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穗府办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第三章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第四章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第五章加快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第六章附则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破解制约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问题,做大做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制造产业,强化市级统筹、市区联动,建设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引领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生态化发展、国际化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在广州地区实质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活动的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产学研用机构单位。
第二章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第三条全球顶尖项目支持。
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若干生物医药顶尖项目,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按“一事一议”原则,市、区共同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涉及财政资金支持部分按1∶1比例予以分担,并对项目用地、规划、审评审批,以及企业产品进出口等开设专门服务通道。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鼓励新药创新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的新药,按其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资助:对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受理号或默认临床的,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他新药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对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2类化学药、2-8类生物制品、2-8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取得3-4类药品注册批件的化学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取得1-3类注册证书的新兽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村农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取得临床备案凭证、进入临床试验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常政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常政规〔202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8日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积蓄发展新动能,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0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0个以上,初步形成显著规模集聚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全市生物医药规模以上企业超4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超1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400家、(潜在)独角兽超20家。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排名继续靠前提升。
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组织实施相关技术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项以上,实施国内外揭榜挂帅项目50项以上,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超30项。
招引集聚生物医药创新创业高端人才300名以上,其中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10个以上。
拥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攻克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集群。
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广州市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1. 打造创新发展环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科技创新券试点单位,为企业提供科研平台和资金支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2. 支持资金和融资: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包括研发资金支持、贷款担保等措施。
3. 优化用地政策: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给予用地优先、用地价格优惠等支持。
4.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生物医药研发成果的保护和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5. 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促进技术转移和转化。
6.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加入生物医药产业。
7. 促进企业上市融资: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在股票交易所进行上市,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8. 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境外合作,扩
大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国际竞争力。
以上政策措施旨在提升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成都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具优势和潜力的产业之一,为促进其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
首先,要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
政府应制定出台针对生物医药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提供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等。
此外,还可以建立专门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和孵化器,提供场地、设施等基础设施支持,帮助企业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创新能力。
其次,要提升人才队伍建设。
生物医药产业是一个高科技、高知识密集型的行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生物医药人才培养的投入,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进行合作,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同时,可以通过设立生物医药创新基地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创新环境。
第三,要加大科研创新力度。
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政府应加大对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研投入,建立科研创新基金,鼓励企业加强科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同时,政府还可以支持建立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集聚优势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四,要加强产学研用结合。
生物医药产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产业,需要通过产学研用结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具体的产品和服务。
政府应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
同时,政府还可以提供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第五,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生物医药产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出台政策奖励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申请力度,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总之,要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苏政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5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6日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抢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高点,现就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要求1﹒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照国际发展趋势,立足江苏发展基础,坚持创新驱动、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和全产业链布局的原则,加快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
到2024年,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占比显著提高,攻克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生物医药企业,汇聚一批顶尖科技人才和团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二、提升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2﹒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
坚持“四个面向”,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强化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创新研发体制机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渗透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抢占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打造我国生物医药领域战略科技力量。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5•【字号】沪府办规〔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打造新时代全球生物医药重大战略产业高地,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大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一)加快基础理论创新和前沿技术突破。
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创新平台作用,瞄准细胞与基因治疗、mRNA、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基础前沿领域和新赛道,开展新靶点、新机制、新结构研究,布局前沿新技术和新型药物攻关。
加强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现代中药研制。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二)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药物研发。
充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聚焦新药靶点挖掘与验证、药物发现与设计、新型药物筛选、用药安全分析等环节,加快模型、算法、专业软件等攻关突破和共性平台建设,开展智能化场景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三)支持顶尖科学家与优秀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拥有核心知识产权(IP)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和大师级人物在沪开展颠覆性理论和技术突破,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在基础研究先行区、各类人才计划等方面,对优秀青年人才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四)加速科研成果向临床前研究转化。
建立以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数量、成果本地转化数量等为考核目标的贴息支持机制,推动合同研发机构(CRO)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新药临床前研究服务,按照规定给予每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全力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明确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立足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础,抓好优势领域突破、创新策源引领、重点区域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龙头企业打造,建立“研发+临床+制造+应用”全产业链政策支持体系,完善“1+5+X”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布局,实施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生物医药制造业年度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二)支持领域。
药品领域,主要包括抗体药物、新型疫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
高端医疗器械领域,主要包括高端影像设备、高端植介入器械及耗材、手术治疗及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物医用材料等。
先进装备及材料领域,主要包括生命科学领域精密科研仪器、制药装备和高端原辅料等。
其他领域,包括新型服务外包、数字化医疗(医药)产品和服务等。
(三)支持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科研仪器等领域研发、生产、专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物医药产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一)提升新药研发能力。
对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品,1类、2类、4类、5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300万元,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50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批件每项最高资助1000万元,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2000万元。
对2-5类生物制品,2类化学药品,3类、6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100万元,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20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批件每项最高资助300万元,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8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二)支持医疗器械研发。
对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最高资助300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最高资助100万元。
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三)加快仿制药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经国家药监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国内前三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最高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四)支持药品新增适应症。
支持企业加强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对新增加适应症的药品最高奖励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五)配套资助重大新药创制项目。
对企业牵头承担的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六)支持产业协同创新。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成都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促进该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下面介绍了几项相关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发展。
成都市将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方式,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同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审批流程等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二、加强生物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
成都市将加大对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人才培训计划等多种方式,提高生物医药领域的人才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三、加强生物医药产业的合作交流与开放。
成都市将促进生物医药企业与国内外优秀的研究机构、高校等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应用,同时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国际生物医药产业的开放合作,增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成都市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
同时,加强生物医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功能和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和发展。
以上是成都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和产业发展,为西部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以下是若干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生物医药科研和创新的投入。
建立生物医药研发资金的专项支持机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物医药科研和创新项目中。
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在基础研究、新药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
其次,政府应该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生态环境。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物医药企业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体系。
此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进一步激发生物医药企业的创新热情。
第三,政府应该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
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项目,以及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等。
此外,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贷款和融资支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第四,政府应该积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药店和研究机构等相关产业进行合作,促进各方资源的共享和协同创新。
此外,加强生物医药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向上和向下延伸,形成产业链的完整。
综上所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大对科研和创新的投入、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以及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扶持等。
只有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才能够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政策措施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正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而在实现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投入以及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医药企业进行研发和产业升级。
2、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政府可以鼓励医药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和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和技术输出。
4、推动医药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
政府可以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的研究能力和市场应用能力。
5、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可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总之,只有通过政府的支持和鼓励,医药企业才能更加积极地参与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建设,为推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和服务链,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大临床研究、新产品产业化及认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支持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生根能力,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
(一)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
对开展临床试验和在本市进行转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予以奖励。
1.对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完成临床前研究的,给予一次性400万元奖励;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2.对改良型新药(改良型生物制品、改良型化学药和改良型中药)完成临床前研究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奖励;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3.对在全国前三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二)支持创新品种产业化1.对取得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含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药品注册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冀政办字〔2019〕69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25日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全面提升河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打造国内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加快推动河北向生物医药产业强省迈进,对注册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一)优先解决项目建设用地。
加大土地定向供给力度,对药品制剂、高端医疗器械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等领域的重大生物医药项目,在符合园区规划前提下优先满足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市政府等)(二)引导大宗原料药生产能力有序集聚。
医药企业跨区搬迁生产、园区税收分享,按照省内跨行政区域“飞地”税收分享办法执行。
优化石家庄等区域大宗原料药生产布局,鼓励企业将生产能力向沧州渤海新区搬迁,实现腾笼换鸟。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有关市政府等)(三)保障生物医药企业生产要素供应。
参照民生工程生产要素保障预案,将生物医药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优先保供范围,对连续性生产企业、应急药品生产企业,在电力“迎峰度夏”、天然气“迎峰度冬”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能轻易断电、断气,确保生产安全和药品供应。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物医药产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一)提升新药研发能力。
对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品,1类、2类、4类、5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300万元,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50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批件每项最高资助1000万元,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2000万元。
对2-5类生物制品,2类化学药品,3类、6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100万元,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每项最高资助20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批件每项最高资助300万元,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8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二)支持医疗器械研发。
对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最高资助300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最高资助100万元。
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资助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三)加快仿制药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经国家药监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国内前三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最高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四)支持药品新增适应症。
支持企业加强已上市药品再开发,对新增加适应症的药品最高奖励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五)配套资助重大新药创制项目。
对企业牵头承担的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六)支持产业协同创新。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11•【字号】济政字〔2019〕8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9〕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1日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有效促进《济南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济南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1.支持产品研发创新。
对新获得国家一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包括中药与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亿元。
对新取得二类新药和生物技术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三类新药、四类新药批准文号且属于同品种国内前三家上市销售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五类新药、六类新药批准文号且属于同品种国内前三家上市销售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至六类新药每个企业当年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
对新取得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已注册证书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取得其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支持临床试验。
对企业开展自主研发的一类和二类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进入临床研究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每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补贴政策,提供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的支持,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投入生物医药产业。
2. 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
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加快新药的研发和上市进程。
3. 强化产业链整合和创新发展。
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
4. 提高质量标准和监管水平。
加强对生物医药产品质量的监管,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鼓励企业进行市场导向的创新研发,提高技术转移和转让效率,推动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
6. 培育人才队伍。
加大投入培养生物医药领域的高端人才,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专业人才和创新人才,提高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7. 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吸引外资和外国高端人才参与中国的生物医药产业,推动
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8. 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增加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投资者和企业关注和投入到该领域。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03•【字号】鄂药监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药监发〔2019〕2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如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3日附件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审评审批机制(一)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对所有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做到“不出门”申报、“不见面”审批、“全过程”跟踪,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推行项目主审人制度。
对省局直接办理且需开展技术审评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产品风险及技术特点,由省局技术审评核查中心指定项目主审人在审评开始后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对申请人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资料及要求。
(三)推行检查结果互认。
对需开展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事项,若企业在1年内接受过国家局或省局相同或涵盖其内容的检查,不再重复检查,可延用最近一次现场核查报告和结论。
(四)推行合并检查。
对药品生产许可与药品注册补充申请事项,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企业可同时申报,同步受理,合并检查。
二、简化审评审批流程(五)取消市级初审环节。
取消药品(特殊药品除外)、医疗器械注册和生产经营审批事项中涉及市级监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盖章)环节,企业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5.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业经省局第7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4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强帮扶、促创新,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一、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激发医药企业发展活力(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收集创新项目及企业需求,探索建立创新产品项目管理库,依托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功能升级,加强对我省已进入临床试验的在研药物、注册申请药物以及进入国家创新特别审评程序、纳入我省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的服务管理。
聚焦前沿技术以及关键技术、高端装备、核心元器件、关键原辅料等“卡脖子”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构建支持创新药械研发、生产、销售、临床应用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
加快构建全省医药创新柔性服务网,精准赋能医药产业集聚创新发展。
支持和引导CRO、CDMO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大力开展监管科学研究,制定全面提升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三个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加快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许可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科技发展处)(二)支持创新药品研发上市。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0〕46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0〕4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加快推进长沙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着力招强引智对世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或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在长沙设立地区总部且持续经营1年及以上,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世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或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在长沙新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生产项目,按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生物医药领域权威专家带技术团队和创新引领型成果首次进入市内产业化的项目,按照该年度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做大做强重点支持中药、原(辅)料药、医疗器械企业发展。
对年度中药产品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制药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年度药用原(辅)料产品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的制药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年度医疗器械产品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10亿的制造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
三、鼓励研发创新(一)鼓励支持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对符合条件且区县(市)人民政府已投入经费支持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研发仪器设备该年度投入的30%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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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物医药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迅速。
为了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该采取以下若干
政策措施。
其次,政府应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科技支持。
可以通过设立科研院
所和科技研发中心等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合作机会,帮助企业提高技术
水平和创新能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与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合作,鼓励
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推动科技创新。
第三,政府应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可以通过设立
专业的人才培训机构,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研修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
专业水平。
同时,政府还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入生
物医药产业,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
第四,政府应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监管和政策支持。
可以加强
对企业的注册认证和产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产品质量标准,推动
行业规范化发展。
同时,政府还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增
加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五,政府应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可以通过举办
生物医药产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提供交流和合作的平台,帮助企业拓
展国际市场。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引进
国外先进技术和研发成果,促进产业的跨国合作和发展。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加大对
生物医药产业的资金支持,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科技支持,加强对生物
医药产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监管和政策支持,
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