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尘制度标准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1. 简介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于煤炭的开采、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尘。
这些煤尘不仅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了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综合防尘规定是确保采煤工作面正常运行和职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2. 煤尘粉尘防治2.1 采取湿法降尘技术,如在煤矿车辆行驶道路铺设防尘垫,和使用喷水设备进行道路洒水,以减少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2.2 机械化抽风,采用有效的通风设备,将煤尘和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工作面,减少对职工的危害,同时达到减少煤尘飞散的效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采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数量。
2.4 合理规划和设置工作面的作业区域,尽量减少暴露在外的工作面面积,减少煤尘飞散的可能性。
3. 作业人员防护3.1 确保作业人员穿戴合适的防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耳塞等,减少煤尘对呼吸道和眼睛的刺激。
3.2 提供全面的工作培训,教育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 清洁和维护4.1 采取定期清洁工作导向,对工作面进行及时清扫,清除堆积的煤尘和杂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4.2 建立清洁保养制度,对设备、机械和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尘的产生和飞散。
5. 管理措施5.1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有序进行。
5.2 加强监测和检测,定期对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面的防尘效果。
5.3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防尘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工具。
5.4 设立防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6. 总结综合防尘规定是采煤工作面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合理采取湿法降尘技术、机械化抽风、作业人员防护、清洁和维护以及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粉尘,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采煤工作面的正常运行。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矿井防尘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五条矿井应当在矿山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方案。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定期对综合防尘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二章防尘工程治理第八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防尘工程治理方案。
第九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防尘设施;合理布局,清晰的工艺流程;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防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
一切工程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综合防尘工程治理档案,记录治理过程、工程技术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三章粉尘控制管理第十三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粉尘控制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采取科学的粉尘监测方法,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采取合理的粉尘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工艺流程、使用防尘设施、提高通风系统效能。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个体防护管理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为矿工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好。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
第三条综合防尘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综合管理为手段,综合监测为保障,综合控制为目标。
第二章综合防尘工作原则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加强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的前期预防工作,减少防尘措施的应急和事后补救工作;(二)综合治理,采取多种综合防尘措施,综合防治煤与矸石两种粉尘的扬尘问题;(三)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四)综合监测,采取现场监测和实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采煤工作面的粉尘扩散情况进行监测;(五)综合控制,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使工作面粉尘浓度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第三章综合防尘工作责任第五条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具体责任如下:(一)矿长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总体方针的确定,组织制定综合防尘计划,并监督执行;(二)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综合防尘工作方案,监督检查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执行情况;(三)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组织实施和责任追究;(四)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工作面综合防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采样员负责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面的粉尘浓度数据;(六)矿工负责按照规定的综合防尘措施进行作业,配合防尘工作。
第四章综合防尘措施第六条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包括以下方面:(一)地面防尘措施:加强煤堆覆盖,喷洒抑尘剂,保持道路湿润等;(二)工程控制措施:改善工作面通风条件,加强通风管道的清理和维护,设置风口和喷洒装置等;(三)设备控制措施:选用封闭式设备,加装除尘装置,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等;(四)作业控制措施:粉尘易发区设立粉尘警示标志,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防护用品的使用;(五)个体防护措施:采取呼吸防护措施,佩戴防尘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矿井煤尘进行有效防治,保障矿井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务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矿井的煤尘防治工作,包括矿井综采工作面和巷道等地点。
第三条责任矿井的煤尘防治工作是矿务局的责任,同时各级领导、矿务人员和矿工也有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原则煤矿矿井的煤尘防治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综合、预防、绿色的原则。
第二章井下煤尘防治第五条煤尘监测矿井煤尘必须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煤尘浓度超标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第六条煤尘控制矿井煤尘控制的目标是控制矿井煤尘的产生,并防止其扩散到工作区域。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 加强煤矿矿井的管理,定期清理积存的煤尘和杂物。
2. 采取切割、喷雾等技术手段,降低煤矿矿井煤尘的来源。
3.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控制煤尘的扩散。
第七条个体防护在煤矿矿井作业中,工人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体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培训与教育矿井煤尘防治工作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务人员和矿工的煤尘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九条矿务局职责矿务局负责制定煤矿矿井的煤尘防治方案,组织实施煤尘监测工作,并监督煤尘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矿井负责人职责矿井负责人是矿井煤尘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负责煤尘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1. 确保煤尘监测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2. 组织矿井通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控制煤尘的扩散。
3. 负责矿工的个体防护装备的管理和配备。
4. 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矿井领导职责矿井领导必须加强对煤尘防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实施煤尘防治工作,促进煤井的安全生产。
具体职责包括:1. 指导矿井负责人做好煤尘防治工作。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正在运营的煤矿和有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和其他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防尘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煤矿应设立防尘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职责如下:(一)防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设立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二)防尘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防尘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岗前培训师,分别负责防尘设计、防尘设备维护和矿工培训等工作。
二、防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经验,熟悉煤矿防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本工作职责。
第三章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煤矿防尘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煤矿防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情况的发生。
(二)煤矿应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煤矿应落实防尘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和更新,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四)煤矿应建立防尘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粉尘浓度和防尘效果。
(五)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应建立防尘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防尘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尘设备和工艺一、煤矿应配备适合的防尘设备和工艺,确保煤矿的防尘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一)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合格。
(二)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尘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工艺措施,如喷水降尘、覆盖堆场、湿法磨煤等,降低粉尘污染。
(四)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防尘设备和工艺,提高防尘效果。
第五章防尘培训和教育一、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一)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矿工防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二)煤矿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防尘设备,了解防尘工艺的操作方法。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工作,包括矿井的预防措施、监测与测量、卫生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矿井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扬尘和防止粉尘扩散:1. 加强采掘仓面湿法喷淋,控制采掘喷雾密度;2. 定期清扫控尘系统中的堵塞物,确保系统运行畅通;3. 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喷粉尘设备和管道;4. 加强对采煤机和输送机的维护,减少故障引起的扬尘;5. 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保证新风、回风良好循环,加强风流控制;第六条矿井应加强对地面和井下运输车辆的防尘控制:1. 加装防尘罩和尘土捕集器;2. 定期检查和清扫车辆的防尘装置;3. 限制车辆在井下的速度,减少尘土扬起;4. 定期清洗和维护运输道路,防止尘土飞扬;第七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山建筑物的防尘控制:1. 定期清洗和维护建筑物外墙;2. 安装封闭设施和防尘帘;3. 加强对建筑物内部的清扫和保洁,防止尘土积累;第三章监测与测量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粉尘监测与测量系统,确保粉尘浓度的及时监测。
第九条矿井应定期对扬尘源进行测量,以确定采取的防尘措施的效果。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对矿工进行健康检查,判断其是否受到粉尘污染。
第十一条矿井应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切实保护矿工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卫生室,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药品,并定期开展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用品发放制度,确保矿工配备必要的防尘用品。
第十五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健康教育,提高矿工的卫生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防尘工作责任。
第五章督导与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制度,定期对矿井防尘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防尘工作,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防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煤矿防尘工作计划,明确防尘目标,并确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煤矿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煤尘和石尘的浓度,减少矿工暴露在有害尘埃中的时间,保护矿工的呼吸道和健康。
第五条煤矿应配备相应的防尘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二章防尘措施第六条煤矿应制定完善的防尘措施,包括以下几种:(一)采用湿法作业,降低煤矿尘埃的浓度;(二)加强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三)使用防尘剂和吸尘装置,减少尘埃的飞溅和扬尘;(四)采用封闭式作业,减少尘埃的外泄;(五)矿井内设立防尘室,减少尘埃的暴露时间;(六)加强矿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尘口罩等。
第七条煤矿应每日对矿井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防尘问题,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和器材的选购、安装和调试,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二)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三)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四)设备和器材的更新和替换,确保其技术性能和安全性。
第十条煤矿应建立设备和器材的台账,记录设备和器材的购置、维护、检测、维修、更新和替换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责和义务第十一条煤矿的法人或其他主管单位应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确保其安全和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的经理应负责煤矿防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执行。
第十三条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日常的防尘工作,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煤矿的矿工应遵守煤矿的防尘制度和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防尘设备和器材,参加防尘培训和考核。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模版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相关部门对防尘措施的管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适用于我矿所有煤矿作业现场。
二、工作职责与责任1.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煤矿防尘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3.生产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监督班组成员的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4.工人: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尘口罩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三、重点防尘措施1.工作场所灰尘控制:a) 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
b) 使用湿法作业、降尘剂和吸尘设备等控制和减少灰尘的产生。
c) 对开采工作面进行水喷雾,降低粉尘浓度。
2.透风换气管理:a)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及时维修和更新设备。
b) 定期清理通风管道和风机,保持通风系统的畅通。
c) 报告通风异常和设备故障,及时进行处理。
3.个人防护措施:a) 所有工人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特殊工种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b) 防尘口罩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寿命和使用频次进行更换。
c) 工人在进入矿井工作前必须接受培训,掌握个人防尘措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防尘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2.对防尘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3.工人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清洗和消毒。
五、责任追究与奖惩1.对违反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的责任人,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执行煤矿综合防尘制度表现优异的个人和班组,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煤矿企业负责确保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的有效执行,并设立相应的防尘管理岗位,负责制度落实与监督。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范文(4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减少矿工吸入粉尘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保护矿工的合法权益,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综合防尘工作。
第三条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防尘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煤矿矿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应当按照科学、统一、合理和可行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及时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装备。
第二章综合治理第五条煤矿综合治理应当根据煤矿的工艺流程、工作环境和粉尘产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尘技术措施。
第六条煤矿综合治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减少煤尘飘散:在矿井的不同环节,采取湿法喷雾、覆盖物等方式,降低煤尘扬尘和飘散。
(二)降低粉尘产生: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加强设备维护,避免粉尘产生。
(三)集中处理粉尘:采取集中除尘和粉尘回收的方式,减少粉尘的排放。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尘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矿区、巷道、工作面等重点区域的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应当与煤矿生产管理相结合,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保证其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
第三章个人防护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且定期检测和更换。
第十一条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应当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器、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确保矿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开展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矿工正确使用和保养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防尘工作的组织、责任和权限。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防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篇)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综合考虑控制源头、隔离、通风、个体防护等防尘措施,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综合防尘目标:明确煤矿对于粉尘控制的整体目标,例如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保证员工的健康等。
2. 组织与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在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
3. 防尘控制措施:规定综合防尘的具体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源头、隔离、通风、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动态监测与评价:制定煤矿综合防尘工作的监测和评价制度,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粉尘浓度监测、设备状态监测等。
5. 培训与教育:制定针对煤矿员工的综合防尘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对综合防尘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煤矿综合防尘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7. 监督与检查:明确煤矿综合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8. 违规处理:规定对于违反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追责和惩罚措施。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和员工的健康水平,降低粉尘对员工的危害,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为认真贯彻矿及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提高现场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杜绝综合防尘安全隐患漏洞,尽快达到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样板化验收标准。
结合本单位综合防尘实际情况,依照《兴隆庄煤矿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对照《兴隆庄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办法》进行整改,并全部达标。
(二)尽快实现并完成掘进工作面防尘样板化建设。
(三)确保各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安装合格、齐全,运行正常,杜绝不正常使用情况的发生;(四)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综合考核分数确保达到____分以上,力争____分以上。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3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1、公司总经理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直接管理者。
通防科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公司应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
2、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
通防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
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3、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
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4、严格例会和验收制度。
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例会。
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5、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备查。
6、专(兼)职测尘员要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测尘结果每旬报公司分管领导。
7、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8、矿(井)必须备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措施台帐;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
由通防科负责整理并保存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9、井下作业现场,严禁干打眼。
喷雾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10、凡煤层厚度在____米以上的正规推采采煤工作面、煤巷或半煤岩巷的煤层部分都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不注水的除外)。
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作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
成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掘进、采煤、财务、供应、技术科(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
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队有关人员组成。
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工作;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后勤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矿长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
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一责任者。
二、通风队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
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
矿按AQ1020-____《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一同三防(通风)矿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3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
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
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____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矿井的防尘工作,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矿井,包括地下矿井和露天矿井。
第三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防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矿工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五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矿工工作环境的清洁,提高空气质量,降低粉尘浓度,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第六条煤矿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设施,包括除尘器、风机、喷水设备等。
第七条煤矿矿井的防尘设施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八条煤矿矿井的除尘器应设置在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区域,确保及时清除矿尘。
第九条煤矿矿井的风机应运行良好,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排除污染物。
第十条煤矿矿井的喷水设备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确保灭尘效果。
第三章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第十一条煤矿矿井的通风系统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计和建设,确保均衡通风,降低粉尘浓度。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的通风系统应设置监测设备,定期检测空气质量和粉尘浓度,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的通风系统应设置清洁防尘区域,控制粉尘扩散。
第四章矿工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第十五条煤矿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矿工防护用品,包括口罩、防尘服、防尘帽等。
第十六条矿工在工作时应佩戴口罩、防尘服、防尘帽等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呼吸道和皮肤。
第十七条煤矿应定期检查矿工防护用品,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
第五章防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防尘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改善和保护矿工的劳动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机构第二条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防尘管理人员,负责矿井的防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矿井防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五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进行矿井的防尘管理培训,提高防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喷雾系统、排风系统等。
第七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配置和安装,保证其功能正常、运行可靠。
第八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能。
第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如口罩、护目镜等,保障矿工个人防护。
第四章矿井防尘措施第十条矿井应制定综合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工艺流程、清理粉尘、提高通风质量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尘措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执行。
第十二条矿井应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防尘演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矿井防尘监测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防尘监测系统,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五条矿井防尘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向职工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矿井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跟踪。
第十七条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矿井,应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的防尘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章矿井防尘考核和奖惩第十八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矿井的防尘工作水平。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矿工安全健康,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综合防尘管理责任第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条综合防尘管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研究条件和设备,负责煤矿矿井的防尘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第四条综合防尘管理机构应当保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尘检测,对煤矿矿井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备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六条防尘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七条防尘设备和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防尘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防尘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清理排除故障。
第九条防尘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和更新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防尘技术措施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防尘技术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科学合理的风流管理措施,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动符合要求;(二)严格控制粉尘生成源,减少粉尘释放;(三)加强通风设备的调节和运行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四)采用防尘覆盖物和防尘剂等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第五章防尘检测和监测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检测和监测机制,保证防尘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防尘检测和监测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矿井中的粉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二)对矿井中的通风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测;(三)对防尘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
第六章防尘培训和宣传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防尘培训和宣传,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防尘培训和宣传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防尘原理和方法的介绍;(二)防尘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技巧;(三)粉尘危害和防护措施的讲解;(四)防尘工作中的应急处理和自救逃生知识的培训。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矿井环境中存在的尘埃问题,制定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旨在降低矿井工作人员的尘肺病发病率、改善矿井工作环境和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任务分工: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在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落实到位。
2. 防尘设备管理:要求矿井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例如呼吸器、防尘口罩、通风设备等,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尘埃监测与评估:要求矿井进行定期的尘埃监测,评估矿井工作环境中尘埃的浓度和组成,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4. 防尘控制措施:根据尘埃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制定具体的防尘控制措施,例如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控制尘埃源的扬尘、降尘率的要求等。
5. 培训与教育:对矿井工作人员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工人对于防尘工作的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和掌握防尘控制措施。
6.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矿井尘埃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以便在发生突发尘埃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7. 管理评估与奖惩机制:对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防尘工作不达标的矿井进行处罚和追责;对防尘工作表现优秀的矿井给予奖励。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矿工尘肺病的发病率,改善矿井工作环境,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顺利实施该制度,需要矿井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尘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矿井等。
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保障矿井的正常生产;3.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防尘设备和材料;4. 环保节能,减少环境污染。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范本(2篇)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范本一、前言本综合防尘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工作能有效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涵盖了煤矿防尘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管理、操作规范、培训要求等。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防尘工作,并具有普遍参考性。
二、设备管理1. 确保所有防尘设备的配备、维护和检修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对防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设备检查和维护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
3. 防尘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禁私自改动设备配置或绕过设备的使用。
三、操作规范1. 在进行任何与防尘工作相关的操作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2. 严禁在封闭空间、无防尘设备或防护措施的环境下从事防尘工作。
3. 进入工作场所前,应配备个人防尘口罩,并佩戴好。
4.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细致的防尘准备工作,防止爆炸产生的尘埃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工作场所的卫生应保持良好,定期进行清扫,并及时清理防尘设备和通风设备。
四、培训要求1. 每位从事防尘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并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开展防尘工作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3. 新引进的防尘设备或技术应组织相关的培训,确保人员能正确使用和操作。
五、防尘检测1. 定期进行防尘检测,了解工作场所的尘埃浓度和污染情况,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设立监测点位,对关键部位的防尘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3.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以优化防尘措施。
六、应急预案1. 制定煤矿防尘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并确保应急设备的完好和易于操作。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 对于尘肺病等防尘相关疾病的应急处理应做好准备,及时救治并进行疾病调查和报告。
七、违规处理1.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操作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87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4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6-653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
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____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九)煤矿应当为接触粉尘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粉尘的场所,包括开采、运输、破碎、筛分等。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机构由煤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煤矿应当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措施等多种手段,尽量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排放。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综掘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煤矿综掘作业中的防尘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益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综掘作业,包括采掘工作面和巷道开挖等作业的防尘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防尘策划、防尘设备的配置与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由本煤矿的防尘管理部门负责。
其他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执行。
第五条经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防尘策划第六条每个综掘作业面,在开展综掘作业前,必须制定防尘策划,并报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备案。
第七条防尘策划的内容包括:作业区域的防尘措施、操作工艺的改进与优化、工作面布置的优化等。
第八条防尘策划的编制由煤矿防尘管理部门负责,必须依法依规的要求编制,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防尘策划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防尘设备的配置、维护保养和使用,以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等。
第三章防尘设备的配置与维护第十条综掘作业面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如防尘喷雾装置、风管、静电除尘器等。
第十一条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防尘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防尘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
第十三条运行防尘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变或关闭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四章防尘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第十四条煤矿防尘管理部门要组织防尘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包括防尘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防尘作业的操作规程等。
第十五条防尘人员要熟悉防尘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第十六条防尘人员的管理,包括考核和奖惩等,由煤矿防尘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防尘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在综掘作业中,必须做好粉尘的监测和采样工作,及时掌握作业面的粉尘浓度和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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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309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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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防尘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152条之规定,没有防尘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应满足使用要求。
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胶带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煤仓、溜煤眼、运输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
防尘供水系统干管(大巷或水平)的管径不小于4吋,采区巷道支管的管径不小于3吋,采煤工作面两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防尘供水管路管径不小于2吋,输送机沿线防尘供水管路不小于1吋。
防尘系统中各
类尺寸管路要科学计算,并经实践能满足要求,三通阀要齐全,胶带运输巷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冲尘软管的数量符合要求。
3. 矿井地面有两座600m3静压水池,一用一备。
蓄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
利用井下钻孔压力水,水质必须鉴定符合要求。
钻孔水压力要适当(不得低于2 Mpa),水量充足,要对水池和钻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清理一次,必须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
4.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要设弯头,不拐死弯;防尘管路无漏水(滴水不成线为准),无煤尘堆积。
同一用水区间的防尘管路不得
异径连接(对已安装的永久管路,不能重新安装的,要经安监、通风、生产、机电技术部门认定其不影响安全使用)。
防尘管路的外部要涂防锈漆,有说明标志。
管路维护工要保证防尘系统的正常使用。
矿通风部门每月要填报一次防尘系统图,做到防尘系统图与实际防尘系统相一致。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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