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付款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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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所涉及的当事入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开证行付款后又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

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各不相同。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UCP 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信用证开出后,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

可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常见信用证比较

常见信用证比较

5、假远期信用证又称买方(进口商)远期信用证,银行为买方(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信用证,买方为获得票据贴现市场的资金融通,对于合同证明即期信用证,申请开立以票据贴现市场所在地银行为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
常见信用证比较
外贸信用证的差异,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的比较:
1、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据开证行的指示开立即期汇票、或无须汇票仅凭运输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2、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承诺延伸至第三当事人,即议付行,其拥有议付或购买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权利行为的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不限制某银行议付,可由受益人(出口商)选择任何愿意议付的银行,提交汇票、单据给所选银行请求议付的信用证称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反之为限制性议付信用证。

3、承兑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4、延期付款信用证指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指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直至到期日付款。该信用证能够为欧洲地区进口商避免向政府交纳印花税而免开具汇票外,其他都类似于远期信用证。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区别(精)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区别(精)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6.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出口押汇
押汇可以由任何愿意 的银行操作,且在信 用证(L/C)和托收 (D/P,D/A)结算下 都可以办理押汇业务。
议付
只能在信用证结算 方式下发生,如为 限制性议付,则只 有在指定银行可以 议付,如为自由议 付则任何银行都可 以。
议付
议付是一种票据 买卖关系,议付 行支付合理对价 后就成为“正当 ”持票人。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2.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或规则不同
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债权债务 关系,一般适用当事 人选择的特定的国内 法如合同法、担保法 的约束。
议付
议付是一种票据买卖 关系,适用UCP600 ,信用证有关的法律 及票据法。UCP600 没有规定的则由当事 人选择特定的国内法 加以补充。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5.两者中银行审核单据的责任不同
出口押汇
非议付信用证项下或托 收项下的出口押汇银行 并不承担审单的责任, 若单据存在瑕疵而被拒 付,押汇银行仍然可以 基于押汇协议而要求申 请人偿还押汇款或形式 担保物权保障其债权。
议付
议付项下的议付 行必须依据 UCP600的规则 承担审单议付, 否则可能无法行 使其权利。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 区别
主讲人 :范越龙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相似之处
出Hale Waihona Puke 押汇议付都有助于出口商在收到国外货款前提前 收汇,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一般认为:出口押汇是指银行以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 运单据作为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
也有人认为:“押汇”是出口地银行根据开证行的指 示,通过付出对价议付(Negotiate)出口商(受益人) 提交的汇票和出口单据。因而把“Negotiate”译为 “押汇”,而把“Negotiating Bank”译为”押汇银行 “。

各国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分析4

各国信用证条款特点和差异分析4

三、欧洲国家和美洲国家信用证条款差异(一)、信用证种类的差异欧洲国家的来证既有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也有承兑信用证,而美洲国家的来证主要是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

1. 议付信用证例⑴:WE HEREBY ISSUED IN YOUR FAVOUR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WHICH IS AVAILABLE BY NEGOTIATION OF YOUR DRAFT AT SIGHT DRAWN ON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INTERNATIONAL BANKING CENTRE,MANCHESTER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 DCIMC 1641 MPB” ACCOMPANIED BY THE FOLLOWING DOCUMENTS:翻译:现开出以你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适于议付你方即期汇票,以曼彻斯特西敏寺国民中央银行为付款人,注明条款“在跟单信用证号DCIMC 1641 MPB项下出具”,随附如下单据:(英)例⑵:CREDIT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BELOW AND YOUR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US.翻译:信用证适于任何银行议付,提交如下详细单据及以我行为付款人的你方即期汇票。

(美)2.付款信用证例⑶:CREDIT AVAILABLE WITH YOURS COUNTERS BY PAYMENT.翻译:信用证适于你行柜台付款。

(法)例⑷:WE HEREBY ISSUE IN YOUR FAVOUR THIS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WHICH IS AVAILABLE WITH THE ADVISING BANK BY PAYMEN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翻译:兹开立以你方受益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适于通知行付款,提交如下详细单据。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其标准各异。

若按照兑付的方式来划分,可将信用证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四种。

(一)即期付款信用证定义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Credit),注明“即期付款兑现”的信用证称为即期付款信用证。

此信用证一般不需要汇票,也不需要领款收据,付款行或开证行只凭货运单据付款。

证中一般列有“当受益人提交规定单据时,即行付款”的保证文句。

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通常由指定通知行兼任。

其到期日,一般也是以受益人向付款行交单要求付款的日期。

即期付款信用证的好处:1、交单方便,如单据出现差错,受益人可就近与付款行洽商解决。

2、因受益人交单可节省寄单邮程,故可较快收款,也是受益人免除了单据在寄送途中遗失的风险。

3、付款行付款后,不得对受益人追索,因此受益人可大胆使用资金,无后顾之忧。

(二)延期付款信用证定义延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指定一家银行在受益人提交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不含汇票)时,于将来某日付款的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概述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etterof Credit)是远期信用证的一种,亦称无汇票远期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功能与远期信用证的功能相同,只是在期限上不同而已。

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票据法规定,凡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或超过一年以上的远期汇票,不得在市场上贴现。

同时对远期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远期至一年以上或数年时间后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延期付款信用证就应运而生,而且被广泛予以运用。

延期付款信用证适用于进出口大型机电成套设备,为了加强竞争条件可采用延期付款、卖方中长期贷款或赊欠出口等措施。

但期限较长,出口商不必提示汇票,开证银行也不承兑汇票,只是于到期日由银行付款。

延期付款信用证特点1.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延期期限是由交单日期起到指定付款日期,这段时间的间隔称之为有效期。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摘要】当今世界国际贸易迅速开展,商品交易的数量、品种、金额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结算的需求。

当前大多数进出口贸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转移和传递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清算国际间贸易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成。

由此银行的国际结算品种逐渐多样,方式也不断开展和创新。

选择结算品种主要取决于国际间经贸活动的容、融资的需求、风险的保障程度和银行的效劳围等因素。

目前最普遍使用的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和福费廷等种类。

本文将对其中的汇款、托收以及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进展分析比照。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一〕汇款、托收、信用证的含义1、汇款〔Remittance〕:也称国际汇兑或国外汇兑,是汇款人或债务人通过本国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2、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出口国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二〕在结算过程中使用的汇票的比拟1、汇票的含义及种类〔1〕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2〕汇票的分类:①按出票人分类: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按有无包括运输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③按付款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④按兑人分类: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汇款方式在结算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

议付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由某一银行议付或任何银行都可议付的信用证。

开证行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是指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

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由于开立信用证银行与受益人一般分处两国,由受益人向开证行索款存在不便,受益人可以邀请一家本地银行(议付行)先行审单垫款,这有利于出口商资金融通。

对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好处是单证相符的单据没有到达柜台前不需付款;且单证是否相符最终由开证行确认,开证行可以认为议付行寄来的单据有不符点而拒付。

议付信用证通常可以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1.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对愿意办理议付的任何银行作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通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即任何银行均可按信用证的条款自由议付的信用证。

2.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指定某一银行或开证行本身自己进行议付的信用证。

详细解析如何理解信用证的议付一直是银行界、法律界和学术界颇有争议的话题,虽然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中对议付的定义有所规定,但是并不全面和具体。

本文拟根据UCP500并结合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法律实践,对如何理解信用证议付的问题做一肤浅探究。

UCP500第10条(b)(ii)款将议付定义为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支付对价”的行为,并强调“仅仅对单据审核,却未支付对价”不构成议付。

鉴于许多银行仍然不能正确理解议付的定义,国际商会(以下简称ICC)于1994年9月1日公布的第二号意见书中对议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特别是对“支付对价”又下了定义:就UCP500而言,“支付对价”可以解释为“立即付款”(如通过现金、支票、清算系统汇款支付或贷记账户),或“承担付款责任”(不同于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或承兑汇票)。

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与融资风险分析

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与融资风险分析

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与融资风险分析四种基本类型信用证与融资风险分析信用证的种类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分类有不同的信用证类型,而最基础的分类是依据UCP500第10条的规定,划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四种基本类型,它明确了信用证的性质和使用方式。

银行在办理证下融资时,如果对自己在这四种类型信用证项下的责任与权利不够明晰,则会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信用证付款方式与收汇安全》一文,侧重于从受益人角度分析这四种类型的信用证的利弊,笔者在此侧重于从融资银行的角度,分析其对银行融资风险的影响,引发业内人士对这四种类型信用证的多维思考和认识。

即期付款信用证在L/C中的表述为:AVAILABLEWITH......BYPAYMENT,如为SWIFT开立的信用证,则在第41场明确,指开证行或证下指定银行收到相符的单据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款的信用证。

AVAILABLEWITHISSUINGBANKBYPAYMENT就是开证行付款信用证,AVAILABLEWITHXXXBANK(开证行自身以外的银行),就是被指定行付款的信用证。

不管是开证行还是其他的被指定银行,其付款都是终局性的,没有追索权。

这种信用证大多不要汇票,常被欧洲大陆国家使用。

延期付款信用证在L/C中的表述为:AVAILABLEWITH......BYDEFERREDPAYMENT,也一样分为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两种情况,指其收到相符单据后,于将来的某个时间(到期日)付款。

延期付款信用证源于欧洲大陆,证下不带汇票,是为了避免政府征收汇票印花税。

其期限有见单后若干天,这种情况下,虽然不带远期汇票,没有承兑这一环节,开证行/指定行仍须在收到相符的单据后7个工作日确认到期日(CONFIRMTHEMATURITYDATE);而常见的则是板期延期付款证,如提单日后若干天,这种情况下因到期日已既定,开证行/指定行只须在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即可,无须另行通知到期日。

信用证 种类概要

信用证 种类概要

是议付行,而应是议付行之外的其他银行。议付行审 单议付后,作为支付了对价的汇票正当持票人,拥有 对受益人的追索权。
※汇票可以是即期汇票,也可以是远期汇票,其指定
议付行可以是限定某一家出口地银行,也可以是不加 限定的任何出口地银行。
对背信用证(Bank to Bank L/C)
对背信用证适合于有中间商贸易的一种信用证,亦称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还是按
金额循环的信用证,凡是上次未用完的信用证余额可 以移到下一次一并使用的称为累计循环信用证,凡是 上次未用完的余额不能移到下一次一并使用的称为非 累计循环信用证。
案例分析

某年我国内地A进出口公司与港商B公司签订了一份 总价值200多万美元的钢材出口合同。该港商将合同 项下的货物转售,并以下家(实际进口商)开立的信 用证为抵押,通过香港的C银行向我国内地A公司开出 对背信用证。但该港商在转售时,无意中搞错了钢材 规格,因而导致其无法向下家履约和收款。该港商随 后伙同开证行利用A公司所提交的结汇单据的非原则 性瑕疵,拒绝付款,A公司与我方议付行分别与港商 及开证行C银行进行长时间交涉无结果,遭受了巨大 损失。
⒂ 支 付 差 额 款 项
购货合同
实际供货人 第二受益人
⑹ 通 知 信 用 证
⑺ 交 单 议 付 ⑻ 议 付 款
⑴ 申 请 开 证
⒃ 付 款
⒄ 单 据
⑿ 换 单

开证行
⑵开证 ⒀寄单索汇 ⒁偿付
第一通知行 第二开证行
⑸开信用证 ⑼单据 ⑽偿付
第二通知行 议付行
可转让信用证与对背信用证的异同
可转证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的相同点 1、两者均有中间商和第二个受益人,中间商能使真正 的供货商与进口商互不见面,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 顺利取得差价; 2、两者费用均由中间商支付。 3、中间商均可以改变信用证金额、单价、装期和效期;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承兑信用证:远期付款议付信用证:交单付款议付信用证议付又称出口押汇。

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

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

议付是可以追索的。

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UCP 5OO”规定,银行如仅仅审核单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议付承兑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通过国内代收行向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提示,经其承兑后交单。

已得到银行承兑的汇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贴现。

若国内代收行愿意叙做出口押汇(议付),则出口商也可立即收到货款,但此时该银行仅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向开证行要求付款,不具有开证行所邀请的议付行的身份。

什么叫议付,什么叫承兑问:什么叫议付,什么叫承兑?做远期L/C的时候要去银行承兑,那个承兑的过程是不是就是议付的过程?还是这是两个过程?答:这个问题已经在论坛上解释过很多次了。

昌宏网友又做了答复,但不够确切。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能够有个明确的了解,不妨再做个比较确切的答复如下:“议付”是针对信用证结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条b,II 是这样定义的: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

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也就是说,以信用证作为结算工具,受益人在信用证的规定的交单日期内,向议付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并没有不符点,则议付银行在审核这些单据后,接受了这些单据,并向受益人给付“对价”——扣除了从“付款”到预计议付银行从开证行收到款项这段时间的利息和议付、寄单等费用后的款项。

通俗地说就是议付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之后,自行以自己的资金先向受益人“付款”。

但这里加了引号,意思是:这不是信用证真正意义上的付款——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定义的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

议付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的区别

议付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的区别

议付信用证与付款信用证有什么区别?2010-12-04 01:57:44| 分类:外贸|字号大中小订阅议付信用证与付款信用证的主要区别是:一、议付信用证一般情况下,议付信用证是非限制性信用证,不指定具体由哪一间银行议付,受益人当地的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议付。

一般情况下,议付行与开证行不是同一银行。

议付是议付行对受益人的单据办理融资,而融资款即由开证行根据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偿付。

除非受益人与议付银行另有协议,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之后仍有追索权。

议付信用证都要求受益人出示汇票。

通常,受益人为出票人,开证行为付款人。

议付行议付之后,凭汇票/单据向开证行索偿。

二、付款信用证一般情况下,支付信用证是限制性信用证,明确规定由哪一间银行付款,付款行通常是开证行自己,或是它指定的银行(通常是它的海外分行或姐妹银行)。

付款信用证的开证行承诺的是“终局”付款行为。

除非受益人与银行另有协议,付款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后没有追索权。

付款信用证正常不需要受益人出示汇票。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是说允许开证行以外的任何一家银行议付(支付对价),开证行对议付行有偿付责任。

"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是说只允许开证行付款,不允许其他银行议付。

因为遇到的大多数"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的信用证,受益人银行没有做真正的“议付”,所以实际效果等同于"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当然,还有一点,通常"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的信用证,效地是受益人银行,"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的信用证,效地是开证行效地就是指到期时交单的有效地。

(2021年整理)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

(2021年整理)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

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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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redit available by paymen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

2, Credit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 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3,Credit available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请问:以上三句话有何区别?(向银行要款时的区别)这三种信用证,而是就信用证的三种付款而分的:付款、承兑、议付。

一、付款,是由开证行到规定的日期付款。

分两种:1-1)即期付款:开证行在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立即付款(2—3个工作日内付款,也算立即);1-2)远期付款:开证行在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多少天付款。

付款,议付和承兑信用证

付款,议付和承兑信用证

1.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向开证银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付款,或受益人开具而不准议付的信用证。

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先履行承兑手续,待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什么是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1.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向开证银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付款,或受益人开具而不准议付的信用证。

2.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使用远期汇票的跟单信用证。

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先履行承兑手续,待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3.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由某一银行议付或任何银行都可议付的信用证。

指定某一银行议付的信用证称为“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Credit);任何银行都有权议付的信用证称为“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Credit)或称“自由议付的信用证”(Freely Negotiation Credit)。

议付信用证的信用证有效期的失效地点通常在出口国,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其他银行。

付款承兑及议付信用证凡指定某一银行付款的信用证,称为付款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一般不要求受益人开具汇票,而仅凭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付款。

承兑信用证。

凡指定某一银行承兑的信用证,称为承兑信用证。

采用此种信用证时,指定银行应承兑受益人向其开具的远期汇票,并于汇票到期日履行付款义务。

议付信用证。

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通常在单证相符条件下,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即付给受益人。

议付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议付信用证和指定议付信用证。

前者任何银行均可办理,后者则由一家指定的银行议付。

国际结算简答题期末复习

国际结算简答题期末复习

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当中的契约及其当事人是怎么样的:①贸易合同。

其中的当事人是开证申;②开证申请书。

其当事人是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③信用证。

其当事人是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

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仍可恢复原金额,再次使用直到达到信用证规定的循环次数、时间或金额为止。

使用循环信用证是可以为进口商节省开证手续和押金。

循环信用证可以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信用证条款:信用证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信用证自身说明;金额和使用货币;别条款;开证行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文句。

信用证类型:信用证按照是否加具保兑来划分,可分为保兑信用证与未加保兑信信用证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

信用证还可以划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信用证的其他种类还有包括如: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信用证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代付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可经开证行授权的出口地银行,在第一受益人特点:①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才能被转让,②只能转让一次,③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④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⑤第一受益人开立可转让信用证,做中间商获利,是通过换汇票和换发票来实现的。

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一份新的信用证。

也称转开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与对背信用证的区别①对背信用证的新证与原证之间没有必然的②可转让信用证的新证与原证的开证行是相同的,而对背信用证新证与原证的开证行是不同的③可转让信用证的原证上必须注明“可转让”字样,而对背信用证的原证上不需要注明任何其他字样。

备用信用证:备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出具的,旨在保证申请人履行合约义务,凭受理人提交的文件或单据,向受益人作出一定金额支付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二、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

二、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

★延期信用证、承兑信用证比较:
---都属于远期信用证; ---延期信用证的付款日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计算,无 需办理承兑,受益人也不一定提交汇票; ---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必须提交汇票,且必须办理承 兑; ---延期信用证只有一次提示,承兑信用证有两次,即 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延期信用证的受益人无法通过贴现融资,承兑信用 证的受益人可以通过贴现融资。
★议付信用证
《UCP600》规定:“意指被指定银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 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 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 银行以外的银行)及 /或单据。”,即议付必须通过垫款来 换取受益人的汇票及/或单据。因此,若银行仅审核单据而 未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 议付信用证分为公开议付和限制议付两种,前者将开证行 的债权人指定为受益人和任何银行;后者将开证行的债权人 限定为受益人和指定的议付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即期付款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即期付款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都具 有即期收款的性质,但二者仍有区别: ---对汇票的要求不同; ---追索权不同; ---受益人所获款项不同; ---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
二、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 议付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 或保兑行在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合格后就必须立即付款的信 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是指开证行或其 指定付款行在收到合格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的时间付款的信 用证。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对 受益人提交的远期汇票进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再行付款的信用 证。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 一特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

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

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议付议付:在托收结算⽅式下,出⼝商所在地银⾏买⼊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为。

办理议付的银⾏称为议付⾏。

如开证⾏拒付汇票,议付⾏对出票⼈可⾏使追索权。

在议付时,议付⾏要求出⼝商出具质押书。

倘若汇票遭到拒付时,银⾏除向出票⼈追索外,还有权处理抵押品。

即银⾏根据信⽤证付钱信⽤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或者是付款⾏(保兑⾏),但是你在出⼝地⼀般会找⼀个银⾏交单,这个银⾏审核单据⼀致后,如果该银⾏认可,可以先把信⽤证⾦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去付款⾏索汇。

如果付款⾏正常付款,⼀切ok,如果拒付,交单⾏可以向你追索。

这种有追索权的信⽤证项下资⾦融通就是出⼝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

但是实际业务中,⾄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部分是指向出⼝地银⾏交单据,出⼝地银⾏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融通。

这⾥⾯,银⾏就好像是⼀个代理⼈的⾓⾊,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拒付,你去做客户的⼯作。

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账了。

这项业务中,银⾏是⼏乎没有风险的,我们⽬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已。

议付是根据开证⾏的授权买⼊或贴现受益⼈开⽴和提交的符合信⽤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为。

议付:审单结束,对信⽤证进⾏议付的话,应在信⽤证的背⾯对议付的⽇期和⾦额等进⾏批注,国外也称这种批注为背书,以防⽌有⼈再另造单据向其他银⾏议付。

UCP600对议付的解释:指定银⾏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为。

说明:如果是光票汇票的话,就没有上述购买的单据。

所以是“及/或”。

保兑⽬录编辑本段概述保兑,是指开证⾏以外的银⾏保证对信⽤证承担付款责任。

编辑本段什么是信⽤证保兑业务指中国银⾏接受开证⾏或受益⼈的请求,对开证⾏开出的信⽤证承担保证兑付的义务。

信⽤证保兑业务的内容包括: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

公开保兑指根据开证⾏的授权或委托,中国银⾏在信⽤证上加具保兑并通知开证⾏;沉默保兑指在受益⼈的申请下⽽⽆需通知开证⾏,中国银⾏在信⽤证上加具保兑。

国际结算第十一讲 信用证的种类

国际结算第十一讲 信用证的种类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by the Transferring Bank only when documents are received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the Credit terms and cover has been received under the original Credit from the opening bank. D
可提交即期汇 票,但一般不提 交 自由/ 限制在指定即 期付款行使用
提交远期汇 票
不提交
自由/限制使用 (除开证行、保兑 行外[1])
自由/ 限制在指定 承兑行使用
自由/ 限制在指定延 期付款行使用
受益人收款时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即期(但扣除利 息)
即期全额收款
即期但需扣除 利息(真远期信 用证);即期全 额收款(假远期 信用证)
若正本信用证遗失,必须由相关银行与受益人 一起选择一份副本,并由银行加注上“ 正本” 字样。
(2)即期信用证
即期议付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
(3)远期信用证
远期议付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补偿贸易、来料加工业务中常用:
我方进口原材料 我Bank开远期L/C 对方进口成品 对方Bank开即期L/C
(2)背对背信用证 开证行 原证(母证) 实际买主 中间人 开证行
对背证(子证) 实际卖主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异同点
相同点:用于中间贸易 不同点:
可转让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与原信用证开证申 可转让信用证的开立必须经过原信用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与原 请人、开证行的关 证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授权方可开立 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开证 系 行无关 张数 可转让信用证是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的 与原证是两张信用证。 一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二受益人。

什么是议付信用证

什么是议付信用证

什么是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指开证行在信用证里邀请其他银行(议付行)买入汇票与单据的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的类型议付信用证按议付银行的范围不同可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

指定某一银行议付的信用证称为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Credit);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单据必须由指定的议付行议付后再寄开证行。

不是信用证中被授权议付的银行,不得议付或单独议付时无效。

开立限制议付信用证的目的是开证行把有关的结算业务控制在本系统银行之内。

任何银行都有权议付的信用证称为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tion Credit)自由议付信用证可以选择任何银行议付,这给受益人提供了方便。

凡在信用证中未注明有关自由议付或限定议付字样的,视为付款取单的直接信用证,不允许任何银行予以议付,此种信用证称不许议付信用证,不许议付信用证的有效地点在开证行所在地,所有的单据必须在有效期内全部到达开证行,这对受益人十分不利。

从银行的实践来看,议付信用证可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在实务中,凡未载明“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字样者皆为有追索权信用证;如果信用证明确规定“无追索权”的,则称为无追索权信用证,在信用证中应载明字样,以示明确。

无追索权信用证,是指出口商签发“对出票人免责(Drawn without Resourse)字句的跟单汇票,若遭到拒付时,持票人或议付银行不得向出票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换言之,议付银行不得要求出票人退还所垫之款额,所遭损失由议付银行自己承担。

议付一般要求受益人出具即期或远期汇票。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对议付信用证,除非通知行已对信用证加以保兑,否则它是有追索权的。

如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但未保兑信用证的议付行不承担向受益人履行支付的义务,受益人不得直接迫使议付行议付汇票。

国际结算综合测试试题一

国际结算综合测试试题一

国际结算综合测试试题一一、名词解释1.国际结算:2.票据:3.托收指示:4.L/G:5.信用卡:二、单项选择题1.以往的国际贸易是用黄金白银为主作为支付货币的,但黄金白银作为现金用于国际结算,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是()。

A.清点上的困难B.运送现金中的高风险C.运送货币费用较高D.以上三项2.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的责任次序在承兑后是()。

A.出票人一第一背书人一第二背书人B.承兑人一出票人一第一背书人C.承兑人一第一背书人一第二背书人D.出票人一承兑人一第一背书人3.票据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这叫做票据的()。

A. 无因性 B .流通性 C .提示性 D .要式性4.在英美票据法中 “ transfer ”是指票据的交付转让,转让人( )。

A. 应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受让人获得的权利要优于出让人 B. 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受让人获得的权利要优于出让人C. 应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受让人获得的权利要受到出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D. 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受让人获得的权利要受到出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 5. T /T 、M /T 和D /D 的中文含义分别为( )。

A. 信汇、票汇、电汇B. 电汇、票汇、信汇C. 电汇、信汇、票汇D. 票汇、信汇、电汇 6.跟单托收业务中,即期 D/P 、远期D/P 、D/A 做法步骤不同主要发生在( )之间。

A. 委托人与托收行B. 委托人与代收行C. 托收行与代收行D. 代收行与付款人A.信用证上面是否标明"tran sferable ”字样B. 受益人与转让行之间的协议是否规定C. 信用证是否规定了分批转运D. 第一受益人与第二受益人商议决定 9.以下哪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

A. 延期信用证B. 议付信用证( 1)“ at s afte r sight,2)“ at 90 days from sight的 付款日期分别是()A . 8月 28 日, 8月 29 日,6 月 29 日 B . 8月 28 日, 8月 29 日, 6 月 30 日 C . 8月 29日,8月 28日,6 月 30 日 D . 8月 29 日8月 28 日6 月 29 日,( 3)“ at one month after sight7.某汇票其见票日为 5 月 31 日,8.信用证能否转让给二个以上的第二受益人取决于(C.承兑信用证D.即期信用证10.允许单据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进口人,或不违反法庭的“合理、公平、善意”的概念即可,该原则在审证中被称为()。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审单
审单原则 审单工作方法 审单注意事项 单据不符的处理
(一)审单原则
1.严格一致
2.实质一致
1.严格一致
是指在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之间,一 个字与一个字、一个字母与一个字母的 相符,即使是拼写错误,也构成单证不 一致,单据就像是信用证的“镜子影像”。
2.实质一致
允许单据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进口人, 或不违反法庭的“合理、公平、善意”的概 念即可。
付款行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 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 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责任:验单付款(或也可按开证行的指示不必验单, 只凭议付行单证相符的证明付款)且付款后无追索 权,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权利:在开证行资信很差时,付款行有权拒付。
Reimbursing Bank
引入语:
❖ 1、However we are sorry to find it contains the following discrepancies.
❖ 2、But the following points are in discrepancy with the stipulation of our S/C No. …
❖ 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 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
❖ 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 行加押电通知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 据提交议付。
❖ 问: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
案例1回答:
❖ 不可以接受。
❖ 以上两条款均属于软条款,它们在原则上使 发货权利全部交给了开证申请人掌握,这很 容易使议付行遭受损失。
❖ Please delete the clause…(要求删除条款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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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信用证条款: AVAILABLE WITH...BY... WHITH CREDIT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和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AVAILABLE BY: BY NEGOTIATION
这两个是从两份信用证里找到的,有什么区别吗?
2009-2-17 13:07
最佳答案
by payment 是付款信用证,by negotiation 是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以采取押汇的办法,可以向该银行贴现,资金就可以融通到手了,而另外一种相当于银行收了钱以后在转到你帐上,不能押汇(但是可以看你和银行的关系,人是活的,什么事都可以变通的).
一、议付信用证
一般情况下,议付信用证是非限制性信用证,不指定具体由哪一间银行议付,受益人当地的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议付。

一般情况下,议付行与开证行不是同一银行。

议付是议付行对受益人的单据办理融资,而融资款即由开证行根据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偿付。

除非受益人与议付银行另有协议,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之后仍有追索权。

议付信用证都要求受益人出示汇票。

通常,受益人为出票人,开证行为付款人。

议付行议付之后,凭汇票/单据向开证行索偿。

二、付款信用证
一般情况下,支付信用证是限制性信用证,明确规定由哪一间银行付款,付款行通常是开证行自己,或是它指定的银行(通常是它的海外分行或姐妹银行)。

付款信用证的开证行承诺的是“终局”付款行为。

除非受益人与银行另有协议,付款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后没有追索权。

付款信用证正常不需要受益人出示汇票.
AVAILABLE WITH: 后面跟的是通过那个银行议付。

按国际通则应该是ANY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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