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纪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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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明纪律、完善制度的原则,加强对公司干部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干部的自律意识和守纪律观念。

第三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和干部,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处室负责人和其他具有管理权限的干部。

第四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应以公正、公平、严明为原则,对涉及公司发展和员工利益的大事小情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干部维护公司利益,服从集体决策,执行决策。

第五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应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处理公司干部不正之风、违纪行为,促使公司干部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意识。

第六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应坚持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法违纪公司干部进行惩戒,同时对有悔改之诚的公司干部进行教育帮助,引导其改正错误,重新起步。

第二章公司干部纪律管理的内容第七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的内容包括对公司干部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第八条公司干部的工作纪律包括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第九条公司干部的生活纪律包括廉洁自律、节俭治家、不搞特权、不私欲贪欲、不违规违法等。

第十条公司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包括不以权谋私、不以权谋利、不接受礼金、不收受礼品、不搞权色交易、不违规经商等。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包括政治坚定、思想品行端正、言行一致、听党指挥、服务大局等。

第十二条公司干部的组织纪律要求包括维护公司领导和组织的统一、服从公司决策、执行公司决策、保守公司机密等。

第三章公司干部纪律管理的方式第十三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的方式包括教育引导、约谈谈话、函询问责、诫勉警告、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

第十四条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应当采取因人施策、分类施治、情节轻重、对待有差的原则,对不同情况的公司干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干部的行为规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纪律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职位为副经理级以上的干部。

第三条纪律管理要求1. 忠诚于公司,恪尽职守,维护公司的利益,言行得体,言行举止严肃、庄重。

2. 服从公司领导,积极配合公司工作,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工作任务。

3. 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回扣等财物。

5. 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有辱骂、攻击同事及下属的行为。

6. 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纪律管理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干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以下纪律管理措施:1. 警告处分:对轻微违纪情况,可以给予警告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2. 记过处分:对一般违纪情况,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3. 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纪情况,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4. 撤职处分:对严重违纪情况,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并在个人档案中做出记录。

撤销职务后,公司还可以视情况给予降职、辞退等处理。

5. 开除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取消其公司职务,并将违纪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条纪律管理程序1. 发现违纪行为:公司或同事发现公司干部有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做出处分决定。

3. 聆讯程序:对被举报的公司干部应当进行聆讯程序,听取其申辩意见,结合调查核实结果,做出处分决定。

4. 申诉程序:被处分的公司干部不服处分决定,可以向公司相关领导提出申诉,公司领导应当进行再次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六条奖惩并行公司干部的纪律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纪律管理,并根据干部的表现,及时奖励优秀表现的干部,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中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具有一定管理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对下属进行指导和监督的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应该全面贯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计划,协调指导下属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以实现公司的中长期目标为中心,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吸收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执行力、协调力、判断力和决策力。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具体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以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一般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定结构性学历或者职称资格,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证书;(二)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清晰;(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各项制度,并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六)熟悉并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公司未聘用的新任管理者,应通过公司规定的考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和管理要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应该明确。

1、保证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下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正确、规范的执行各项工作;3、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公司的决策,并监督实施;4、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下,确定本部门组织架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5、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进行部门员工的考评,督促员工的日常工做;6、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员工的调配,岗位分配;7、中层管理人员应该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8、中层管理人员应该尊重员工的感受,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9、中层管理人员应该模范员工们,带领部门员工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中层管理规章制度

中层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管理队伍建设,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以身作则,为员工树立榜样。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本部门或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部门或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有权对本部门或项目的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有权合理调配部门或项目资源,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注重团队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关注市场动态,积极开拓创新,提高部门或项目竞争力。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废止,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篇1第一章总则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员工守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一、招聘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中层领导员工管理规定(3篇)

中层领导员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领导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中层领导员工,包括部门经理、主管、副主管等。

第三条中层领导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中层领导员工的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中层领导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本职工作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中层领导员工应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中层领导员工应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第八条中层领导员工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九条中层领导员工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条中层领导员工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公司整体工作的协调一致。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二条请假制度1. 员工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3.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需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三条出差制度1. 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

3. 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出差报告。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考核制度1. 公司对中层领导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2.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3. 月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

中层领导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中层领导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中层领导员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层领导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领导员工,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下属员工。

第三条中层领导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二、工作纪律第四条中层领导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调班、休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换班或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中层领导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业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中层领导员工应加强团队协作,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中层领导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中层领导员工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考核与奖惩第九条中层领导员工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中层领导员工,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包括奖金、晋升职位等。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中层领导员工,公司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定期组织中层领导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关注中层领导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其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规划指导。

第十五条中层领导员工应主动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五、其他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们希望中层领导员工能够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同时,也希望广大中层领导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共同完善和落实本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日常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为公司和员工创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纪律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按照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手机畅通,不得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作风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关心员工,倾听员工意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排忧解难。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发挥团队优势,共同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四、会议管理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提前准备会议材料,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五、绩效考核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主动接受公司对自身工作的考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公司规定提出申诉。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七、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中层领导的规章制度

管理中层领导的规章制度

管理中层领导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中层领导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组织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管理中层领导是指在企业、政府或组织中负责制定和执行具体管理方针的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经理、主管、团队负责人等。

第三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维护组织利益,做到公正、透明、廉洁。

第四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提升。

第五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组织和员工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做到忠诚职守。

第六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领导,保守组织机密,维护组织形象。

第七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员工间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班、下班,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认真贯彻组织决策,制定具体目标和计划,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优化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一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注重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遵守纪律第十四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规定,不得私自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五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组织机密,不得利用职权泄露组织秘密。

第十七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收受贿赂、礼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款。

第四章处分措施第十八条管理中层领导如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将依据组织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整岗位、降职或解除职务等。

公司高层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三、纪律要求1.政治纪律(1)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守党的秘密。

2.工作纪律(1)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公司例会、专题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3.廉洁自律(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报销、侵占公司财产。

4.生活纪律(1)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仪表仪容,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2)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监督检查1.公司成立高层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高层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行为规范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行为规范

《XXXX有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行为规范》为提高公司干部的整体形象素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做一个受人尊重的企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廉洁从政行为规范1、不在关联公司或业务单位投资入股,以及以亲属名义投资或入股;2、不收受关联业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任何以奖金、资助款等名义的馈赠;3、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礼物馈赠和宴请;4、不到下属部门或关联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5、不用公款为个人、上级领导牟取利益(如购买保险、赠送钱物等);6、不把配偶、子女安排在关联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或担任关联业务单位管理职务;7、不以任何方式侵占或损害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

二、基本行为规范1、对公司忠诚,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与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和人作斗争。

2、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得旷工,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起到带头榜样作用,中层以上干部提前和推迟15分钟上下班。

3、自觉管理和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

4、从公司大局出发,对公司客户要热情、真诚、耐心,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争吵。

5、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性,树立“荣辱与共、同舟共济”的信念,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

在工作中应克服困难,精益求精、精诚合作,不推诿扯皮。

同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尊重、爱护、帮助老员工。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形象规范1、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进入公司上班,必须统一穿着公司服装,穿戴整齐,遵守着装规定;4至11月份三季要着衬衣并领带。

2、仪表形象: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公司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禁止吸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进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3、挂牌亮证:按规定佩戴员工证。

四、纪律与监督1、各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应带头承诺模范遵守本行为规模,体现良好的行为素质;2、违反本规范的干部,根据情节和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扣减绩效直至降职免职;3、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其他中层干部有管理职责;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职能关联的相关中层以上干部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公司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律、规范。

第四条公司员工须维护公司利益,服从公司安排,服从公司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增强集体荣誉感,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七条公司员工对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应当接受公司的纪律惩处。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出勤管理第九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公司员工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需提前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将被公司视为自动离职,且不再享受任何法定福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须按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外出。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出差程序进行出差,不得私自出差。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当认真对待客户,不得因私人原因影响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带宠物上班,不得在工作场所玩手机。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娱乐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不得随意操作危险设备。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凡对公司形象和利益有重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凡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凡涉嫌犯罪的,公司将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进行内部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遇到问题,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中层管理制度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中层管理工作,提高中层管理水平,加强中层管理队伍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层管理是公司管理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战略落实的主要力量,承担着推动公司发展、组织协调、人员管理等重要职责。

第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尊重上级,正确处理下属关系,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员工权益,力求实现公司管理目标。

第四条公司中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原则,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公司形象提升。

第五条公司中层管理制度具有适用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及时性等特点,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

第六条公司中层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公司运行稳定,各项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的要求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坚定维护公司利益,秉持诚信原则,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够有效领导下属开展工作;(三)熟悉所属业务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第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不得私自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公司形象,服从上级领导,正确对待下级员工,建设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十一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履行公司交办的任务,积极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二)负责分析所负责部门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组织协调下属员工,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四)建设团队,培养下属员工,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和执行力;(五)维护公司内部和同业之间的正常竞争秩序,促进公司整体发展。

第十二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的考核评定应当公正客观,依据员工的工作实绩和绩效表现进行评价。

中层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第二章考勤与纪律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备,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执行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下属员工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四章会议与沟通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认真履行会议职责,确保会议效果。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上级、下属、同事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增进团队协作。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激励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关注下属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关注下属员工的工作需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章财务与报销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公司资金。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报销规定,如实填写报销单据,不得虚报冒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另行规定。

中层管理干部规章制度

中层管理干部规章制度

中层管理干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层管理干部的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层管理干部是指在企业、组织或机构中负责具体部门或工作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服从上级领导,协调部门工作,落实工作任务,促进团队合作,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职责,做到清正廉明。

第五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企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职业操守或道德伦理,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组织或机构的中层管理干部,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与任用第八条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依据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选聘适合岗位的人员。

第九条中层管理干部的任用应当经过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领导批准。

任用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条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人事腐败或任人唯亲。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干部的选聘应当按照岗位需求和人员能力来确定,不得擅自调整或更改人员的职位。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根据自身情况不断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做到胜任岗位、熟悉工作规程。

第三章中层管理干部的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务。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行为。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言行一致,示范员工,树立良好榜样。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干部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应当根据工作绩效来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中层工作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中层工作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中层工作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中层工作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

第二条工作态度1. 中层管理人员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2. 中层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工作时间1. 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2. 中层管理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拖延、不推诿,确保工作进度。

第四条工作纪律1. 中层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矿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2. 中层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

第五条工作质量1. 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做到精益求精。

2. 中层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分配的任务认真负责,确保工作成果。

第六条沟通协作1. 中层管理人员应加强与上级和下属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

2. 中层管理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完成公司目标。

第七条培训学习1. 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中层管理人员应主动学习行业动态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公司将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沟通协作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2. 对于表现优秀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3.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不达标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制度修订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修订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条生效与执行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纪律建设,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等。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基本纪律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忠诚于公司,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七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员工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三章具体纪律第九条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其他利益。

第十一条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内部信息用于个人或他人利益。

第十二条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不得侵占、挪用公司资金。

第十三条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对外透露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决策。

第十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招聘、晋升、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纪律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纪律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高层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因违反本制度受到纪律处分,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不受职务级别限制。

第三章纪律要求1. 忠诚公司,服从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严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资料或商业机密。

3.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公司规定。

4. 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

5. 必须保持良好形象,言行得体,不得有不正当行为或不当言论。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7. 亲自抓好公司业务发展,积极推动公司运营,不得消极怠工。

8.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危机意识,主动适应市场变化。

第四章纪律处罚1. 违反公司规定的,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调整职务、建议辞职、开除等不同处罚。

2. 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公司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一旦查实,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监督机制1. 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定期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开展纪律检查。

检查结果将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2. 公司董事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不能以不知情等借口逃避责任。

3. 对于本制度内容有异议或建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并由董事会评估后作出相应决定。

4.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层纪律管理制度共分为六章,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促进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希望所有高层管理人员能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纪律条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纪律条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纪律管理办法1、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任务,是维护和提升照明事业部现有的市场地位,严肃各分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强化总公司的组织领导,发扬公司创业者的优良作风,保护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公司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维护总经理和公司管理人员在工作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保证总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

2、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凡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应当给予处分的,都适用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3、处理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公司管理人员以处分。

4、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公司管理人员,必须依照本办法严肃处理。

5、对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处理,必须有具体依据经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人事行政部下达处理决定。

6、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人员。

任何人员违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受到追究。

7、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职务;(四)开除。

8、警告。

受到警告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经济处罚200元/次。

9、严重警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经济处罚500元/次。

10、撤销职务。

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同时给予经济处罚2000元/次。

11、开除。

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同时给予扣发全部未发工资的经济处罚。

12、拒不执行总公司关于经营、销售方针政策和其他重大人事调整、薪酬考核制度,或者作出与总公司相违背的决定的。

13、进行分裂公司的活动,在公司内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

14、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总公司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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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1、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任务,是维护和提升照明事业部现有的市场地位,严肃各分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强化总公司的组织领导,发扬公司创业者的优良作风,保护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公司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维护总经理和公司管理人员在工作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保证总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

2、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凡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应当给予处分的,都适用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3、处理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公司管理人员以处分。

4、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违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公司管理人员,必须依照本办法严肃处理。

5、对违犯本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处理,必须有具体依据经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人事行政部下达处理决定。

6、总公司及下属的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临时性筹备组织中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人员。

任何人员违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受到追究。

7、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职务;
(四)开除。

8、警告。

受到警告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经济处罚200元/次。

9、严重警告。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经济处罚500元/次。

10、撤销职务。

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同时给予经济处罚2000元/次。

11、开除。

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司管理人员,同时给予扣发全部未发工资的经济处罚。

12、拒不执行总公司关于经营、销售方针政策和其他重大人事调整、薪酬考核制度,或者作出与总公司相违背的决定的。

13、进行分裂公司的活动,在公司内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

14、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总公司的决定的。

15、拒不执行总公司的人事调动变动决定的。

16、在公司管理人员、一般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职务、工资等方面的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为他人谋利益的。

17、公司管理人员经手、管理公司财物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贪污公司财物。

18、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允许私自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的。

19、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的。

20、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

21、公司管理人员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的。

22、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在销售经营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

23、盗窃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

24、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

25、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

26、在同客户单位和个人的交往中,接受客户宴请的。

27、违反规定,参与用公司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的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浪费公司资财。

28、公司管理人员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的,以及兼职领取报酬的。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对总公司确定的经营销售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或者在有关方面作出错误决策的;
(二)对本部门发生的公开反对总公司确定的经营销售方针政策的行为,不报告、不批评、不制止的;
(三)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的;
(四)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

30、在公司取得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中,由于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31、在经营、销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一)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中,发现施工材料丢失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二)对日常销售经营活动中,发现有隐患产品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三)对本部门违反税务、工商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处理不当的。

32、在销售、经营、管理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质量、技术事故,或者使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33、在对内、对外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一)工作不负责任,购进伪劣商品的;
(二)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盲目与之签订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或者未签订合同即预付货物、资金,或者为对方担保贷款以及以其他形式交易而被骗的;
(三)发现购进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不采取措施,以致延误索赔期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合同,以致被对方索赔或者退货的;
(五)在对内、对外经营贸易活动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34、照明产品或医药卫生产品在仓储、运输工作中,由于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失职,致使物资丢失、损坏,造成较大损失的。

35、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

(一)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法规,致使发生重大工作事故以及其他工程施工安装事故的;
(二)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三)在组织公司集体活动时,缺乏周密布置,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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