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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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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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百度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年6月1日);
(2)建设项目特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4.16)发布要求,bb县供排水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增加后续的深度处理工艺设备。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对氧化沟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保证污水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用于厂区绿化、浇灌草场。
附件:
1.委托书;
2.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4.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5.项目选址意见书;
6.监测数据。
前
污水处理工程是防止区域水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的主体工程,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用设施。具有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都把其纳入了建设规划和计划之中。
(1)项目实施背景
bb县城南污水厂位于bb县城南城区西南侧,奎塔高速以北,S221公路以西,距离县城规划边界约9.5km。城南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占地面积为7.9hm2,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构筑物、办公区及辅助区,占地面积为3.6hm2,绿化面积为1.2hm2。项目于2012年开始进行前期工作,预计2016年投入运行,采用的是氧化沟处理工艺,没有配套后续的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2000m3/d。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
(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程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可行,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夏季排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再用于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灌溉用水。冬季排水进入中水库储存,不排入bb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2012年8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环资[2012]2075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2012年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评价函[2012]690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2014年10月26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项目[2014]2008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项目预计于2016年6月竣工建设完成,7~9月调试运行,故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二级生化处理后的排水进行深度处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运行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恶臭气体产生。污水处理厂已设有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本次环评对项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再增设,遵守已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深度处理装置的反冲洗水,管线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周边绿化及草场灌溉用水。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曝气鼓风机、空压机、各类水泵等设备,通过基础加固、隔声、消声等措施实现厂界达标。项目固废主要是污水深度处理工序产生的腐殖污泥,经脱水后运至bb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及二级生化处理工序建构筑、配套的管网工程、厂区的辅助设施、办公设施、职工宿舍、食堂、供电、场内道路建设已完工,提标改造项目不再新建,主要依托前期工程。已建燃煤锅炉拆除不用,供热采用电锅炉。
(3)主要环境问题及评价重点
本工程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排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恶臭气体污染防治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污泥处理、处置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4)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2008年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的环境评价委托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有关环评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规划情况及人口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环境现状监测等资料,并收集了具有相似生产规模和工艺的企业的实际生产数据。在此基础上,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查阅大量行业资料,咨询了行业专家,并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bb县供排水公司2016年3月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评价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了解区域环境现状、地形地貌、评价区自然环境状况,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委托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现状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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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百度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年6月1日);
(2)建设项目特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4.16)发布要求,bb县供排水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增加后续的深度处理工艺设备。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对氧化沟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保证污水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用于厂区绿化、浇灌草场。
附件:
1.委托书;
2.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4.关于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5.项目选址意见书;
6.监测数据。
前
污水处理工程是防止区域水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的主体工程,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用设施。具有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都把其纳入了建设规划和计划之中。
(1)项目实施背景
bb县城南污水厂位于bb县城南城区西南侧,奎塔高速以北,S221公路以西,距离县城规划边界约9.5km。城南污水处理厂前期规划占地面积为7.9hm2,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构筑物、办公区及辅助区,占地面积为3.6hm2,绿化面积为1.2hm2。项目于2012年开始进行前期工作,预计2016年投入运行,采用的是氧化沟处理工艺,没有配套后续的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2000m3/d。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
(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程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可行,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夏季排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再用于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灌溉用水。冬季排水进入中水库储存,不排入bb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2012年8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环资[2012]2075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2012年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评价函[2012]690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2014年10月26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项目[2014]2008号对《bb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即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批复。项目预计于2016年6月竣工建设完成,7~9月调试运行,故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二级生化处理后的排水进行深度处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运行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恶臭气体产生。污水处理厂已设有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本次环评对项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再增设,遵守已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深度处理装置的反冲洗水,管线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周边绿化及草场灌溉用水。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曝气鼓风机、空压机、各类水泵等设备,通过基础加固、隔声、消声等措施实现厂界达标。项目固废主要是污水深度处理工序产生的腐殖污泥,经脱水后运至bb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及二级生化处理工序建构筑、配套的管网工程、厂区的辅助设施、办公设施、职工宿舍、食堂、供电、场内道路建设已完工,提标改造项目不再新建,主要依托前期工程。已建燃煤锅炉拆除不用,供热采用电锅炉。
(3)主要环境问题及评价重点
本工程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排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恶臭气体污染防治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污泥处理、处置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4)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2008年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的环境评价委托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有关环评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规划情况及人口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环境现状监测等资料,并收集了具有相似生产规模和工艺的企业的实际生产数据。在此基础上,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查阅大量行业资料,咨询了行业专家,并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bb县供排水公司2016年3月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评价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了解区域环境现状、地形地貌、评价区自然环境状况,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委托乌鲁木齐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现状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bb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