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2024年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2024年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可燃液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静电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输送、加工过程中,对防静电安全管理的规范。
第三条易燃、可燃液体是指能够在常温下与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能够燃烧的液体。
第二章防静电规范第四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输送、加工设施应当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条储存设施应当选择防静电性能良好的材料,并采取防静电措施,如静电接地、防静电涂层等。
第六条搬运、输送设施应当设立防静电保护装置,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搬运、输送过程中不会发生静电火花。
第七条加工设备应当采用防爆型号,并且配备相关的防静电装置。
第三章防静电装备和工具第八条从事易燃、可燃液体工作的人员应当佩戴防静电鞋、防静电衣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当配备防静电工具,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条所有从事易燃、可燃液体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防静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关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防静电安全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五章监管和执法第十二条工商、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相关部门有权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责令整改。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关闭等处罚。
第十五条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并未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是为了保障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使用,防止静电产生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1. 储存和搬运:易燃、可燃液体应存放在密闭、通风良好且符合防火要求的仓库或储罐中。
搬运过程中应使用带有防静电装置的容器,避免摩擦或碰撞产生静电。
2. 接地:易燃、可燃液体容器、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处理,以消除静电积聚和导电线路感应。
3. 电气设备:在易燃、可燃液体储存和使用区域,应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设置足够的漏电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
4. 高效排风系统:易燃、可燃液体使用区域应安装高效排风系统,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蒸汽,降低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5. 防火设施:易燃、可燃液体使用区域应配备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 安全操作:进行易燃、可燃液体的操作时,工作人员应佩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等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安全规范。
7. 定期检查:定期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和使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及时修复任何安全隐患。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具体的要求还应根据不同液体的特性和使用环境来制定。
同时,公司和企业应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于防静电安全的意识和操作技能。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作业场所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防静电设施,包括接地设施、静电导电设备等。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爆设备,确保作业期间不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静电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静电积聚。
三、作业人员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防静电培训,并拥有相应的培训证书。
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的工作服、防静电鞋,确保静电的迅速导向地面。
3.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前,必须进行静电防护检查,确保身体不带静电。
4.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期间,必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如火种、明火、易燃物品等。
四、液体存储和搬运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具备防静电功能,并配备静电地线。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放置在防爆柜中或易燃物品专用储存区域内,避免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静电积聚。
五、作业现场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静电聚集。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防静电措施。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定期进行静电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4.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防静电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事故应急措施1. 一旦发生易燃、可燃液体事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
2. 在事故发生期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撤离,并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4篇)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要求:a. 储存易燃、可燃液体的设备应当有可靠的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b. 储罐、管道、泵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防爆标准,具备防止静电积聚和放电的能力;c. 液体输送设备和储存设备应当接地良好,确保防静电装置正常工作。
2. 工作人员要求:a. 进入易燃、可燃液体区域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易燃、可燃液体的特性和防静电安全知识;b. 工作人员应当穿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防静电鞋、帽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c. 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排爆,禁止使用带有静电产生的工具和设备。
3. 操作要求:a. 在易燃、可燃液体储存、装卸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静电控制措施,例如使用带有防静电功能的输送带、防静电接地线等;b.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区域,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静电产生的电器设备等;c. 在易燃、可燃液体区域内,应当定期检查静电控制设备、防护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进行维护和维修;d. 出现泄漏、溢出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4. 应急处理:a. 在易燃、可燃液体泄漏事故中,应当迅速切断泄漏源,并采取防止火灾、爆炸等进一步危害的措施;b. 人员应当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通知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处理;c.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按照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包括固定泄漏源、清除泄漏物等。
以上是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二)一、前言易燃、可燃液体是化学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常见的危险品,其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静电感应等特点,对人员、设备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规范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和使用,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生产、运输和储存易燃、可燃液体的所有单位和岗位。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1. 引言易燃、可燃液体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以在空气中燃烧的液体,其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其中,静电是导致易燃、可燃液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2. 防静电装置的选择和使用为了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必须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防静电装置。
以下是防静电装置的选择和使用建议:•防静电接地: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贮存和使用的工作区域需设置良好的接地系统,确保静电能够顺利地从装置和设备中释放。
•接地线连接: 所有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线应连接牢固无损。
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存在腐蚀或断裂,并及时更换。
•防爆电器设备: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场所应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以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防静电标识和警告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场所应设置相应的防静电标识和警告,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静电的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标识牌和标志: 明确标识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区域,并提醒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火源和静电产生设备。
•警示标语: 明确告知工作人员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区域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火种、禁止使用静电产生设备等。
4. 静电防护措施为了降低静电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静电防护措施:•使用防爆液体容器: 在易燃、可燃液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使用防爆液体容器,以防止静电的积累和释放。
•限制静电产生设备的使用: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区域应限制使用静电产生设备,如禁用塑料容器和使用金属容器等。
•防止静电积累: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防止静电的积累。
5. 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的紧急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处理指南:•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部门。
•紧急撤离: 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撤离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和使用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撤离路线进行撤离。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集团公司范围内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以及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等防静电安全管理,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本规定不包括雷电及杂散电流的防护,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轮胎及橡胶制品企业的防静电应符合《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4655)等安全规定。
第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装置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建立相应的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对本企业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装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各装置(车间)、储运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防静电装置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接地是防静电中最基本的措施,主要是将设备或管道等金属导体与大地进行电气上的连接,使金属导体上的静电泄入大地,与大地接近同电位。
第四条液态石油化工品种按其闪点分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两种。
闪点等于或小于45℃的属于易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属于可燃液体。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别第六条 液体流速的规定:1、甲、乙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 。
当入口管浸没200mm 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
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物相混送时的初流速度应限制在1m/s 以内;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或管道中的积水,防止搅动罐底积水或污物而产生附加的静电。
3、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 。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通常涵盖以下内容:
1. 静电防护措施:应对易燃、可燃液体进行操控、存储和运输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静电防护措施,如使用静电导电设备和材料,确保发生静电火花的风险最小化。
2. 防静电设备和设施:易燃、可燃液体储存和操控区域应配备防静电设备和设施,例如静电导电地板、地线、静电导电容器等。
3. 个人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静电装备,例如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
4. 静电耗散设备:对于易燃、可燃液体的操作设备或设施,必须安装静电耗散设备,确保电荷得以迅速消散,防止静电积聚。
5. 操作程序和标识: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包括易燃、可燃液体的操控、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在易燃、可燃液体的操控区域内,应有清晰的标识,提醒人员注意防静电措施。
6. 安全培训和意识:对从事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对防静电安全的意识,掌握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涉及到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规定,具体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进行。
由于不同地区、
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当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业界要求。
2024年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2024年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的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中石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生产和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轻油、煤油等易燃石油产品,以及液化气体、甲醇、乙醇等可燃液体。
第三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管理制度,并负责该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四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可燃区域划分制度,并制定划分标准。
对于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输送、使用等相关区域应当明确划分为可燃区域,以便管理和监控。
第五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设备等。
这些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第六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燃、可燃液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八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输送、使用等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第九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修制度,定期对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并记录检修情况。
第十条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输送、使用等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规章制度:________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8 页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
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三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类别名称特征甲A液化烃15℃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B可燃液体甲A类以外,闪点<28℃乙A28℃≤闪点≤45℃B45℃<闪点<60℃丙A第 2 页共 8 页60℃≤闪点≤120℃B闪点>120℃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8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四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
当入口管浸没200mm 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
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表2 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进油管缓和器(管)尺寸mm流量(m3/h)流速(m/s)尺寸mm流速(m/s)管长m100802.832000.7141001605.66250第 3 页共 8 页0.9151002007.082501.3151002508.853000.9861501602.522500.9151503004.723500.8771504006.29第 4 页共 8 页4500.709第五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模版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模版易燃、可燃液体是指能够在一定条件下燃烧或爆炸的液体物质,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下面是一份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模版,供参考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积聚和引发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生产、储存、搬运易燃、可燃液体的场所。
液体包括液态的可燃物品、液态废物和含有可燃液体成分的混合物。
第三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应与其他安全规定相配合,确保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四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应与员工的培训教育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
第二章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第五条根据易燃、可燃液体的物化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将其分为以下四类:(一)易燃液体:闪点≤ 60℃;(二)可燃液体:闪点> 60℃,≤ 93℃;(三)高度可燃液体:闪点>93℃,燃点≤ 60℃;(四)特别高度可燃液体:闪点> 60℃,燃点≤ 93℃;第六条根据易燃、可燃液体的危害程度和类别,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和搬运第七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和使用,应在专用的防火仓库、储罐或储槽中进行,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和验收。
第九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区域应做好防静电措施,除储存容器外,还应设置防火墙、静电接地装置等设施。
第十条易燃、可燃液体的搬运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手册进行操作。
第四章防静电措施第十一条储存容器应定期清理,确保容器表面无附着物,减少静电的积聚。
第十二条防火仓库及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杂物堆放和油污积存,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
第十三条易燃、可燃液体的搬运工具应具备防爆性能,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装备,严禁使用电动搬运车辆。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三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使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设备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静电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仓库、车间、生产线等。
三、定义1. 易燃液体:指其闪点在65℃以下的液体物质,如煤油、汽油、酒精等。
2. 可燃液体:指其闪点在65℃及以上的液体物质,如柴油、重油、润滑油等。
3. 防静电措施:指为降低或消除因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危险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四、防静电安全措施1. 储存和搬运1.1 储存易燃、可燃液体的仓库应设有防静电设施,包括地面导电涂层、静电地线等。
1.2 储存区域内易燃、可燃液体容器应标明内容物的种类和储存日期,定期清理过期或不合格的液体。
1.3 在搬运液体过程中应使用防静电容器和工具,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和容器。
2. 使用和操作2.1 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佩戴防静电手套等防护装备。
2.2 禁止在易燃、可燃液体周围进行吸烟、使用明火、产生火花的行为。
2.3 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设备和工具应经过静电安全检查,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2.4 操作人员应接受静电安全培训,了解静电危险及应急措施。
3. 排放和处理3.1 将废弃的易燃、可燃液体进行必要的分装和标识,储存在规定的容器中,并定期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3.2 避免将易燃、可燃液体排放到下水道或其他不合适的场所,以免引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3.3 定期进行油污清洗和保养,采取防静电措施,防止工作介质泄露污染环境。
五、应急处置1. 发生泄漏事故时,立即停止一切操作行为,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 在泄漏现场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花或其他火源的产生。
3. 使用专业防静电工具,将泄漏材料进行密封、集中,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清除和处理,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4. 在必要时,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切勿使用不适宜的灭火媒介。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储存规定:易燃、可燃液体应储存在防火防爆仓库或储罐中。
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高温物体。
2. 使用规定:易燃、可燃液体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与火源、高温物体和静电产生物体接触。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背部是清洁的。
同时,使用过程中应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 导电接地:储罐、储存设备和输送管道应接地良好,以及使用导电材料建造或涂覆导电涂层,以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 防静电设施:在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区域应有防静电设施,包括静电消除器、静电接地插口等。
5. 静电控制措施: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运输和输送过程中,应采取静电控制措施,如使用导电轮胎、接地线夹、防静电液体输送管道等。
6. 定期检查: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和使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防止静电产生和积聚,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同时,操作人员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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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1. 背景介绍可燃液体是一种易燃物质,在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静电,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制定防静电安全规定,严格控制可燃液体使用环境。
2. 目的与适用范围2.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操作,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存在静电积累,降低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和单位,严格控制使用可燃液体的环境,防止静电积累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 规定3.1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1.1 地面和接地使用可燃液体场所的地面应该是导电性能良好的,建议使用钢铁地面,能有效地消散静电电荷。
同时还应保持地面与容器、机器、管路等金属设备之间有良好的接地。
3.1.2 防静电设备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应该配备有防静电设备,如静电仪、电阻测试器等,及时检测静电电荷的累积情况,采取及时的措施,确保场所中没有静电排放现象。
3.1.3 防静电操作操作人员应该穿戴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等防静电装备,严格遵守静电安全规范,避免人体接触物体产生的静电积累。
3.1.4 防静电检测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应经常进行防静电检测,尽早发现并处理有静电积累的场所,降低静电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风险。
3.2 禁止事项3.2.1 禁止使用不良品质的可燃液体使用低质量、脏、混杂的可燃液体会增加静电积累的危险,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因此严禁使用不良品质的可燃液体。
3.2.2 禁止使用非防静电装备操作人员应该穿戴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等防静电装备,严格遵守静电安全规范,避免人体接触物体产生的静电积累。
3.2.3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物品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如酒精、钠金属等。
3.3 灭火和应急处理3.3.1 灭火措施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应该放置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材,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1. 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应具备防静电性能,如使用带有接地装置的金属容器。
2. 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区域应保持干燥,防止水分和湿气积聚。
3. 禁止在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4. 存放区域应设有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液体蒸气积聚的机会。
5.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了解防静电的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6.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泡沫灭火装置等。
7. 操作易燃、可燃液体时,应使用专门设计的防静电工具和设备,防止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8. 定期检查易燃、可燃液体存放区域的设备和容器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泄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9.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应设有明确的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防火和防静电。
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防静电安全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和液体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查阅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符合当地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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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3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使用,防止静电引起的事故和火灾,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易燃、可燃液体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自行燃烧并能同时传播火焰的液体。
第四条静电是指不运动的电荷,在物体表面积聚或累积的状态。
第五条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防止起火源的产生。
(二)控制和消除静电的积聚和聚集。
(三)保持电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
第二章生产、储存场所的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储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场所必须设有防爆措施,电气设备要与易燃、可燃液体储存区域隔离。
(二)储罐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储存区域须设有爆炸危险区域标志,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易燃、可燃液体须分类储存,防止混装。
(五)储存区域内不得存放杂物,保持场所整洁。
(六)储存区域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
第七条易燃、可燃液体的生产、储存场所应设置静电保护设施,包括防爆接地系统、静电导电设备及检测仪器等。
第八条储罐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接地装置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易燃、可燃液体的泄漏应立即进行隔离、清除和处理,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十条储存区域内的易燃、可燃液体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运输过程的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运输易燃、可燃液体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备有相应的防爆装置和防静电设备。
第十二条易燃、可燃液体的运输车辆应经过防静电处理,包括车身接地、接地带等。
第十三条运输易燃、可燃液体的车辆上不得搭乘其他非易燃、不可燃物品,以防止碰撞和摩擦导致的摩擦电。
第十四条运输易燃、可燃液体的车辆在停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远离热源、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第十五条在易燃、可燃液体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车辆的防静电装置,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引言易燃可燃液体是一种危险物品,往往会因为静电等原因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因此,严格遵守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规定,是确保工作场所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定义易燃可燃液体是一种可以在空气中燃烧或引起爆炸的液体,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气等。
防静电原理静电是一种电荷分布不均衡的电状态。
在液体的情况下,在液体表面会形成一层带有负电荷的静电层,这一层可以形成电火花引起爆炸。
而防静电措施就是要在液体表面形成一个以电阻为主的导电层,保证静电能够迅速消散。
安全规定以下是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的安全规定:1. 严禁吸烟易燃可燃液体的蒸气非常容易燃烧或爆炸,因此任何场所都禁止吸烟。
2. 确保场地良好通风良好的通风可以保证易燃可燃液体蒸气不会积聚在空气中形成易燃的混合气体,因此场地的通风要维持良好。
3. 防止电子设备开关电子设备的开关可能会产生静电,在易燃可燃液体附近的应禁止使用电子设备。
4. 穿戴适当的防静电服装在易燃可燃液体附近进行作业的工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静电服装,包括防静电鞋、手套、衣服等。
5. 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在易燃可燃液体附近的电器设备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 使用特殊的接地装置在易燃可燃液体输送、加注过程中,应使用特殊的接地装置,对易燃可燃液体进行确切的接地。
7. 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易燃可燃液体的工作人员应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避免因为不当的操作造成静电爆炸事故的发生。
结论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是确保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
遵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的安全规定,对于预防静电爆炸事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需要始终保持警觉,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工作场所人员安全。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易燃、可燃液体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而制定的。
以下是常见的防静电安全规定:
1. 严禁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进行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易燃物品。
2.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警示标志,并进行定期检查。
3. 确保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通风良好,防止液体蒸汽积聚和扩散。
4. 应当采取防静电装置和措施,如接地、静电消散器、避雷器等,有效地排除、消散静电。
5.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内必须配备防爆电气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操作人员应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了解易燃、可燃液体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7. 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和维护。
8.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9. 易燃、可燃液体应妥善储存,严禁使用破损或泄漏的容器,禁止堆放过多液体,以防止火灾蔓延。
10.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操作区域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此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操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4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 库房设计: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位于远离其他建筑物、人员密集区和易燃物品存储区的开放场地上,底部应筑设防火墙,顶部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并且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2. 进出库控制:易燃、可燃液体库房的进出口应设置阻隔装置,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库房。
进出口处应设有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易燃物品的存在。
3. 防静电措施: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内部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地板涂覆导电涂料、使用导电地垫和防静电地带等。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4. 通风系统: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配备可靠的通风系统,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排除潜在的爆炸危险。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应符合当地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5. 防火设备: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配备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防火设备,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采取救援措施。
6. 储存容器和包装:易燃、可燃液体应储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容器和包装中,防止泄漏和蒸气扩散。
液体容器应放置在固定的、防滑的基座上,并定期检查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
7. 紧急处理措施: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制定紧急处理措施,包括紧急撤离程序、急救技术和火灾扑救方法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2)是为了避免电火花引发易燃液体着火或爆炸的安全措施。
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包括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溶剂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静电安全规定:1.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区域内,禁止使用静电产生器或静电敏感设备。
2. 存储和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具有防静电设计,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3.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4. 静电有害区域应使用防静电地板、静电导电地板或其他可消除静电的地面材料。
5.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容器都应经常进行静电接地,以消除静电。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一、前言易燃、可燃液体是造成火灾、爆炸等危害的主要物质,防止这种物质的静电积聚和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的安全规定。
二、易燃、可燃液体的定义和危险特性易燃、可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能够发生燃烧的液体,其燃点低于37.8℃。
易燃、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挥发性,会产生蒸汽,蒸汽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后易引起爆炸。
易燃、可燃液体还容易产生静电,静电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引起火花,从而引起火灾和爆炸。
三、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1.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应在有防火措施的库房内进行,应有专门的储存区域,并设置合适的标志。
库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避免液体挥发产生爆炸危险。
2.易燃、可燃液体的倒装和装卸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时应避免倒置,以免产生静电;同时应使用能防止电荷积累的工具进行装卸,避免因接触而产生静电。
3.易燃、可燃液体的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静电的措施。
液体的注入、倒出、传输等操作时,应尽可能采用防止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带电测试等措施。
4.防静电接地为了避免静电产生,所有易燃、可燃液体容器和管道都应安装接地装置,保证所有设备完全接地。
一般而言,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同时接地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5.禁止任何火源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任何电器、设备、火源等都应禁止进入。
6.防止静电产生的措施为了防止静电的产生,应尽可能地减少液面的沸腾和液体的流动,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同时,可以使用减震材料减少液体的冲击,从而降低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7.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如静电引起的火花、火灾等,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同时迅速疏散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四、结论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的安全规定非常重要,必须遵循这些规定以保障工作场所及人员的安全。
企业应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并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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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64179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
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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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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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
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三条根据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类别名称特征
甲A 液化烃15℃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可
燃
液
体甲A类以外,闪点<28℃
乙A 28℃≤闪点≤45℃
B 45℃<闪点<60℃
丙A 60℃≤闪点≤120℃
B 闪点>120℃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的8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Ω·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四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
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
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
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
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
表2 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
进油管缓和器(管)
尺寸mm 流量(m³/h)流速(m/s)尺寸mm 流速(m/s)管长m
100 80 2.83 200 0.71 4
100 160 5.66 250 0.91 5
100 200 7.08 250 1.31 5
100 250 8.85 300 0.98 6
150 160 2.52 250 0.91 5
150 300 4.72 350 0.87 7
150 400 6.29 450 0.70 9
第五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
到:
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
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第六条油品调合
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油品的调合;
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
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油品调合温度应低于该油品闪点20℃。
第七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
1.液体进入储罐,经一定的静置时间(见表3),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但浮顶罐浮舱(盘)已接触油
面或装有检尺井的储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
表3 储罐中液体需最少静止时间表
电导率(S/m)储油设备容积m³
<10 10~50 50~500 500~1000
静置时间 min
>10-6(-6标在右上位置) 1 1 1 2
10-12
~10-6(-6标在右上位置) 2 3 10 30
10-14
~10-12
4 5 60 120
<10-14
10 15 120 240
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应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
和测样时,不应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
5.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应在装载完毕且静置2min之后进行;
6.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
7.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第八条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0.8
式中V
——油品流速,m/s;
D
——输油管径,m。
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不大于
200mm为宜。
第九条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
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进行可靠接地;
2.装卸操作完毕,应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0.5
式中 V
——油品流速,m/s;
D
——输油管径,m。
第十条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
1.不准使用绝缘材料的桶在作业现场盛装易燃液体;
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
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应接地;
4.桶灌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材料电阻值小于10的4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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