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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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刘洋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3期【摘要】本文首先阐述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其次,从供给与需求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并提出现阶段包括产品服务供给水平较低,保险相互需求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最后,围绕保险供需关系、保障机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供给与需一、保险及农业保险界定(一)保险现代保险可以从两方面来诠释。

一是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财政安排。

二是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经济关系是通过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来确立的。

保险有两个基本的职能:风险分担和补偿损失。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促进社会和经济交流,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农业风险保障;保险的微观作用是促进尽快恢复受影响的企业,稳定人民生活。

(二)农业保险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一般使用的农业保险概念:农业保险除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之外,还包括从事广义农业的劳动力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和农村其他物质财产保险。

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农林牧副渔业、工业、服务业甚至运输业等行业各的保险服务,涉及了整个农业活动的过程,包含农业生产全过程中的农产品和牲畜的保险,同时包含人身安全保险。

农民农业保险产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缴纳一定的保险基金。

本研究根据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实情况,考虑到农业保险中各种类别保险所占的比重情况,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狭义的研究范围之内,主要针对种植业(农作物)和养殖业(饲养动物)的保险情况进行研究。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农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水平较低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品种少,农险产品种类过于单一,保费高且保障程度不足,缺乏正确的导向。

农民来自不同地方,每个人对农险的需求也各不同,所以对农险进行创新来适应不同人群,开发出相适合的农险险种。

黑龙江省面积大,农险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困难,致使我省的农险品种较少,保险参保范围也受到了局限性,所以我省迫切需要开发出既满足特殊地理范围位置又符合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特殊创新类型农险。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作者:唐立兵刘志成张平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12期摘要: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在整个再生产循环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风险,是典型的风险产业。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商品率达到70%,享有“北大仓”的美誉,同时又是自然灾害频繁的地区,素有“春旱、夏涝、早秋霜”、“十年九春旱”和“东涝、西旱、北秋霜”之说。

与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相比,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远远不够,根本不能够发挥支持农业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因此,试图对当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农业保险在黑龙江省长足有效发展。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制度体系;黑龙江省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2-0053-03黑龙江省是全国九个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其粮食商品量、商品率和粮食净调出量均居全国首位,但同时黑龙江省又是一个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省份,每年的粮食产量都会因自然灾害的发生而受到影响,从而给全省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波动性,更主要的是会使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冲击,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因此,黑龍江省要加快建立并完善现代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通过农业保险农户可以稳定农业的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将农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以较小代价转移到保险公司,以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地增长;保险公司通过农业生产、防灾、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等环节来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能力。

黑龙江省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农业要发展,农民要富裕,就必须加大农业保险的发展力度。

从另一个角度讲,保险市场在城市中已趋于饱和状态。

针对“服务三农”的使命,保险业的发展要致力于农村,同时保证了保险经营主体的自我生存和发展。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目录摘要关键词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1. 1 研究背景1. 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2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2.1 农民的认知程度不高2.2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沉重2.3 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业务普遍亏损3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相关情况3.1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3.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分析4 促进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4.1 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4.2 完善农业保险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相关部门要为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参考文献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各国保护本国农业防止农业风险的主要做法,通过对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客观分析,探索符合黑龙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做法。

加强立法建立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通过合理的财政补贴制度调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转移制度,增加农业保险公司抵抗巨灾的能力。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风险。

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1. 1 研究背景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在全国农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黑龙江省面临的重要任务。

同时,黑龙江省又是全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几个省份之一,洪涝、霜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灾害严重,农业环境恶劣,影响农业产业的发展。

特别是在全球生态环境恶化,极端气候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黑龙江省亟须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实现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1. 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主要表达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

具体表达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利于减轻自然风险对农业的威胁。

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

第14卷 第1期2024年1月农 业 灾 害 研 究Journal of Agricultural CatastrophologyVol. 14 No. 1 Jan. 2024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现状研究韩佳颀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摘 要:在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自然环境不断被破坏。

近年来,各类大型自然灾害频发,给黑龙江省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带来较大挑战,因此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市场发展迫在眉睫。

通过对已有研究及相关数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的供给制度暴露出保险深度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急需转型升级,以期为黑龙江省农业巨灾保险供给制度的转型升级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黑龙江省;巨灾保险;博弈分析中图分类号:F842.6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4)01–0296-041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1.1 巨灾与巨灾风险关于巨灾风险,各界普遍认为由情节严重的自然灾害、传染病、恐怖主义袭击或人为事故造成巨大损失且事后需依靠多方力量合作化解的风险。

巨灾通常是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对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灾害事件[1]。

巨灾被划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类。

巨灾与巨灾风险具有区别于普通风险与灾害的显著特征,如发生频率低、难以预测、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地域性特点等。

基于巨灾和巨灾风险的特殊性,有效预防和预警巨灾事件、灾害发生过程中的迅速控制以及灾后的救助和重建等工作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新时代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2]。

1.2 巨灾保险与农业巨灾保险巨灾保险是以有效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及缓解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目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相对其他巨灾相关的金融产品,巨灾保险的运行机制更完善。

我国巨灾保险建设工作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越来越受到重视,多年来我国在多个地区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研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于黑龙江省这样的农业大省来说,农业的稳定发展更是至关重要。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机制,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黑龙江省的农业保险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迅速。

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险品种日益丰富,参保农户数量逐年增加。

保险机构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多样化的风险保障。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一)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保障金额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农业生产的成本投入,尤其是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时,赔偿金额不能有效弥补农民的损失,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保险产品结构单一现有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常见的险种上,对于一些特色农产品、高附加值农产品的保险覆盖不足,不能满足农业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三)保险费率厘定不够科学保险费率的确定缺乏精确的风险评估和数据支持,导致部分地区和农户的保险费率过高,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能使一些风险较低的地区和农户缺乏参保动力。

(四)保险理赔服务有待提高在理赔环节,存在理赔流程繁琐、定损标准不统一、理赔时间长等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的保障效果和农民的满意度。

(五)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灾害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愿意支付保费参保。

(六)政府补贴机制不完善政府的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但补贴方式和标准还存在不够合理的地方,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的对策(一)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农业生产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保险保障金额,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充分补偿农民的损失。

同时,鼓励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摘要:黑龙江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种植业保险在农业中的地位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分析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了影响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的诸多因素,并对加快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种植业保险;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中图分类号:f8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159-01种植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种类之一,是以农作物及林木为主要保险标的,对在生产或初加工过程中发生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种植业保险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风险高、周期性强。

黑龙江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种植业保险在农业中的地位尤为重要。

因此,研究、发展种植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种植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及现状我国种植业保险最初是根据前苏联农业保险模式发展起来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0年开始在北京试办棉花保险。

1952年,除了西藏地区外,全国农村都试办了一些种植业保险险种。

1958年10月,国务院全国财贸会议决定全部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2年我国又重新恢复和发展种植业保险。

198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了包括粮、棉、油、麻、糖、烟等多种种植业保险险种,为今后的种植业保险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国从事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人员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上作了积极、有益的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模式,目前我国种植业保险逐步包含了以下范围:粮食作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林木保险、水稻育苗大棚保险、其它种植保险。

二、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多年来,黑龙江保险业始终坚持把服务“三农”和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作为经营宗旨,不断深化试点,扩大经营区域,拓展业务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提高保险业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作者:李聪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10期摘要:黑龙江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种植业保险在农业中的地位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分析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了影响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的诸多因素,并对加快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种植业保险;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中图分类号:F84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159-01种植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种类之一,是以农作物及林木为主要保险标的,对在生产或初加工过程中发生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种植业保险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风险高、周期性强。

黑龙江作为全国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种植业保险在农业中的地位尤为重要。

因此,研究、发展种植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种植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及现状我国种植业保险最初是根据前苏联农业保险模式发展起来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0年开始在北京试办棉花保险。

1952年,除了西藏地区外,全国农村都试办了一些种植业保险险种。

1958年10月,国务院全国财贸会议决定全部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82年我国又重新恢复和发展种植业保险。

198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了包括粮、棉、油、麻、糖、烟等多种种植业保险险种,为今后的种植业保险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国从事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人员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上作了积极、有益的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模式,目前我国种植业保险逐步包含了以下范围:粮食作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林木保险、水稻育苗大棚保险、其它种植保险。

二、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多年来,黑龙江保险业始终坚持把服务“三农”和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作为经营宗旨,不断深化试点,扩大经营区域,拓展业务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提高保险业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探析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探析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探析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面临着诸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在黑龙江省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农业在全省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保险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从最初的少数几种农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等,逐步扩展到了更多的农产品,包括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

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保额不断增加,以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和农民的实际需求。

参保农户数量持续增长。

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投保。

二、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当遭遇自然灾害或病虫害等风险时,农业保险能够为农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其迅速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稳定农民收入。

降低了因灾致贫、返贫的风险,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农业保险的推行,有助于提高农业信贷的可得性,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鼓励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保险品种相对单一。

不能完全满足多样化的农业生产需求,尤其是一些特色农产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保险赔付标准不够合理。

在一些情况下,赔付金额不足以弥补农民的实际损失,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

保险服务网点少,理赔流程繁琐,导致服务效率低下,农民满意度不高。

宣传推广力度不足。

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和条款了解不够,存在误解和不信任,影响了保险的普及程度。

四、改进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丰富保险品种。

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业发展特点,开发更多针对性强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农业保险基础知识

农业保险基础知识
一是稳定效应。农业保险的稳定效应主要指农业灾害发生时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稳 定了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进而使国民经济能够平稳连续地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做出 贡献; 二是福利效应。农业保险的福利效应通常表现为由于农业保险带来国民收入增加,进 而提高社会福利 三是政策效应。农业保险的政策效应是指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显现出来的政 策补贴、调节和引导等功能; 四是农业保护效应。农业是先天弱质的产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表现为资金、土 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外流。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无论在哪个国家,它都是市场经 济中的弱者,都需要政府的宏观保护。
注:以上期限均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一)小麦、水稻、棉花种植保险的技术要点(5/5)
免赔率 每次事故的免赔率为10-30%。 赔偿计算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1-免赔率) 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 /单位面积 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每亩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以每亩保险金额 为赔偿计算标准。 每亩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 赔偿计算标准。
承保方案内容包括:
1、经营模式(自办、联办/共保、代办等); 2、保险标的及险种名称; 3、业务开办区域及规模预测; 4、各险种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 5、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及农户自缴保费比例; 6、赔偿限额或封顶赔付规定; 7、资金管理规定。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划拨方式、划拨时 间; 8、风险管控措施; 9、相关协作部门职责(包括:与当地政府或财政、保险监 管等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与农业、畜牧、林业等技术部 门开展的合作内容); 10、相关文件。包括: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 全省政策 性 农业保险业务的规定、拟开办险种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农 林 科 江农业保 险发展 问题浅 析
张 士 光
( 吉林 大学军 需科科技 学院 , 吉林 长春 1 3 0 0 0 0 ) 摘 要: 黑龙 江省是我 国的农业大省 , 也是我 国粮食的主产 区, 农业面临的风险大 , 对黑龙江农业的总体发展 影响 巨大。建立和 完善 农业保 险制度对于我省的经济迫在眉 睫。本 文主要分析 了黑龙 江农业保险发展 的现 状和 面临的问题 , 并依据 问题提 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关键词 : 农 业保 险 ; 问题 ; 对 策
温家宝总理在 2 0 1 1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提出‘ ‘ 健全政策I 生 = 捉业保险 策支持 , 由于目前我国这方面法律政策的不足, 导致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 制度 , 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 目前 , 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 出现了需要不确定因素。其次, 农业保险缺乏财政支持; 农业作为—种高 还处于初级阶段。要想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自 勺 作用, 风险产业,如果- 、 没有政- 府 的贝 才 蟛 球 瞄 户 自己和保险公司的力量是 就必匆 碑} 决 目前困难农业保险发展的各种障碍,为农业保险发 l J i 例如 2 0 1 2 年我省粮食耕地 1 . 6 4 , I L -  ̄, 其中就 个良 好 的环 境。 有超过 1 2亿庙需要政府的财政丰 助, 而省财政最终只能提供 1 f Z 元的保 1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费补贴, 相当于只有 2 5 0 0 万亩粮食耕地参与农业保险。 再次 , 农业保险缺 黑龙江是我们重要的农业大省 , 耕地面积名列全 国首位, 达到 1 1 3 3 乏税收优惠政策; 目 前我国的总体税收水平偏高, 对农业保险方面的税收 万公顷, 是我国粮食的第一主产区。随着改革开放, 农业生产力获得了不 更是缺乏支持。农业保险由于其特殊 性, 是—项偏公益性质的行业, 目前 断提高, 但是农村的经营漠式还基本停留在以个体农户分散经营为主, 农 我国对旅 僦 企业只是给以了小幅度的营业税 ,印花税 、 城建 等优 作物品种繁多, 加上近 几年自然灾害频发, 使得农业生 富 登 到了重大损 惠 , 应该加大对从事农业保险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 失。 据统计, 全省每年 由于 自 然灾害而受损的耕地达到 1 6 0 0 万亩, 占到总 3 促 进黑龙江 耕地面积的 4 4 %, 自 然灾害造成的粮食减产每年达到 1 5 亿公 斤, 直接经 3 . 1 增加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 济损失到达 2 0 亿元以上。 农业保l 椒寸 于黑龙江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 首先 , 加强农民的风险意思和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 在具体操作上既 的作用。 要考虑全省不同地区地域和自然环境的区别 ,又要考虑农民作为文化程 目前黑龙江涉及农业保险的公司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 度低 、 / 1 、 农意识严重的实 睛。在农业保险教育的宣传上, 可以利用多种方 国人民 护褓 险股 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从 2 0 0 7 年开始, 财政部 式进行, 例如网络、 报纸、 电视、 广播等。其次, 要充分发挥以农业保险公司 开始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试 Ⅱ 乍 。 黑龙江省于 2 0 0 8 年被列 ^农业保险 为核J 的农业保险项 目, 减少政府的不必要干预 ; 最后, 要引 入 竞争机制, 试点省份。 目 前, 黑龙江农业保险虽然在全国发展的E 匕 较 决, 但是农业保 提高农业保险公司I 0 新能力, 提高农 匕 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险市场仍是—个十分 定的- g- k,其市场效应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体  ̄ 3 2增加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 现。因此 , 作为农业大省的黑龙江 , 如何去解决好农业发 立 程中农业保 首先, 在税收上给以农业保险经营企业优惠。在国际社会上给以农业 险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对我省农业 保险企业税收优惠是—种普遍的作法。有些国家对于农业保险企业给以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 可以从参与农业保险的三个主体来分析, 即农户、 免征—切税收的待遇,而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只是对从事农业种植和养 保 讼 司、 £ 府。 殖方面的农业保险企业给以营业税和印花税的免证 。可以考虑对黑龙江 2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从事农业保险经营的企业给以免征税收或者进行税收的返还,从而提高 2 l 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保: 险公司的盈币 0 水平 。 欺 , 鼓厉 司推出适合黑龙江农业生产实隋 首先, 由于收 人 水平不高, 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殴 艮 低; 近几年, 的新型保险产品, 对具有创新的保险公司进行相直的奖励鼓励。 - ̄N N 由于市场的供大于求 , 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暴跌 , 农 民的收入大幅下降, 特 以借鉴 目 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农业保险经验来设计保险品种。另—方面 别是那些以农产品收人为主的农户收入 更是下降的厉害。2 0 1 2 年全省农 结合黑龙江实际隋况来没啉 啦 的险种。最后 ,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建 民人均收入为 7 5 9 0 . 7 元, 只有城镇居民收入的 4 ∞ 左右 , 在这种收 ^ 水平 设 , 农业保险要想发展离不开制度的规范 , 因此急需相关立法部门结合我 下, 要求每户农 民再去缴纳一部分农业保险费, 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是 们实际隋? 啵 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保险法律。 笔承受刁 - 起的额外开销。 加上参加农业保险操作复杂 , 理赔时往往会产 3 3增加 政府的支持力度 生巨大分歧,最终导致—些有心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也选择了放弃。其 首先, 政府在政策上给以扶持, 对各类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给以鼓励; 次,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许多农户还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灾害不 农业保险作为—种准公益 质的产品, 政府应废在其中发货主导作用 , 来 会发生到 自己的身上, 即使发生了自己灾害也是采取, J 、 灾自 救, 大灾靠政 维持这项产品的有效供给, 政府应对农业保险经营给以扶持和补贴。 其 府的态度,这就容易导致当大灾年由于政府的救助力量有限而导致农户 次 , 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 ; 我省是—个农业大省, 也是农业自然灾害 损失加 重。 频发的省份, 因I H 依 业保险是一种高风险, 亍 业。 要想农业保险得以可持续 2 2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发展, 就必须晚 E 农业 保险再保险机 制。 省政府应着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 之所以会出现农业保险供给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 经营农业 险制度的建设, 对于—些保险事故多发的险种 , 政府应该主导对这些保险 保险的主体少。农业保险是—种低保费、 高风险赔付的险种, 其盈亏平衡 的再 殓 工 作, - 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再次, 加大农业保险 人 才培养; 点很高, 而且其面f 临的风险是一些突发的、 大面积不可预测的风险, 这些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 人 才相对匮乏。 据统计, 我国每年农业保险人才缺口上 风险是不能从技术 匕 规避的,当发生风险时所收取的保费往往不足以进 万 , 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 因此 , 必须重视农业保险人才的 行赔付, 所以保险公司涉及的农业保险品种很少。 二、 保险的品种少。 虽然 培养。 加大各保险公司 人 才培养 力度 , 同日 桩 高校录取日 寸 适当扩煳 关专 近些年我省农业保险有了长足的发展 , 但是也堤叔 限于 几 类 险种 , 现对于 业 人才的招生。与此同时, 完善保险行业从业资格的管理 , 开展形式多样 品类繁多的农业项目,农业保险的数量和品种还是很难满足农业发展的 的 人 才培养模式, 为我省农业保险的J I 讦I I 发展提供 人 . 才储备保障。 需要。而且能够 真正满足农民收入和需要的农业保险也 少之又 ! 。 三、 缺 参考文献 乏农业保险相关专业 ^ 、 才。人才的缺失是制约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种 [ 1 例吵 璐 我国农业保险供给 问题研 究I 北京: 北京工商大学2 0 1 1 . 重要因素。 园 李瑞红 我国 农业 保险发展的困 境分析及对策建议硼 甘肃金融2 0 l 0 f l 1 2 3政 蝶 支 足 p ] 张加乐我 国农业保险此触 的问题及对策 区经济2 0 1 0 f l 1 首先 , 农业保险法律保障缺失 ; 农业保险在我省虽然 已经有近十几年 [ 4 / N ̄ e - ? ' - 碱 国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问题综述 金融与经济2 0 1 叩1 的 发展历程 , 但是一直是处于非法律制度下发展的, ��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

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对策作者:于晓东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33期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和推进,现代绿色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概念,能够在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种植业、养殖业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自2008年初黑龙江省被国家确定为首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以来,农业保险逐步成为化解农业尤其是种植业风险、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农业保险的发展对改革及”三农”事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正不断增强。

但不容忽视的是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状态虽整体向好,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态势良好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相对于试点工作开展初期,经办机构得以壮大,承保能力大大增强。

使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从2008年~2017年,经历了十年发展历程,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建立到健全,已经覆盖了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品种,相应的二轮承包土地也全部实现了愿保尽保。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得到了大大螬加,所包含的种植作物也从玉米、水稻扩展到了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和葵花籽等作物。

二是黑龙江省扩大了农业保险的责任范围。

除了暴雨、内涝、风灾、旱灾、冰冻等,还把地震、草鼠害、全部病虫害等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在绝对免赔政策的调整方面,设置了损失程度30%的相对免赔,但计算赔款时不再减去30%的损失程度。

而绝收成数标准方面,把农业物绝收由9096以上损失调整为80%(含)以上损失。

2017年,黑龙江省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把农业保险赔偿系数分别由06、07、0.8、09调整为07、08、09、l(损失程度30%一60%)。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摘要: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作为农业大省,农业风险集中,影响重大,农业保险的发展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阐述了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供给;需求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7-0168-01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的农业风险管理总体上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

要持续高效地推进农业保险,必须着力解决一系列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和矛盾,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

黑龙江省在全国农业发展当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拥有耕地面积1132.2万公顷,占全国10%左右,居全国第一位,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但由于其是以农户个体承包土地为主的个体经营形式,且大量农户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作物产品种类繁多,生长期具有较强的阶段性,则极易受到旱、涝、洪、雹、风、冻、病、虫等多方面灾害的影响。

据统计,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平均每年受灾面积1600万亩,成灾面积1300万亩,占全部作物播种面积的43.6%,平均每年减产粮豆约30亿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亿元。

农业保险对黑龙江,特别是对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三农”的意义重大。

目前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分别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办。

2007年以来,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2008年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的重要商品粮基地被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

黑龙江省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doc

黑龙江省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doc

黑龙江省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政策农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减少灾害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发挥财政支持政策的杠杆效应,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全国粮食总产和商品量双第一的省份,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同时,黑龙江省又是全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几个省份之一,洪涝、霜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发展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以下简称政策农险)尤为必要。

3月末,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18个市县230户参保农户、130户非参保农户及73名保险经办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走访了负责政策农险的承办单位、相关政府部门,与乡镇、村干部及农民进行了座谈,了解农业政策性保险在黑龙江省开展情况、各类相关人员对此项政策实施的评价,发现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提出完善黑龙江省农业政策保险的对策建议。

一、黑龙江省政策农险的发展过程和现状黑龙江省商业性农业保险是从垦区开始实施的,最早追溯于1991年,首创了冰雹和龙卷风风险互助业务。

2004年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2005年在垦区成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2007年以来,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黑龙江省虽没有列入全国试点,但自行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

2008年黑龙江省被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担农业保险的经营工作。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畜牧局、黑龙江保监局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种植业确定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四种农作物作为年度政策农险保费补贴品种。

四大农作物保费均价每亩15元,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市、区)财政承担比例不低于15%,参保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比例不高于20%。

补贴险种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以确保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民保 险公 司黑 龙江财 产保 险公 司和 阳光农 业相互 保险公 司。中国人 民保险公 司 18 年就 开始在 黑龙 江省开办农 92
10 .万公顷, 28 7 粮食产量达到 80 亿斤 , 20 年增加 7. 6 比 08
2 .亿 斤 , 5 6 居全 国第 2 。黑龙 江省是 农业 大省 , 保 位 农业
体仍然非常少,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大地财险近年才开始经营少量 的商业性农业保险, 同时在潜在需求比较大的情况下 , 有 效需求也有待提高。
2 . 缺少法 律保 障
我国至今只有《 保险法》 《 、农业法》 对农业保险有原 则性的规定。我国《 保险法》 16 第 8 条只是提到国家会支 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 我国《 农业法》 4 条也只是提到国 第 6
农业 保险体 系建立处 于无法 可依 的状 态 。 比如 , 在农 政府
补贴 。黑龙 江省财 政补贴 的农业保 险运作 方式依靠
政 府 主导 、 政 补 贴 引 导 、 险 公 司 承 办 和 地 方 各 级 财 保 政府行政助推 。 4 . 农业保 险对农 业 的保 障力度 不断 增强 从 20 07至 20 年 保 险 人 承 担 风 险保 障 38 6亿 09 3. 2 元, 累计支 付赔款 2.亿元 , 定程度 上补偿 了黑龙 江 1 7 在一 当地农 民的损 失 ,并 为其 简单再 生产 和扩 大再生 产提供 了良好 的保 障。 【 收稿 日期】 02 0—7 2 1-82
尚不科 学完善 。政 府应加 快对农 业市场 的有效 整合 , 完善现代 农业保 险体 系, 高农 业保 障能 力, 提 以促进 黑龙 江省 农业
保险 的快速发展 。
【 键 词】 黑龙江省 ; 关 农业保险 ; 现状 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作为农业大省和商品粮大省,打造成为中国优质、稳固、可靠的“大粮仓”是黑龙江省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农业保险保驾护航,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现有问题、促进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

标签: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2004年,国家先后在黑龙江省、上海、吉林省等地批准设立了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05年,黑龙江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农垦开展了农业保险,并为垦区增雨、防雹提供部分项目补贴。

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国家财政部开展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中央确定的这些补贴险种以“广覆盖、低保障”为原则确定了保障水平。

保障金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黑龙江省于2007年自行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

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作为农业保险补贴,确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省分公司作为黑龙江省的两个经办机构,在全省21个县(市)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财政补贴、市场运作”的思想,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帮助农民规避因自然灾害和疫情给种、养业带来的突发风险。

2008年黑龙江省被国家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后,全省主要针对四大粮食作物和两种畜产品给予保费补贴。

国家、省、县和个人的分摊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25%、15%和20%,并延续至今。

同时,财政部对省级政府组织开展的特定农作物品种的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参保农户提供补贴。

从2008—2013年,各级财政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投入的保费补贴达到29亿元,有力维护了该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做出重要贡献。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

BUSINESS CULTURE 商业文化2021.03NO.49628黑龙江省是我国粮食的重要产地,作为农业大省,农作物大量产出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弱势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并且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

黑龙江省地理位置特殊,干旱、多雨、寒潮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因而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

近些年来洪涝,寒流等灾害时有发生,对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解决好农业问题,不仅是“惠农”问题,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三农”不断发展的必需之举。

农业保险具有防范风险的功能,能帮助农民抵御猝不及防的自然灾害,帮助减少损失,保障基本利益。

因此,本文以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分析黑龙江农业保险的现状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保险的起步与发展农业保险的起源保险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就比较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事保险行业的人越来越多其发展进程十分迅速。

虽然中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农业保险在中国大概有80多年的历史。

我国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发展农业保险,直到今天经过80多年的曲折发展,取得了当前较好的成果。

农业保险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农业保险经历了初期的迅猛发展、中期的停滞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

如今,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到了新的历史起点。

但相比于世界农业发达的国家,中国农业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具有更大的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业人均资源小国,农业小规模经营与自然灾害频发是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要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尽可能降低农民的风险,使其有信心继续种地。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需求分析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基本现状黑龙江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全省耕地面积为1183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72%,居全国第一。

近几十年,黑龙江的农业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但是农作物种植以个体为主并且大部分都在农村地区或者农垦总局,东北的主要农作物为大米、大豆、玉米等生长周期长极易受到旱、涝、雹、风、虫、冻等自然灾害影响。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郑立平
【期刊名称】《黑龙江农业》
【年(卷),期】2003(000)008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郑立平
【作者单位】中国保监会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6
【相关文献】
1.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 [J], 杨秀丽
2."3S"技术在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中的应用现状及建议——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为例 [J], 于烨堃; 王京虹
3.贫困县玉米种植户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档次分析——基于黑龙江省林甸县的调研[J], 齐彧; 王宁
4.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展望 [J], 王海强
5.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问题分析 [J],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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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一、黑龙江农业保险现状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保险主体多元化 目前,在黑龙江省内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是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黑龙江财产保险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 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82 年就开始在黑龙江省开办农 业保险业务。开办险种达 15 种,其中包括烤烟、林木、塑料 大棚、肉牛、肉鸡等险种。中国人保属国有保险公司,凭借 其网点优势,主要在垦区外进行农业保险产品的经营。 2.保险费收入持续增长 自中国保监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全省 保险业不断深化试点,扩大经营区域,拓展业务领域,逐 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障能力,提 升保险业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2007-2009 年,全省实现农业保费收入 29.67 亿元,其中阳光农业相 互保险公司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且增长较快。 3.政府补贴力度加大 2010 年 中 央 财 政 加 大 对 地 方 农 业 保 险 补 贴 力 度 。黑 龙 江 省 政 府 也 积 极 响 应 ,对 农 业 保 险 进 行 大 面 积补贴。具体做法是农业保险是由县级财政为投保 人 提 供 保 费补 贴 后 ,省 级 财 政 、中 央 财 政 再 给 予 保 费 补贴。黑龙江省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运作方式依靠 政府 主 导 、财 政 补贴 引 导 、保 险 公 司 承 办 和 地 方 各 级 政府行政助推。 4.农业保险对农业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从 2007 至 2009 年保险人承担风险保障 338.26 亿 元,累计支付赔款 21.7 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黑龙江 当地农民的损失,并为其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 了良好的保障。
1.有效供给和需求不足 据黑龙江省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黑龙江省耕 地 和 林 地 面积 居 全 国 第 1 位 。2009 年 全 省 播 种 面 积 1208.7 万公顷,粮食产量达到 870.6 亿斤,比 2008 年增加 25.6 亿斤,居全国第 2 位。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 险的供给和需求都应该是巨大的。但至目前为止,供给主 体仍然非常少,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大地财险近年才开始经营少量 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同时在潜在需求比较大的情况下,有 效需求也有待提高。 2.缺少法律保障 我国至今只有《保险法》、《农业法》对农业保险有原 则性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 186 条只是提到国家会支 持农业保险的发展;我国《农业法》第 46 条也只是提到国 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鼓励以互助合作保 险的形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并且提出我国农业保险不 允许强制农民参保,遵循农民和农业组织自愿购买原则。 但这些条款都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所以目前全省的 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比如,政府在农 业保险中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有了政府的积极参与,也 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也缺 乏法律的保护和约束。由于农业风险面广量大,一旦发生 巨大灾难,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保险公司基本无力 承担。就全省的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来讲,首先,主体 的性质问题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找不到定位;其次,企业 的组织机构、运营等无法可依。以至于今年公司多名管理 人员因违规受到重罚后,有人辩解称相互制保险公司不
4.缺少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导致农业保险难以获得利润 基金的累积,但是农业保险业务的业务却需要大量前期 资金的投入。这包括农业业保险人才的培养、开发农村农 业保险营业网点和开发信息网络系统,这种矛盾的现状 严重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阳光农业相互保险 公司运行仅仅一年,就在信息系统开发和网点建设等各 方面投入资金 4000 多万元,以后随着服务面不断扩大, 基础设施投入也将会不断增加,公司自有资金肯定难以 保证持续性投入。 5.缺少巨灾分散体系 农业风险具有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的特点。这就 决定了农业保险容易发生巨额损失。在缺乏巨灾风险准 备金和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机制的条件下,由于农业保险 公司经营区域有限,业务较集中,这也造成了风险的高度 集中。一方面参保农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保险 公司的经营也面临很大的风险,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为 了分散这种风险,必须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目前全省并 没有政府主导的农业再保险体系,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 的积极性并不高,只是进行保险费 10%量的巨灾基金积 累。某种程度上对巨灾的储备是远远不够的。 6.缺少技术和人才的支持 技术是保险经营的最关键因素,而农业风险比一般 的风险又具有特殊性,其单一危险单位巨大,损失频率 高,成本高。农业保险产品在厘定费率和理赔都极其复 杂。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危险单位划分,根据不同地域 考虑差异化费率,如何安排再保险方式等很多难题。理赔 时由于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畜禽类产品,它们受 损程度各不相同,赔付额度难以确定,对评估技术要求 高。一般来讲养殖险比种植险风险还要大。如,有些农民 把没有投保的死猪放到投保的牲畜中,要求保险公司赔 偿,保险公司难以对其进行分辩,可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 损失。保险法上明确规定,如果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不及 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失扩大,那么扩大部分保险公司可以 不赔偿。但在实践中,保险公司难以有准确的标准衡量农 民是否进行了施救。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等工作强度大, 难度高还需要极专业的知识和长期的经验积累。而解决
第 2012 年第 9 期 (总第 406 期)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2)09-0010-02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No.9,2012 Total No.406
陈守强
(鸡西大学 经济系, 黑龙江 鸡西 158100)
[摘 要] 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呈现出保险主体多元化、保险费收入持续增长、政府补贴力度加大和农业保险
[收稿日期] 2012-08-27 [作者简介] 陈守强(1978-),黑龙江鸡西人,鸡西大学经济系讲师。研究方向:西方经济学和国际贸易。 [基金项目]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科研项目:黑龙江农业保险体系研究(125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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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强: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能依照保险法,它不是目前保险法调整的对象。 3.缺少完善的财政支持制度 农业保险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性,并且具有高
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特点,特别需要政府有长效的干 预和财政支持制度。但从目前全省的情况看,政府在农业 保险体系的建立上仍然有缺失。全省对于农业保险费补 贴落实不到位。黑龙江垦区前 14 年“低保障”的农业保 险,农垦总局累计补贴了 2.8 亿元,赔付率高达 120%以 上。2005 年、2006 年,国家财政分别给予阳光公司保费补 贴 2000 万元、2400 万元,占总保费的 9.1%,每亩参保耕 地平均补贴仅为 0.81 元,每斤粮食补贴不到 1 厘钱。无论 是农民还是公司都感到没有缓解双方的压力。
对农业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四个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和需求仍然不足;缺少相应法律保障和
完善的财政支持制度;缺失巨灾分散体系等。原因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低,农民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且收入偏低,保险体系
尚不科学完善。政府应加快对农业市场的有效整合,完善现代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障能力,以促进黑龙江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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