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编写专家组(推荐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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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采保护层:关于煤层群开采矿井,优先开采无冲击危险或 冲击危险小的煤层,作为卸压保护层可有效减弱邻近冲击地 压煤层的冲击危险性。
第五十八条
➢ 第五十八条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开拓方式选择时,应 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拓巷道层位与间距, 尽可能地避免局部应力集中。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防冲措施的规定。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和局部防冲措施
的规定,是针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 制定的条款,明确了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和局部 防冲措施的必要性和时机。
第五十六条
➢ 冲击地压的发生与区域应力场和采动局部应力集中密 切相关。冲击地压区域防冲措施有利于从区域范围降 低应力水平,整体上减弱冲击危险程度。
➢ 采煤方法:在合理进行开拓布置的基础上,从有利于降低应 力集中程度的角度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关于冲击地压矿井, 煤层开采应当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
第五十七条
➢ 采煤工艺:关于冲击地压矿井,应该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 艺,避免采用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和爆破采煤工艺。缓倾斜、 倾斜厚及特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开采时,直截了当顶 不能随采随冒的,应当预先对顶板进行弱化处理。工作面回 采时宜匀速推进,不宜忽快忽慢。生产中需要依照矿震能量 释放情况确定合理的工作面推进速度。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区巷道布置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 冲击地压矿井在进行工作面采掘部署时,应掌握巷道围岩 的应力分布特征,在保证安全高效回采的前提下,优先选 择无煤柱或小煤柱护巷布置巷道。
➢ 实际执行中应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和支承压力分布特征,确 定护巷煤柱尺寸,使巷道处于低应力区。护巷煤柱具体尺 寸的确定应有专门的设计论证文件。
区设计阶段进行考虑; ➢ 关于区域范围弱化煤岩体和降低应力水平的预防措施要紧在
掘进前或工作面回采前进行。 ➢ 关于特殊因素影响的或监测有异常的局部区域,局部防冲措
施,需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及时实施。
第五十七条
➢ 第五十七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选择合理的开拓 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煤柱留设、采煤方 法、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区域防冲措施。
➢ 区域防冲措施要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优化开采设 计出发的区域冲击危险防范措施,二是从区域范围弱 化煤岩体和降低应力水平的预防措施。
第五十六条
➢ 优化开采设计的区域防范措施要紧有开拓方式、采掘部署、 煤层群的开采顺序、保护层选择、工作面的顺序开采、煤柱 尺寸设计、要紧巷道位置及层位选择、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 的选择等。
是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内容的细化。 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开拓巷道布置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 冲击地压矿井开拓巷道的布置关于选择合理的采掘部署、开 采顺序,保障矿井安全高效生产至关重要。为了尽可能避免 局部应力集中加剧冲击危险性,应在明确特定工程范围内地 应力的大小和方向后,选择合理的开拓巷道布置层位,确立 开拓巷道位置间距。
➢ 开拓方式:合理的开拓方式是指从矿井整体开拓部署上降低 各个开拓区域在回采阶段整体的应力水平。在选取开拓方式 进行区域防冲时,要紧从有利于降低开拓巷道自身和形成的 准备区域(采区、盘区、带区)的应力水平和冲击危险水平 来考虑。
第五十七条
➢ 采掘部署:工作面开采和巷道掘进都会在开挖空间附近产 生应力扰动。不同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引起的应力扰 动假如发生叠加,将会明显增大冲击危险水平。因此,工 作面的采掘部署应该避免采掘相互扰动,两个采掘工作面 应该在时间和空间上留出足够的间隔和距离。
➢ 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同一煤层开采顺序。针对同一煤层, 应优化确定采区间和采区内的开采顺序,尽可能避免形成 孤岛采区和孤岛工作面,从而避免在孤岛高应力集中区域 进行采掘工作。
第五十七条
➢ 煤柱留设:合理选择煤柱尺寸可降低临空巷的冲击危险。在 留设区段煤柱时,应优先选择无煤柱护巷或小煤柱护巷。无 煤柱护巷或小煤柱护巷可使邻空巷道处于应力降低区,有效 避免和减弱邻空巷道的冲击危险性。在不能进行无煤柱护巷 或小煤柱护巷的情况下,可选择留设大煤柱护巷。关于有冲 击危险的矿井,应避免留设中等尺寸煤柱护巷。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那么)编写专 家组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 附 那么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56-75条)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采取区域和局部相 结合的防冲措施。在矿井设计、采(盘)区设计阶 段应当先行采取区域防冲措施;对已形成的采掘工 作面应当在实施区域防冲措施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局 部防冲措施。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防冲措施的规
定。属于《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原有 条文规定。
第五十七条
➢ 区域防冲措施是冲击地压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灾害的前瞻性工 作,是从根源上开展冲击地压的预防工作。通过采取区域防 冲措施,能够极大降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整体冲击危险水平, 减少局部防冲措施的工作量,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
➢ 依照矿井区域地质条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择科学合理的地应力测试方法,如应力恢复法、 应力解除法、水压致裂法、地球物理方法等,准确掌握区域地应力分布, 依据地应力的大小与方向,进行开拓布置。避免将开拓巷道布置在高应力 区或应力异常区,确定开拓巷道的掘进方位时要充分考虑地应力方向。
第五十九条
➢ 第五十九条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掘部署时,应当 将巷道布置在低应力区,优先选择无煤柱护巷或小 煤柱护巷,降低巷道的冲击危险性。
➢ 区域范围的预防措施要紧有煤体注水、全区域的煤体预卸压、 顶板预裂等。局部防冲措施那么是针对受到特殊因素影响的 或监测有异常的局部区域,采取的局部范围的防治措施,要 紧有大直径钻孔卸压、煤体卸压爆破、顶底板爆破卸压、顶 板定向水力压裂、加强支护等措施。
第五十六条
➢ 区域防冲措施实施的时机是在工作面采掘作业之前。 ➢ 关于优化开采设计的区域防范措施要紧在矿井设计、采(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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