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你需要知道的十大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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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法律小常识

婚姻法法律小常识

男:我要和她离婚
警官:啥玩意啊就离婚
男:我们在一起没感觉
女:离婚可以,但是彩礼不退你想好
男:就因为着彩礼我家30头猪都快饿死了,彩礼必须退。

警官:根据《婚姻法》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因给付导致给付人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

女:行,话既然说到这份上了,今天你给我个交代,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才跟我离婚的。

男:是,咋地吧
女(哭哭啼啼):我就知道,你外面有人了,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不然我今天死到你面前。

男:是你妈
女和警察(吃惊):啥玩意
男:是她妈
女(大哭):我妈可是你二姑啊
男:我跟你结婚就是为了靠近你妈,现在你妈也同意了,咱两一离婚我就和你妈结婚。

警官:啥玩意你要跟你二姑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男:草率了。

法律知识:婚姻法的条款和权利义务

法律知识:婚姻法的条款和权利义务

法律知识:婚姻法的条款和权利义务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基本制度之一。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婚姻的存在和稳定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制度、婚姻关系的法律条款,婚姻法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一、结婚的基本条件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基本条件,包括: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无配偶关系等。

这些条件是建立和维护健康的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同时这些条件也有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福利。

二、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夫妻的人格尊严权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对待,不得侵害对方的人格尊严权。

这一条款明确了夫妻双方要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不得有任何侵犯对方人格尊严的行为。

同时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保障了基本权利。

2、夫妻的财产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协商,平等分配家庭财产。

在离婚时,要进行合理分配,如事先达成协议,也可对婚姻财产进行合法保护。

夫妻的财产问题是婚姻法中一个核心的问题,规定了夫妻双方应该如何处理共同财产,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

3、夫妻的义务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应互相支持,相互帮助,共同维持家庭。

为了维护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夫妻间需要相互扶持,共同经历生活的各种艰难险阻,共同维持家庭和谐,不得单方面压迫,威胁或侵害对方。

三、离婚的程序与保护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终止,但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保障措施。

在离婚申请被法院受理后的三个月内,夫妻仍有和好可能,法院应当劝导夫妻复婚。

此外,离婚时还应当注重婚姻债务和财产的分割,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婚姻法条款为夫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该相互尊重和支持,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婚姻关系的维护不仅是夫妻双方的问题,也是社会的责任。

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婚姻,注重婚姻的意义和价值,维护稳定的婚姻关系,为社会和人类的繁荣发展助力。

民法典关于婚姻的内容

民法典关于婚姻的内容

民法典关于婚姻的内容
1.婚姻的定义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规定,婚姻是男女自愿结成的家庭联合体,具有人民法院保护的法律效力。

婚姻基于自愿原则,双方参加婚姻应当利用自由的意志作出决定,不应当受到任何非法干涉。

2.婚姻登记:《民法典》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规定,应当登记的婚姻是合法的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双方的婚姻自由、真实和婚姻事实等情况。

婚姻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满期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申请。

3.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规定,婚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婚姻关系的成立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爱情原则和婚姻自由原则,禁止包办、买卖、强行和欺诈。

4.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享有和履行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共同承担家庭负担等。

同时,夫妻还应当保持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支持等。

5.家庭财产的处理:《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后,应当根据法定继承制度或者协议继承的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

6.离婚的条件、程序和效力:《民法典》第三编第五章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应当依法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如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法院审理,双方协议或者法院裁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1. 婚姻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结合而建立的合法家庭关系。

婚姻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协商一致和保障利益。

2. 结婚登记和证件结婚登记是合法婚姻的前提,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获得结婚证。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的法律证明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3. 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指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规则。

目前普遍采用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即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

•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共同所有、共同支配与共同享有。

•个人财产制度:夫妻各自所有、各自支配与各自享有。

4. 离婚和离婚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等问题。

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协商一致的离婚约定。

5.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处理家庭暴力是指在亲属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采取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或经济掠夺等行为,严重影响家庭安宁。

家庭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解决。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可以申请保护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纠纷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6. 子女抚养与赡养义务子女抚养和赡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和抚养责任。

包括子女生活费用支付和教育培养等方面。

7. 遗嘱与继承遗嘱是个人生前表达意愿,规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的文书。

继承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依照亲属关系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以上是一些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常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特别注意,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填空1、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

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以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原则为特征的类型的婚姻制度。

3、我国婚姻法即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4、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此,和其他法律比较,它的特点是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5、婚姻家庭关系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

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

6、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7、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在生产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的情况下产生的。

、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义务性规范(或称肯定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或称授权性规范)。

9、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10、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加以干涉任何第三者。

1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3、亲属产生的三种情况,一是由婚姻而产生的;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三是由收养而产生的。

14、亲属分为血亲、姻亲、配偶。

15、血亲分为自然血亲、拟制血亲。

16、姻亲分配偶的血亲、血亲的配偶、配偶血亲的配偶。

17、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是用世代来表示的。

1、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应予鼓励晚婚晚育。

”19、姻亲是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

21、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2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婚姻法》知识问答1、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对结婚实行登记制度。

因此,凡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除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外,还须进行结婚登记。

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呢?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未婚、丧偶或离异)的证明,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是离婚后要求再婚的,还须交离婚证件;离婚证、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如实填写结婚申请书,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男女双方结婚证,婚姻关系便合法成立。

对经审核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但婚姻机关应说明理由。

2、订婚后一方可否要求解除婚约?如:王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姑娘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

小王后来在与于某的书信往来中,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他受不了,故提出与于某分手。

于某不肯,并以死相威胁。

请问,小王在与于某订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约?小王因订婚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否要求返还?如果分手后,女方真的做出轻生的傻事,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答:首先,小王虽与于某订了婚,但仍有权终止恋爱关系。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小王在发现与于某不合提出与于某分手,是无可非议的。

其次,小王在订婚后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如果就“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份证原件、双⽅户⼝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资和奖⾦;⽣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中任意⼀⽅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份证原件、双⽅户⼝本原件、双⽅结婚证原件、⼀⼨免冠照若⼲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

9、⼩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孩,抚养权⼀般归⼥⽅;两岁到10岁的⼩孩,抚养权⼀般根据有利于⼩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的教育、经济、⼯作、性格等各⽅⾯因素;10岁以上的⼩孩,抚养权⼀般根据⼩孩意愿来决定。

10、⼩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的实际需要、⽗母双⽅的负担能⼒和当地的实际⽣活⽔平确定。

有固定收⼊的,抚育费⼀般可按其⽉总收⼊的20%⾄30%的⽐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抚育费的,⽐例可适当提⾼,但⼀般不得超过⽉总收⼊50%。

⽆固定收⼊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或同⾏业平均收⼊,参照上述⽐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或降低上述⽐例。

抚养费⼀般按⽉给付,⼀般⽀付到⼩孩18岁⽌。

婚姻常见知识点总结

婚姻常见知识点总结

婚姻常见知识点总结一、婚姻的基本概念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经过法律程序,依法建立家庭关系的行为。

婚姻的本质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合起来,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婚姻是一种稳定的家庭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一种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

婚姻的基本概念还包括婚姻的自由与平等原则。

婚姻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合的行为,不受强制。

婚姻双方在结婚时应当是平等的地位,相互尊重、协商解决问题。

二、婚姻的法律意义婚姻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关系的建立婚姻是男女双方建立家庭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2. 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婚姻的建立使得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具有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如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支出、共同照顾子女、共同管理家庭等。

3. 财产关系的产生婚姻的建立将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债务义务。

4. 法律保护婚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法律保护,如离婚和家庭暴力等问题。

5. 子女权益的保护婚姻是男女双方生育子女的基础,也是子女权益的保护。

三、婚礼仪式婚礼是婚姻的仪式,也是一种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

婚礼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有所差异,但是都具有共同的意义和功能。

婚礼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认可的象征婚礼是对婚姻的社会认可的象征,是表示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家的行为。

2、家庭价值的传递婚礼是对家庭价值的传递,是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表现,是对家庭生活的祝福和祝福。

3、家庭生活的开始婚礼是从单身生活到家庭生活的过渡,是男女双方立即成为夫妻家庭的开始。

四、婚前准备婚前准备是婚姻的重要环节,是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的过程,也是确保婚姻幸福的关键。

1. 情感和婚姻观的认知婚前准备应当对彼此的情感和婚姻观有充分的认知和了解,明确双方的婚姻目标和期望。

2. 家庭状况和社会关系的考虑婚前准备应当考虑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状况,了解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是否能够接受和适应。

3. 经济和就业状况的考虑婚前准备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和就业状况,了解双方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工作能力。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以下是最新《民法典》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一、婚姻家庭编1.结婚年龄和结婚自愿原则:婚姻法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结婚应基于自愿,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2.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3.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当事人享有婚姻平等、离婚自由、家庭财产权等权利,并有必要对家务、子女抚养等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4.配偶义务、财产制度:明确了夫妻之间的互助义务,规定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离婚财产分割制度。

5.子女抚养与教育:确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并规定了抚养权划分、监护权行使等相关规定。

二、物权编1.物权的设立和取得: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的设立和取得方式。

2.合法占有和守信原则:明确了合法占有的要求和守信的原则,保护善意取得的合法占有人的权益。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内容和转让办法。

4.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入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册的法律效力和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有效保护了不动产权益。

三、合同编1.自由订立合同:保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自由原则,允许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由订立合同。

2.合同成立、修改和终止: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修改和终止的方式和条件。

3.诚实信用原则:强调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搭便车、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

4.损害赔偿责任:明确了当事人因违约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设立了违约责任的免除和责任的减轻制度。

四、侵权责任编1.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类型、构成和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2.举证和举证责任: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适用了倒置举证原则。

3.特殊侵权责任:设立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如产品责任、抚养费责任等。

五、继承编1.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规定了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2.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确认了遗嘱的效力,并规定了遗嘱的撤销、遗嘱执行等程序。

婚姻法常识

婚姻法常识

一本书读懂婚姻法律常识一、结婚的条件1、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能结婚:自愿。

2、不能生育是否是法定判决离婚的事由?离婚的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不能生育不是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可以作为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3、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①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婚、龄、属、病。

(重婚、未满年龄、亲属、婚前患特殊病婚后未愈)。

后果:不产生夫妻的权利义务、不能以配偶身份享遗产继承权、子女同婚生子。

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协议-法院依法分割-原则平等分割,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2、无效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不准上诉;不准撤诉;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如财产子女等)3、结婚登记程序瑕疵处理办法:从行政法角度上讲,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

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自行撤销,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就行政复议机关而言,当事人既可以向民政部门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民政局申请复议。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

婚姻法复习简答题1、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有那些发展?答:(1)对基本原则的重要补充和修改。

(2)对结婚条件作了必要的修改。

(3)增加了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可以互相为对方家庭成员的规定。

(4)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范围,加强了法律对家庭成员的调整。

(5)改进了我国离婚制度。

(6)附则中,增加了关于行政制裁和强制执行的条款。

2、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1)定义: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2)特征:与身份关系相互联系的财产法;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强行法。

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婚姻自由是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真正实现婚姻自由,而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如何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现?答:(1)婚姻自由概念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2)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3)现代意义上婚姻自由是在资产阶级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产生的。

(4)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是契约自由的特殊形式,它从本质上反映了商品交换的自由。

另外,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往往导致对自由的滥用。

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和两性社会地位的深刻变化,为男女实行真正的婚姻自由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5)具体手段为: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借助婚姻索取财物4、《婚姻法》为什么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当做是一项基本原则?《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是如何体现妇女权益原则的?(1)从历史上,妇女的地位是最低,受的压迫是最深,所有需要特别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妇女的经济、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成为了四化建设的生力军;旧的封建残余并没有完全消除,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

再次,从生理情况上,妇女有其特殊性,应该加以特殊保护。

是否保护妇女,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文明的天然尺度。

(2)具体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六月一号婚姻法必知八条法律知识

六月一号婚姻法必知八条法律知识

六月一号婚姻法必知八条法律知识一、婚前买房,要不要加上另一方名字?婚前买房时,在房本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即被认定为财产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假如结婚时对方拒绝写你的名字,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住得不安稳,可以申请该住房居住权,在居住期内享受住房资格。

即便在这段时间里要离婚,房子会被卖掉。

只要你不想离开这所房子,没人也没法律能把你赶走。

二、隐瞒疾病可撤销婚姻,视为婚姻无效。

在原《婚姻法》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年龄;胁迫婚姻),增加一条。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患重大疾病的,婚前应当如实通知对方。

如果不通知,对方有权在知道情况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取消婚姻。

无过失者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三、以后结婚,是不是就不可以收彩礼了?《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不得借婚姻索取财产。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产和彩礼是两回事。

《民法典》规定的是反对借婚姻强制要彩礼,或以巨额彩礼为结婚条件。

但是男方也可以根据当地的习俗,或者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自愿给女方彩礼。

四、全职妈妈不再是免费保姆。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原因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索赔,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五、出轨与家暴必须要付出代价了。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大过失引起的离婚,无过失者有权获得更多赔偿。

六、降低离婚判决的门槛,新增一审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

现行《婚姻法》规定,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的,起诉人6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也不一定能离婚。

如果对方没有错误,很难起诉离婚。

对于冲动离婚增加了30天的冷静期,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离婚登记后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

七、离婚时,孩子怎么判?两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会直接判给母亲。

8八岁以上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婚姻法常识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权益

婚姻法常识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权益

婚姻法常识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权益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而婚姻法则是保护婚姻的法律基石。

婚姻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系列的权益保护措施,从而维护他们的婚姻关系。

本文将介绍一些婚姻法常识,说明如何利用这些法律保障自己的婚姻权益。

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则。

婚姻自愿原则意味着婚姻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得强迫、施加压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的婚姻决定。

男女平等原则强调男女在婚姻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义务,不得以性别作为歧视或限制夫妻双方的行为依据。

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则意味着婚姻法将对家庭暴力行为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财产的处理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夫妻的财产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个人收入、个人财物等;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后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通过财产转移所形成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而个人财产则由个人自行处理。

当夫妻遇到离婚或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并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婚姻过程中的债务责任婚姻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会遇到共同债务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债务主体应当为共同债务所负责。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承担的债务,无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都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婚姻权益,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夫妻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并充分沟通和协商。

如果债务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婚姻期间的家暴问题家庭暴力是对婚姻关系造成重大伤害的问题,严重影响到婚姻双方的身心健康。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婚姻家庭法所有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总则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婚姻的建立和解除、家庭的组成和关系、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家庭财产的管理和继承等。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婚姻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等同和自主的原则,通过结婚登记建立家庭关系。

婚姻应当是基于真实的感情,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形式,受到婚姻法的禁止。

第三章家庭家庭是指由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组成的基本单位。

家庭应当坚持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家庭关系,它包括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双方应当坚持平等原则,互相尊重、支持、帮助和关心。

夫妻之间应当平等地分担家庭和经济责任,避免一方过分依赖另一方。

第五章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中另一重要的关系,它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和意愿,乐意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建议。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遵守家庭规则,尊重父母的人格尊严和意愿。

第六章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是指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所有的财产。

家庭财产由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共同管理和支配,不可单方面处分或者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般性暴力、身体伤害、精神虐待等。

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施加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章婚姻家庭诉讼婚姻家庭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申请离婚、发生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申请紧急保护令。

在婚姻家庭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婚姻家庭法是管理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本的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家庭财产的管理和继承等方面的问题。

婚姻法律知识大全1992年

婚姻法律知识大全1992年

婚姻法律知识大全(1992年)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幸福与安定,也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婚姻法作为我国的基本立法,通过对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维护了婚姻的稳定与和谐。

本文将为您介绍1992年中国婚姻法律知识的全貌。

一、婚姻的基本法律规范1.结婚登记制度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关系形成的前提和保障。

1992年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应当遵循自愿、男女平等、禁止强迫等原则,同时明确了结婚条件、禁止结婚的情形和结婚登记的程序等。

2.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婚姻关系的建立是指夫妻关系得以合法成立,而解除则是指婚姻关系的终止。

根据1992年的婚姻法,婚姻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法定年龄、双方自愿、禁止近亲结婚等规定。

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则分为离婚和死亡两种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3.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关系是两个个体间的关系,而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监护权等。

同时,夫妻双方也有着特定的义务,如忠实守信、互敬互爱等。

二、婚姻权益的保障1.婚姻财产制度婚姻财产制度是指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1992年的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规定了在离婚或死亡时如何处理夫妻财产的问题。

2.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伤害行为,威胁到家庭成员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1992年的婚姻法明确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并规定了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和对施暴者的处罚方式。

3.离婚的程序和效力离婚是指夫妻关系的终止,它是婚姻关系解除的一种方式。

1992年的婚姻法明确了离婚的程序和效力,包括离婚的提出、审理和生效等方面的规定。

三、儿童权益的保护儿童是婚姻的重要产物,保护儿童的权益是婚姻法律的重要内容。

1992年的婚姻法对儿童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名词解释1、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3、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4、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5、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

6、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7、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10、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11、通奸: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12、姘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

13、亲属: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

14、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

15、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

16、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的抑制血亲。

17、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18、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19、直系姻亲: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20、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21、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22、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3、法律上的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婚姻法自考知识重点

婚姻法自考知识重点

婚姻法自考知识重点嘿,想自考婚姻法的小伙伴们,今天我就来和你们唠唠这婚姻法自考里的那些重点知识。

这就像是一场奇妙的探索之旅,咱们一起出发吧。

先来说说婚姻的成立。

你想啊,结婚可不是随随便便两个人凑一块儿就行的。

在咱们国家,法定结婚年龄那是有明确规定的,男的得年满二十二周岁,女的得年满二十周岁。

这就好比是一场游戏,有着既定的规则,没到这个年龄,你就还没拿到进入婚姻这个“游戏关卡”的资格。

要是有人不听呢?那这婚姻可能就像没有打好地基的房子,摇摇欲坠。

这时候有人可能会问:“哎呀,为啥要有这个年龄限制啊?”其实很简单嘛,到了这个年龄,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相对来说都比较成熟了,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婚姻里的责任。

再说说结婚的程序。

结婚得登记呀,这登记可重要了。

就像你在一个很重要的俱乐部注册会员一样,登记了,你的婚姻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这时候,双方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手续。

你可别小看这个亲自,要是让人代劳,那可不行,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又不是傻的,他们要确定是你们俩真的想结婚,而不是被人强迫或者有啥猫腻。

我有个朋友,曾经就想图省事,让别人帮忙去问问登记的事儿,结果被工作人员好一顿教育,说这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呢。

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是个重点。

夫妻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就像是两个人共同挖掘的宝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这就意味着,这些钱是夫妻两个人的,要一起商量着花。

可不能一方私自把这些钱拿去乱花,就像你不能把和小伙伴一起挖到的宝藏自己独吞一样。

而个人财产呢,就像是你自己偷偷藏起来的小私房钱,比如说一方的婚前财产,那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可不能随便惦记。

我邻居家就因为这个财产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男的觉得自己婚后挣的钱都应该自己说了算,女的就觉得既然结婚了就是共同财产,两个人吵得像两只斗架的公鸡,差点就把婚姻给吵没了。

离婚也是婚姻法里的重要部分。

婚姻法基本常识

婚姻法基本常识

婚姻法根本常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如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表兄妹、堂兄妹〕。

【婚姻无效的情形】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③结婚前患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好的④没有到法定婚龄的〔男22,女20〕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办理结婚证之日到领取离婚证之日〕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当然假设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规定财产不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协议优先〕。

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财产,有时也会考虑过错方多分。

【夫妻一方的财产】①夫或妻一方结婚前所取得的财产②夫或妻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化装品等〕;【夫妻债务的归还】一般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向他人借的钱,由夫妻共同财产归还。

但是,如果他人知道夫妻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向该人归还该笔债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债务的归还,打官司时,即使离婚了,对另一方的债务也是要归还。

【可撤销婚姻】一方通过威胁、强迫的方式,和另一方结婚的,受到威胁和强迫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但是必须在结婚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撤销请求。

【养父母子女】收养子女要进行收养登记,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抚养和赡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母子女】如果继子女受过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比照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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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法,你需要知道的十大常识
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以及婚姻失败的最后一步,离婚。

关于婚姻法,咱们老百姓需要知道的常识都在这里。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
①重婚的;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③结婚前患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好的;
④没有到法定婚龄的(男22,女20)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二、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办理结婚证之日到领取离婚证之日)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当然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规定财产不归双方共同所有,则协议优先)。

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财产,有时也会考虑过错方多分。

三、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夫或妻一方结婚前所取得的财产
②夫或妻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化妆品等)
四、夫妻债务的偿还
一般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向他人借的钱,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但是,如果他人知道夫妻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夫或妻一方向该人偿还该笔债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债务的偿还,打官司时,即使离婚了,对另一方的债务也是要偿还。

五、可撤销婚姻:
一方通过威胁、强迫的方式,和另一方结婚的,受到威胁和强迫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但是必须在结婚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撤销请求。

六、养父母子女
收养子女要进行收养登记,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抚养和赡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七、继父母子女
如果继子女受过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比照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八、非法同居
如果男女双方每天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是大众都认为男女双方是夫妻,但如果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仍然是非法同居关系。

因为从1994年以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仍然不是夫妻。

九、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十、特殊情形下的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内或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一般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的。

除非男方可以证明这个孩子是别人的,就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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