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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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014版)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4)

A.2 桩基础工程 (7)

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 (10)

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 (11)

A.5 砌筑工程 (17)

A.6 砌筑工程 (19)

A.7 幕墙工程 (20)

A.8 室内装饰工程 (21)

A.9 脚手架工程 (24)

A.10 垂直运输工程 (26)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九、本概算定额未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含桩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防雷等涉及结构安全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抽样检测费用。

十、本概算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十一、本概算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以参照使用现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仍有缺项的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并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概算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解释。

A.1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场地平整及整形分为场地平整、场地整形两类项目。场地平整项目指标高±30cm 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运、找平;场地整形项目指挖填标高在±30cm 以上的场地内土方或石方挖、填、运、找平。

二、挖土方的施工方法以机械挖土为主、人工挖土为辅综合考虑,包括放坡和工作面、明沟排水、井点降水、挖桩间土、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但不包括深基坑支护工程;沟槽、基坑还包括了原土回填、夯实等工作内容。

三、除场地平整及整形外,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按下述规定划分:

1. 沟槽是指底宽在 3m 以内,且长大于宽 3 倍以上的挖土石方;

2. 基坑是指底长小于底宽 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 20m2 以内的挖土石方;

3. 超出上述范围的挖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四、深度在 4m 内的一般土石方按场地整形列项,深度超过 4m 的一般土石方按地下室土石方列项。当地下室开挖后需要再挖地槽及地坑的,按沟槽、基坑挖土石方列项。

五、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七、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八、开挖石方的打眼方法以机械施工为主,破碎岩石方法分机械破碎、普通爆

破、控制爆破和静力爆破。当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m 的,可采用普通爆破方式,若距离在 300m 至 10m 之间宜采用控制爆破方式,若距离小于 10m 时应采用静力爆破作业。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场地整形

1.1.1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1.1.2 场地整形土石方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土体积计算。

1.2 挖沟槽、基坑土石方

1.2.1 沟槽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加 1.5m(1m)乘以基础轴线长度和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2.2 基坑挖土(石)方工程量,以基底宽度每边各加 1.5m(1m)相乘后再乘以设计图示深度以体积计算。

1.3 地下室土石方

1.3.1 地下室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初步设计无图示尺寸的,分别按下述方式计算:

1 采用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工程支护的,按地下连续墙等永久性结构所包围的面积乘以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2 采用其他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按建筑物首层外墙线每边外加3m 宽的工作面后所包围的坑底面积,乘以设计图示基坑深度以体积计算。

1.4 土石方外运

1.4.1 沟槽基坑土石方外运工程量,按挖方工程量减去基础体积、回填沟槽基坑工程量计算。

1.4.2 场地整形的土石方外运或缺方工程量,按地形网格法以挖填平衡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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