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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应遵循“预测、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应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应根据煤层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第二章预测与评价第八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应结合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历史资料和工作面的采矿参数等数据进行。

第九条冲击地压的评价应综合考虑煤层的岩性、厚度、倾角、构造及应力等因素,并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制定的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首先从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方面入手,合理布置采矿工作面,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

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推广应用安全矿柱、支护和固定装置等技术措施,防止采动区域发生大面积塌陷。

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加强巷道支护和负荷控制,确保通风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时,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按照优先救援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事故的处置工作应迅速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背景煤矿地压是煤矿生产中重要而常见的安全问题。

当煤炭层顶板受到重力作用从而出现倾斜或下沉时,会对其上面的岩石层构成压力,进而形成地压。

如果产生冲击地压,对矿井和工人的安全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

因此,煤矿企业需要防范和防治冲击地压,保障生产安全。

防治措施选矿区域布置正确选取采区和对矿区域进行布置,对于防治冲击地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般来说,采煤地点应处于坚硬岩石层下面,并通过合理的渐进法来开采,以保持煤炭层顶板的稳定。

采矿工艺和设备在采矿工艺和设备的选择中,应结合本矿地质条件和特点,合理选择采矿工艺和设备。

一般而言,在斜井和平川井矿区要选用专业化采煤机和采煤工艺,以减小采煤破坏和保护煤炭层底板、顶板的稳定性。

水文地质条件煤矿压力通常与其附近的水文地质条件密切相关。

提前做好水文地质勘查,防范局部漏水或突涌水可能带来的危害。

在能源工业、公路、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沟通中要做好技术沟通、沟通活动。

煤层自然水位及测量水位情况大大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对此应合理设置矿井排水装置,保持煤矿地下水位处于安全范围内。

周期性光华煤采掘光面煤采用特殊的采煤方法,包括除煤、掏煤等,既可以避免矿井体积膨胀引起的地压问题,又能够提高煤炭采出率,是一种很有效的防范和防治冲击地压的方法。

工艺安全在生产煤炭过程中,应注意采煤质量的控制,及时了解采出煤岩的性质。

对采下的煤炭进行处理,采煤后要进行细分、筛分、洗涤、磨碎、分类,使产品合理利用。

同时,注意储存煤产品的安全,尽量避免储存的场所被破坏而引发地压。

防范应急措施针对突发情况,应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在采煤、推进和煤运输等环节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测、监测和预警系统,保证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各类问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结论防范和防治冲击地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本研究根据防治冲击地压的实际需求,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包括选矿区域布置、采矿工艺和设备、水文地质条件、周期性光华煤采掘、工艺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等多个方面,从而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冲击地压是一种不安全严重的地质祸害,其重要特征是巨大的地应力变化,会导致矿井地质体破坏,发生矿震、煤与岩石混合、支护破坏等意外事故。

为了避开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必需实行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从煤矿冲击地压的定义、成因、掌控原则及防治细则等方面阐述和分析,以期提高煤矿企业的防备和整治水平。

1.煤矿冲击地压的定义冲击地压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地质体受到应力状态变化超出其承受本领而发生破坏,造成地面过度下沉或运动的现象。

冲击地压是由于煤层结构破坏、节理发育、地质应力松弛、矿井支护措施不精等造成的。

2.煤矿冲击地压的成因(1)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发育。

巨大的扭曲形变使其内部形成大量应力集中区域。

应力集中的地区矿井中的岩石和煤层简单发生失稳。

(2)煤层条件:煤层构造变化、异形厚煤层、厚煤大跨度、低透水性煤层等。

(3)矿井条件:开拓方法、掘进方式、采空区等因素,如房柱法开采后板达不到要求、碎裂带过大、掘进速度过快,采空区支架护理精度不够高。

(4)工艺条件:采煤的机具、方法、路线、采区进退方式、煤柱等。

3.煤矿冲击地压的掌控原则(1)理论讨论把握:加深对冲击地压形成的基本机理、形成特征及其规律的认得和讨论。

(2)现场监测: 适用于现场地质构造和煤层结构的特点,采纳现代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开展冲击地压实时监测,为矿山安全生产供给数据支撑。

(3)安全管理:加强对支架、颚架、液压支架、锚杆等地质施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对采算等方面加强技术管理培训。

(4)防治技术:采纳措施包括减小采煤速度、更改煤柱大小、缩短工作面长度等。

加强支架、岩层掌控、采煤机选择与布置等。

4.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的细则(1)把握矿井地质特征:首先,煤矿企业必需清楚了解矿井地质特点,通过工程地质调查和行业把握煤层结构特点以及地质条件,把握曲度变化、煤层岩层接触变化、有无炭层岩层滑动变形、煤层构造变化、水文地质情况、临水地质情况等。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2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2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应遵循“预测、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应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应根据煤层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第二章预测与评价第八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应结合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历史资料和工作面的采矿参数等数据进行。

第九条冲击地压的评价应综合考虑煤层的岩性、厚度、倾角、构造及应力等因素,并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制定的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首先从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方面入手,合理布置采矿工作面,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

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推广应用安全矿柱、支护和固定装置等技术措施,防止采动区域发生大面积塌陷。

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加强巷道支护和负荷控制,确保通风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时,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按照优先救援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事故的处置工作应迅速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编写专家组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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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冲击地压事故逃生和紧急避 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d. 开展冲击地压重大危险源和灾害隐患评估、监控和 整改的支出;
e.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冲击地压个体防护用品的 支出;
f. 开展冲击地压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 备研究及推广应用的支出;
h. 冲击地压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支出; g. 其他与冲击地压防治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
2号)等法规。 有关应急管理的国家标准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目前该《 导则》)修订工作已经组织进行了修改,并已向各省市有 关部门及单位征求《导则》修订意见,正在做颁发前的准 备工作。 (2)本条文制定的由来或依据 制定本条文是根据近年来国家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 理的要求,针对我国煤矿开采深度逐渐加大、冲击地压事 故占比明显增加且在事故发生时应急管理存在严重不足的 客观实际情况而新增加的条文;一些安全管理比较好的冲 击地压矿井,实际上已经编制了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 并且组织过应急预案演练。
第四条
(2)本条文制定的由来或依据 我国煤矿开采深度逐渐加大、冲击地压事故明显增加,煤 矿生产过程需要的冲击地压问题越来越迫切,因此,为加强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该明确纳入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才能确保冲击地压防治资金投入。 (3)实际执行要点 ① 关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对于煤矿安全工 作的资金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鉴于当时煤矿灾害的实际 情况,安全费用提取时,主要考虑井工矿与露天矿的不同, 以及井工矿瓦斯灾害情况,未充分考虑冲击地压防治资金。 因此,对于冲击地压矿井,应比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是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二、冲击地压的定义与分类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受到开采、挖掘等外力作用,产生应力集中和能量积累,导致岩体突然破坏、岩块弹射、岩层移动等现象。

第九条冲击地压分为突发性冲击地压和缓变性冲击地压两种类型。

突发性冲击地压是指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突发性、破坏性、难以预测等特点;缓变性冲击地压是指在较长时间内逐渐发展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渐变性、可预测性等特点。

三、防治措施第十条煤矿企业(煤矿)应根据冲击地压的类型、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模版(三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模版(三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模版一、前言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地质灾害之一,对矿井运营和矿工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煤矿冲击地压,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模版,指导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全面了解冲击地压的特点、预测方法和防治措施,提高煤矿的安全运营水平。

二、冲击地压的特点1. 定义:煤矿工作面推进引起煤层或附近岩层破裂变形,产生的超前破碎带、推进压实带及支承封闭带导致矿井压力骤增,引起的一种地质灾害称为冲击地压。

2. 特点:a) 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瞬间发生压力增大,矿井的稳定性瞬间发生变化。

b) 冲击地压范围广,不仅限于工作面附近,还可能影响到矿井的整体稳定。

c) 冲击地压扩展速度快,对矿工安全威胁大。

三、冲击地压的预测方法1. 监测法:a) 设置压力监测点,监测矿井中的应力、位移等参数,通过参数变化来判断是否存在冲击地压的风险。

b) 利用地下水位的变化来判断是否存在冲击地压的风险。

2. 数值模拟法:a) 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和采矿工艺参数,建立煤层的数值模型,模拟煤层的变形和破裂过程,预测冲击地压的发生可能性。

b) 利用FLAC、UDEC等数值模拟软件进行模拟计算,得出冲击地压发生的概率和范围。

3. 经验判断法:a) 根据矿井历史上的冲击地压记录,总结经验规律,判断当前矿井是否存在冲击地压的可能性。

b) 预测方法简单直观,适用于没有监测设备和计算机模拟软件的矿井。

四、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a) 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b) 定期组织冲击地压防治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冲击地压防治意识和技能。

c) 加强对采矿工艺参数的控制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2. 工作面支护措施:a) 选用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提高工作面的稳定性。

b) 加强锚杆支护的施工质量控制,确保锚杆的支护效果。

c) 设置合理的支护带,避免冲击地压的扩展。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之欧阳法创编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之欧阳法创编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冲击地压防治细则 版之欧阳史创编

冲击地压防治细则 版之欧阳史创编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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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范围的预防措施要紧有煤体注水、全区域的煤体预卸压、 顶板预裂等。局部防冲措施那么是针对受到特殊因素影响的 或监测有异常的局部区域,采取的局部范围的防治措施,要 紧有大直径钻孔卸压、煤体卸压爆破、顶底板爆破卸压、顶 板定向水力压裂、加强支护等措施。
第五十六条
➢ 区域防冲措施实施的时机是在工作面采掘作业之前。 ➢ 关于优化开采设计的区域防范措施要紧在矿井设计、采(盘)
➢ 采煤方法:在合理进行开拓布置的基础上,从有利于降低应 力集中程度的角度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关于冲击地压矿井, 煤层开采应当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
第五十七条
➢ 采煤工艺:关于冲击地压矿井,应该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 艺,避免采用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和爆破采煤工艺。缓倾斜、 倾斜厚及特厚煤层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开采时,直截了当顶 不能随采随冒的,应当预先对顶板进行弱化处理。工作面回 采时宜匀速推进,不宜忽快忽慢。生产中需要依照矿震能量 释放情况确定合理的工作面推进速度。
区设计阶段进行考虑; ➢ 关于区域范围弱化煤岩体和降低应力水平的预防措施要紧在
掘进前或工作面回采前进行。 ➢ 关于特殊因素影响的或监测有异常的局部区域,局部防冲措
施,需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及时实施。
第五十七条
➢ 第五十七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选择合理的开拓 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煤柱留设、采煤方 法、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区域防冲措施。
➢ 开拓方式:合理的开拓方式是指从矿井整体开拓部署上降低 各个开拓区域在回采阶段整体的应力水平。在选取开拓方式 进行区域防冲时,要紧从有利于降低开拓巷道自身和形成的 准备区域(采区、盘区、带区)的应力水平和冲击危险水平 来考虑。
第五十七条
➢ 采掘部署:工作面开采和巷道掘进都会在开挖空间附近产 生应力扰动。不同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引起的应力扰 动假如发生叠加,将会明显增大冲击危险水平。因此,工 作面的采掘部署应该避免采掘相互扰动,两个采掘工作面 应该在时间和空间上留出足够的间隔和距离。
➢ 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同一煤层开采顺序。针对同一煤层, 应优化确定采区间和采区内的开采顺序,尽可能避免形成 孤岛采区和孤岛工作面,从而避免在孤岛高应力集中区域 进行采掘工作。
第五十七条
➢ 煤柱留设:合理选择煤柱尺寸可降低临空巷的冲击危险。在 留设区段煤柱时,应优先选择无煤柱护巷或小煤柱护巷。无 煤柱护巷或小煤柱护巷可使邻空巷道处于应力降低区,有效 避免和减弱邻空巷道的冲击危险性。在不能进行无煤柱护巷 或小煤柱护巷的情况下,可选择留设大煤柱护巷。关于有冲 击危险的矿井,应避免留设中等尺寸煤柱护巷。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区巷道布置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 冲击地压矿井在进行工作面采掘部署时,应掌握巷道围岩 的应力分布特征,在保证安全高效回采的前提下,优先选 择无煤柱或小煤柱护巷布置巷道。
➢ 实际执行中应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和支承压力分布特征,确 定护巷煤柱尺寸,使巷道处于低应力区。护巷煤柱具体尺 寸的确定应有专门的设计论证文件。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那么)编写专 家组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 附 那么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56-75条)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采取区域和局部相 结合的防冲措施。在矿井设计、采(盘)区设计阶 段应当先行采取区域防冲措施;对已形成的采掘工 作面应当在实施区域防冲措施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局 部防冲措施。
➢ 依照矿井区域地质条件,选择科学合理的地应力测试方法,如应力恢复法、 应力解除法、水压致裂法、地球物理方法等,准确掌握区域地应力分布, 依据地应力的大小与方向,进行开拓布置。避免将开拓巷道布置在高应力 区或应力异常区,确定开拓巷道的掘进方位时要充分考虑地应力方向。
第五十九条
➢ 第五十九条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掘部署时,应当 将巷道布置在低应力区,优先选择无煤柱护巷或小 煤柱护巷,降低巷道的冲击危险性。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防冲措施的规
定。属于《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原有 条文规定。
第五十七条
➢ 区域防冲措施是冲击地压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灾害的前瞻性工 作,是从根源上开展冲击地压的预防工作。通过采取区域防 冲措施,能够极大降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整体冲击危险水平, 减少局部防冲措施的工作量,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
➢ 区域防冲措施要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优化开采设 计出发的区域冲击危险防范措施,二是从区域范围弱 化煤岩体和降低应力水平的预防措施。
第五十六条
➢ 优化开采设计的区域防范措施要紧有开拓方式、采掘部署、 煤层群的开采顺序、保护层选择、工作面的顺序开采、煤柱 尺寸设计、要紧巷道位置及层位选择、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 的选择等。
➢ 开采保护层:关于煤层群开采矿井,优先开采无冲击危险或 冲击危险小的煤层,作为卸压保护层可有效减弱邻近冲击地 压煤层的冲击危险性。
第五十八条
➢ 第五十八条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开拓方式选择时,应 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拓巷道层位与间距, 尽可能地避免局部应力集中。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防冲措施的规定。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和局部防冲措施
的规定,是针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 制定的条款,明确了冲击地压矿井采取区域和局部 防冲措施的必要性和时机。
第五十六条
➢ 冲击地压的发生与区域应力场和采动局部应力集中密 切相关。冲击地压区域防冲措施有利于从区域范围降 低应力水平,整体上减弱冲击危险程度。
是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三十七条内容的细化。 是关于冲击地压矿井开拓巷道布置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 冲击地压矿井开拓巷道的布置关于选择合理的采掘避免 局部应力集中加剧冲击危险性,应在明确特定工程范围内地 应力的大小和方向后,选择合理的开拓巷道布置层位,确立 开拓巷道位置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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