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规划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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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阶段规划验收实施细则

竣工验收阶段规划验收实施细则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咨 询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依法需要验收批前公示 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 况)
18
(二)市政工程
序号
材料名称


1 申请函
1
2 案件数据信息表
1
3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 预验收认可书》
1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文证编号,
如有调整,应提供规
4 划部门批准调整《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
案件数据信息表
建设项目性质 □住宅 □办公 □学校 □科研 □厂房 □仓库 □体育 □市政配套 □商业 □其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用地批准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测量记录册号
违法建设行政处 罚决定书号
项目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
幢数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住宅套 建筑高 数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幢数
层数 地上 地下
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
复印件 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
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复印件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 当提交
复印件 原件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审 查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 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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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的程序:现场踏勘、批前
行车库 其他层架空/避难层 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
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 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施工后,进行验收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以确保规划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标准格式。

一、验收前准备1.确定验收范围:根据规划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的范围,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等。

2.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数量,包括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部门等。

3.编制验收方案: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

二、验收程序1.资料审查:对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现场勘察:对规划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施工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进行。

3.工程检查:对规划项目的各项工程进行检查,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等,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运行:对规划项目中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其运行是否正常,并记录相关数据。

5.环境评估:对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噪音、污染等,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6.安全评估:对规划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消防设施、人员疏散通道等,确认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7.验收报告:根据上述步骤的检查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的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验收标准1.法规和规范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2.技术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标准、设备性能要求等。

3.安全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

4.环保要求: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包括噪音、污染等的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果1.合格验收:如果规划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人员一致认可,则判定为合格验收。

2.不合格验收:如果规划项目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人员将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复验: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后,进行复验,确保整改后的规划项目符合要求。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测绘成果出具后,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申请。

申请规划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审批表》(二)《建设工程放线验测量记录表》(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五)批准的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图件;(六)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七)勘测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测绘成果。

二、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建设工程的总平面位置、相对高差、间距、高度、层数、立面造型、色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出人四位置及地下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二)建设工程的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三)道路工程的走向、坐标、标高、红线宽度、路面宽度、道路等级、横断面形成及道路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四)管线工程的性质、走向、坐标、标高、管径、埋置深度、相互部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五)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有房屋和施工用房等临时建设是否全部拆除;三、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规划验收。

四、城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工程规划后收,再进行小区规划验收。

小区建设分期分批进行的,其配套的工程应按规划同步完成;未完成的,同期的其他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五、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将竣工图等有关资料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方案一、前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安全、健康、经济、合理、美观、功能完善的目的。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验收目标1. 确保规划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美观、功能完善的要求。

2. 验收规范化、常规化,保障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提高工程规划设计的质量,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

三、验收内容1. 路网设计方案:包括交通组织、站场设计、道路布局设计等。

2. 绿化设计方案:包括绿化带设计、植被配置、景观规划等。

3. 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功能、外观设计、动线设计等。

4. 公共设施设计方案: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等设施设计。

5. 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计。

6. 结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桥梁结构、隧道结构等设计。

7. 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包括防火、防雷、防护墙等设施设计。

四、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划设计文件编制验收申请材料,并报送给验收机构。

2. 验收材料审查:验收机构对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验收方案评审:验收机构组织专家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4. 验收方案修改:建设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给验收机构。

5. 验收决定:验收机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

五、验收标准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实用经济、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美观大方。

3. 功能完善,满足使用要求。

4. 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

5. 原则上不得拆除或变更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已验收竣工规划。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内容(文档7篇)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内容(文档7篇)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内容(文档7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内容的资料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第一篇建设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验槽;2、桩基验收或人工地基验收(须待静载试验做完,合格后方可验收);3、承台验收;4、地下室防水验收;5、地下室验收(须待试块抗压强度报告出来,数理分析合格后方可验收);6、主体验收(须待试块抗压强度报告出来,数理分析合格后方可验收);7、防水验收(屋面、厨、卫等);8、装饰工程验收9、建筑节能验收(包括屋面、外墙等,须有保温材料送检报告);10、幕墙、铝合金门窗验收(须有三性检测报告、气密性试验报告);11、消防验收;12、规则验收;13、环保验收(发电机房、化粪池、雨污水井);14、电梯验收;15、人防验收;16、燃气验收;17、室内环境验收;18、档案验收;19、单位工程预验收;20、单位工程总竣工验收。

第二篇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审批程序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审批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审批总时限:7个工作日审批需要提交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2、建设工程竣工图中的设计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剖面图各1份;3、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4、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审批程序:综合处或区、县规划部门,应当将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等材料,于当日内送至执法大队或区、县规划部门监督科室办理规划验收。

执法大队和区、县规划部门监督科室,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后,由执法大队或区、县规划部门监督科室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不合格通知书》,连同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验收的全部材料,一并送至综合处或区、县规划部门,作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上签章的依据。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上签章。

规划验收工作标准

规划验收工作标准

规划验收工作标准(试行)1. 案卷材料齐全:(1)《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验收审核审批表》。

(2)《现场查验记录表》。

(3)《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验收)收件表》。

(4)《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验收)》。

(5)授权委托书。

(6)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7)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8)建设工程竣工照片(应包括验收工程各向立面完整现状照片,并能清楚反映建筑及其用地周边环境完成情况,以鸟瞰效果为佳)。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复印件。

注: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有效证明文件的通知》(市规发〔2007〕1189号)的规定,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及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剖面图)一套。

注: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真实的竣工图纸,对于利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施工图纸直接加盖竣工章,而实际竣工情况与原施工图纸不一致的,应当核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与实际竣工情况一致的施工图纸。

(11)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规划复函、规划验收征询意见单、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纪要、规划规定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曾经报验不合格的材料、领导批示、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应在《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验收审核审批表》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中逐一补充注明,不得漏填。

2. 工作依据准确。

(1)《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验收审核审批表》及《现场查验记录表》填写内容均应以相关文件或竣工图纸及现场核验情况为依据。

(2)处理意见均应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3. 办理程序严谨。

(1)经办、审核及签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验收审核审批表》及《现场查验记录表》应由2名经办人员办理并签字;除计算机自动生成签字外,还应在打印文稿上进行手写签字。

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竣工验收的内容

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竣工验收的内容

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竣工验收的内容一、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竣工验收的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标题: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引言概述: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达到安全、质量、环保等标准的重要程序。

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可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1.1 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1.2 资料准备:收集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

1.3 人员组织: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二、验收前检查工作2.1 现场勘察: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部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实际情况。

2.2 文件核查: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核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3 设备检测:对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三、验收过程3.1 安全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2 质量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装修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3.3 环保验收: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四、验收结果处理4.1 合格验收:如果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可以进行合格验收。

4.2 不合格处理:如果建设项目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4.3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和结果。

五、验收后工作5.1 档案整理:整理建设项目的验收资料,归档保存。

5.2 审计核查:对建设项目的验收过程进行审计核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

5.3 效果评估:对建设项目的验收效果进行评估,为今后的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结论: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建设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才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各个环节的细致准备和实施,都对最终的验收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内容和步骤。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运营效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其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内容。

二、意义和目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有序进行。

通过规范的验收程序,可以有效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内容和要求1. 制定竣工规划验收标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标准是制定竣工验收制度的基础。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标准应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公园等多个领域的规定,明确验收的要求和评价指标。

2. 确定验收程序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程序是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验收程序应包括申请验收、提交申请资料、组织验收、验收结论等步骤。

相关部门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透明。

3. 评价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结构安全性、建筑质量、功能完备性、生态环保性等方面。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4. 整改和复验若建设工程在验收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应积极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申请验收,并进行复验工作。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改进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应积极改进和创新。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验收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培训,提升验收工作的技术水平。

建立健全的人才队伍,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建设后,对其进行验收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通过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可以确保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目的和意义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规划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合规性,确保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可以有效监督和控制规划项目的建设过程,保障规划项目的质量,提高规划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主要内容1. 确定验收标准和指标:制定规划项目的验收标准和指标,包括建设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标准和指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2. 准备验收资料: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准备完备的验收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 召开验收会议:由主管部门组织召开规划竣工验收会议,邀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介绍、验收资料的汇报和审查、现场实地考察等。

4. 现场实地考察:验收会议后,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规划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5.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会议和实地考察的结果,编制规划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

6. 审批验收报告:规划竣工验收报告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可以是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或者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

7. 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果应在规划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具体步骤1. 确定验收标准和指标: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规划项目的验收标准和指标。

2. 准备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准备完备的验收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 召开验收会议:主管部门组织召开规划竣工验收会议,邀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和设施安装后,对项目进行验收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通过规划竣工验收程序,可以确保规划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为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范围和标准:根据规划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包括工程建设、设施安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 编制验收方案: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的内容和方法、验收的参与人员等,确保验收过程的有序进行。

二、工程建设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对规划项目的主体结构、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工程施工的合格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2. 设备设施验收:对规划项目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性能测试等,确保设备设施符合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环境保护验收1. 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对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对规划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控制设施等,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运行符合要求。

四、安全生产验收1. 安全生产条件验收:对规划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验收,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识等,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验收:对规划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验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

五、验收报告和备案1.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实际验收情况,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的内容、结果和问题整改意见等,为后续的运营和管理提供依据。

2. 提交备案:将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规划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六、验收后监督1. 监督整改: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定期检查:对已验收的规划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符合要求。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对规划项目的最后环节进行审核和验收的过程,旨在确保规划项目的顺利完成和质量达标。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标准格式,包括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一、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规划竣工验收由规划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由主管部门指定。

2. 验收申请:规划单位在完成规划项目后,向主管部门递交规划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报告。

3. 验收准备: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评估标准。

4. 验收现场评估:验收委员会对规划项目进行现场评估,包括对规划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5.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包括对规划项目的优点和不足之处进行详细说明。

6. 验收结果公示:验收委员会将验收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7. 验收结论确定: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和公众意见,确定规划项目的验收结论,并向规划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二、验收内容:1. 规划方案:验收委员会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规划目标、布局设计、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2. 设计图纸:验收委员会对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包括建筑设计、道路设计和绿化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3. 工程施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评估,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4. 环境保护:验收委员会对规划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噪音、污染物排放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5. 社会效益:验收委员会对规划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内容。

三、验收标准:1. 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方案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方案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方案
1. 验收目的
该工程验收方案的目的是为确保城市规划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功能要求,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和质量。

2. 验收内容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应包括:
- 工程质量验收;
- 安全验收;
- 环境保护验收;
- 文物保护验收;
- 应急管理验收。

3. 验收程序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验收申请;
2. 相关部门审核验收申请材料,决定是否组织验收;
3. 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查阅工程档案材料;
4. 进行技术交流和论证,确定验收意见;
5. 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发放合格证书。

4. 验收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体验收标准包括:
-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安全验收标准;
- 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 文物保护验收标准;
- 应急管理验收标准。

5. 验收结果的处理
验收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启动工程竣工结算程序。

6. 验收监督
城市规划工程验收监督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7. 结论
本工程验收方案旨在规范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的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与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局建设工程竣规划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P>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应符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以法规科为主,其他职能科室或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法规科、技术管线科负责。

各规划分局管辖的私房的规划验收以分局为主,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必备资料为:(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报告;(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三)规划用地红线图、建筑红线图、批准的规划总图、单体建筑方案图、建施图及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竣工修测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单项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一)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二)用地红线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三)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到位;(四)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五)管线、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到位。

(六)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成片开发小区的规划验收除必须符合前款规定外,小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还须符合已审批的规划要求。

第六条:验收经办人经现场查勘,确认该工程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应当及时签署意见,由法规科负责人签署综合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查、审批,由综合科换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正本)。

验收经办人认为该工程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验收标准的,不得认定验收合格。

其中,末按规划审批要求到位的,责令建设方实施到位,到位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转入处罚程序,建设方履行处罚决定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经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应要求建设方委托规划院组织竣工实测,实测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1)建设方存在违法行为擅自变更批准的报建图,除按规定处罚外,应组织竣工实测。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定土规(2011)号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强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附图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后二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二、建设工程取得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使用及产权登记等手续。

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建设工程(含建筑、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应当填写、并报送下列相关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二)用地工程土地(五)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三份;(六)需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局法规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局市政规划股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申请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但不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的,可以不予受理。

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内容:(一)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二)是否按规划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三)应当拆除的房屋及施工临时用房等建筑物是否按规划要求拆除到位。

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以分期申请验收。

六、建设工程竣工测量要求(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成果统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负责测绘。

(二)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现状图测绘、建筑物与红线关系的测量和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查丈计算等。

(三)竣工现状图比例为1:1000;应提交的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为三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规划验收部门,一份由测绘部门存档。

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后,凡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其核准的图纸等要求的,验收人员应当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规划专项验收方案

建筑规划专项验收方案

建筑规划专项验收方案建筑规划专项验收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建筑规划专项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设计、构造、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建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具备安全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等要求。

本方案旨在规范建筑规划专项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进度。

二、验收内容(一)设计文件审查1.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2. 检查设计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是否合理、准确,并且与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相符合。

3. 检查设计文件中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法定要求,包括疏散通道、防火门、防火墙等。

(二)工程施工前审查1. 检查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等。

2. 检查工程施工前的施工许可是否合法有效,并且符合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

3. 检查工程施工前的土地使用计划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用地面积、用地性质等。

(三)工程施工阶段审查1. 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并得到批准。

2. 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包括临时设施、施工材料、质量检测等。

3. 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护设施等。

(四)工程竣工阶段审查1. 检查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相一致,并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检查工程竣工质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包括结构安全、材料质量等。

3. 检查工程竣工后是否得到相应的验收文件,并能够正常使用。

三、验收程序(一)申请建设单位应向规划部门提出建筑规划专项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建筑施工许可证、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二)现场检查规划部门将派出人员前往现场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等。

(三)资料审查规划部门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其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评价报告规划部门将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的结果编制评价报告,对建筑工程进行评价和验收结论。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是指在规划项目完成实施后,对其进行验收、评估和确认的一系列程序。

该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规划项目按照预定的目标和要求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标准格式。

一、背景和目的规划竣工验收程序的背景是规划项目的完成实施,其目的是确保规划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为规划项目的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验收的主体和参与方1. 主体:规划竣工验收的主体一般为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验收工作。

2. 参与方:参与规划竣工验收的主要方面包括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专家咨询机构等。

三、验收的程序和内容1. 验收程序:(1)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2) 组织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内容和要求;(3) 提供规划项目的相关资料和报告;(4) 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5) 进行评估和讨论,形成验收报告;(6) 审核和确认验收报告;(7) 下发验收结论和决定。

2. 验收内容:(1) 规划目标的实现情况:对规划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进行评估,检查规划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2) 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评估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检查规划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规划成果的质量:检查规划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评估规划成果的质量。

(4) 规划过程的合规性:评估规划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检查规划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

(5) 规划效果的评估:对规划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查规划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

四、验收的评估标准和方法1. 评估标准:验收的评估标准应根据规划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制定,包括目标实现情况、方案合理性、成果质量、过程合规性和效果评估等方面的指标和要求。

2. 评估方法:验收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估和判断。

五、验收的结果和意义1. 验收结果:验收的结果应根据评估的情况形成验收报告,明确规划项目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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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等;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
验收内容:
(一)平面位置;
(二)管线及横断面布置;
(三)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
(四)工程规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标准:
(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二)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三)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四)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五)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六)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
市政工程规划验收标准: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内容;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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