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5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1、认真落实公司、区队两级领导____小时值班、带班制度。
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次,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综采、开掘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次,分管党群部门的公司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次;其中____点和____点班下井次数不少于规定次数的四分之一。
业务科室领导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次,副职下井不少于____次。
包队科室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次。
基层区队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个(带班零点____个、四点____个),副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个(均为带班)。
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____个。
2、如因公司领导集中外出培训学习等特殊情况,八点班可由生产系统科室科长带班,零点、四点班由公司领导带班。
如带班矿领导因临时性事务不能下井,要与班子成员协商替带班,保证本班不空岗。
3、下井带班时,坚持与工人同下同上,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主要隐患为监控重点,并加强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班组长、特殊工种、跟班队干责任制的现场落实。
4、下井矿(科)领导必须坚持下井考勤,出井填报隐患卡工作制度。
如因隐患漏检、漏报而引发事故,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5、生产及辅助区队队长严格按照矿规定的班次下井,____点、____点下井必须带班,副职带班由本单位自行安排,确保班班有领导。
6、带班下井期间,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严格坚持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对现场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认真督促整改,对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停产整改。
7、违反带班工作制度的,依照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行为,保障员工安全,在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为依据。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了确保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煤矿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是一种常见的生产管理方式。
这种管理方式不仅能够了解生产一线的情况,也能够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的控制。
本文将分析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一、优点:1.了解生产一线状况。
管理人员下井能够实地了解生产一线的状况,通过目睹实际情况,更好地了解工人们的操作情况,从而及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提高生产效率。
2.理解矿井条件和工作环境。
矿井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管理人员下井能够深入了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工作环境,从而能够更好地保证煤矿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3.增强煤矿安全意识。
管理人员下井能够与工人近距离接触,从而感受到煤矿安全风险的大小和重要性,并且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意识。
4.提高管理水平。
管理人员下井能够了解生产一线状况和生产环境,从而更好地指导和带领工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定量化和标准化,有效实施煤矿生产周期和质量控制。
二、缺点:1.安全风险高。
管理人员下井需要面对与地下环境相关的许多安全风险,如高温、高压、有毒气体等,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管理层时间和资源的消耗。
管理人员下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有可能导致管理层的日常事务被忽视,影响煤矿的整体管理。
三、适用条件:1.高度安全管控。
在煤矿安全风险较低的情况下,管理人员下井或领导带班下井才是可行的管理方式。
此种状况下,实施方案的安全管控应该明确,确保下井人员能够安全来回。
2.整体管理运转顺畅。
在煤矿基本生产管理流程下,确保管理人员下井之后,煤矿数量的出产数量不会受到特别大的影响。
3.个人把握能力较强。
管理人员下井应该是矿井经验丰富,对矿井生产环境和具体技术流程有着非常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这样会提高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监管效果。
综上所述,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既有优点又有缺点,需要在确保安全和管理效率的前提下,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和具体项目的需要,因时制宜地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从而推动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率提高的双重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缩短了领导和生产一线的距离。
2024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2篇)
2024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____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矿山行业的不断进步,为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提高矿山管理水平,我们计划在____年实施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本制度旨在强化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推动矿山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度背景在过去的矿山管理中,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大多停留在井下作业面上的观察和检查,对井下作业面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深入。
然而,井下作业面是矿山生产的核心区域,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实际下井了解作业情况,就难以全面掌握井下作业面的实际情况,对矿工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也会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
因此,我们决定在____年实施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提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井下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制度内容1.下井带班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生产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下井带班的方式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下井带班一次,具体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协商确定。
下井带班的时间一般在早班、晚班等高风险时段,以及特殊情况下。
3.下井带班的任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主要是为了了解井下作业面的实际情况,包括矿工的作业状态、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等。
同时也可以借此机会与矿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矿工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下井带班的工作内容下井带班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确保符合安全要求;(2)督促矿工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生产安全;(3)了解矿工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指导和培训矿工提高作业能力;(4)调动矿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增加井下作业面的生产效率;(5)记录井下作业面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制度实施1.培训和备案在制度实施前,提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办法及制度
矿级领导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动态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不间断地坚持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以及高煤发【2010】4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各级干部入井带班办法。
一、干部下井带班人员范围及具体标准矿井下井带班人员的范围: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和通风区(队)长等矿级领导班子成员。
1、矿长每月入井次数不低于10次,下井带班不少于2次;分管安全、机电、生产、通风矿长及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低于15次。
2、安全监察科科长、生产科科长、一通三防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每月入井不低于18次3、安全监察科副科长、生产科副矿长、一通三防科副科长、机电科副科长、地测科副科长、技术科副科长每月入井不低于22次4、各队队长、副队长、每月入井不少于26天。
二、入井带班规定1、矿长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进行落实处理。
2、矿级领导必须坚持入井轮流带班,并与工人同上、同下。
如当班无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工人可以拒绝入井,如当班领导中途脱岗,工人可以停止作业,撤离升井。
3、各生产系统科室每班必须安排专职人员下井跟班。
4、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安全生产现场人员要盯好当班重点面,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协调,并按调度室或带班领导指令应急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问题。
6、带班干部及安全、生产现场员实行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非带班人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7、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严禁休班、因工出差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替班。
区队、科室要合理排班,严禁出现空班。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发【____】____号文件以及《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号令)第21条之要求:“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扒弓煤矿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天数:矿长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少于____天。
副矿长、总工下井不得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不得少于____天。
2、矿级领导实行:“三、八”制,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二、矿级领导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对所经过的路线、工作地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三违”人物的处理;隐患的排除等承当完全责任。
三、带班矿长应履行的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隐情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组织涉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4、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认真交接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带班矿长要身先士卒、带头执行出入井登记、检身、挂牌上岗制度,月末将本月下井考勤情况张榜公示。
6、要坚持执行二十四小时对井下安全生产现场指挥与管理,严禁带班矿长空班、迟到、早退的事件发生。
7、工作时间要建立矿领导上班当天考勤制度,对因工外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请假制度;因事、病必须执行书面请假;要求在考勤表上注明出勤、公、事病假,以备考核。
8、所有副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的带班天数,轮流带班上岗,并且建立领导干部二十四小时不定时的下井检查制度。
四、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生产、辅助区队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三八”制带班下井,地点以本单位分管范围为重点(机电、皮带两个工区因地面有大部分岗位,带班人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小时,升井后地面岗位____个小时)。
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一、制度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矿业行业的迅速发展,矿井日益增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迅速增长。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内容1.带班轮班制度: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轮班制度下井带班,确保24小时都有人员在现场监督生产运营。
2.带班人员选拔:通过资质评估和专业技能考核,选拔具备一定经验和技能的人员下井带班。
3.带班培训:负责带班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矿井安全管理、应急响应、现场指挥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带班职责:带班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制度,全面负责矿井生产运营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
5.班前准备:带班人员在开始带班前,需对井下设备进行检查和运行情况的了解,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
6.生产管理:带班人员要监督生产作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生产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7.安全管理:带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查看瓦斯、煤尘等安全指标是否合格,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突发情况处理:带班人员需要具备突发情况处理能力,及时响应、组织疏散、报警和实施抢险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9.数据记录:带班人员需及时准确地记录生产数据和安全数据,报告上级领导,做好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10.交接班制度:带班人员在交班时需把井下工作、现场情况、设备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和交接,确保连班人员能够对接上下文。
11.管理考核:定期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为激励和提升其工作能力提供依据。
三、制度优势1.提高生产安全: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能够增加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生产效率:带班人员能够合理安排工作,监控生产过程,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矿井的整体运营水平。
3.优化管理机制: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能够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信息流动和沟通,减少管理层与基层之间的信息传递过程。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行。
该制度要求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定期下井参与班组的工作,并承担相关工作的责任。
具体来说,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下井频率:规定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的频率,例如每周、每月或每季度下井一次。
2. 下井范围:明确下井的具体范围,包括下井的区域或井下工作部门。
3. 下井时间:确定下井的具体时间,如工作日的白班、夜班或双休日。
4. 下井任务:明确下井的任务,包括参与工作、指导和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5. 安全防护:规定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6. 培训要求:规定下井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证书,且定期参加更新培训。
7. 责任追究:明确下井人员在下井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并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管理人员对井下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加强对工作现场的监督和指
导,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矿山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同时,该制度也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提高对矿工的关心和照顾,从而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矿安全检查科是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科室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并负责及时修订下发《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安排表》,进行日常性的督促检查。
生产调度室负责生产经营带班人员入井考勤,并定期考核,公示,对违反下井带班制度的行为依制度做出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矿领导,是指矿长、党委书记,矿班子其它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第五条:矿实行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巡回检查制度。
矿长对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即每班必须要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第六条:职工个人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职能部门举报和报告。
二、带班下井第七条: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各队带班队长,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班现象。
第八条:下列人员必须按规定下井带班:矿领导、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正副科长(主任)、各专业主管、主任科员。
第九条:下井带班人员的次数规定:1.矿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
2.主管安全的矿领导(主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
3.其它矿领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主管经营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4次。
4.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6次,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副职、主任科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6次。
2024年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依据《___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____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下井次数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____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____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____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____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____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____次,副职不少于____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____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____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____次,副职不少于____次。
年龄在____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下井登记、汇报程序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
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篇)
管理人员下井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___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33____)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矿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遵照执行省、市、公司和矿关于领导井下带班的各项规定。
四、每月____日前,由调度室编制下月领导带班下井安排表,管理人员按照排列的带班表,下井带班。
五、带班人员严格按照编排的班次进行带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带班时,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公司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六、带班人员在井下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把各类事故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安全生产。
七、带班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人员定位传感器,并在井口屏幕显示带班领导姓名。
八、管理人员要深入井下工作场所,深入生产各个环节,认真检查“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九、现场及时排查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井下的隐患处理负全责。
十、每个班的跟班领导,要负责开好班前会,着重强调井下的安全问题。
十一、配合生产区队做好工作面“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十二、每班必须填写工作日志,要带着问题入井,现场解决问题,本班未解决和遗留的问题要向下个班的带班领导交接清楚。
十三、矿要将每月领导带班完成情况在月初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井口或矿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井下带班管理人员职责1、井下带班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背景矿井生产是一项极其危险的行业,井下作业环境恶劣,矿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面临更大的威胁。
因此,如何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一个长期而严峻的问题。
而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制度内容1.带班人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由矿级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带班。
带班人员应当符合矿工特别岗位资格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带班时间带班人员应当按规定时间进行带班工作,每次不得低于6小时,不得超过24小时。
超过12小时的,需分别与上下班带班人员进行交接班。
3.带班责任带班人员在下井工作期间,应当全程参与井下作业,重点关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并负责指挥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4.带班排班带班工作由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依次排班,排班表应当在工作前3天发布。
当出现矿级领导或者管理人员拒绝带班或者违规带班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保证带班工作的正常开展。
5.带班记录和报告带班人员应当按规定要求,记录好下井带班情况,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同时,参加带班工作的人员应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实施效果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对矿山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有效保障了矿山生产安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
同时,带班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了生产管理者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总结总之,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出现意义重大,意在解决下井作业中生产安全隐患,推动矿山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全员参与,充分贯彻执行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才能真正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实现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
XX县XX经贸XX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段发德XX煤矿下井带班制度审批表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下井带班制度制度学习签名表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平安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平安生产责任制。
建立煤矿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预防矿山不平安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平安和矿山平安生产。
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区域内的煤矿领导。
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总工程师。
建立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立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主要负责人指XX煤矿矿长、法人代表人。
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生产、平安、机电、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平安科科长、技术科科长。
第四条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煤矿对所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情况实施监视检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第二章下井带班工作规定第六条矿山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轮流下井带班作业。
第七条矿山生产、整顿期间,每班至少有一名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井下带班作业,与职工同下同上。
矿山在停产检修放假期间至少应有一名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井下值班。
第八条煤矿法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其中每月夜班下井不得少于1次;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每年夜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
平安、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下井不行少不得少于22次,每年夜班不得少于40次。
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2次,其中每月带夜班下井不得少于4次。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篇1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它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内容:1. 交接班时间:明确规定的交接班时间,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责任无缝对接。
2. 交接班程序:包含现场巡查、设备检查、安全情形说明等步骤。
3. 交接班记录:认真记录交接班情况,供后续参考和追溯。
4. 责任落实: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防止推诿。
篇2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下井:规定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需定期亲自下井,了解井下实际情况。
2. 责任明确:每位下井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需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对井下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 带班时间:设定合理的带班时间,确保领导在关键时段能在井下引导工作。
4. 工作记录:记录下井期间的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便于后续跟踪和改进。
篇3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矿业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班时间规定:明确交接班的具体时间,确保交接过程有序进行。
2. 交接班内容:包含当前工作进度、安全情形、设备状态、存在问题及待处理事项。
3. 交接班程序:认真规定交接班双方的职责和步骤,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记录与报告:记录交接班内容,必需时向上级汇报。
篇4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由矿级领导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工人同班次、同进退的工作模式。
这种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矿长及副矿长定期下井,确保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参加井下工作。
2. 下井期间,领导需全面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形,排查隐患。
3. 领导需与工人进行沟通,掌握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篇5矿级领导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员工共同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制度。
这种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关键构成部分:1. 定期下井:领导需依照规定频率下井,直接了解井下工作情形。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山作为一种不安全性极高的行业,需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感,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一种紧要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矿山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本文将就这一制度进行认真介绍。
一、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定义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指在矿山中,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下井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环境、设备、人员等进行全面监管和协调。
二、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作用1.提高矿山的安全性能。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阅历和专业学问,在下井带班的过程中可以全面把握现场情况,对安全隐患适时发觉并适时解决,保证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矿山的生产效率。
矿山是以生产为目的的企业,只有保证生产效率,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引导和监管,帮忙工作人员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
3.促进企业文化的营造。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养和团队精神,加强矿山的凝集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要求1.安全意识要强。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要时刻注意安全问题,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娴熟把握工作技能。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前,要对工作内容和工艺流程进行深入了解,娴熟把握生产技能,并能够引导工作人员正确操作。
3.擅长沟通和协调。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需要和下属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生产中显现的问题和困难。
4.遵守工作纪律。
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要遵守严格的工作纪律,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下井。
四、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1.订立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文件,并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推广实施,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知该制度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营和生产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管理和操作,旨在统一和规范矿井下井带班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是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亲自率领下属员工下井巡查、引导和监督工作。
下井带班人员应具备肯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对下井带班的安全和生产责任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监督责任,并要严格执行矿井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含组织人员、准备必需的工具和设备,并提前了解矿井的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确保下井带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需要对下属员工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员工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下井带班流程第七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前,应召集下属员工开展安全会议,明确下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向员工宣布下井带班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第八条下井带班人员应提前核对个人行装和安全装备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个人的安全和工作需要。
如发现异常或缺失,应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
第九条在下井带班过程中,下井带班人员应与巡检人员和作业人员保持紧密沟通,随时了解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引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应重点关注矿井的安全隐患和工作风险,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期间,应设立指挥中心或值班室,依据工作情况实时监控和协调各项工作,并与地面的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前,应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熟识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定义和背景
1
目的和意义2ຫໍສະໝຸດ 3通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加强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亲自到井下现场巡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更好地了解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状况,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xx年xx月xx日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制度目的制度内容制度实施制度考核制度保障
contents
目录
制度目的
01
指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
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在井下现场指导、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制度。
03
考核结果应用
02
01
制度保障
05
成立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建立下井带班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组织保障
设立下井带班专项资金,保障带班人员培训、装备、器材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加强对带班人员的考核和奖励,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到下井带班工作中。
班组长
矿级领导带班次数
实施方式
带班时间
带班任务
带班记录
制定制度
制定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明确带班人员范围、次数、时间、任务等内容。
下井人员需提前向上级申请,说明下井原因、时间、任务等信息。
申请下井需经过上级审核批准,符合规定才能下井。
下井人员需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带班,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
深入井下现场,及时发现和 解决问题
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确 保安全生产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 和管理
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 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制度能够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制度能够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报告安全事 故:负责及 时报告安全 事故,配合 相关部门进 行调查和处 理。
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带班下井,负பைடு நூலகம்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可以深入了解煤矿生产现场 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提高生产效率:带班下井可以加强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添加标题
增强煤矿企业社会责任:带班下井制度能够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符合社会责任 的要求,有助于增强煤矿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添加标题
促进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需求,从而 制定更加合理的管理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需要继续加强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不断完 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完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 员带班下井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度
推进煤矿技术创新,提高煤矿生产 效率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 水平
警告和罚款:对于轻 微违反制度的行为, 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或 书面警告,并处以一 定金额的罚款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 简介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公司为了加强对矿井安全管理和维护员工安全的管理要求,规定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需要定期下井带班,以确保矿井运行的安全稳定。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责任要求等内容。
2. 目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定期下井带班,可以加强对矿井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业公司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长、副矿长、安全监察长、生产主任等职务人员。
他们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下井带班,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 操作流程4.1 下井带班安排4.1.1 人员安排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下井带班工作由矿业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根据排班表,每位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会被指定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下井带班,并与所带班组井下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4.1.2 井下工作时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天或一个班次,具体安排根据矿业公司的需要而定。
在下井带班的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全程陪同所带班组人员井下作业,熟悉工作环境,了解操作情况。
4.2 下井带班工作内容4.2.1 巡视检查在下井带班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当对矿井各个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特别关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巡视检查内容包括:通风系统运行情况、电器设备运行状态、防火安全措施、通信设备使用情况等。
4.2.2 安全教育和培训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应当加强对所带班组井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他们可以主动与井下人员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2.3 事故处理如果在下井带班期间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行为,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下井带班的情况。
三、职责和权限1.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应按照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履行下井带班职责,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 下井带班人员需熟悉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下井带班人员有权对井下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指导井下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5.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及工作进展。
四、带班流程1. 担任下井带班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下井,进行带班工作。
2. 下井带班前需查看相关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下井作业进行全面了解。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召集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会议,确认大家对工作内容、要求、安全事项等有清晰的认识。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检查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及使用情况,并向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督促。
5.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6. 下井带班人员应定期巡查井下作业区域,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7.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
五、安全措施1. 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前需确认井下通风、瓦斯抽放、排水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确保井下安全。
2.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瓦斯浓度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瓦斯检测和安全教育,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 下井带班人员应加强对井下设备和工具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六、工作记录1. 下井带班人员应制作详细的带班记录,包括作业情况、问题和解决方式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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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下井带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受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矿安全检查科是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科室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并负责及时修订下发《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安排表》,进行日常性的督促检查。
生产调度室负责生产经营带班人员入井考勤,并定期考核,公示,对违反下井带班制度的行为依制度做出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矿领导,是指矿长、党委书记,矿班子其它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第五条:矿实行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巡回检查制度。
矿长对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即每班必须要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第六条:职工个人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职能部门举报和报告。
二、带班下井
第七条: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各队带班队长,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班现象。
第八条:下列人员必须按规定下井带班:
矿领导、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正副科长(主任)、各专业主管、主任科员。
第九条:下井带班人员的次数规定:
1.矿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
2.主管安全的矿领导(主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
3.其它矿领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主管经营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4次。
4.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6次,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副职、主任科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6次。
第十条:矿领导下井带班工作任务:对井下包括采煤、掘进、开拓、通风、维修、运输等各工作地点进行巡回检查;当井下有巷道贯通、工作面安装、回撤、排放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灾、探防水、过断层等重点工作时,下井带班人员巡回检查时必须到现场,及时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矿领导下井带班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矿领导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把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矿领导下井带班权限:当矿井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险情时,带班人员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采取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调度室、值班矿领导进行报告。
第十三条:矿每班安排三人跟班,排在第一位的人员为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安排当班带班人员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第十四条:带班人员工作流程: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下井带班前,先在调度室签到考勤,入井前按规定在井口信息站挂牌,入井后在1050大巷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交接班硐室现场交接班。
由调度室每班安排专人在交接班硐室进行值班,跟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到,认真填
写《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做好督查工作,带班结束下班前必须先在1050大巷交接班硐室填写《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管理督查记录》,将带班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作业地点安全生产状况,现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的整改情况,处理意见等信息进行详细反馈登记,然后方可升井。
第十五条:由调度室负责,对上述带班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汇总,下班后及时交安检科井口信息站按“闭环”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安检科负责安排,由井口信息站每天将矿负责人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填写的隐患信息按“闭环”管理程序进行处理,编制下发《XXX 带班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C卡)》,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通知单由当天各队值班队长签字接收,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后申请主管科室人员进行验收,由科室专业人员或包队人员负责对
隐患信息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后在《XXX带班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单(C卡)》上签字认可,安检员次日复查,并按规定签字消号,要求必须形成“闭环”管理控制程序。
第十七条:矿领导确因出差、有事不能下井带班时,应及时向矿负责人请假,由矿负责人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顶替;科室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确因出差、有事不能下井带班时,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本部门其他人员项替。
第十八条:调度室负责:将矿领导(姓名、职务)下井带班情况在副井口、调度台、办公楼大厅内明显位置利用模拟屏进行公示,必须将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矿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九条:矿没有领导下井带班的,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矿不得因此降低工人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奖罚
第二十条:由调度室负责,对矿领导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情况进行考勤,并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第二十一条:调度室负责,将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考核纳入到当月精细化考核内严格考核。
1.每检查出一次科室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无故不带班现象,由调度室负责下发通报,处以200元/次罚款,并在当月精细化管理考核中扣本单位1分。
2.矿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3.凡不能及时填写带班记录或没有按规定签到者,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