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中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工业园区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在加工

贸易转型升级中的分析

[摘要]本文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过程,结合检验检疫部门按符合加工贸易降费规定开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进行分析。

[关键词]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智能审批

中图分类号:td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9-914x(2013)07-0098-01

引言

2010年底,苏州和东莞被认定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首批试点城市”。苏州工业园区的加工贸易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发展特征,主要以电子信息、精细化工、通用设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开发区、特殊监管区为主体,龙头企业为核心,多集群配套企业密切合作的高集聚度产业体系,并加速从劳动、技术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和知识密集型发展模式转变。

一、“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开发的背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修改价格(2003)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规定,货物总值中进料加工入境原料价值占50%以上的出口货物的品质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

据统计,2011第三季度,苏州工业园区国检总共受理辖区内出口企业报检28326批次。其中,符合加工贸易降费条件的出口企业减免费用125.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符合型式试验降费条

件的出口企业减免费用58.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业务量逐渐增多,传统的纸质降费审批档案管理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及复杂化的业务需求。“苏州工业园区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将电子智能审批模式代替传统的纸质人工操作模式,系统将采集加贸平台相关最新业务数据,定时更新,解决检验检疫部门现有审批依据相对滞后的难题,提供核对核实核查的依据。系统将同时解决企业到现场办理时间长、往返麻烦、无法实时获知审批结果等问题,企业人员在本公司就可以进行降费产品的申请及核销,并实时获得审批结果,简单、快捷、方便;检验检疫部门也能通过与海关等多方的共享信息资源了解企业申报的真实性,真正实现科学监管、高效服务。

二、“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基本流程

1.企业降费备案

企业通过系统登录操作,进行降费的备案申请,需在出口报检和降费申报之前完成。企业可在一次备案申请中,申报多个产品,只要任何一个产品的进出口比例大于等于50%,该笔降费申请记录状态为“审核通过”。企业可在此降费备案号下,选择对应的成品进行降费申报。而该降费备案号中,其它比例不达标的产品,就无法进行降费申报,需要重新备案,直至达标后才可申报。

对于系统审批不通过的,企业可点击“运算过程”,通过查看“降费运算结果”、“降费运算明细”、“报关单”、“错误信息”,对系统的计算结果进行验证。

2.降费申报及审批

此功能为企业提供降费的申报,需在出口报检之前完成,所申报产品必须是已通过备案审批的。

企业每次申报后,系统动态地会将申报的成品数量进行扣除,得到最新的剩余备案量,剩余备案量是根据最新的批准证成品数量计算得到的。

企业能通过运算类型、单据状态、降费备案号、审批合格号方便地进行审批结果查询,查询到主要信息后,可查看明细。企业用户只能看到本企业的申报信息,检验检疫部门可查看所有企业的申报信息。

三、“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与传统模式比较

按传统模式,检验检疫部门对入境原料价值占出口成品货物50%以上附合以上条款的进料企业实施备案降费措施。先通过对企业进口料件合同、进口料件清单、进口料件损耗清单以及出口合同等物理资料的审核,再通过企业内部erp系统中的bom表进行核实,确定该企业是否能享受品质检验费70%的优惠。

企业出境报检时,一般需提供合同、发票、箱单等有效资料,还需提供《”进料加工”贸易批准证书》,该证书为外经发局所签发,内容主要体现该企业进口料件合同号及金额、出口合同号及金额、返销日期等,为报检评审提供了有力证据。

与“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相比,传统降费审批模式存在以下漏洞:

1、无法准确核实每批是否附合降费要求

传统降费审批模式对申请“进料加工”企业的降费备案侧重于其进料金额总值占其成品金额总值的比例,所以无法确定企业在每一批的进料报检时,其进口料件金额占出口成品金额是否已达50%以上。不能排除仍有个别企业或代理公司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检资料,不如实填制《降费审批表》,来逃避和减少品质检验费计费,造成不良影响。

2、计费环节容易少计收品质检验费

由于目前的检验检疫计费系统对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的,品质检验费自动计收一般标准的70%,所以便会出现由于计费人员工作的疏忽,造成该批证单品质检验费少收的情况。

四、“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改进的建议

1、“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在企业降费备案通过的前提下,每次出境报检申报时,系统动态地会将申报的成品数量进行扣除,得到最新的剩余备案量,从源头上遏制了报检不实的漏洞。但目前而言,加贸平台并未实现海关数据的实时共享,使检验检疫降费审批的无据可依。

2、苏州工业园区加工贸易企业海关账册分别存在“电子化账册”和“e账册”。“电子化账册”企业申报时存在单耗中的料件项号与进口报关单中的料件项号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找到对应的进口报关单;“e账册”企业报核bom的料号和项号对应关系如果未及时更新到归并关系中,都会产生“找不到单耗”的错误信息。解决这

一问题的办法是加强企业宣贯,并让系统维护人员及时到企业进行相关培训。

3、实现“加贸平台-国检降费智能审批系统”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后台数据对接,实现报检号自动回填,便于企业内部管理统计。主要包括报检审批状态实时查询、报检费用统计、报检优惠统计、报检号回填、历史报检信息统计查询,并可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报表定制。从而真正实现系统的智能化。

参考文献

1、《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

2、《“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检验费的计收》,《中国检验检疫》2003年第10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