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投公司组建方案(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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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深化长顺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长顺县水利改革发展步伐,特拟组建长顺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长顺实际,制定如下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创新水利投入和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整合、盘活水利国有资产,搭建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投入长效机制和国有水利资产良性运行体制,提高水利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水平,加大对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形成以水养水、滚动发展,努力实现水利国有资本的快速扩张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长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二)公益性、经营性项目并举,兴利与减灾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
(三)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集群效应。
(四)国家投入,多元融资,助推发展。
(五)优化配置、科学保护、持续利用。
三、公司性质、定位、目标
(一)公司性质
长顺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县政府出资建立并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在5年的过渡期内,暂由县水利局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由县政府委托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公司日常事务由县水利局管理。
(二)公司定位
以县及县以上注入资金形成的资产和今后投入的资金为基础,构筑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承接政银合作贷款,吸收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以全资的市场化运作形式投资建设各类水利工程项目。以水利经营性和准公益性资产为核心,整合、盘活水利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质增值。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完成新增各类水利项目总投资8亿元以上,今明两年完成威远河新塘段、广顺麻线河、威远工业聚集区河道治理工程、威远工业聚集区供水工程,参与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人畜饮水安全、广顺中型灌区及全县小型灌区新建
和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
四、公司注册资本
初期注册资本规模拟定为1000万元,其来源:
(一)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国资公司以现金注入200万元。
(二)水利国有资产注入800万元(以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
五、公司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
(二)构筑投融资平台,承担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任务。
(三)担任县水利工程和其他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承担县级以上投入在我县水利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以县及县以上注入的资产及投入的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多渠道融资,组建以项目为载体的全资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四)从事水电、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城镇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含农村安全饮水)、中小灌区新
建和改造、污水处理以及与水利相关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和中介服务。
(五)负责县政府注入土地和水利建设形成新增用地的开发和经营。
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监事会成员5人,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董事会人员由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公司各出一名人员组成,另外,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代表作为职工董事。监事会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委派1名组成,另外,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代表出任的职工监事。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兼任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县政府任命。公司中层干部由总经理提名,县水利局考察和任命。
七、公司管理体制
(一)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共设五个部室,编制21人。
1、综合办公室3人,其中办公室主任1人,资料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
2、计划财务部3人,其中主任1人,出纳1人,会计1人;
3、建设管理部5人,其中主任1人,技术人员4人;
4、投资融资部5人,其中主任1人,业务人员4人;
5、设计咨询部5人,其中主任1人,设计人员4人。
以上所需人员优先从县水利局现聘任人员中选聘,外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建立规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用工、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
(三)劳动用工。按照《劳动法》等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全员聘任制,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其它人员属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行兼职不兼薪,其他人员均实行岗位技能工资。
八、配套政策措施
(一)增加县级财政资金对公司的投入,县级提取12%的土地收益金、征收的水利基金和水资源有偿出让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县级部分全部注入公司,用于上级下达项目的资金配套、征地拆迁、债务偿还及水利维修及投入等,加大资本金,提高公司融资信用度。从公司组建运行开始,将公司职责内建设
项目的县及县以上投入的资金作为今后新增国有资本注入公司。
(二)鉴于公司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较强,给予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项目,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县所得部分,缴入县级国库,在公司正式营运的前五年,县财政按其缴入国库的数额等额列入财政支出预算,专项补贴给公司,作为公司项目资本来源和工程建设贷款的还款来源。
(三)公司处置的水利国有资产,政府注入的土地或水利建设形成的土地出让、开发经营收入,用于偿还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所欠贷款、水利建设配套、水利设施新增投入等。
(四)公司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向银行融资,县有关部门要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相应手续。
九、公司的筹建计划
(一)公司的组织领导
长顺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为抓好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财政、国土、监察、审计、工商、人事劳动保障、国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筹备办公室在县水利局,具体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