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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讯问、询问笔录样本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询问笔录样本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询问笔录样本作者:张文杰(江苏省院反贪局)后附作者《如何制作高质量的职务犯罪侦查笔录》的心得总结一、职务犯罪侦查讯问笔录样式范本* * * 人民检察院讯问笔录(第次)讯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讯问地点:被讯问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原单位、职务)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针对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问:(出示工作证)我们是***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根据法律规定,对侦查人员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你听清楚了没有?答:听清楚了。

问:(出示《传唤证》)你仔细看一下,在传唤证上签名、捺印,并填写到案的时间。

答:(签名、捺印)好的。

(适用于对尚未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情形)问: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已将传唤的原因及处所通知你的家属,你有无异议?答:没有。

(适用于对尚未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情形;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记明)问: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听清楚了没有?答:听清楚了问:你目前身体状况如何?是否能接受检察机关讯问?答:问:谈一谈你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应为公历,以户籍或身份证登记的为准,用阿拉伯数字表述),身份证号码(用阿拉伯数字表述,“号码”二字后不冒号),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统一表述为**文化,不得使用**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单位及职务的表述要规范、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如“中共**市委书记”不得表述为“**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不得表述为“**市市长”;犯罪嫌疑人已被免职的,应当在职务前加“原”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前加“原系”、“案发前系”,如“**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或“原系**市人民政府市长”、“案发前系**市人民政府市长”),住所(即经常居住地,如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在经常居住地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手册,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

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

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详细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三)尾部1 / 3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

被询问人回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取证目的要明确。

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

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习题。

询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问人要照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是指公安司法⼈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有着特定的⽅法与技巧。

下⾯由店铺为你介绍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 (⼀)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 ⒈询问时,办案⼈中不得少于⼆⼈。

办案⼈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的。

⒉对当事⼈应个别询问,⼀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应当及时分别进⾏询问,并要注意防⽌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先向被询问⼈表明执法⾝份,然后查明被询问⼈的⾝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部填明。

向被询问⼈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作。

⒋询问必须客观、全⾯、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诱**等⼿段迫使被询问⼈按照办案⼈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回答,询问中⼀定要把违法⾏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员、动机、⼿段、过程、结果、⽬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式,选择好突破⼝。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证⼈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做⽆违法⾏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全⾯。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的当事⼈要记明有⽆翻译参加。

被询问⼈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核对,当事⼈没有阅读能⼒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致”。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在讯问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第一个阶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对抗阶段。

对抗阶段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拒绝供述的,表现在外就是:对侦查人员的问题不屑一顾、或者侃侃而谈、居功自傲。

更有甚者不发一言。

以沉默表示对抗。

这种表现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说明犯罪嫌疑人在内心深处更多的考虑的是自己的问题是怎么暴露的,暴露的是什么问题,暴露出的问题严重的程度如何。

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最常做出的举动就是向侦查人员索要证据来判断问题暴露的程度。

或者坚决否认犯罪事实,制造时间地点陷阱,故意编造错误的事实来试探侦查人员掌握的信息程度,抗议威胁或者反复强调一些小问题来拖延时间等。

这个阶段是最考验审讯人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如何进入主题是非常关键的,但是侦查人员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通过判断嫌疑人的各方面特征来进行讯问。

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做到知己知彼。

从而使讯问能够顺利过渡到第二阶段。

侦查讯问的第二个阶段就是相持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嫌疑人一方面熟悉了侦查人员的讯问模式,另一方面对自己和审讯人员都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在这个阶段,嫌疑人的心理已经开始了动摇,但是考虑到利益的权衡和如实供述的后果后,嫌疑人会与侦查人员进行一系列的斗争,揭露与回避、批驳和狡辩充斥着整个讯问的过程,在这个阶段侦查人员特别容易受到情绪影响,而正确的做法是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感情用事,要客观分析自己所掌握的情报,同时也要随时观察和判断嫌疑人的临场状态,引导嫌疑人的思路进入审讯状态,使嫌疑人放弃对抗进入下一阶段。

侦查讯问的第三个阶段是动摇反复阶段,经过对抗和相持的激烈斗争,犯罪嫌疑人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都会渐渐缓和,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会出现很多的变化,突出表现有态度由硬变软,极力表白,提出各种条件等,当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突然感到罪行已经无所隐瞒时,常常会出现恐慌,不知所措、手心冒汗、颤抖甚至不知所措等行为。

在身体上反映出神态发呆、食欲减退。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

刑事询问笔录范文一、公安询问笔录范文格式是怎样询问笔录由首部、注释、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次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状况。

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包括:询问开头时间和结束时间(详细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状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大事的关系。

(二)注释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

用问答式记写方式,次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状况。

开头,第一问答。

应告知被询问人要照实供应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

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详细。

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 记清状况来源;2. 记明被询问人供应的各种人物和现实的具体状况及依据;3.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状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供应的每个状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晓得的,还有哪些人晓得等。

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晰,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状况。

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遗忘或记不清,也应照实记明。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力量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终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精确。

被询问人拒绝签署看法、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二、有关刑事诉讼的询问笔录的格式是什么样的询问笔录(参考)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分至____时____分地点:________市看管所第________会见室会见人:____,____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 涉嫌罪名: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笔录内容:问:你叫________?答:是。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一)、询问笔录1、时间:笔录中的“时间”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问被询问人的时间,而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如:某车主2001年元月至三月未缴管理费,于4月30日上午10时被查获。

在询问笔录的时间栏内应填写“2001年4月3日10时30分”。

询问时间应包括年、月、日、时、分。

2、地点:笔录中的“地点”,是指具体询问工作的地点,既不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点,也非违法行为被查获地点。

当然,三者重合者除外。

询问地点要填写具体,如在国道106马尾道班处对司机的询问笔录,其询问地点,就应当填“国道106马尾道班”,不能简单地填“国道106”、“106”、“马尾”等不具体的概念。

3、询问人:指直接参与询问活动的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询问必须是两个执法人员共同操作。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一名执法人员代行两名执法人员的权利,代替他人签名,这些都是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

4、记录人:记录人可以由询问人员兼任,也可以另选人承担此项任务。

5、被询问人:被询问人范围很广,可以是车主、司机、证人或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非常重要。

如果是车主就填“本案当事人”。

如果是车主所雇司机,就填“本车驾驶员或车主雇员”,如果是其他证人,就填“见证人”。

如果车主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对该单位职工进行询问,就填清楚该职工的职务。

总之,所填内容以能表明与案件关系为宜。

6、单位或职业:单位或职业是指被询问人的单位或职业。

如被询问人是车主所雇驾驶员,可以填“司机”,也可以填写所在单位。

如果被询问人是农民,填写单位时要填写县、乡、村的名称。

如被询问人是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人,其单位就要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不能简单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

如果是外地车辆,还要填写省市名称。

“单位或职业”填一即可,执法人员可酌情选择。

7、地址:指被询问人的住址。

8、电话、邮编:指被询问人的电话或邮编。

9、询问:a.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

“问”与“答”要分行进行,即便问话和回答只有一个字,也要分行进行。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为七种证据中的一种,而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在现阶段的执法实践中,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载体,是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所作的文字记录,是具有证据效力的法律文书,办案质量是反映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和办案人员执法水平的重要指标,笔录质量则是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因此,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须注重笔录质量的提高。

但在实际操作中的讯问笔录,作为庭审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有力佐证,作为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笔者就讯问笔录制作及其证据效力谈些浅显的看法。

一、讯问笔录制作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做得好,就可以在讯问中胸有成竹,做到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牢牢掌握讯问的主动权,最终取得成功。

反之,仓促上阵,盲目出击,势必造成讯问的被动和僵局,最终导致讯问失败。

因此,准备工作是关系到讯问成败的重要环节和前提条件。

1、熟悉案件情况。

争取在做笔录前十分有限的时间里多了解案件情况,一是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民族、籍贯、住址、职业、单位、文化程度、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职权和作案原因等,在初查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尽量了解详细;二是主要违法事实。

包括案件的性质、发现的时间、方式和经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重点掌握违法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过程和后果等。

如共同犯罪,还应掌握被讯问人在共同违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他人员的情况;三是证明违法的证据材料。

即已收集到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分别证明哪些问题,哪些证据比较齐全,哪些证据尚需要进一步收集等。

通过了解案情,对案件的关键环节做出判断。

2、了解掌握被讯问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

一是从已有案件材料中分析;二是从案件经过中分析;三是根据被讯问人居住条件、违法地点等分析;四是询问知情人员。

对被讯问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3、认真制定讯问计划。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浅谈纪检监察案件检查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开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从三个方面谈一些浅薄的认识。

一、谈话笔录的根本要求1、笔录的根本构造。

谈话笔录的构造一般包括三个局部。

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说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根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局部是笔录的核心局部。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第 1 页共6 页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完毕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1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表达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答复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浅谈如何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

浅谈如何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

浅谈如何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是做为一名合格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所必须要熟练掌握的。

但有多少人真正能够熟练“掌握”它呢?!我认为,第一点最起码就是能够制作出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

只有先“合格”了,才能逐步达到“优秀”!就如何制作出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下面简单谈一点个人的观点: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行政或司法机关人员,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询问当事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一、询问笔录制作六要素①在进行询问之前,要明确询问的目的。

执法人员要认真了解案情和已掌握的材料,明确询问的目的,拟订好询问的提纲,力求询问全面准确、逻辑严密。

执法人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询问,保证被询问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如有多个违法事实的,应将每个违法事实的发生时间、过程、结果及相关情况询问清楚。

②在询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要向被询问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向其讲明接受询问的法律义务和隐匿证据、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表明身份,告知权利义务要做到简明、规范。

以下表述供参考:“我们是某某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因某事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同时负有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提供伪证的义务,听清楚了吗?”。

③询问记录时。

记录时要记清楚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经营场所、住址、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填写完整。

④询问结束时。

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

发现笔录中有误记、漏记的,应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按手印。

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笔录末页注明情况。

⑤询问笔录可以增加续页。

在增加的每一续页笔录末尾应注明“以上笔录经过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字样,并由被询问人签名,在续页底部标明该页是“第几页,共几页”。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技巧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自行侦查案件的重要内容。

笔录的制作不但客观、真实、全面地再现犯罪事实,而且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侦查活动全貌。

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讯问笔录是证据效力的法律文书,笔录制作的水准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关乎案件查处的成败。

因此,对于讯问笔录的制作,要引起办案人员足够的重视,笔者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现对讯问笔录的制作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把握讯问笔录的制作在我国,“犯罪构成”实际上是指犯罪的成立要件,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包含四个方面的组成。

从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制作来看,首先在主体方面,在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掌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民族、籍贯、住址、职业、单位、文化程度、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职权等。

其次在主观方面,应准确了解掌握被讯问人的心理状况,从作案原因正确分析和判断被讯问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如违法的目的、动机等。

再次在客观方面主要掌握犯罪的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

如案件的性质、发现的时间、方式和经过等。

最后在犯罪客体上主要突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如犯罪嫌疑人对所违法犯罪的认识等。

笔者认为,笔录的制作应尽量反映讯问活动的全貌,但也应结合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突出询问重点,以增强笔录的证据效力。

二、从刑事诉讼证据能力方面把握讯问笔录的制作刑事诉讼证据能力是指在诉讼上可允许作为证据的资格。

尤其是职务犯罪不同于其它普通的刑事犯罪,犯罪证据的提取主要体现在讯问的各个环节,因此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证明效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讯问笔录的制作充分考虑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性。

具体如言,就是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充分考量讯问笔录制作的合法性,即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法定规定的程序取得违法事实材料。

浅谈反贪讯问笔录制作的方法

浅谈反贪讯问笔录制作的方法

浅谈反贪讯问笔录制作的方法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自行侦查案件的重要内容。

笔录的制作不但客观、真实、全面地再现犯罪事实,而且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侦查活动全貌。

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讯问笔录是证据效力的法律文书,笔录制作的水准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关乎案件查处的成败。

侦查人员在制作笔录时,应特别注意每一个细节,因为笔录中每一个细环节的失误都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翻供的理由,成为辩护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缺口。

下面笔者结合办案实际谈一谈反贪案件中笔录制作的方法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制作反贪笔录要坚持的三个原则(一)坚持犯罪细节疏密有度原则,确保事后笔录有修正余地首次讯问是在证据尚不充分的条件下进行,受传唤时间限制,侦查机关难以获取足够的外围证据来识别嫌疑人首次供述的真实性。

因此,对于嫌疑人供述细节问题应该区别对待,避免陷入嫌疑人事先盘算好的供述陷阱。

对于其回忆不清的作案时间、地点等情节可先使用模糊词语,界定出一定的范围,然后让其逐步回忆,或以他人的陈述,或日后的进一步侦查来印证确切的时间地点。

对于嫌疑人交代的隐秘性细节,应充分考虑案发时间长度,通过对细节问题进一步追问来识别,如果嫌疑人前后回答存在矛盾,不合逻辑,那这一供述细节就可能是嫌疑人为逃避侦查故意设置的陷阱。

对于嫌疑人交代的可能涉及其他罪行的,应“先粗后细”、“先疏后密”的讯问方法,先将其供述的可能涉及其他犯罪事实的言词记录下来,然后闭口不谈,以免引起犯罪嫌疑人的警觉。

在进一步侦查的基础上,能够证实的特定细节应在事后的讯问笔录中加以细化。

(二)坚持与犯罪嫌疑人特质相符原则,体现讯问笔录真实性首次讯问笔录忠实于原话或原意,是制作侦查讯问笔录的基本要求,如不能忠实地记录被讯问人员的原话,笔录行文大大超过了被讯问人员的实际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水平,则必然使讯问笔录的真实性得到合理的怀疑。

在制作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行业背景的犯罪嫌疑人笔录时,在语言词句的表达上也应因人而异,这样更能体现笔录的真实自然。

职务犯罪中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职务犯罪中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职务犯罪中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讯问笔录是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字记录,是言辞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的一种。

从内容看,讯问笔录主要分为综合讯问笔录和一般讯问笔录。

区分的主要标准是:对一些复杂的案件来说,综合讯问笔录是对嫌疑人所有犯罪事实的记录,而一般讯问笔录只是对嫌疑人部分犯罪事实的记录;从记录的方式看,讯问笔录主要分为手写笔录和电子笔录。

讯问笔录是在立案后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适用,具体分为首部、正文部分和尾部。

从办案实践看,证据固定是否扎实与侦查人员制作讯问笔录的质量有直接的关系。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贪污贿赂案件中讯问笔录的制作质量,把握好每一个细节,以确保讯问笔录经得起质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近期,笔者研究收集了XX至XX年度自侦案件的卷宗52本,重点对其中的52份综合讯问笔录归纳分析。

下面笔者结合办案实际谈一谈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及对如何解决问题的思考。

一、讯问笔录首部、尾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讯问笔录首部、尾部是笔录的开头和结束部分。

具体包括讯问的起止时间、地点、讯问人、记录人、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有关告知事项、签字等。

这两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开头部分。

讯问笔录与传唤通知书在起止时间不严格对照、侦查人员的资格及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笔录形成的时间有重叠如同一讯问人员在同一时间段讯问不同的嫌疑人;侦查人员没有在笔录上签名等;讯问地点没有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要求不一致;制作主体填写不规范、不严谨由书记员讯问,而具有独立办案资格的检察官为记录人等问题;二结束部分。

犯罪嫌疑人看过笔录的签字过于简单笼统,在笔录中补充插入或修改过的地方忘记按上指印或者盖章,没有逐页签字,所签时间只有年和月,或者不准确,侦查人员没有按规定签名或者只签一个人的名字等。

这两部分内容看似简单,但从统计结果看,出现问题的笔录数量占到总数的63%。

通过对同一办案干警所作的不同笔录比对分析及与一些办案干警的座谈,笔者发现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大多数制作笔录的干警只是想当然的认为该部分只不过是履行一些无关紧要的程序而已,根本没有意识到上述的一些规范之处会影响到整份笔录的法律效力。

精选-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及范文-范文资料

精选-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及范文-范文资料

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

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

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

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

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

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

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

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

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一、询问笔录的概念及意义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或调查,以及当事人就案情进行述、辩解所制作的书面记录。

制作询问笔录,一方面可以查明案情,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询问前的准备询问前准备的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询问。

(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

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

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

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

(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

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找准突破口,选择适当的询问途径。

(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

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掌握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或征询权威部门意见。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容和含义。

(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

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扩展深入等容。

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三、询问笔录的基本制作过程梳理(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

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容的询问笔录纸,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

(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容填全。

准确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其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

(三)表明询问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义务。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

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案件查办浅议谈话技巧谈话笔录

案件查办浅议谈话技巧谈话笔录

案件查办浅议谈话技巧谈话笔录案件查办工作培训材料浅议谈话技巧谈话是在特定条件下,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之间心理交锋活动。

因此,谈话前、谈话中都要认真分析对方的心理。

谈话在案件检查中运用非常普遍,是案件检查的基本工作方法。

谈话是案件检查活动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谈话的效果往往决定整个案件的成败。

因此,如何提高谈话质量,保证谈话效果,是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探讨的问题。

一、影响谈话工作的主要因素纪检监察部门的谈话工作是在掌握一定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与被调查人的一次正面交锋,它是案件检查工作中的攻坚环节,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系统性,而且存在着大量的不可预知因素。

能否取得全面胜利,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正确辨明被调查人性质,这是谈话工作的基本因素。

纪检监察部门面对的被调查人包括三种:一是群众直接举报涉嫌违法违纪的当事人,也可称为被审查对象;二是在群众举报问题中起到参与和协从等作用,但又不属于直接查处对象的当事人,其身份可在“证人”和“被审查对象”之间相互转化;三是在群众举报问题的某些环节中,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事实的结果,但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的当事人,也可称为证人。

对不同性质的被调查人,所要采取的谈话方式是不同的。

进行深入的前期调查取证,这是开展谈话工作的前提条件。

证据材料的收集是否充分直接影响谈话的效果,只有在获得一定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后,办案人员才能着手研究案件情况,分析案件本身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制定谈话计划,为下一步谈话做准备。

对被调查人进行全面考察,这是影响谈话工作能否有序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所谓全面考察,既包括被调查人的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社会情况,还应包括被调查人的一些自然情况,如性格取向、生活习惯、感情色彩,甚至是习惯性的语言动作,对自己所犯过错误的一贯态度等细微方面。

很多案件往往就是由于办案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考察不够全面、不够到位,从而导致谈话工作陷入僵局。

制定详尽周密的谈话方案,这是影响谈话质量的一个必要条件。

浅谈行、受贿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

浅谈行、受贿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
文 东 ◎ 兴 王
浅谈行 、 受贿 案件讯 问笔录 的制作
的 , 贿 行 为关 于对 财 物 占有 的认 识 等主 观 因素 。 中 受 其 讯 问 笔 录 中 难 度 最 高 的 是 往 往 是 体 现 犯 罪 的 主 观 方
职 务 犯罪 侦查 过 程 中 , 一旦 突 破 犯 罪 嫌 疑人 心 理
1 防 获 口 后.何 时 供 化 为 t 线。取 供 如 及 将口 转 成 一
份 高质 量 的讯 问 笔 录 , 固定 犯罪 嫌 疑人 口供 , 防止 以后 犯 罪嫌 疑人 翻 供 . 为侦 查 办 案 的关 键 环 节 。 赂 犯 罪 成 贿 案 件 因为 其 他 证 据 相 对 单 薄 . 对 一这 种 交 易 形 式 。 一 使

把 握 时 机 适 时 制 作
犯 罪 嫌 疑 人 在 审 讯 中 心 理 产 生 动摇 的心 理 变 化 分
为 几个 阶段 : 探摸 底 阶段 、 试 矛盾 斗 争 阶段 . 对抗 僵 持 阶
难 度 有 多 大 有 的犯 罪 嫌 疑 人 即使 如实 交 代 了 自己的
受 贿 犯 罪 行 为 . 当制 作 讯 问 笔 录 . 但 深入 挖 掘 其 犯 罪 思
想 根 源 时 , 是 不 愿 意直 接 面 对 , 至 产 生 回避 心 理 。 也 甚
段 . 摇反 复 阶段 . 动 供述 坦 白阶段 。 这五 个 不 同 的阶段 在
许 多情 况下 并 无 明显 界 限 . 需要 侦 查 人 员运 用 丰 富 的侦
查经 验 来分 析 犯罪 嫌 疑人 的心 理 阶段 . 问笔 录 的制 作 讯
白己 内心 占有 的贪 欲 . 罪嫌 疑 人 往往 难 以启齿 。 且 犯 而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今天局领导安排我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交流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说实话,去年我主要是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一年没有办过一件案子,只帮内河执法中队做过一份笔录,我自己也感觉生疏了,我想今天的学习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我想做的多了,学习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我知道我们很多同志从事执法工作多年,可以说经验比较丰富,我想在下面的学习当中说的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我们开始重温一下询问笔录的制作:在刑事、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一般把询问证人、被害人、当事人的笔录为询问笔录;而把为收集、核实各种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对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等进行调查时所做的记录称为调查笔录。

两种笔录虽然名称不一样,但制作要求是一样的。

一.询问笔录的制作。

1.询问笔录应首先记明调查时间、地点、及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与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这里面被调查人的姓名不要弄错了,注意不要有错别字。

时间应写到几点几分,包括开始问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2.询问笔录应向被调查人交待政策的情况扼要记明,一般在调查开始时均有较固定的一段话“我们是武穴市水利局的执法人员(注明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多少),现在依法向你了解情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

如果提供虚假情况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问你听明白了吗”(这段话是事先在笔录头上印好了的)3.应当询问记录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六要数)。

在何时里要问清楚案发时间年月日,被调查人记不清日期的要问清楚是上旬、中旬和下旬。

何事里要把过程和情节询问清楚。

(如果需要现场勘验要组织勘验,要把现场违章的面积、结构和破坏水工程的程度等要表述出来,确定违法事实及可能被处罚的对象。

)4.采用问答形式记录。

每段以“问”、“答”为句首开始,不能用其他符号代替。

对被询问人的回答内容,以第一人称“我”记录,被调查的内容必须力求记得详细具体,尽量记录原话,确不能记下原话的,绝不能改变被调查人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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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
浅谈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为七种证据中的一种,而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在现阶段的执法实践中,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载体,是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所作的文字记录,是具有证据效力的法律文书,办案质量是反映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和办案人员执法水平的重要指标,笔录质量则是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因此,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须注重笔录质量的提高。

但在实际操作中的讯问笔录,作为庭审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有力佐证,作为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笔者就讯问笔录制作及其证据效力谈些浅显的看法。

一、讯问笔录制作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做得好,就可以在讯问中胸有成竹,做到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牢牢掌握讯问的主动权,最终取得成功。

反之,仓促上阵,盲目出击,势必造成讯问的被动和僵局,最终导致讯问失败。

因此,准备工作是关系到讯问成败的重要环节和前提条件。

1、熟悉案件情况。

争取在做笔录前十分有限的时间里多了解案件情况,一是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年龄、民族、籍贯、住址、职业、单位、文化程度、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职权和作案原因等,在初查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尽量了解详细;二是主要违法事实。

包括案件的性质、发现的时间、方式和经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重点掌握违法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过程和后果等。

如共同犯罪,还应掌握被讯问人在共同违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他人员的情况;三是证明违法的证据材料。

即已收集到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分别证明哪些问题,哪些证据比较齐全,哪些证据尚需要进一步收集等。

通过了解案情,对案件的关键环节做出判断。

2、了解掌握被讯问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

一是从已有案件材料中分析;二是从案件经过中分析;三是根据被讯问人居住条件、违法地点等分析;四是询问知情人员。

对被讯问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3、认真制定讯问计划。

对本次笔录要问的内容、通过讯问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一定先列提纲,把想要问的东西写下来,这样才可能“问”得有针对性,增强笔录的目的性、条理性和逻辑性,保证讯问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进行。

讯问计划包括:一是案件的简要情况;二是讯问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三是讯问的方法、步骤和重点,即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如何提问,何时出示证据材料等;四是讯问中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如果在讯问中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应当及时对原定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制作讯问笔录的要求一份好的讯问笔录应是衔接紧密、层次分明、程序规范、记录全面、准确无误,做到“规范、全面、准确、细致、清楚”。

否则可能使笔录失去真实性和可信性,给各个诉讼环节造成不利。

1、“规范”这是讯问笔录最基本的特征,区别于其它文书。

讯问和笔录的制作必须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内容应记明,如告知事项;规定的程序应做到,如犯罪嫌疑人的核对后,亲笔书写“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一样”的字样并签名、捺印;对涂改、增删处捺指印确认;笔录头应是讯问笔录专用纸;书写时只能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使用黑或蓝黑色墨水,不能用纯蓝色,更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据,严重的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质量。

2、“全面”就是内容真实,切忌语言修辞。

内容真实全面,这是讯问笔录最基本的要求,准确全面地反映讯问的全过程,怎么问,怎么答,就应当怎么记,不能断章取义,随意取舍,更不能任意增减或修改。

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这一证据中看出,除供述之外,辩解也是重要一面,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办案原则,不仅收集有罪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并及时将收集的各种证据加以分析、判断,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实结论,这就要求讯问和笔录制作要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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