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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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排放污染物时需要缴纳相应的排污费,同时可以申请相关的环保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套管理制度。

1. 排污费缴纳制度: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和污染物类型支付相应的排污费用。

- 排污费应由排污单位自主申报,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后进行缴纳。

- 缴纳排污费的方式可以是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或按月度、季度等频率分期缴纳。

2. 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 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环保项目的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 环保资金申请应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资金使用规划,包括项目的环保效益、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 环保资金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项目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度。

- 审核通过后,资金将由政府部门划拨给申请单位,并实行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

以上是简要的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排污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我国逐渐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对企业、机构等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收费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鼓励企业采取节能环保措施。

具体来说,它通过收费来增加排污企业的生产成本,以达到减少排污量的目的。

首先,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排放。

传统的治理污染的方法是限制污染源的数量和强度,但这种方式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容易导致一些企业逃避监管。

而排污收费制度则能够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自愿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排污费用,如果能采取一些减排措施,可以减少费用的支付。

这就激励了企业自觉地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可以促进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并不矛盾,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的趋势。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污染排放成本上升,企业有动力转型升级,采用环保技术和装备,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同时,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环保科技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排污收费制度还能够提供资金支持环境治理。

政府通过收取排污费用,可以积累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

这样一方面能够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环境治理的深入进行;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避免了纳税人过重的财政压力。

然而,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计费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对污染排放的贡献度不同,计费标准要分别制定,以免偏离了初衷。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需要避免成为企业的“净化费”,即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掩盖真正的环境问题,而不采取真正的环境治理举措。

最后,监管和执法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监管和追责,确保排污收费制度的有效性。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

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与程序1、环境保护排污收费的内容(1)污水排污费项目(内含69个单项);法律依据:①《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污水排污费。

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2)废气(粉尘)排污费项目(内含45个单项);法律依据: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废气排污费。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3)煤粉二次扬尘收费;法律依据:①《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九条: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煤粉二次扬尘排污量问题的复函根据规定,对露天煤矿在生产、堆放、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尘应当征收排污费。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问题不断地浮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逐渐建立了相应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其中排污收费制度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对企业、机构、个人等单位的排放污染物进行收费,以此达到鼓励环保、减少污染的目的。

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有效地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的环保实践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下所述:1、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收费标准不同。

但是我国目前的很多地方的收费标准都较低,未能真正发挥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排的作用。

同时,一些地方暂停或免收污染源排放费的做法,也造成了企业对环境的过度依赖。

2、政府监管不到位对排污企业实行民事责任,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一些企业违法违规排污未受到有效的惩罚,政府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

因此,一些企业存在隐瞒排放数据、压低技术标准、安装欺骗性污染处理设施等行为。

3、难以确定污染源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缺乏对污染物来源的准确识别和取证手段。

对于零散式污染现象较多的小型企业,尤其是无证小作坊,其排放量、排放物种、排放路径等均难以监管,并容易造成监管漏洞。

4、与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排污收费制度实行的初衷是鼓励企业发展环保技术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增加环保投入,减少环境污染。

但这种制度建立的太早,有些地区实行起来过于单纯,造成企业开展环保投入增加的压力,与企业发展规律不相符,限制着企业的发展。

三、结论排污收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逐步完善收费标准、加强政府监管、拓宽监管渠道、鼓励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行解决污染问题,并将政策与法规、经济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行业环保引领作用,使排污收费制度达到更好的效果。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出台了排污费征收制度,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节约资源。

本文将探讨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指排放单位根据对应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进行缴纳的费用。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国情、地区特点以及环境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排放物种类确定的单项标准,二是根据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确定的综合标准。

1. 单项标准单项标准针对不同污染物的排放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在某国家制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对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设置了单项标准,企业根据废气排放中这些污染物的浓度进行缴费。

2. 综合标准综合标准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即企业根据排放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污费的征收。

这种标准一般会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调整,以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污染。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正确计算排污费可以避免企业因为付费问题而面临罚款或处罚。

1. 单项计算方法单项计算方法是根据排放物的浓度和排放量来计算排污费。

以废气排放为例,企业首先需要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然后根据排放标准中设定的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污染物浓度 ×排放量 ×费率2. 综合计算方法综合计算方法主要考虑排放量和超标排放的倍数。

以废水排放为例,企业需要监测废水的排放量和超标排放倍数,并根据制定的排污费率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排污费 = 排放量 ×超标排放倍数 ×费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排污费计算方法和费率并不完全相同,企业在计算排污费时应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排污费的优势和应用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推行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它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环境风险和资源浪费。

排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

排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

排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广东省)一、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征收排污费作为一项环境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二、收排污费的性质征收排污费是国家管理环境的一种经济手段,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依法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强制收取的一定的费用,是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补偿性收费。

征收排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入纳入地方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三、征收排污费的范围和对象《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为:在本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部队、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者和个人。

四、征收排污费的依据(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2.《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已废止)(1982年2月5日国发[1982]21号公布)。

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 3.《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1990年9月3日省府[1990]74号颁布)。

4.《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八条。

(二)事实依据1.排污单位每月(季)向环境监察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的资料(广州地区排污及治理情况申报表)。

2.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环境监测报告。

3.排污单位拒报、瞒报、虚报,环境监察部门依法核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

五、征收排污费标准(一)污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二)收费标准:(见附表)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2月5日国发[1982]21号公布)附表:《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废气、废渣部分;2.《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91)环监字262号)。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

排污收费制度文件模板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排污收费范围和对象1.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缴纳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1. 排污收费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制定,并根据环境保护需要适时调整。

2. 排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a)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计算排污费。

b)排放固体废物的,按照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计算排污费。

c)排放噪声污染的,按照超标声级计算排污费。

四、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1. 排污费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2. 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不能挪用的原则。

3.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于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征收的排污费上缴财政部门。

五、排污费的使用1. 排污费专项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2. 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排污费,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益。

六、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1. 排污者有权了解和查询自身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和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情况。

2. 排污者应当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 排污者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缴纳排污费,逾期不缴纳的,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七、监督和法律责任1.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减免排污费,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排污费。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财政部门等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一、收费依据《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二、收费标准(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排污者,应当缴纳排污费。

而对于非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如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等费用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另外,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排放水、大气、固体污染物按照排污就收费的原则征收排污费;排放噪声污染按照超标声级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收超标准排污费。

排放废水和废气实行总量多因子叠加收费,即将排污口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折合成为当量值,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对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排污费仍然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征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2、强制征收的原则、强制征收的原则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4、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照规定缴纳,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5、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6、政务公开的原则: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告。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污水、废气、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措施,其中包括排污收费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是一种通过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对企业和个人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管理制度。

二、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排污收费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收费的一种管理方式。

排污收费的基本原则是“污者付费”,即污染者应当承担污染治理的费用。

排污收费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调节产业结构。

征收排污费可以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 促进环境治理。

通过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提高环境治理的成本,促使企业加强治理措施,减少排放,净化环境。

4. 支持环保投入。

排污收费的征收额度可以用于环保投入,用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治理水平。

三、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1. 法律法规的支持。

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之上,确立排污收费的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染者的监管和处罚,保障制度的严密执行。

2. 征收基础和范围。

排污收费主要是针对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排放进行征收,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3. 征收标准和政策。

排污收费按照排放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因素制定征收标准,政策灵活、合理,制定差别化征收标准,逐步推进征收水平的提高。

4. 征收方式和程序。

排污收费可以采用按年度征收、按批次征收、按次征收等不同的方式,加强对企业排放情况的监测和核实,建立健全征收程序,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

5. 资金监管和使用。

征收的排污费用需建立专项账户进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收费制度简介*排污收费及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排污收费制度的由来及发展*实施排污收费制度的意义1、排污收费及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经济学中,环境被定义为具有价值的资源,环境资源具有价值。

环境污染具有外部不经济性。

排污收费使外部不经济内部化。

*排污费是排污者为其排放污染物行为,必须承担的补偿环境污染和损害的一种经济责任。

其实质是为其生产和消费活动产生的污染支付一定的环境成本。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

2、排污收费制度的由来及发展(1)*世界上最早实行排污收费制度的是德国的鲁尔工业区。

1904年,德国在鲁尔流域就实施了废水排放收费,而且经过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形成了“鲁尔模式”。

*我国在1978年12月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中,首次提出排放污染物的收费制度。

*1979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这一制度。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式建立。

*此后制定或修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肯定、发展和完善。

2、排污收费制度的由来及发展(2)*1995年10月颁布的《固废法》增加了危险废物收费的规定。

2004年12月29日修订后第56条保留了相应的规定。

*1996年10月颁布的《噪声法》规定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2000年4月修定的《大气法》作出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实行总量收费的规定。

*2003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减缴、免缴、缓缴以及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等进行了重新规范,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2008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排污收费,超标罚款的规定3、实施排污收费制度的意义*排污收费制度是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环境委员会确定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体现。

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

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

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有效控制排污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国对排污企业实行了环保排污费收费制度。

环保排污费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用于弥补环境容量损失和环境功能退化的费用,也是一种环境保护管理手段。

本文将就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环保排污费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各类排污单位,包括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排污单位,环保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业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按照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分类征收的方式,以此来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而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排污费则是按照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来确定的,鼓励其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环保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还与排污单位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密切相关。

在环境容量紧张的地区,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会相对较高,以此来限制排污行为,保护当地环境。

而在环境质量较好的地区,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则相对较低,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排污行为,而是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水平,保持环境的良好状态。

此外,环保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还受到政府环保政策的影响。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环保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也在逐步提高。

政府通过提高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这也是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的来说,环保排污费的收费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了排污单位类型、排污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地区环境质量以及政府环保政策等多个因素的综合体现。

通过合理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地区政府和排污单位能够共同遵守环保排污费收费标准,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的推进。

排污收费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排污收费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排污收费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排污收费制度遵循污染者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排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负责排污收费的财政和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五条排污收费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收费。

第六条排污收费标准由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污染物治理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

第八条排污单位排放多种污染物的,应当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排污费。

第三章收费方式和程序第九条排污收费采取按月征收、按季征收、按年征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排污费。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应征收费额,向排污单位发出收费通知。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逾期不缴纳的,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四章收费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征收的排污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排污费的使用范围包括: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等。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费的征收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第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乱收费和收费不规范行为。

排污收费制度范文

排污收费制度范文

排污收费制度范文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
严重。

许多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忽视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以牺牲环境
为代价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

这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
问题。

为了改善环境状况,中国引入了排污收费制度,通过收费的方式鼓
励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首先,排污收费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污染物排放。

通过对
排放污染物的收费,企业和个人将面临更高的经济成本,这将促使他们采
取更多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
治理设施等方式减少废气、废水和废固体的排放。

此外,个人也可以通过
减少使用高污染的产品、改善生活习惯等方式来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其次,排污收费制度可以促进环境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为了降低排污
收费的成本,企业将会寻找更有效、更环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这将推动
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整个产业的环境标准和技术水平。

同时,环保技术的创新也将带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力。

然而,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如何确定排污费
用的标准和金额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

政府需要权衡企业和个人的经济
承受能力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其次,监管和执法也
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政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收费资金的使用
符合规定,避免滥用和浪费。

同时,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污行为
进行严厉处罚,以保证排污收费制度的有效实施。

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排污费征收项目
1.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计 征排污费。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缴纳排污 费 3.对环境噪声污染超标,且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计征 噪声超标排污费。 4.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贮存、处置 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标准的,计 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 3.(技术方面)很多的单位企业逃避处理自己产生的污染物的原因 是由于处理技术落后,费用高昂。
应当确立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原则; 研究调整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治理积极性; 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 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对政府征收的排污费去向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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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组员: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 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 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 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线,将现行各项环境 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许可 证实行“一证管理”,目的是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系统、 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排放许可制度实施程序: 1.排污申报登记 2.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
量削减指标 3.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4.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
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 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 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贵州排污收费管理规定(3篇)

贵州排污收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污染源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者)。

第三条排污收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污染者付费原则;(三)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原则;(四)综合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排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排污收费工作。

第二章排污收费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排污收费范围包括:(一)废水排放;(二)废气排放;(三)固体废物排放;(四)噪声排放;(五)其他污染物排放。

第六条排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排污收费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污染物排放量;(二)污染物排放浓度;(三)污染物排放总量;(四)排污设施运行成本;(五)其他相关费用。

第七条排污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缴纳排污费:(一)废水排放:按照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计算;(二)废气排放:按照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计算;(三)固体废物排放:按照排放的固体废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计算;(四)噪声排放:按照排放的噪声等级、排放量、排放时间和排放区域计算;(五)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计算。

第八条排污者应当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拒报。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者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章排污收费管理第十条排污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确保排污费征收的合法、合规。

排污费征收规范

排污费征收规范

排污费征收规范一、排污收费依据(一)排污收费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二)排污收费法规5、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6、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财综[2003]43号)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10、重庆市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及办法二、排污收费程序1、排污申报:排污者在每月或每季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其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同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动工15个工作日前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

申报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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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排污收费制度
(2)排污者缴纳 •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
日起 7 日内,将排污费缴到指定的商业银行
。※
• 对排污收费行为不服的,复议期限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60 天内,诉讼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90 天内提起诉讼。
34
排污收费制度
(3)排污费催缴及强制 排污者在收到通知 的7 日内,不提起复议或诉
4 .收费单价 • 收费单价就是每一污染当量的具体收费标准, 即每污染当量的收费额。 •污水排污费和废气排污费每一污染当量的收费
标准分别为0.7元和0.6元。 ※
收费额=总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收费单价
44
(二)排污费计算
排污收费制度
1. 污水排污费计算 1.1计征原则
(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2)对污水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缴纳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 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 t 水、倍)
d .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物污染当量 数的计算 : 污染当量数(月 / 或季)
= 污染物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对于医院:当床位污染当量数和排放污水当量数并 存时,只能按污染当量数最大的一种计征排污费。
53
排污收费制度
48
排污收费制度
(7)对征收冷却水和矿井水排污费应扣除进水 本底值。 (8)对同一排污口中的COD、BOD和TOC,只得征 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9)对同一排污口的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 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49
排污收费制度
(10)对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畜禽养 殖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和医院等小型排污者 排放的污水,可实行抽样测算,依据特征值按月 计算排污费。 (11)一个排污者有多个排污口应分别计算合并 征收。 (12)一类污染物按车间排放口收费。 (13)对于畜禽养殖业规模小于 50 头牛, 500 头猪, 5000 羽鸡(鸭)和医院床位小于 20 张 床,不收污水排污费。
45项污染物。
39
排污收费制度
(3)危险废物类型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4)噪声类型
工业与建筑厂(场)界昼夜间等效噪声、 夜间频繁突发峰值噪声、夜间偶然突发峰 值噪声等3项收费项目。
40
(一) 排污费计算几个参数
排污收费制度
1 .污染当量
•污染当量是根据各种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的 对环境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 技术经济性,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 的一种相对数量关系。
• 1991年6月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发 布《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超标 环境噪声收费标准》。
• 1992年9月,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 经贸办联合发文在两省九市开展二氧化硫 收费试点,1998年4月扩大试点。
9
排污收费制度
• 1993年7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征 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在全国统一了污 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收费制度
8.专款专用的原则
• 重点污染源防治 • 区域性污染防治 • 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及示范应用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等
19
排污收费制度
9.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原 则
• “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 • 因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是一种民事责
任,不能相互代替,应同时追究其责任
了污水处理费的不得重复收费的原则。 ※
45
排污收费制度
(3)三因子叠加收费原则,对同一排放口排放 多种污染物的,应按各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从大 到小排序,然后取前三项污染物分别计算叠加计 征污水排污费。 (4)色度、 PH 、大肠菌群数、余氯量这四项 超标才收费。
46
排污收费制度
(5)对于医院能监测的,按实际污染物监测值 收费,不能监测的,按医院床位数或污水排放量 其中收费额最高的一项计征排污费。
2
3
申报登 记核定
排污收 费计算
4
5
排污费 征收与 缴纳
32
排污收费制度
5.排污费征收
(1)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与公告 •根据计算的确定排污费征收额,经签发后 ,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作 为排污者缴纳排污费的依据。同时应建立 排污收费台帐,还应采用报纸、电台、互 联网及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告排污费数 额,接受社会监督。
4
排污收费制度
• 征收排污费的主客体 ※ • 主体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委 托给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 • 客体
向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 户(简称排污者)
5
排污收费制度
(二)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提出和试行阶段(1979-1981年) 2.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1987年) 3.发展和完善阶段(1988-至今)
讼,又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可在排污者接 到通知之日起 7 天后,责令其限期缴纳,经 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法按 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处以罚款,并从第 8 天 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35
排污收费制度
• 排污者拒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 和诉讼,可在诉讼期满后的 180 日内可直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5
排污费征 收与缴纳
27
排污收费制度
审核依据
自动监控数据 监督性监测数据
物料衡算数据 其他有关数据 实际排污情况
28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排污收费制度
1
排污申 报登记
申报登 记审核
2
3
申报 登记 核定
排污收 费计算
4
5
排污费征 收与缴纳
29
3.申报登记核定
排污收费制度
申报审核 排污者基本信息
排污费按月或按季收缴
排污收费制度
13
排污收费制度
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
•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 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
•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 政区域市区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装机容量30万 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征收 管理工作。
14
排污收费制度
4.强制征收的原则
• 排污单位收到交费通知7日内交费,不按规 定缴纳排污费处以应缴纳排污费一至三倍 罚款,并从第 8 天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滞 纳金。
15
5.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的原则 ※
排污收费制度
• 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 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 排污费。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 黄 鸥
1
排污收费制度
框架
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二、排污收费基本原则和程序 三、排污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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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污收费制度
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3
排污收费制度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
• 排污收费制度也称征收排污费制度,它是指向 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排放污染物的 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排污收费标准向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设立的收费机关缴纳一定的治理 污染或恢复环境破坏费用的法律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 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 办法》,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式 建立。
• 198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 护工作的决定》,对排污费的使用作了重 申。
8
3.发展和完善阶段(1988-至今)
排污收费制度
• 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污染源治理专项资 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送达与公告 排污量核定通知书
排污者有异议
排污者无异议
计算征收 排污费计算
核定/复核申请
(7日内申请复核)
30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排污收费制度
1
排污申 报登记
申报登 记审核
2
3
申报登 记核定
排污 收费 计4算
5
排污费征 收与缴纳
31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排污收费制度
1
排污申 报登记
申报登 记审核
41
排污收费制度
2 .污染当量值 ( 单位:kg) •危害程度越大,或处理费用越高,污染当量值 越小。
42
排污收费制度
3.污染当量数 ( 无量纲 ) • 污染当量数就是污染当量的数量 • 对于某种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 排放量 / 污
染当量值 • 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介质的体积
43
排污收费制度
1.4 确定收费因子 根据同一排污口,三因子收费原则,在分别 计算污染当量数的基础上,从大到小排序, 取前三项作为收费因子。
54
排污收费制度
1.5 计算污水排污费 污水排污费(元/月)
=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0. 6 元 / 污染 当量) × (第一位最大污染物的污染当 量 +第二位最大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第 三位最大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16
排污收费制度
6.特殊情况下实行减、免、缓的原则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十 六、十七条
•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
17
排污收费制度
7.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 “收”——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 • “支”——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
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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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排污收费制度
10.政务公开的原则
• 排污收费标准、收费法规、排污收费额的 公告
• 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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