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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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航局七坝港起步工程项目部
水上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工程简介
1.1、编制的目的和原则
为了有效控制水上施工现场突发事故,防止人员溺水事件发生,提高对突发事故危害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单位自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承建的七坝港起步工程安全事故、工伤死亡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事故救援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善后组、保卫疏导组。
总指挥:黄文俊
副总指挥:仵义桂
成员:各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安全员
,安全部部长任主任。
,生产副经理任组长。
,项目书记任组长。
2.2、机构职责
对本项目工程性质及特点进行分析,识别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对项目部建立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适时召开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事故应急分析会,研究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当各类重大事故发生时,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全面负责事故的救援指挥工作。
负责事故相关事宜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必要时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协助。及时传达指挥中心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抢救现场伤员、现场物资、组建现场消防队、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指挥中心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
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第三章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Ⅱ级)、较大(Ⅰ级)两级事故响应(根据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的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的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一般事故(Ⅱ级):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下事故且无次灾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较大事故(Ⅰ级):死亡或多人受伤或中毒,或者有较大经济损失及可能发生较大次生事故的可能性。
3.1.2 分级响应
Ⅰ级事故响应行动的启动由项目部总指挥决定,项目部安全部、工程部、总工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立即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协助。
Ⅱ级事故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项目部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3.2、事故报告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项目部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应急救援总指挥。
(2)、项目部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专家研究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财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证时,应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及时如实提供给事故调查单位和人员。
3.5、指挥和协调
事故发生后,以现场指挥为中心,公司提出技术指导,指挥中心办公室必要时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救助。重大事故由事故地方政府统一指挥救援。
3.6、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判断事故类型和性质,了解人员伤亡情况,确定救援方案。
3.7、善后处理
及时安排伤员抢救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安排伤员的治疗与护理;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保险理赔与补偿等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开展事故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8、应急解除
具备以下条件时,由指挥中心宣布重大事故应急解除:
;
;
;
,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
第四章应急救援保障
4.1、组织保障
成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救援组等,各组织成员要熟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人员的联系方式,熟悉当地的医院及相关道路信息,并了解救援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职责。
4.2、通讯保障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人员的电话内部公开,并保持畅通。
4.3、救援队伍保障
救援队伍主要由项目部成员组成,工程部、总工室对事故救援方案进行策划,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和指挥,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指挥,并及时向项目部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4.4、治安和交通保障
支部书记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现场的应急车辆作为事故应急的重要交通工具,不得作为它用。公司应急车辆必须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确保指挥中心领导及救援人员能及时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