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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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6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6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6篇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1)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

安全检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制度。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2)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安全管理制度红线

安全管理制度红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第四条公司安全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严禁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

2. 严禁在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行开机、运行。

3. 严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

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

5.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上岗。

6. 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7. 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

8.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9. 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破坏安全防护装置。

10. 严禁在紧急情况下,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处罚第十一条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

2. 一般违规:给予罚款、记过、降职等处分。

3. 严重违规: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4.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红线宣传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红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红线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掌握安全红线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标题: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字数:____字摘要: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为了保障安全,防范安全风险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本文将从什么是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制定安全“红线”制度的意义、如何制定安全“红线”制度以及安全“红线”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各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一章什么是安全管理“红线”制度1.1 安全管理的定义与意义1.2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概念1.3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的关系第二章制定安全“红线”制度的意义2.1 预防事故与事故后的补救措施2.2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2.3 增强安全风险意识2.4 提高组织响应能力第三章如何制定安全“红线”制度3.1 安全“红线”制度的组织架构3.2 安全“红线”制度的内容和指标3.3 安全“红线”制度的执行机制3.4 安全“红线”制度的评估与后续改进第四章安全“红线”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4.1 安全“红线”制度的宣导与培训4.2 安全“红线”制度的实施过程4.3 安全“红线”制度的效果评估4.4 安全“红线”制度的后续改进与完善第五章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案例分析5.1 A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制定与实施5.2 B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效果评估与改进5.3 C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改进与完善结语: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并提高组织的响应能力。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红线”制度需要从组织架构、内容和指标、执行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同时还需要进行不断的评估与改进。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安全管理“红线”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红线安全管理制度

红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底线,任何违反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人员安全红线:1.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2. 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 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章指挥;4. 在危险作业场所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5. 隐瞒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事故报告;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设备安全红线:1. 未经安全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投入生产、使用;2.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擅自操作、检修、维护设备;3. 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4. 设备故障未排除前,强行送电或带电检修;5. 其他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六条环境安全红线:1.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超标;2. 未按规定设置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3.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 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红线内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红线进行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红线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红线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反红线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反红线的员工,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反红线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2. 一般违反红线的,给予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3. 严重违反红线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红线的责任人,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反红线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2. 一般违反红线的,给予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3. 严重违反红线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红线1. 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

2.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 严禁使用不合格、淘汰的设备设施。

4. 严禁未按设计、未按规程、未按标准施工、生产。

5. 严禁在安全设备设施未完善、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

6. 严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8.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爆破、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9. 严禁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10. 严禁隐瞒事故、谎报事故、迟报事故、漏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安全检查制度(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漏报。

5.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事故隐患治理。

(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确保投入资金合理使用。

6.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中,明确规定和界定一系列风险和安全事故的红线,以便及时发现、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有效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在安全管理“红线”制度中,一般会明确以下方面内容:
1. 环境安全红线:指明各种环境风险的的可接受范围,例如辐射、噪声、有毒气体等。

在超出红线的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2. 安全设备红线:明确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生产工艺红线:规定各类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提示红线。

一旦超过红线,需要立即停止操作,排查事故隐患,并进行相关的整改措施。

4. 工作行为红线:对员工和管理者的行为要求进行界定,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为,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符合规范。

5. 紧急情况红线:规定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通过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推行,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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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红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管理人员、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底线,包括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第四条安全管理红线:1. 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不得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3. 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 不得非法生产、建设、经营。

5. 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

6. 不得隐瞒、谎报、迟报事故。

7. 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8. 不得拒绝、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9. 不得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10. 不得违反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五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操作红线第六条安全操作红线:1. 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现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不得违规操作设备、设施。

4. 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关闭安全防护装置。

5. 不得在危险区域停留、作业。

6. 不得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7. 不得在工作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

8. 不得违反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七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八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是指在安全管理中明确划定的不能逾越的底线,用于规范和约束各类安全风险行为。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安全,并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要点包括:
1. 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包括生产、操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和规范应基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专业经验等进行制定。

2. 根据“红线”制度,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划定不能逾越的安全底线。

通过明确安全红线,可以使企业、组织或个人明确各类安全风险的界限,避免超过安全底线带来的风险。

3. 设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安全风险的动态。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能够及时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4. 打造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培养安全习惯。

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培养大家的安全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红线的认识和遵守。

5. 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对于那些超越安全底线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以维护安全红线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总之,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是构建安全生产体系和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划定安全红线,并加强监测、教育和执法力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_红线_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_红线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红线第四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红线包括以下内容: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 严禁使用不合格、非法生产的安全设施、设备;3. 严禁未经验收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投入生产;4.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5. 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6. 严禁未经安全验收的设施、设备投入运行;7. 严禁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8. 严禁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9. 严禁违规操作、损坏、挪用、丢弃安全防护用品;10. 严禁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安全生产红线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红线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红线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红线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红线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红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红线举报箱,鼓励员工举报违反安全生产红线的行为。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红线进行评估,完善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制度。

第四章违反安全生产红线处理第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红线的行为,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2. 一般违规: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改;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4. 重大违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红线造成事故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红线,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底线,任何违反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规操作:1.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操作设备;2.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3.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装置;4. 严禁使用不合格、损坏的设备;5. 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设备。

第五条严禁违规用电: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2. 严禁使用非标准插座;3. 严禁使用损坏的电线、电缆;4. 严禁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设备。

第六条严禁违规动火:1. 严禁未经审批的动火作业;2.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3. 严禁使用明火作业;4. 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

第七条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1. 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危险化学品;2. 严禁储存、使用未登记、未经检验的危险化学品;3. 严禁将危险化学品与食品、生活用品混放;4. 严禁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转移、丢弃。

第八条严禁违规进入危险区域:1. 严禁未经许可进入危险区域;2. 严禁在危险区域吸烟、饮酒;3. 严禁在危险区域逗留、玩耍。

第三章红线执行第九条各部门、班组应将本制度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违反红线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红线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红线监督与举报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员工、社会公众对违反红线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五条对举报属实、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公司将给予奖励。

安全管理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容易突破的安全防线。

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立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始终保障。

第五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管理红线,严禁违反。

第六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及调整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并报企业领导班子审批。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第七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生产设备的安全保护控制线,如高速旋转设备的防护罩控制线、化学生产设备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各种监控报警线、电气系统的带电部分限界(二)危险品的存放及搬运控制线,如化学品存储区限界(三)物料的堆放及搬运控制线,如重物搬运时的限高线(四)作业区域划分控制线,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线(五)人员行为控制线,如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六)其他涉及生产安全的重大要素第八条企业安全部门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生产、设备、场地、化学品、人员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要求设定企业安全管理红线。

第九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以明确的标识方式予以标识,并在相应位置进行公示。

第十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不得擅自调整,如确有需要,需履行相关申请手续并经企业领导审批。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安全部门是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置和管理主体,负责对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规划、设置、调整、维护和检查。

第十二条企业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实施和执行负起主要领导责任,保证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执行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确保不发生违反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

第十四条企业安全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安全管理红线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企业领导层。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直接关系到员工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和生产稳定的底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规操作:1. 严禁无证上岗操作设备;2. 严禁酒后作业;3. 严禁擅自更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4.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作业;5. 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第五条严禁违规作业:1. 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2. 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3.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4. 严禁违规高空作业;5. 严禁违规进入危险区域。

第六条严禁违规管理:1. 严禁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不完善;2. 严禁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过期;3. 严禁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不规范;4. 严禁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5. 严禁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第三章红线管理措施第七条安全红线管理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负责;3.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负责。

第八条安全红线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安全红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通过培训、宣传栏、会议等形式,使员工熟知安全红线内容;3. 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曝光,警示他人。

第九条安全红线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红线专项检查,确保红线制度落实到位;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3. 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安全红线考核与奖惩:1. 将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2. 对严格遵守安全红线、杜绝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3. 对违反安全红线、造成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红线制度

安全红线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底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严禁忽视安全生产,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严禁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排除;(六)严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红线制度,加强安全红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红线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红线内容;(二)组织开展安全红线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督促、检查安全红线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红线得到有效落实;(四)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红线管理的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开展安全红线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安全红线执行情况;(四)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情况。

三、安全红线内容第六条安全红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严禁忽视安全生产,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严禁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排除;(六)严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安全红线执行与监督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红线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红线得到有效执行。

(一)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红线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安全红线内容;(二)企业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红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四)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红线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红线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红线

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员工必须保证身体健康,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4. 严禁在危险区域、危险时段从事作业。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在危险区域、危险时段从事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 严禁违规动火、用电。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用电作业必须遵守用电安全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6.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工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工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

7. 严禁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8. 严禁隐瞒、谎报、迟报事故。

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9. 严禁擅自停用、调试、改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调试、改造。

10. 严禁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

5.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6. 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7.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红线_管理制度

安全红线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禁止触碰的、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和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二章安全红线内容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安全红线:1.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2. 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冒险作业;3.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工艺;4.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特种作业;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规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6. 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违规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7. 违反高空作业安全规定,违规进行高空作业;8. 违反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导致设备故障;9. 违反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10. 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行为。

第三章安全红线管理措施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红线内容、管理职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红线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触碰安全红线的严重后果。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红线进行梳理、更新,确保安全红线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红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红线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违反安全红线,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红线,未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2.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红线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 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 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作业。

4.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特种作业。

5. 严禁擅自改变安全设施、设备布局。

6. 严禁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 严禁在危险作业场所违规动火、动焊。

8.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10.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1. 简介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组织内部的安全和保障人员的身心健康。

该制度通过明确安全的红线,即不可逾越的底线,为组织内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

2. 红线的定义和范围安全红线是指组织内部所确定的不可逾越、不可妥协的安全底线。

红线的范围涵盖了组织内的各类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人身安全红线人身安全红线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这包括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2.2 数据安全红线数据安全红线是指对组织内的重要数据和信息进行有效保护的底线。

这包括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加密等方面的要求,以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和篡改等风险。

2.3 安全设备红线安全设备红线是指对组织内部安全设备的完善和维护的要求。

这包括对防火安全设施、视频监控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日常检查、维修和更新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障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 红线制度的目标和意义3.1 目标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安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提高组织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2 意义•明确责任和权限:红线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为各级管理层提供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边界。

•规范行为准则:红线制度规范了员工的行为准则,约束员工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提高管理效能:通过红线制度,管理层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效能,降低事故和风险的发生概率。

•建立安全文化:红线制度的执行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强调全员参与和共同维护组织的安全。

4. 红线制度的具体应用4.1 制定红线制度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红线制度。

制定红线制度时应考虑组织的规模、行业特点、法律法规等因素,确保制度能够真正落地并得到有效实施。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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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关于印发“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区队、部室:
为进一步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坚持“铁制度、硬执行”,把“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安全工作习惯,以严格责任追究,打造超强执行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转型,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专业系统设立“安全管理红线”,以此警示全体干部员工,全力促进桧树亭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现将“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设立“安全管理红线”重要意义
设立“安全管理红线”是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安全“零”理念落地生根、实现安全管理转型的重要举措,强化“红线”意识,对提升自主保安能力、实现主动预防、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现场管理、坚决消除“人祸”、杜绝冒险蛮干具有现实意义。

每条红线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必要性、紧迫性和实施制度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红线”宣传教育培训
各区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贯彻落实,制定有效措施和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迅速传达贯彻到每一位员工,
真正做到人人对本专业系统和岗位红线“知规定、知危害、知责任”,力促每位员工都成为安全员。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宣教培训活动,使广大员工认识到设立“安全管理红线”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全员自主保安意识,促进按章操作、远离红线,更好的保护每位员工的安全健康。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
各区队、部室主要领导是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态度坚决,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红线规定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效应。

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原则,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红线”贯彻和查处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常抓不懈。

各部门负责对“安全管理红线”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实施责任追查追究。

凡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直接责任者,管理干部、职工一律按《三违认定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被上级部门检查出在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应处未处”而发生违反“红线”冒险作业行为的,视同事故实施上溯追究,依据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桧树亭煤矿“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桧树亭煤矿“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一、采掘管理方面
1、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未重新评价施工的。

2、差异化支护未按照《“三软”煤巷差异化支护技术标准》执行的。

3、架棚巷道掘进(扩修)不正确使用前探梁。

4、采掘修工作面不按设计注水。

5、未按要求加固扩修(回收)工作面,或独头巷道由里向外扩修。

6、采、掘、修工作面空顶距安全退路不畅通。

7、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

8、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9、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10平方米未采取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

10、凡使用单体柱支护的工作面禁止放顶煤,如要进行放顶煤,必须使用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工艺。

11、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长度不低于70米,如果巷道断面满足要求,不需要加固,必须经生产部同意并汇报集团公司。

12、采面出现混合支护的。

13、对失修巷道没有编制扩修计划或不按计划进行施工的。

二、机电运输管理方面
(一)机电专业
1、副井提升系统存在制动系统不完好、保护失效等重大隐患带病运行的,提人钢丝绳未进行检测投入使用的。

2、井筒内、井架上、罐笼或箕斗上的登高作业不系保险带的,使用工具不随身用钢丝固定的。

3、井下使用非阻燃、非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

4、电气设备检修时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5、关闭漏电保护或漏电保护损坏后,所控制的供电回路继续运行的。

6、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的,不执行电气检修制度的。

7、起吊重物,人体伸到重物下侧、或采用不可靠工器具的,如老钩位置不固定、滑轮或倒链损坏、绳头锈蚀、起吊钢丝绳断丝超限或有死弯等。

(二)运输专业
1、有扒、蹬、跳违章行为的:如扒矿车、皮带,蹬老钩、溜槽,坐矿车、跳车等。

2、斜巷运输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3、处理矿车掉道有下列危险行为的:如斜巷摘钩处理、处理时下方有人、不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用绞车硬拉。

4、在变坡点松绳推车、斜巷放飞车或有如下可能引起跑车的行为的:未挂钩就打开防跑车装置进行推车、无人监护的单人推车、司机离开岗位协助或监护推车、使用不合格链环或连接销的。

5、在井口、井底车场阻车器前推车时,打开阻车器的。

6、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运输物料的。

三、“一通三防”专业
1、擅自提高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值或断电控制范围不符合规定的,故意破坏监测监控设施的,监测上传数据进行筛选传输或故意中断监控网络传输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安全不到位的。

4、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5、爆破工未亲自装配起爆药卷,或采用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放明炮、放糊炮的
6、放炮母线不满足撤人距离规定要求、或人员未全部撤至安全距离就进行爆破作业的。

7、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且不按规定按时监控设备的。

8、无故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紊乱的。

9、井下各用风地点及巷道风量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主扇、局扇等通风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11、井下煤尘堆积超过规定未及时清理或冲尘的。

12、瓦斯检查存在假检、漏检、虚报瓦斯的,瓦斯检查三对口不符合规定的,瓦斯日报未按规定执行审批的。

四、地测防治水专业
1、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在煤层内实施探放老空积水作业的
2、虚报、假报各项钻孔进尺的
3、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措施编制及审批的
4、采掘工程开工前未对周边老空积水情况进行排查、未提交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水害评价报告的
5、巷道施工进入探水警戒线,未坚持“有掘必探”的
6、探放老空积水,未按措施规定加固巷道及固管、试压、安装孔口装置的
7、探放老空水结束,未经效果评价并确认彻底消除水患威胁,直接进行采掘活动的
8、主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够或排水设备带病运行
9、存在水害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0、钻孔套管施工长度不够和封闭不合格或大阀门未安装在二级套管上的
11、打钻地点没有安装视频监控CO传感器及便携
12、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仍然开钻的
13、当探放水钻孔出水大时,拔出钻杆的
五、管理方面
1、“三评价一评定”重点监控的隐患,未纳入闭环管理监控的。

2、值班带班空岗、脱岗,值班饮酒或酒后入井的
3、重大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逾期未整改到位或造假修改闭环台帐的。

4、故意隐瞒生产地点、违规组织生产的
5、生产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的
6、无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违规施工的
7、图纸、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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