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之一,其地质勘查技术对于煤炭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在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煤炭资源的保护和煤炭勘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本文将针对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我国煤炭勘查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环境保护问题煤炭地质勘查往往需要进行钻探、爆破等活动,这些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例如产生噪音、振动,影响水源、空气等。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煤炭企业为了追求效益,存在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的情况。
对此,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2. 技术水平不高煤炭地质勘查技术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过程,但是,一些煤炭企业的技术水平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勘查技术上,没有进行创新和提升。
这样一来,不仅无法获取更准确的勘查数据和信息,也无法有效发掘煤炭资源。
因此,应当鼓励煤炭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勘查技术水平。
3. 安全问题煤炭地质勘查作业需要进行地质勘查、钻探、数据采集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地质灾害、爆炸、火灾等。
但是,一些企业对于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因此,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
二、措施1. 强化环保意识对煤炭企业进行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建立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要求。
2. 推进技术创新加强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探索新的勘查技术和方法,实现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勘查效率和准确率。
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而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在煤炭资源开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煤炭资源勘查的不断深入和矿藏条件的复杂性,煤炭地质勘查技术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我们有必要对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资料不全面煤炭地质勘查需要大量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但在许多地区,由于地形复杂、气候恶劣等原因,存在着部分地区的勘查资料不全的情况,这给后续的勘探工作带来了困难。
2. 勘探成本高昂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地质勘查阶段,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耗时费力,勘探成本高昂。
3. 技术手段局限传统的地质勘探技术主要依靠地质勘察工作人员手工调查,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满足需求,但在面对煤层深埋、地质构造复杂等情况下,就显得力不从心。
4. 勘查结果不准确由于地质勘查工作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所得的勘查结果往往不够准确,对后续的煤炭资源开采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
5. 数据共享不畅在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中,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不畅,造成大量数据的重复收集和浪费,提高了勘查成本,降低了数据利用效率。
二、解决措施1. 推动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煤炭地质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收集、管理和共享各类勘查资料。
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勘查工作效率。
2. 加强技术研发加大对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引进先进的勘查技术和设备,提高勘探的准确性和成本效益,提高勘查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3. 提高勘查人才水平加强煤炭地质勘查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勘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勘查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勘查工作的需要,提高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加强合作与共享5. 加强监管力度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审核,确保勘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失实数据对资源开发的不良影响。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主要问题一、矿体外推圈定矿体圈定,可按某矿种在勘查过程中所确定勘查类型的基础上,以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间距(结合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及矿石选冶试验程度等因素)进行控矿工程间圈连矿体。
矿体外推圈定要在可靠地质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矿体赋存形态、空间产出的地质规律条件下进行。
当矿体赋存有规律条件下,即矿体长度与厚度呈正相关关系时,在有一定数量控矿工程和数据统计的充分依据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
当矿体赋存无规律可循时,无限外推一般按相应网度的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值平(板)推为宜。
当有限外推时,对有色和贵金属矿产,由于矿体特征复杂,当边缘控矿工程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二分之一矿化时,可做三分之二尖推或三分之一平推;当边缘工程未见矿时,同无限外推处理,即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平(板)推;上述有限外推和无限外推中的二分之一尖推和四分之一平推、三分之二尖推和三分之一平推的结果都是等值的,可兹证明。
在沿矿体走向或倾向方向上,常按一定间隔进行取样。
当相邻样品工程有一工程样品达不到工业要求,相邻样品之间各种边界点的确定和界限的圈定方法常用插入法进行;当矿体厚度变化比较规律,有用组分分布比较均匀情况下,可采边界线基点计算用内插法、印格法、图解插入法圈定。
对厚度较薄(达不到可采厚度)、品位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体采用米·克/吨值之品位、厚度之综合工业指标圈定矿体。
此时,当矿脉厚度有一定变幅,品位变化不均匀时,矿体(脉)不能进行外推圈定。
而对厚度较稳定、品位相对均匀的较稳定的薄脉型矿体采用米·克/吨值圈定矿体边界时,可参照前述矿体外推原则进行。
1、矿体外推圈定的起点间题矿体外推不论是沿矿体走向抑或矿体倾向外推,均应以控制矿体的样品工程为起点进行外推。
在已评审的报告中,已发现几例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工程控制的矿体(块段)边界上;这种外推相当于对矿体的连续外推,是不允许的。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风险分析与改革建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是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先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常见风险进行分析,再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一、常见风险1.数据失实风险: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所依据的数据来源复杂,包括勘探调查、井采生产、资料分析等,而这些数据往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有些勘探调查数据由于技术、设备等原因,存在一定的误差,有些井采生产数据则存在人为造假的情况,这些都造成了数据失实的风险。
2.评审机构不独立风险:评审机构在进行储量评审时应当具有独立性,但现实中,一些评审机构为了谋取利益,往往存在与被评审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就可能影响评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评审指标不合理风险: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中,评审指标的选择十分重要,但现实中,有些指标并不能真正反映出矿产资源的储量情况,例如一些矿产资源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单一指标难以全面评价储量。
二、改革建议1.数据来源透明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应当坚持数据来源的透明原则,对于数据来源存在不确定性、误差等情况的,应当明确出具充分的资料和分析说明,这样可以增加评审的可靠性和预警性。
2.加强评审机构管理:评审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建立严谨的评审流程和制度,确保评审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当对评审机构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和素质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评审人才队伍。
3.评审指标科学合理:评审指标是反映储量的核心要素,应当在评估储量时科学合理地选择指标。
这需要充分考虑该矿产的地质构造、结构特点等,同时,可以引入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微震、光学影像等新技术,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综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的风险存在,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
加强评审机构管理、科学合理选择评审指标、数据来源透明化等,可以有效地提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3、资源储量估算主要参数的确定方面 、 • 厚度计算时没有充分考虑公式使用条件, 厚度计算时没有充分考虑公式使用条件, 常常出现公式使用不符合的情况; 常常出现公式使用不符合的情况;外推矿 体平均厚度计算不加“ 点 体平均厚度计算不加“0”点,计算结果不 正确。 正确。 • 体重样普遍偏少,代表性不够,不做基本 体重样普遍偏少,代表性不够, 分析,无法确定其代表性和可靠程度。 分析,无法确定其代表性和可靠程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二、水工环地质问题 • 水工环地质工作专业人员缺乏,工作不到 水工环地质工作专业人员缺乏, 或缺失。 位,或缺失。 • 建议在储量报告中要有专门章节内容,储 建议在储量报告中要有专门章节内容, 量评审要求有明确的结论意见。 量评审要求有明确的结论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八、储量(核实)报告编写不规范 储量(核实) • 2002年部下发了 年部下发了DZ/T003-2002《固体矿产 年部下发了 《 勘查/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勘查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2007年下 年下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国土资发( (国土资发(2007)26号),但目前所提 ) 号),但目前所提 交的储量(核实) 交的储量(核实)报告多存在方方面面的 问题,与规范要求有一定的距离。 问题,与规范要求有一定的距离。 • 建议矿山储量核实报告严格按本次培训的 编写提纲编制。 编写提纲编制。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5、资源储量归类 、 •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将局部控制程度较高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归到高于本次勘 查阶段类型, 查阶段类型,其研究认识程度仍然达不到 高级类型,向上归类资源储量类型是不合 高级类型, 适的。 适的。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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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 见
•一、评审备案依据
••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 【(1)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凭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
的文件,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凭相关文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2)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求设立或变更采矿权的,申请人可凭依照规定批准的矿产 资源整合方案,申请办理矿区范围的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凭评审备案文件申请 划定矿区范围。《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7〕65号):参与整合的矿山,原采矿许可证均是在省厅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 矿登记手续仍由省厅办理;原采矿许可证凡有在部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矿登记手续 由部办理)。(3)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大中型资源储量规模的,凭近三年 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无报告的应编审报告)确定剩余查明资源储量;。(4) 申请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提交相关的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 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未明确是否提交评审备案文件,但国土资发[2007] 68 号文 规定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要用评审意见书的结论,推定应评审备案,实践中也在评审备 案)(5)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扩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应满足设立采矿权的要求; 不能满足的,应申请探矿权。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的,申请人应在完成资源储量评审后,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依据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申请资源储量备案。
储量司同意。
•
7.评审意见书的评审结论中,要回答:
达到何勘查程度;是否能足够满足评审目的的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备案机关: 监督管理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意见书及相关材 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
部备案审查环节的审查要点(也是报告编制、送审、评审应关注的问题):
1.附件规整:齐全、清晰、合法、有效 2.权属清晰:
一、评审备案依据
2.考虑到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进行评价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 “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而针对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国 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 发〔2010〕29号),要求“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 围、变更勘查矿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评 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 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进行评审,出具《矿产资 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因此,在对探矿权范围全区进行是否 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评价时,其工作部署的合理性和最低工作量,可结 合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 施方案和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进行衡量。对于 按勘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勘查方法和勘查手段开展了勘查工作,完成了勘 查实施方案安排的勘查工作量,普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矿化潜力较大 地区的工作程度达到了普查程度,详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详查区工作 程度达到了详查程度,其余地段根据目前投入的有效工作量尚未发现矿 体的,可对全区做出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的评价。但必须说明和标示截 至目前未发现矿体的区域,以便探矿权的后续管理。
一、评审备案依据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杨通保(咨询中心)一、报告名称不规范1.按编写要求,有探矿权的勘查报告名称应为:贵州省××县(市或煤田)××矿区(井田、勘查区)煤炭××报告。
一般情况下,勘查区对应于普查、预查,矿区对应于详查,井田对应于勘探。
2.有采矿权的补充勘查报告,报告名称应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要求定名,一般贵州省××县(市)××井田煤炭勘探(详查、普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常见不规范情况有:采用公司冠名,“煤炭”与“煤矿”不分,“矿区”、“井田”、“勘查区”不分,采矿权与探矿权不分,投资人(探矿权人、公司)参与报告名称等。
二、缺乏统编和严格校对1.对工作区的叙述,常有前后不一,一个报告中对工作区出现有勘探区、矿区、煤矿、井田等多个称谓。
2.不对本区情况作分析研究,借用别人版本粘贴或乱抄袭,往往漏洞百出。
有的甚至张冠李戴,文不对题。
3.插图内容不清晰,位置不恰当,内容不全,缺少比例尺等。
如:交通位置图中无县城所在地,区域地质图中构造单元不全等,各种分析图件数字过小,插图与文字叙述见图位置相差数页等。
三、附图不规范,内容不清晰1.未按规定要求选定比例尺,造成比例尺过小或过大,线条及数据内容不清晰。
2.未执行煤田地质勘探标准图例,造成图式、图例五花八门,极不美观。
有的图例千编一律,不管图中有无使用,均全部放上,有时该有的图例反倒没有。
3.内容不全。
如勘查线剖面图上,无钻孔止煤点深度、标高等数据。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缺工程见煤点煤层小柱状及主要煤质指标等。
4.以往地质工作中,将分阶段勘查的工作量人为分割叙述。
如勘探报告中,将地质填图、普查或详查(未交报告备案)列入以往地质工作。
有的将与本报告无关联的报告亦完全罗列,毫无意义。
李训华:关于资源储量估算中常见问题的讨论

李训华:关于资源储量估算中常见问题的讨论关于资源储量估算中常见问题的讨论资源储量估算的问题,作为煤田地质勘查单位、每一个煤炭地质工作者经常会遇到的,也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不成问题的问题。
之所以在这里占用大家一点时间来讨论它,是由于我最近几年在看煤炭资源勘查报告和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报告)过程中见到一些关于煤炭资源储量估算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大家重视和探讨。
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和讨论。
既然是讨论,就说明我要说的问题仅仅是个人的看法和理解,难免存在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谈谈资源储量估算的“估算”。
在“86规范”以及以前的煤田地质勘查规范中和相关教科书中,煤炭资源储量的估算都称为“储量计算”。
为啥“02规范”以及相关的矿产资源勘查规范中里都改称为“资源储量估算”?我的理解是:计算、估算一字之差,恰恰反映了矿产资源储量,的“量”所特有的属性。
与工业产品的产量,农业粮油产品的产量不同,由于矿产资源的赋存和勘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资源储量计算所需要的参数,客观上存在不确定因素,一般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准确地度量、计算。
人们在勘查、测量过程中所取得的数据与矿产资源的实际会存在一些差距,目前人们只能尽可能地接近实际,但是还不能全面地、准确无误地反映客观实际。
比如一个勘查区或某个煤矿中煤层厚度,客观上是有变化的,即使在矿井下用很密集的测点测量,每一个测点的数据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在勘查报告中,我们采用钻孔测量的“一孔之见”代表“一块”煤产地的厚度,本身就与实际存在误差。
由于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参数并不是准确无误的,估算的结果就必然与实际存在误差。
不能做到像工业产品的统计数据那样准确。
所以,对勘查资源量用估算而不是计算,更接近反映矿产资源的特性。
估算,就是承认有误差。
我理解,“02规范”往往要求的是估算参数的合理性而不是强调准确性,其道理就在这里。
其次,煤炭资源/储量估算,首先应弄明白资源/储量的分类。
煤炭的资源/储量分类遵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一、煤炭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1.可采煤层包括全区可采、大部分可采、局部可采煤层三种,报告中却出现了零星可采煤层。
2.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储量以推定边界(包括向外无控制控制或未见煤的外扩地段)为界不妥,推至风氧化带边界、火烧区边界也不妥。
3.煤层对比基本可靠和不可靠的,只能圈定333资源量。
不可采煤层也可能对比可靠。
4.煤层的平均厚度不能用各煤层中所有钻孔的厚度直接相加平厚。
应该先用一层中的钻孔平均出这一层的平均厚度,然后再用各煤层的平均厚度求总煤层的平均厚度。
5.报告中夹矸剔除与煤层厚度的计算方法与小柱状图煤层厚度不一致。
6.极不稳定煤层不参与算量。
7.根据地层的总厚度(各段之和)算含煤系数。
8.老硐有无积水?是否已查明?9.以往报告估算面积上次报告是用坐标法,本次是用GPS重新量的,误差是多少?引起多少量的变化?10.平面图上采空区标高是顶板标高?底板标高?还是中线标高?11.采出量是来源于企业的报表还是根据图上算出来的?报告中的采出量一律采用测量计算出的方法。
二、金属矿资源储量报告中的常见问题1.按规范规定,仅有铜、铅、锌、银、镍、钼矿以米.克吨值圈定的薄脉型矿体可以外推。
2.特高品位的处理:先对副样做二次(内检)分析,当二次分析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确定为特高品位时,用第一次的结果。
处理时其影响范围不宜过大,以用特高品位所影响块段的平均品位或工程(当单工程矿体厚度大时)平均品位代替。
特高品位下限值一般取矿体平均品位的6-8倍。
品位变化系数大时采用上限值,变化系数小时采用下限。
3.小体重样在混合矿、氧化矿中的分布、平面分布、垂直分布情况,是否有代表性?4.钼矿氧化矿尚难以利用,回收率一般在10-20%之间。
5.金的成色一般为900‰以上,低了说明不纯,里面可能含有Ag(主要)、Cu等。
要结合组合分析结果看Ag、Cu的含量。
6.包体金被包于黄铁矿、黄铜矿中可以通过浮选的方法选出,但在石英(密度2.6)等晶体之中就难以选出,应结合选矿回收率看(金跟着硫化物走,浮选是选硫化物)。
煤矿储量核实面临问题

煤矿储量核实面临问题与解决方案一、压覆问题:(1)将收集来的压覆报告中煤柱拐点投在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后发现,绝大多数煤柱压覆储量没有尊重原始勘查或矿井地质报告储量属性且存在重叠部分(图1),这样直接造成了3个问题:①压覆面积的重复计算②压覆储量的简单与重复计算③核查块段的划分及其储量的分配图1(2)解决方案:清除所有压覆块段的重叠部分(图2),按照原储量块段、压覆块段边界重新划分核查块段(图3),将原块段1分成核查压覆块段1-1核查块段1-2;原块段2分成核查压覆块段2-1、核查块段2-2,既可以避免压覆储量重复计算,也保证储量核实中关心的压覆储量与保有储量属性的可靠。
图2 图3(3)由于原报告上块段面积与MAPGIS上计算面积存在15%的差距,这样直接导致在计算核查块段储量时与原块段储量、压覆块段储量不一致,本课题组建议严格依照原块段储量、面积为依据,通过在mapgis上量取核查块段的面积比来推断核查块段的储量。
例如:原报告中:原块段1面积为110m2,储量为100万吨,原块段2面积为119 m2,储量为120万吨,在mapgis中量取核查块段1-2面积为60 m2、核查块段1-1面积为40 m2,核查块段2-2面积为80 m2,核查块段2-1面积为40 m2,则核查压覆块段1-1储量=40万吨核查压覆块段2-1、核查块段1-2与核查块段2-2储量计算同上。
二、小煤窑采空区问题:由于较多勘查区尤其是矿区存在大量采空区,本次核查工作主要根据从昊华四大国矿08年矿井地质报告、北京市国土局煤矿矿权范围统计表这两方面资料来核查采空区。
由于小煤窑很少有矿井地质报告,且09年底全北京市所有小煤矿都已关闭,考虑到安全,不能下井进行核实,小煤窑采空区如何确定?方案是将北京市国土局煤矿矿权范围统计表中所有矿权的范围与开采上下限投到相应煤层底板等高线储量计算图上,其圈定范围视为采空区。
分别遇到以下2大问题(1)单个孤立小采空区对块段划分的影响单个孤立小采空区在兼顾原块段边界、采空边界的基础上将原块段1分为核查块段1-1;原块段2分为核查块段2-1,核查块段2-2。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矿政管理的基础,本文主要介绍是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过程中一些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资源储量;报告评审;问题及建议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作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闭坑地质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资料。
是由具有相应勘查资格资质的地勘单位受矿业权人或矿业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经相应的地质勘查和综合整理编制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
众所周知,采矿权人采矿需要交纳采矿权价款,开采的资源储量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资源税挂钩,矿山开采年限与资源储量挂钩。
近年来,由于矿业市场投资的多元化,加之国家的有关法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对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盲目市场化,受利益驱使,出现了种种弄虚作假的情况。
比如一些企业在改制时,投资者为了少交采矿权价款,往往将储量做小,造成国有矿产资源资产的流失;而有些企业在融资、筹资或包装上市时,为了吸引股民投资,造成绩优股的假象,往往又要求将资源储量做大,以蒙骗股民。
各矿产地的矿产资源储量状况不能是地质勘查机构自己说了算,而必须由相对权威的评审机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是评审机构对矿产地质勘查机构取得的矿产地质成果的审查评价、鉴定验收。
其内容包括:对矿体地质特征,开发利用内外部条件,矿产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技术数据等阶段性认识的认可。
它是资源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
是为国家掌控资源家底、维护国家资源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服务的,是政府资源储量管理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性基础工作。
它依据和参照国家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与矿产资源勘查及矿山生产和水源地建设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国家发布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以及环境方面的规定而进行的。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是指利用各种方法对煤炭资源进行全面勘查、评价和预测,以找出煤炭的分布范围、数量、品质、构造形态、地层岩性和构造特征的一项技术。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发展对于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从此角度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技术手段陈旧传统的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主要依靠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和地球化学勘查等方法,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显得陈旧,难以满足当前对煤炭资源勘查的需求。
地质勘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时间周期较长,效率低下;地球物理勘查虽然能够提供地下煤炭资源的大致分布情况,但对煤层内部的细节了解不够全面和准确;地球化学勘查则容易受到地质构造、地表覆盖及人为因素的干扰,存在定量分析不足的问题。
2. 资源评价不准确在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中,资源评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数据采集方法和手段的限制,部分地区的资源评价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有的地区可能会被高估,导致资源过度开发;有的地区可能会被低估,导致资源未能得到合理开发。
这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一定的危害。
3. 安全风险增加传统的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在勘探中对地下矿井工作面和煤层气开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地下勘探和开采操作中,由于煤层构造、煤层气的底层分布及煤层伴生岩层的多样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传统技术在勘探和开采中常常会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解决措施1. 引入新技术手段当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也应该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如遥感技术、地球化学勘查技术、激光雷达技术、激光测距技术等。
这些新技术手段在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过程中具有高效、快捷、安全、准确的特点,能够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的提升在新技术手段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
编制煤炭资源储量报告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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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ng i o m ain, CBM i e r t d v l a in a d r p r c mpi to ec. I a l in t t s knd ni nfr to ntg a e e a u to n e o t o l in t a n luso o hi i pr b e , p f r r o l ms ut owa d c re p nd n e i to tnd r n te sne d n te to or s o i g d fniin sa a dsa d ma tr e i g at n in,i r e o pr mo er po tq lt. n o d rt o t e r uaiy Ke ywor s o lr s ur e d :c a e o c ;mi i g rgh x e t e e e r p r n n i te t n ;r s r e o t v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有关的条款,都
是强制性的。
②规范
规定的工作量是最低工作量。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③资源储量分类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程度有 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 有重大关系。因此,资源储量类型不能简单 依据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且不应超越勘查阶 段和勘查程度。某一种勘查研究程度降级的, 资源储量类型也相应降级。
•2、资料汇交:勘探转入开采办理采矿证前, 探(采)矿证到期前30(60)日前,等等8种 情况。须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的 时间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期汇交的,罚款1-5 万元,并不得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伪造地 质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罚款10万,2年内不得 申请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及有关处罚。
汇交的标准规范→《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送 审材料
•材料齐全后,送省厅资源处,由资源处对申 报材料进行复核登记,符合要求的转评审办。 •矿权人与评审办签订评审合同。
•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评 审过程
•聘请专家,形成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 据报告复杂情况及质量情况,对现场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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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5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执行规范:
•勘查:各矿种勘查规范及〈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
•核实:各矿种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是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我国煤炭产业的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勘查效率低、
勘查成本高、勘查结果不准确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改进和
创新。
勘查效率低是当前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煤矿地质条件复杂,
传统的地质勘查方法往往需要进行大量的地质钻探和取样工作,导致勘查周期长、效率低。
为了提高勘查效率,可以采用非侵入性勘查技术,例如地震勘探、地球物理勘查等,通过
对地下煤层的特征进行无损探测,从而减少对地下资源的破坏和勘探难度。
勘查成本高也是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一个突出问题。
由于传统的勘查方法需要大量的
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勘查成本居高不下。
为了降低勘查成本,可以引入先进的勘查技术和
设备,例如遥感技术、无人机勘查等。
这些新技术和设备能够实现高效、精准的勘查,减
少勘查人员和设备的使用,从而降低勘查成本。
勘查结果不准确也是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一个普遍问题。
由于煤炭地质勘查涉及到复
杂的地质条件和地质学知识,勘查结果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和不确定性。
为了提高勘
查结果的准确性,可以采用多种勘查手段相互印证。
在煤矿地质勘查中可以结合地球物理
勘查、地震勘探、岩石测试等多种手段,从不同角度对勘查结果进行验证和分析,提高勘
查结果的可信度。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

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是指对煤炭资源进行科学定位、评估和探测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和方法。
随着我国对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加强,煤炭地质勘查技术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然而,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影响我国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
本文将围绕煤炭地质勘查技术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探析。
一、问题分析1. 目前我国大多数煤炭勘探开采项目使用的是传统的地质勘查技术,使用效率低、准确性不高。
2. 对于深部煤炭资源的开发,我国地质勘查技术的应用尚不完善,常常会出现“走弯路”的情况。
3. 没有完善的地质信息管理制度,导致勘查数据不规范、不全面,降低了数据的使用价值。
4. 现有的煤炭勘探开采技术中,以人工勘探为主,尚未大规模应用高科技手段,缺少智能化、信息化的勘探技术手段。
二、解决措施1. 推广新型地质勘查技术。
应用新技术,例如电磁勘探、重力勘探、地震勘探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勘查,提高勘探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加强对深部煤炭资源的勘探。
研发更为精准的地质勘查技术,提高对深部地质的理解和认识,避免“走弯路”。
4. 推广智能化、信息化勘探技术。
发展智能化勘探设备,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勘探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建立协同勘探新模式。
联合专家、技术团队共同开展勘探工作,形成协同工作模式,提高勘探效率和质量。
总之,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是煤炭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推广新型地质勘查技术、加强对深部煤炭资源的勘探、完善地质信息管理制度、推广智能化、信息化勘探技术以及建立协同勘探新模式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煤炭勘探的效率和准确性,为我国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一、评审备案依据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1)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凭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
的文件,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凭相关文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2)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求设立或变更采矿权的,申请人可凭依照规定批准的矿产 资源整合方案,申请办理矿区范围的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凭评审备案文件申请 划定矿区范围。《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7〕65号):参与整合的矿山,原采矿许可证均是在省厅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 矿登记手续仍由省厅办理;原采矿许可证凡有在部办理的,整合后矿山的采矿登记手续 由部办理)。(3)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大中型资源储量规模的,凭近三年 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无报告的应编审报告)确定剩余查明资源储量;。(4) 申请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提交相关的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的应提 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未明确是否提交评审备案文件,但国土资发[2007] 68 号文 规定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要用评审意见书的结论,推定应评审备案,实践中也在评审备 案)(5)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扩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应满足设立采矿权的要求; 不能满足的,应申请探矿权。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的,申请人应在完成资源储量评审后,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依据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申请资源储量备案。
一、评审备案依据
3. 《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 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6〕166号); 【上市报告由部管评审备案,其他哪一 级发证由其相应负责评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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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勘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常见的问题
杨通保(咨询中心)
一、报告名称不规范
1.按编写要求,有探矿权的勘查报告名称应为:贵州省××县(市或煤田)××矿区(井田、勘查区)煤炭××报告。
一般情况下,勘查区对应于普查、预查,矿区对应于详查,井田对应于勘探。
2.有采矿权的补充勘查报告,报告名称应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要求定名,一般贵州省××县(市)××井田煤炭勘探(详查、普查)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常见不规范情况有:采用公司冠名,“煤炭”与“煤矿”不分,“矿区”、“井田”、“勘查区”不分,采矿权与探矿权不分,投资人(探矿权人、公司)参与报告名称等。
二、缺乏统编和严格校对
1.对工作区的叙述,常有前后不一,一个报告中对工作区出现有勘探区、矿区、煤矿、井田等多个称谓。
2.不对本区情况作分析研究,借用别人版本粘贴或乱抄袭,往往漏洞百出。
有的甚至张冠李戴,文不对题。
3.插图内容不清晰,位置不恰当,内容不全,缺少比例尺等。
如:交通位置图中无县城所在地,区域地质图中构造单元不全等,各种分析图件数字过小,插图与文字叙述见图位置相差数页等。
三、附图不规范,内容不清晰
1.未按规定要求选定比例尺,造成比例尺过小或过大,线条及数据内容不
清晰。
2.未执行煤田地质勘探标准图例,造成图式、图例五花八门,极不美观。
有的图例千编一律,不管图中有无使用,均全部放上,有时该有的图例反倒没有。
3.内容不全。
如勘查线剖面图上,无钻孔止煤点深度、标高等数据。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缺工程见煤点煤层小柱状及主要煤质指标等。
4.以往地质工作中,将分阶段勘查的工作量人为分割叙述。
如勘探报告中,将地质填图、普查或详查(未交报告备案)列入以往地质工作。
有的将与本报告无关联的报告亦完全罗列,毫无意义。
5.地层名称、代号、厚度等,出现前后不一、文图不一。
文字报告中的地层、含煤地层、水文地质等章节内容与地层综合柱状图的数据应相互一致,与勘查线剖面图等附图应互相吻合。
有的报告错误地将钻孔未完全揭穿的地层厚度亦列入厚度统计之列,有的平均值、一般值不分。
四、分析研究程度不足,结论不正确
1.未认真开展地面地质工作、钻孔岩煤层对比工作,审核不把关,报告中因出现岩煤层对比错误、构造解释错误,造成煤层可采性、稳定性及构造叙述等结论错误,附图、附表及文字内容修改工作量大,甚至须推倒重来。
2.对环境地质的叙述,往往不注重评价环境地质现状和叙述自然状态下的不良地质现象,便提出许多注意事项。
五、资源储量的块段划分原则、分类不切实际
叙述的块段划分原则、分类与附图所示情况不相符。
叙述以勘查线、等高线等为界,图上确以工程见煤点连线;有的资源储量块段划分达不到对勘查控
制程度、地质可靠程度及可行性评价结果的相应要求。
六、资源储量变动原因不明
1.未叙述与最近一次评审备案报告的资源量对比,变动原因;未与原上表矿区重叠区进行资源量对比,未对原整合小煤矿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并开展资源量对比。
2.未对准采标高以上、以下的资源量进行计算和单独统计。
未说明最低算量标高和最高算量标高。
七、其它开采技术条件内容不全
缺少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梯度、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绝对涌出量,地温梯度,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等数据。
八、附图、附表、附件不全
附图、附表、附件不全,附表、附件未单独装订成册,或装订不牢固等。
有的缺少最近一次报告的评审、批准文件,或缺投资人或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缺勘查合同书或上级的项目任务书,缺野外工作验收意见等。
九、结论和建议的叙述,未抓住重点
未对本次勘查工作进行总体评述。
对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常避而不谈,对煤炭开发及未来煤矿生产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未在结论中提出,有的在开采技条件中任意叙述,缺少依据,且不合题意。
十、学习更新不够
1.有的编写人员,对新规范、新知识不了解,仍采用已过时的老规范、老标准编写报告。
如对灰分、硫分、发热量的分级仍采用原划分标准,未按《煤炭质量分级》(GB/T 15224.1—2004)划分。
2.据国土资源部对煤炭煤层气勘查的通知要求,煤炭勘查报告中的煤层气内容须单列一章。
3.2009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总局发布了煤炭行业标准《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2010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替代了原煤炭工业部(80)煤地字第638号文件颁发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等四个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