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首届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首届“好婆婆”、“好媳妇”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提倡尊老爱幼的长幼亲情,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候选人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由各村、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将本村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经过认真筛选、考核,在择优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6月5日- 6月1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评选的目的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参评、户户争选的浓烈氛围,为活动开展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初步推选候选人阶段。通过群众推荐、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初步确定候选人并上报镇评选办公室。
第三阶段(6月16日-6月20日),组织评审阶段。根据各村、各单位上报的初步候选人情况,由镇评选办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入户调查、公示收集意见等形式,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第四阶段(7月1日前),集中表彰。根据评选结果,评选出“好婆婆”、“好媳妇”各10名,由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集中表彰。
三、评选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要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挖掘先进典型,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积极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认真筛选、审核,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出的典型人物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使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作用。有推荐对象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填写好推荐表,加盖公章,并提供200~300字候选人简介、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和5寸工作、生活照各1张,2寸免冠照一张。同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材料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点:镇党政办;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标准
2.“好婆婆”推荐表
3.“好媳妇”推荐表
附件1
(一)“好媳妇”评选标准:(二)“好婆婆”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勤俭持家;1、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尊老爱幼,孝敬公婆;2、遵纪守法,热心公益;
3、团结友爱,夫妻和睦;3、治家有德,教子有方;
4、持家有道,讲究卫生;4、讲究卫生,养生有道;
5、育子有方,互助互爱;5、婆媳融洽,善里友邻;
6、落实国策,科学生育;6、处事公道,声望较好。
7、热爱集体,素质较高。
附件2
××镇“好婆婆”推荐表
附件3
××镇“好媳妇”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