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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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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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1. 考场规则1.1 准时参加考试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考场,迟到的学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准时参加考试是学生对自己学习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考试过程的秩序维护。

1.2 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学生应携带好自己所需要的考试用具,如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只能使用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这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1.3 安静入场学生应在监考老师的指引下有序入场,注意保持安静。

进入考场后,学生应立即找到自己的座位并就座。

任何形式的交流和噪音都会干扰他人考试,属违规行为。

1.4 就座有序学生在就座后应按照座位号有序排列,不得调换座位。

坐得离前后左右同学较远,使监考老师能够更好地监督考场秩序。

1.5 查对个人信息学生在答题前应仔细核对试卷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号等。

如发现信息错误,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提出并更正,以免影响成绩的统计。

1.6 禁止抄袭、查阅资料学生在答题过程中严禁抄袭他人的答案,也不得查阅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所有考试答案应当是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解答,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2.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2.1 考试作弊2.1.1 抄袭他人的答案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果被发现抄袭他人的答案,将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

一经发现,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进一步处罚,如警告、记过、取消学分等。

2.1.2 使用作弊工具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任何作弊工具,如小抄、手机、通讯设备等,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监考老师一经查实,将立即没收相关物品,并将考生的行为报告给校纪校规部门处理。

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并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停考、开除等。

2.2 交头接耳、传纸条2.2.1 交头接耳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禁止与其他同学交头接耳。

这不仅会干扰他人考试,也会被视为一种作弊行为。

如被监考老师发现,学生将被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罚。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面试考场纪律及规定一、面试考生须知1、面试的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开考前60 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试处候考。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事先征得主考部门的同意。

无故不参加面试或开考后迟到的参考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考生在候试处等候,未经面试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陪同下逐人前往。

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使用手机和传呼机,不得擅自向外界传递面试信息。

4、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答题,答完题后报告“答题完毕”。

6、面试结束后,考生在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完毕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7、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1)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2)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3)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4)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5)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6)有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不交者。

二、面试考官纪律1、遵守考官封闭管理规定,不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人员联络,佩戴工作牌出入指定区域。

2、遵守作息规定,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遵守保密规定,不在考场外谈论面试情况,不将面试题本、评分表等面试材料带出考场,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评分参考等。

4、遵守回避规定,如有有亲属参加面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务人员均属回避之列。

5、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独立评分,不以任何方式暗示、影响其他考官评分。

6、不接受任何人说情打“人情分”,不接受考生钱物。

考试规则及违纪的处理

考试规则及违纪的处理

考试规则及违纪的处理意见
1、学生在考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迟到15分钟取消该场学科考试资格。

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桌面上除试卷及规定的文具、草稿纸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开考后学生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得夹带字条或偷看他人答卷;不得相互借用文具用品及计算工具等;不得有意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3、除作图可用铅笔外,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4、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学生须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5、学生考试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或替考,被当场抓住的,对违纪考生,监考人员应提出警告,没收有关资料,不听警告者,监考人员有权宣布该生该科试卷作废,并勒令其交卷退场,同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记入报告单,该科试卷记“0”分,除按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外,同时取消正常补考机会。

6、正常考试不及格者,经补考成绩“及格”时,一律按“60分”或“及格”记入档案。

期中、期末考试累计两次作弊者,将“作弊”字样记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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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答完试卷,整理好试卷顺序后放在桌上,立即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以免影响考场秩序。

8、终场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收齐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

2。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为了保证考试公平、严肃,维护考试的严谨性和权威性,制定本规则和细则,以规范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考场规则1. 考生有义务按时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集合,并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就坐。

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将学生证、身份证放在自己桌面的指定位置,并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手表、耳机等。

一旦发现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将被视为违纪处理。

3. 考场内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如书籍、纸张、草稿纸、纸巾等。

只允许携带水杯或矿泉水。

4. 考试开始前5分钟,考生不得再提问。

考生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

5.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不得抄袭、抄袭、串通作弊。

如有一方发现抄袭或其他舞弊行为,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离开考场。

二、考试违纪处理细则1. 违规使用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手表、耳机等,在考试期间发出或接收信息,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处罚:取消本科目成绩,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并向家长和学校作出通报。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处分,如停学、开除等。

2. 携带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范围的水杯、水瓶、草稿纸等,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处罚:对该科目成绩进行扣分处理,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

3. 与他人交流、合作作弊,包括传递答案、使用暗号、同步做题等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处罚: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并向家长和学校作出通报。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处分,如停学、开除等。

4. 未经允许提前交卷或擅自带走考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处罚:对该科目成绩进行扣分处理,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

5. 对监考人员恶言相向、不服从命令、扰乱考场秩序,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考试规则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考试规则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考试规则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一、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本次考试将启用考前身份验证、考中人工远程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如有违反考试纪律,将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

二、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登录考试系统。

三、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进入考试系统,将视为弃考,不能登录系统参加笔试。

不允许强制关机,开考后不允许离开座位,不允许上厕所。

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考生完成作答后必须确保系统显示“交卷成功”后才能离开,因中途弃考、离线等个人原因导致数据上传不成功,考生自行负责。

四、须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二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可自行准备一张A4空白复印纸作为草稿纸,经监考人员核查后方可使用。

六、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但不会进行补时;考试期间如移动监控设备掉线,PC端将有提醒,考生需重新登录调试,如因未登陆造成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减少、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补时或补考。

七、考试过程中,考试系统后台全程对考生进行试试监控、录屏、录像。

请关注监考系统发出的考试提醒信息(如镜头没有画面等)并及时进行调整。

请确保本人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凡违反考场纪律,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将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

2.摄像头监控实时图像中,出现无人考试状态。

3.截屏或切屏。

(如违规截屏或切屏,经系统识别及监考人员人工判定后将自动交卷,并做出违纪处理)。

4.考试环境内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5.考试过程中需注意仪容干净整洁,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夸张的首饰等饰品。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纪律(一)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参加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还需带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学生进入考场后需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参加校内考试时,因故证件不全者,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好有学生本人照片及辅导员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的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按规定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学号顺序或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

校内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成绩(期末及总评成绩,下同)记为“缺考”。

(三)校内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离场。

未交卷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四)试题、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由考试工作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除教师指定和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所需用具(如制图仪器、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书本、纸张、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试中禁止私自互相借用文具,如需借用,必须经过考试工作人员同意。

(五)考场内要保持安静,考试开始后考生之间禁止交谈。

如有试卷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试工作人员询问,不得询问他人。

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题意。

(六)考生禁止在考场内睡觉,经考试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者,令其离开考场。

(七)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学校学生违反考试考场规则及作弊的处理规定

学校学生违反考试考场规则及作弊的处理规定

学校学生违反考试考场规则及作弊的处理规定在学校的考试中,考场规则和作弊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话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方面,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理规定,以确保公平性和诚信性。

一、考场规则的违反处理规定1.迟到学校中大多数考试会有考试时间,如果学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未到场,将被视为迟到。

如果学生迟到了30分钟或更长时间,则视为该考试已经错过,不得继续参加考试。

如果迟到了10-30分钟,则该学生扣除该科目考试总分的5%-10%。

2.早退如果学生在考试时间内提前交卷并离开考场,将被视为早退,并扣除该科目考试总分的10%。

3.不带考试所需的材料如果学生忘记了必须的考试材料,将视为不合格,无法参加考试。

4.不听从监考老师的指示如果学生在考试中不听取监考老师的指示,则可能会被扣除该科目考试总分的10%。

5.携带不允许的物品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等,在考试中使用。

如果发现学生携带了这些物品,将被视为考试违规,扣除该科目考试总分的10%。

二、作弊的处理规定1.在考场上作弊或者涉嫌作弊学校十分鄙视在考场上作弊行为。

如在考试中发现学生利用各种方式作弊,比如抄袭、传递答案等,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扣减考试总分。

口头警告、当场解除参加该门考试的权益、记入学生档案或其他纪律处分等。

2.将考试内容泄露学生不得将考试题目或答案泄露给其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并可能受到严厉处分。

总之,遵守考场规定和遵循考试纪律,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培养学生健康发展和准确评估认知水平的必要手段之一。

学校在处理考场违规和作弊行为上将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并对所有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以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文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文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文一、考场规则1.准时到达:学生应按照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迟到者将不得进入考场。

2.考场入场:学生应依次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场,不得擅自变换座位。

3.带齐考试用具:学生应携带好指定的考试用具,包括笔、橡皮擦、尺子等。

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保持安静:学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安静,不得进行交谈、嘈杂行为。

5.按规定离开:学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场,应事先向监考教师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场。

6.严禁作弊: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不得使用任何作弊工具,包括传小纸条、抄袭等。

7.不得传阅资料: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传递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8.不得交头接耳: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与同学进行交谈,互相传递答案。

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1.迟到:学生迟到10分钟以内,将可以进入考场,但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超过1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该科目考试为零分。

2.携带禁止物品:如果学生在考场中携带了禁止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将被视为考试违纪,该科目考试为零分。

3.作弊行为:学生一旦被发现作弊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以下情况:a)使用作弊器材:学生使用电子设备、通讯器材等作弊器材,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b)传递答案:学生传递答案给他人或接受他人传递答案,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c)抄袭:学生抄袭他人试卷内容,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违规交谈:学生在考试期间与他人交谈,一经发现,该科目考试为零分,并处以警告处分。

5.其他违纪行为:学生在考场内有其他违纪行为,如打扰他人、争抢试卷等,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结: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的设立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如学生发生违纪行为,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1考场纪律参加笔试/实操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明文件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实操。

2)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的座位号/工位号入座。

将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3)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

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2违规认定与处理参加笔试/实操人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1)未在规定的座位/工位参加考试。

2)在考试/实操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3)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工位。

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规定

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规定

考场规则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缺一不可),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2、考试时自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除钢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必用品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4、开考前,考生可在试卷及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岗位等,不得在答题卷及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答题必须在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地方答题。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7、考生提问,需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8、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员规定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试题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退出试场;考生退场时不准将试题卷、草稿纸等带出试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9、若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笔成绩无效的处理:1.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2.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3.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4.在答题卡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给予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1.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2. 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3.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4.抄袭、协助抄袭的;5. 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一、考场规则l.考生必须准时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迟到超过____分钟者,不得参加该次考试,并作旷考论处。

2.进入考场后不得喧哗吵闹,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保持考场纪律,凡不服管理的可责令其停考,并送政教处处理。

3.考生在考场内一律不得乱扔乱抛废纸杂物,凡在其考试位置周围检查到的,一律扣除本班级考评责任制分,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扣分标准。

4.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允许出现任何方式的舞弊行为。

一旦发现,该门课程按零分计,并在成绩栏注明“作弊”字样,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本班级责任制分。

5.给作弊学生提供方便的考生,同样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考生在考场内要爱护公物,不得破坏学校及他人桌凳等相关公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赔偿,同时扣除本班级责任制分。

7.考生应按规定带全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若确需借用他人用品,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书包等物(包括草稿纸)一律放在指定位置。

8.试卷一律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并填写清楚姓名、考号、班级等。

9.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应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老师解释试题。

试题印刷如有不清之处,允许考生发卷后____分钟举手询问,过后一般不得再问。

10.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交卷前未经监考许可,不得随便进出考场。

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连同草稿纸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上离开试场,不允许各自离座上交试卷。

二、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在校的学生,凡参加学校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发现考试有作弊行为者,该门学科以零分计,并根据考试作弊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试、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本班级责任制分。

l.合谋作弊的主谋者;2.请他人代考者;3.冒名顶替代考者;4.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处理,故意纠缠、谩骂或威胁监考老师者;5.二次作弊者。

驾驶人考场规章制度

驾驶人考场规章制度

驾驶人考场规章制度一、考场管理规定1. 考场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6:00,除了法定节假日外。

2. 考场严禁酒后驾驶,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责令离场。

3. 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4. 考场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及在非指定区域内行走,违者将受到警告并取消考试资格。

5. 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被认定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并禁止再次参加考试。

6. 考生需遵守考试秩序,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座位。

二、考试流程规定1.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两个阶段,合格才可领取驾驶证。

2. 理论考试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道路标志、安全常识等内容,考试形式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 实际驾驶考试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直线行驶、曲线行驶等项目,考试形式为现场实操。

4. 考试成绩先进行公布,符合合格标准者方可进行实际驾驶考试。

5. 实际驾驶考试需遵守交通规则,按监考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如有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将影响成绩。

三、考试要求规定1. 考场内需穿着合适的车辆驾驶装备,包括合格的安全带、车头灯、反光镜等。

2. 考试车辆需符合规定标准,保持整洁,在开车前自行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能够安全行驶。

3. 考试中需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道、加速或刹车。

4. 在考试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冷静应对,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进行处理,避免发生危险。

5. 考试过程中需保持专注,不得分心聊天、吃东西或做其他与驾驶无关的动作,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四、考试违规处理规定1. 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将被警告或取消资格,并扣除一定的考试分数。

2. 若考生被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所涉及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3. 若考生发生事故或造成交通隐患,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立即下车。

4. 考试结束后如发现监考人员有收受贿赂等行为,需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考场规则及违纪处理办法

考场规则及违纪处理办法

考场规则一、应考人员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如考生坐错考场和座位责任自负。

二、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签字笔、橡皮等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纸张、提包、手机、寻呼机等物品入座。

如有携带,应当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否则按严重违纪论处。

开考后一律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三、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志,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哨响后方可答题,应考人员迟到不得入场,考试采用全程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提前离场。

五、应考人员答题,须按规定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

用其他颜色的笔书写的答卷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位置书写的答案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七、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

考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

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八、应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

除本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九、考试结束哨响后,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违纪处理规定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行为。

(一)在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七)请他人替考的;(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或通信工具至座位的;(九)故意损毁试卷或擅自将试卷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十一)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十二)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十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考场规则及违犯考场规则的处理规定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考场规则及违犯考场规则的处理规定

考场规则及违犯考场规则的处理规定一、考场规则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考号。

除有关科目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2.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答题用蓝、黑颜色的钢笔或圆珠笔。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

5.考试终场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退场。

6.考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

二、违犯考场规则的处理规定(一)考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该科成绩的50%,扣除班级量化管理分2分,取消遵纪守法先进班评选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4.携带夹带材料但尚未抄袭的;5.偷看他人答卷未达到目的的;6.未在规定的考场、座位应试的;7.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以及不写考号、姓名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9.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扣除班级量化管理分3分,取消遵纪守法先进班评选资格。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2.使用夹带材料的;3.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的;4.传递或交换答案的;5.考试期间撕毁试卷带出考场的;6.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注:违纪累计两次以上或作弊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作弊两次以上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中学考场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准时:学生应按时到达考场,并且不能迟到。

2.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学生不能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 安静:学生应保持安静,不能交头接耳、交流或妨碍他人。

4. 服从考场管理人员指挥:学生应服从考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5. 禁止作弊:学生不能抄袭、交头接耳、传纸条等违规行为。

6. 不准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前,学生不能提前离开考场。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如小声交流、迟到等,学生可能会受到口头警告。

2. 扣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3. 作弊处理:对于作弊行为,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根据学校规定可能面临其他处理,如补考或处分。

4. 暂停考试: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暂停参加当次考试,并需接受相关处分。

5. 记过、记大过:对于重大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记过、记大过等处分,这可能对学生的学业和未来产生严重影响。

请注意,中学的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考场规则与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

考场规则与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

考场规则与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为规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场规则第一条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座位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第二条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有记忆功能的电子文具进入考场。

第三条考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交谈、大声喧哗。

第四条考生必须携带学院考试证参加考试,并将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备检查。

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注:证件丢失,在考前到教务处办理证明)。

第五条考前学生认真清理座位周围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及字条等,如清理不掉,立即报告监考教师。

第六条试卷由学院统一印发,不准将装订好的试卷拆开。

第七条考生在领取试卷后,立即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

如要离开考场,必须在开考1小时后才可离开。

如有特殊情况需上厕所的,应由监考教师或巡考人员陪同。

第八条考试时除试卷印刷、题意不清方面的问题外,学生不得向监考人员提问其它问题。

第九条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看、偷看他人试卷、抄书、打小抄、接听(看)手机或短信等。

第十条考生在考试中途交卷时,应将试卷交到指定位置,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在座位上等待监考教师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二条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不准喧哗。

第十三条交卷过程中考生不得涂改答案或抄袭他人试卷。

第十四条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凡不能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者,按照违纪或作弊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认定(一)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开考前整顿考场秩序时,不按规定将书包以及与考试有关的笔记、资料放在指定地点。

考试注意事项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考试注意事项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邱县实验中学(曙光校区)考试注意事项及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一、考场规则第一条学生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作旷考论处。

第二条学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座位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考桌上,以便监考教师检查。

学生在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发卷后即不得相互交谈和观望他人试卷。

第三条学生可携带必要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绘图仪器进入考场,但不得互相借用。

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第四条没有交卷的学生,未经监考教师的同意,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学生在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折好后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收卷后离开考场,不得拒交。

中途完成答卷,需提前离开考场的学生,应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待监考教师收卷后,即离开考场。

第五条除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外,学生对试卷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第六条答题均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第七条有作弊等行为的学生,监考教师应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作相应记录。

及时将情况报告巡视员及有关系进行纪律处分。

第八条规定考试时间,未经同意不得延长。

二、作弊违纪处分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1.未按考场规则要求将不准带入考场的书籍、书包、草稿纸、手机、笔记本、文具盒等东西带进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不按指定座位就坐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考场外规定的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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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规定
一、考场规则
1.参考教师在开考前1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

2.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设备。

已经携带的要由监考人员保管。

4.对试题有疑问时,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不会者不得询问,监考人员不予回答。

5.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讲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不准抽烟。

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6.参考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7.除主考、监考和巡视人员外,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违规处理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考试判零分。

(1)在考场内随便说话、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者;
(2)违反考场规则不听劝告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考试判零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1)偷看他人答题、抄袭他人答案者;
(2)借故离开考场作弊者;
(3)帮助他人作弊者;
(4)替考或被替考者;
(5)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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