车(HX D1B 型0550号,南昌局向塘机务段值乘)运行至周铁岗站Ⅱ道通过时,因下行线封锁施工,1号道岔更换基本轨,上行线采用无联锁方式发车,车站值班员在未准备好发车进路的情况下,盲目填写绿色许可证,并联控司机Ⅱ道通过,挤坏进路上的11号道岔,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8事故。
2.事故原因(1)车站值班员办理X218次列车发车时,未确认进路上11号道岔开通位置,盲目填写绿色许可证并发出列车,导致通过列车挤坏11号道岔。
(2)武汉局麻城车务段盯控把关干部未落实车务段施工安全措施,没有盯住进路、凭证等关键环节,且违章指挥,错误指示车站值班员执行施工特定行车办法。
(3)南昌局向塘机务段司机违反普速《技规》规定,在未收到绿色许可证的情况下,按照车站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的绿色许可证号码和助理值班员显示的手信号通过车站。
3.事故责任武汉铁路局麻城车务段主要责任,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次要责任。
4.事故教训(1)干部职工违章指挥。
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周铁岗站下行线封锁施工,上行线发车应向司机交付绿色许可证,但麻城车务段安技科盯岗干部违章指挥,错误指示车站值班员采用施工特定行车办法组织行车,车站值班员也错误执行。
(2)职工违章蛮干。
案例三: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标段2.27起重伤害事故(市局2006)
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标段“2·27”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2月27日3时左右发生地点: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标段事故类别:起重伤害伤亡情况:死亡3人一、事故简介2006年2月27日,在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标段施工现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4号洞1号竖井进行土方吊运作业时,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钢丝绳断裂,运土料斗坠落洞(井)底(落差约18米),将在井下施工的3名作业人员砸伤致死。
该标段太阳宫站至三元桥站区间工程,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福建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工程于2004年12月1日开工。
该标段项目部于2005年10月向河南省××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购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备,12月设备安装完毕,经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2006年2月18日~19日期间,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钢丝绳、导绳器和上限位器发生故障。
河南省宇华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对钢丝绳进行了更换,导绳器、上限位器拆下后未给予更换。
2006年2月27日2时左右,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标段项目部5名作业人员到井下作业,其中3人在1号竖井底部向井外清运土方。
3时左右,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在提升过程中冲顶,吊钩滑轮组与电动葫芦的护板发生严重撞击,电动葫芦钢丝绳断裂,料斗从井口处坠落至井底,将3名在井底清土作业的人员砸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运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项目部安排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吊装作业,现场未设置专职信号指挥人员;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使用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2.作业人员违章在起吊料斗下方作业。
北京局7月27日石德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
北京局7月27日石德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年7月27日1时02分,北京局衡水车务段晋州站1名学习连接员,在担当调车作业推进运行过程中,被挤在调车列与高站台的缝隙间坠落车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2.事故原因。
(1)该学习连接员在推进领车进入高站台作业时,上车前选车不当,没有站在安全位置,导致身体与高站台发生刮蹭挤压,坠下站台后被车辆碾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该学习连接员不具备领车资格而在第一位车上领车,其师傅扒乘在第三位车上,造成师徒分离,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徒弟站位不当的问题,未能起到师傅的监控职责,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事故责任。
北京局衡水车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1)严重违反基本作业制度。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高站台一侧作业一度停车并确认作业人员安全位置的规定,在车列没有停妥的情况下就发出继续推进的信令。
二是学习连接员不具备领车资质,调车组违反规定安排其担当1号连接员领车任务。
(2)违反师徒合同相关规定。
一是师徒二人选择扒乘位置不当,徒弟在车列前端第1位领车作业,师傅在车列前端第3位随车监控,师徒间有两个车的距离,造成师徒分离。
二是师傅在发现异常情况后,没有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令,应急处置不到位。
(3)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班组人员临时调配不合理。
调车组共有4人,其中调车长临时替班,替班连接员定职第一班单独作业,学习连接员是未定职人员,仅一名连接员为本班固定人员,班组人员调配不合理。
二是电台管理不严格。
师徒二人使用编号相同的电台,均为1号电台,导致作业前试机不全、也不利于调车长掌握全组作业人员的动态,存在对作业人员监控不到位的安全隐患。
?。
北京局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北京铁路局2015年8月25日目录一、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情况二、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D类(不含D21)事故情况(一)车务系统(二)货运系统(三)机务系统(四)供电系统(五)车辆系统(六)工务系统(七)电务系统三、2015年以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四、2015年全局安全情况分析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7件。
具体如下:1. 8月18日3时29分,京承线南湾子至潘家店站间K205+765处施工作业时,因北京大机段捣固车未联系确认停车位置且超速运行,与未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牌等待连挂的北京工电大修段轨道车相撞后脱轨,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27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B4.2)事故。
定责:北京大机运检段、北京工电大修段同等主要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2. 1月10日5时57分,京哈线Z173次客运列车运行至龙家营站内7道K306+755处,机车与工务天窗维修作业后遗留在线路上的小车发生碰撞后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3)事故。
定责:秦皇岛工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3. 3月10日8时21分,京广高铁G6732次(北京动车段CRH380A-2715号)动车组在邢台东6道进站停车时,因轨面存有防冻液残留物造成轮轨粘着力下降,加之该型动车组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冒进出站信号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0)事故。
定责: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主要责任,追究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同等主要责任。
4. 4月17日16时50分,津霸线57301次货运列车,因风动卸砟车在装车前未认真检查确认调整操作间开闭机构位置,导致在运行过程中撒漏石砟,造成与其会车的39420、51966次列车牵引机车的玻璃及标志灯被击打破裂,构成铁路交通事故一般C类(C17)事故。
定责:唐山货运中心主要责任、秦皇岛工务段重要责任,追究货运处、工务处同等重要责任。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华明远大供电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6.14”触电事故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华明远大供电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6.14”触电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6月14日13时15分左右发生地点:大兴区采育镇阳光波尔多小区事故类别:触电伤亡情况:死亡2人、受伤2人一、事故简介2010年6月14日13时15分左右,位于大兴区采育镇阳光波尔多小区进行井下电缆敷设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
发生事故的工程为采育镇阳光美景花园一期南区配电室及外电源工程,由北京合天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大兴区供电安装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安装公司)。
该工程于2009年9月20日开工,由于工人不足,供电安装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在工程进行中将该小区的10千伏外电源电缆敷设,高、低压电缆敷设、安装项目分包给北京华明远大供电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远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梁××。
华明远大公司与供电安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定于2010年4月30日开工,计划于本年6月30日竣工,工程造价411970元,项目经理张××。
事故发生位置在阳光美景花园一期南区27#住宅楼南侧,事故发生时该工程进行到高压电缆敷设阶段。
2010年6月14日13时许,华明远大公司人现场负责人李××,现场劳务负责人刘××指挥9名工人在27#住宅楼南侧进行井下电缆敷设作业,其中两名工人在井上负责收电缆,五名工人负责在井下拉拽钢丝绳。
13时15分左右,井下5名工人在井内使用钢丝绳固定住新电缆进行穿孔时,因孔内原有带电电缆发生破损,并且钢丝绳与破损处相接触,造成拉拽钢丝绳的4名工人黄××、夏××、李×1、肖××触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20和999求救,其中黄××、夏××二人经大兴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1、肖××被送往北京右安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29”事故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29”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7月29日9时许发生地点:门头沟区水担路事故类别:触电伤亡情况:死亡1人一、事故简介2010年7月29日,门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清水镇葡萄咀至石门营和区医院至滨河路等路段的路灯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发生事故的工程为门头沟区市政路灯安装工程,该工程的发包单位为门头沟区市政市容委,总包单位为北京门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门供公司)。
门供公司将此项工程的部分路灯拆装工程,交由该单位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
门供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人王××,雇佣杜××(班长)、史××(电工)、郭××(安全员)、王×1(小工)、张××(电工)、刘××(电工)、张×1(吊车司机)7人,于2010年5月25日起开始施工。
2010年7月29日,门供公司第六项目部在门头沟区水担路进行路灯拆装作业。
上午9时许,在拆装第4根路灯杆(石担路8+880米处)时,吊车将新灯杆在距离灯杆底座2米处吊起,王×1、史××、刘××手扶灯杆平移至灯杆底座,3人将灯杆基本安装到位后,史××、刘××去拿螺母和工具准备固定灯杆,留下王×1一人手扶灯杆。
此时,王×1发现路基底座后排两螺栓未进入灯杆底座螺孔,未经允许私自指挥吊车将灯杆吊起,在提升过程中因灯杆发生转动,灯头与灯杆北侧上方6KV铁路电线突然接触,导致王×1触电,现场人员立即将其送往门头沟区医院抢救。
同日9时30分许,王××接到杜××电话报告,立即会同王×1父母赶往门头沟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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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北京铁路局2015年8月25日目录一、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情况二、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D类(不含D21)事故情况(一)车务系统(二)货运系统(三)机务系统(四)供电系统(五)车辆系统(六)工务系统(七)电务系统三、2015年以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四、2015年全局安全情况分析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7件。
具体如下:1. 8月18日3时29分,京承线南湾子至潘家店站间K205+765处施工作业时,因北京大机段捣固车未联系确认停车位置且超速运行,与未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牌等待连挂的北京工电大修段轨道车相撞后脱轨,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27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B4.2)事故。
定责:北京大机运检段、北京工电大修段同等主要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2. 1月10日5时57分,京哈线Z173次客运列车运行至龙家营站内7道K306+755处,机车与工务天窗维修作业后遗留在线路上的小车发生碰撞后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3)事故。
定责:秦皇岛工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3. 3月10日8时21分,京广高铁G6732次(北京动车段CRH380A-2715号)动车组在邢台东6道进站停车时,因轨面存有防冻液残留物造成轮轨粘着力下降,加之该型动车组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冒进出站信号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0)事故。
定责: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主要责任,追究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同等主要责任。
4. 4月17日16时50分,津霸线57301次货运列车,因风动卸砟车在装车前未认真检查确认调整操作间开闭机构位置,导致在运行过程中撒漏石砟,造成与其会车的39420、51966次列车牵引机车的玻璃及标志灯被击打破裂,构成铁路交通事故一般C类(C17)事故。
定责:唐山货运中心主要责任、秦皇岛工务段重要责任,追究货运处、工务处同等重要责任。
5. 6月1日19时21分,津山线T367次客运列车运行至迁安至包管营站间,与大风刮至线路上的电缆槽盖板发生碰撞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3)事故。
定责: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同等主要责任。
6. 7月13日6时23分,邯郸南站Ⅱ、Ⅳ、西场值班员未核对、确认接触网维修作业停电范围,盲目放行电力机车,造成邯郸机务段HXD2-1296号机车转场作业时进入邯郸南Ⅳ场至邯郸西场间的接触网停电区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9)事故。
定责:定邯郸站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7. 7月24日23时36分,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值乘的X11523次货运列车在京广线完县站3道发车时,因司机错误操纵导致列车退行,挤坏后方9号道岔进入站内下行正线,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10)事故。
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2015年以来行车一般D类(不含D21)事故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责任一般D类(不含D21)事故24件。
具体如下:车务系统(2件)1. 1月14日8时59分,天津站甲客二调(天津机务段DF7-93)在客车库内推进运行时,由于调车长没有及时发出减速、停车信令,司机也未针对制动滑行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致使前端一位车辆(YW25G-681149)与挡车器相撞,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 类(D1)事故。
定责:天津站主要责任,天津机务段次要责任。
2. 3月18日7时49分,石家庄南站南1调在进行峰下整场调车作业时,调车机车与调车列连挂时车钩未连挂到位,调车长未检查车钩连挂状态,在车钩侧向力的作用下,右侧车轮爬上护轮轨,造成机前1位并连带机前2位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2)事故。
定责:石家庄南站全部责任。
客运系统(1件)1月30日17时14分,大西客专线D2006次(石家庄客运段值乘)在太原南站上水作业过程中,值乘列车长违反站车交接作业规定,在车站未联控客运作业情况、未打铃的情况下,盲目请求司机关门,造成列车拉水管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石家庄客运段全部责任。
机务系统(10件)1. 1月1日1时29分,京九线邢X10690次(石家庄电力机务段HXD3B-139)货运列车运行到衡水Ⅱ场至邢家村站间,因司机控速过低,导致列车停于K267+683处接触网分相内,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5)事故。
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
2. 1月13日18时31分,京广线Z285次(北京机务段HXD3D-068)客运列车运行到窦店至琉璃河站间,因司机错输LKJ 速度等级导致列车运缓,在区间停车重设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5)事故。
定责:北京机务段全部责任。
3. 1月14日7时33分,北京动车段1场9道0G672次动车组图定开车时,因值乘司机未到岗,临时更换司机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北京机务段全部责任。
4. 2月27日4时40分,邯长线60034次(邯郸机务段HXD2型1310号)货运列车运行到黎城至东阳关站间,因机车乘务员未发现机车撒砂装置故障,在雨雪天且机车隔离一台牵引电机的情况下盲目开车,导致运行至长大上坡道时牵引力不足,机车连续空转后停车救援处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邯郸机务段全部责任。
5. 5月13日14时02分,石家庄电力机务段SS4型721号机车在永壁库内转线原路返回时,信号员未单操锁闭进路道岔,在进路解锁机车原路返回的过程中,盲目排列交叉进路,导致道岔中途转换,造成机车脱线,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2)事故。
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
6. 5月24日12时53分,唐山机务段HXD2B-0293机车在南仓站转场调车作业中,司机未确认信号机显示,臆测动车越过关闭的信号机,轧上反向开通的道岔造成机车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2)事故。
定责:唐山机务段全部责任。
7. 7月3日3时32分,呼和浩特局集宁机务段值乘的HXD3C 型741号电力机车在丰台机务段张家口整备场入库作业时,因司机未执行“要道还道”盲目前行,丰台机务段扳道员未对机28号道岔加锁定位,道岔错误开通为3道无接触网的线路,造成机车进入无接触网的线路,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9)事故。
定责:集宁机务段主要责任,丰台机务段同等主要责任。
8. 7月8日22时43分,天津机务段值乘的055002次试验动车组在天津动车所开车时,因司机未将止轮器撤除造成车轮踏面擦伤,导致京津城际延长线试验计划临时取消,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天津机务段全部责任。
9. 7月12日7时51分,京沪线NG85802F次(丰台机务段HXD3B型269号)货运列车运行至南仓至北仓站间K126+219处,因司机提前使用LKJ支线键,监控装置报警并输出常用制动,造成列车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5)事故。
定责:丰台机务段全部责任。
10. 7月25日22时24分,天津机务段司机值乘的C2111次动车组运行到京津城际武清站至天津城际场间1009号带灯停车标前,因司机错误操作TCR转换开关触发紧急制动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5)事故。
定责:天津机务段全部责任。
供电系统(3件)1. 4月12日10时36分,京原线良各庄站3号照明灯塔,因失检失修导致灯塔上部倾斜,存在倒塌可能,中断行车1小时4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北京供电段全部责任。
2. 4月14日14时20分,津山线塘沽站内接触网改造施工结束送电时,因新安装的定位索与既有的承力索和软横跨钢柱短接,导致下行接触网跳闸停电,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9)事故。
定责: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京津城际延伸线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追究天津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供电段同等主要责任。
3. 6月14日11时40分,接触网停电维修作业,将津山线地线接地靴错误接在了京哈线6号道岔轨道区段,导致京哈线狼窝铺站6DG轨道电路红光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9)事故。
定责:唐山供电段全部责任。
车辆系统(2件)1. 7月27日18时12分,友75641次(丰台西站始发)运行至京包下行线八苏木至十八台站间,车辆TFDS设备发现机后第53位车辆(X705235741号,NSW人力制动机)人力制动机紧固,停车处理。
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10)类事故。
原因:始发技检作业没有认真检查确认人力制动机链状态,导致人力制动机链紧固状态下开车。
定责:丰台车辆段全部责任。
2. 8月1日16时30分,津山线天津站K257次(编组19辆)旅客列车始发开车前,由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没有按照客调命令加挂车辆,造成列车欠编1辆,后经补挂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天津动车客车段主要责任,追究局客运处、调度所次要责任。
工务系统(4件)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一般D类事故4件。
具体如下:1. 1月10日4时48分,石太客专东凌井至阳泉北站间上行线K142+597处左股钢轨因探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局工务处主要责任,石家庄工务段重要责任。
2. 1月23日2时40分,京包上行线孔家庄至张家口南站间K195+870处右股钢轨因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北京西工务段全部责任。
3. 4月28日13时03分,京哈线D24次动车组运行至唐山北站内,因工务作业工具封联轨道电路,机车信号突变,列车紧急制动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9)事故。
定责:丰润工务段全部责任。
4. 5月29日22时37分,京哈线燕郊站30号道岔长心轨因探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10)事故。
定责:丰润工务段全部责任。
电务系统(2件)1.3月5日17时16分,京哈线唐山北站L8道因施工人员将电务电缆挖断,造成轨道电路红光带,影响列车运行,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9)事故。
定责:中铁七局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责任,追究唐山电务段同等主要责任。
2. 3月27日19时17分,京原线村民植树挖断通信电缆,造成孤山口至云居寺站闭塞设备故障,影响列车运行,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D9)事故。
定责: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下中院村全部责任,追究北京通信段同等主要责任。
2015年以来我局职工伤亡事故情况2015年1月至8月20日,共发生责任职工伤亡事故2件。
具体如下:1. 3月24日2时32分,北京西电务段丰西信号车间南信号工区1名见习生,在京沪线丰台站内上行K20+800处作业时身体侵限,被通过的K7704次列车碰撞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 类(B1)事故。
定责:北京西电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