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合组织峰会精品工程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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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各区(县)经委、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和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08年5月30日-6月2日在青岛市举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会基本情况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1个成员体,是展示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发挥政治和经济影响的一个重要舞台,党和国家领导人对APEC的各项活动都给予高度注视和关注。

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主题为“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旨在加强APEC成员体之间的经贸合作与交流,促进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大会将集聚广泛的投资贸易商机和国内外市场信息,是广大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树立国际形象,发布产品技术信息,进行供需对接、生产配套对接的国际平台。

会议将以汽车及配件、环保、节能及循环再生产品、家居及室内装饰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技术及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新型专用机械、纺织品及纺织机械、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主导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链的产品和技术为主的展示、交易为主。

展览会期间,还将举办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第三届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国际采购洽谈、融资项目对接等活动。

并就循环经济的节能、节水技术、新能源开发、应用及推广和中小企业实用技术等主要内容,邀请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研发机构来发布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与需求企业进行对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0•【字号】豫政办[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6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商务厅制定的《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六月十日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方案(省商务厅二○一○年六月二日)为了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沪经贸合作,省政府决定在上海世博会河南活动周期间举办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省情说明、产业推介、项目签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豫沪经贸、文化合作与交流,促成一批合作项目,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设计会议名称: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举办时间:2010年7月13日下午4时30分-6时。

举办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旅游局、省政府外侨办、省贸促会、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协办单位:上海市河南商会、浙江省河南商会。

会议规模:800人左右。

三、活动安排7月12日全天参会代表报到。

7月12日晚8时,召开预备会。

7月13日下午4时30分-6时,举行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7月13日下午6时举行招待晚宴。

四、组织机构为做好本次推介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成立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招商局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招商局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招商局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青政办[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招商局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1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招商局关于《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二月九日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工作方案(省招商局二○○九年二月)第十三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将于2009年4月5日至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我省是西洽会的主办单位之一,届时将组织代表团参会参展,并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为做好参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第十三届西洽会基本情况西洽会是由陕西省政府发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贸促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环保部和28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贸促会承办的综合性展会。

目前,展会已成功举办12届,成为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全国性品牌展会。

本届西洽会是我国在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中央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大背景下举办的一次拉动投资与消费的展会。

展会以投资洽谈和商品贸易为主要内容,以扩大内需,推进投资合作和产业转移为重点。

西洽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召开西部开发工作会议,中国贸促会、中国外资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陕西省政府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西部国际经济合作洽谈会;设置投资合作馆、境外企业馆、旅游文化交易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交易馆、汽车及装备制造馆、节能环保馆等6个展馆和工程建设机械展区;举办多项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观循环经济博览会并参加“中日循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观循环经济博览会并参加“中日循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观循环经济博览会并参加“中日循环型城市论坛”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08]2174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0.06【实施日期】2008.10.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观循环经济博览会并参加“中日循环型城市论坛”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2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国务院批准,“2008首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23至25日在青岛举办,同时在博览会期间还将举办“中日循环型城市论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博览会的参观组织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委、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循环经济展览交易会。

博览会旨在展示近年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成果,搭建循环经济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全面推广和应用能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形成国内外循环经济技术与装备合作的平台。

(一)博览会展示的主要内容:首届博览会将重点展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水、废渣、废气等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资源节约,风能、太阳能、水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环保产业领域的技术、装备与产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在城市发展、产业园区规划、重点行业和领域及节能降耗技术、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境外相关领域的行业和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研究成果;循环经济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等。

展示规模将达到近30000平方米。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宁商通〔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宁商通〔2022〕81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第23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青洽会”)将于2022年7月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为充分利用青洽会平台,加强青宁两省区经贸合作,推动我区优质产品拓展周边省区市场,促进我区国内贸易稳定增长,现将组织参加青洽会暨“宁夏优品西宁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概况青洽会由中国侨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青海省人民政府、香港工会联合会共同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承办。

本届青洽会以“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为主题,展馆总面积4万平方米,分设国内国际馆、青海生态馆和国际藏毯馆。

展会活动期间,还将举办开幕式、主旨论坛、重大项目签约、第九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车挑战赛等系列活动。

二、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7月22日—24日,共3天。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省国际会展中心,宁夏展团展位位于A馆,展位面积160平方米。

三、参会组展范围(一)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商务(经合)部门相关负责人。

(二)针对周边市场特点,遴选20家优质消费品企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一)展位费。

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宁夏展区进行特装布展,特装展费用由自治区商务厅承担;为支持我区企业开拓市场,助推“宁夏优品全国行”,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二)人员费用。

参展期间参展人员的吃、住、行等有关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自理。

五、相关要求(一)请五市商务(经合)主管部门做好参会参展宣传组织工作,重点聚焦“六特”产业,各推荐5家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展。

工程施工组织观摩通知

工程施工组织观摩通知

工程施工组织观摩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的交流与学习,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我们决定组织一次工程施工组织观摩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观摩目的通过实地观摩,深入了解优秀工程施工组织的管理理念、施工工艺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借鉴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工程管理水平。

二、观摩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全天。

三、观摩地点观摩地点:某市某工程施工现场。

四、观摩内容1. 施工组织与管理:了解施工现场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等;2. 施工工艺与技术:观摩施工现场的施工工艺、技术创新及应用;3. 现场管理:参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4. 工程进度与计划:了解工程的施工进度及计划安排。

五、参加人员1. 各会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2. 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的人员;3.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相关专家和学者。

六、报名方式1. 请有意参加观摩活动的单位填写《观摩活动报名表》(附件),并于2023年11月5日前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2. 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xxxx5678邮箱:***************七、其他事项1. 观摩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观摩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2. 观摩活动期间,请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3. 观摩活动期间,请自行安排往返行程,并确保按时到达观摩地点。

我们热忱邀请各位领导、同仁积极参加此次观摩活动,共同交流学习,提升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水平。

期待您的光临!敬请关注和转发,谢谢。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
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24.05.17
•【字号】豫商服贸函〔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
正文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
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豫商服贸函〔2024〕15号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由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我国首个集技术展示和交易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性展会。

第九届上交会将于2024年6月12日—14日在上海举办。

为充分发挥上交会国际技术展示、交流和交易平台作用,加快我市技术贸易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拓展国际资源合作,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参展参会,按要求及时登录上交会官网()完成在线注册报名。

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在完成注册后需进一步完善参展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于5月20日前将本级商务部门和企业参会人员名单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局服
务贸易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89897701
电子邮箱:******************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2024年5月1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信厅企业函[2015]753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5.10.30【实施日期】2015.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7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有关单位: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日在深圳市举办。

为做好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经济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对于促进APEC各成员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会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推动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结合“互联网+”应用实践,在“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背景下,弘扬合作共赢精神,实现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成果共享和相互融合,深化我与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务实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办会主题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

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圳市人民政府。

建国际精品工程,创凯盛水泥名牌——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科学发展剪影

建国际精品工程,创凯盛水泥名牌——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科学发展剪影

中国建材资讯企业风采B M R 建国际精品工程,创凯盛水泥名牌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内,是一家拥有国家甲级水泥工程设计证书、工程咨询证书、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设备成套和工程总承包的综合性工程公司。

她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和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工程集团)于2004年2月在北京重组成立。

纳入中国建材工程集团管理序列,依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丰富的科研技术成果和强大的科研开发团队,以及中国建材工程集团雄厚的工程总承包实力,有力地拓展了业务空间,真正实现了强强联合。

北京凯盛拥有实力雄厚的专业设计、工程承包队伍,有着丰富的工程设计及项目管理经验,多次获得国家及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奖及优秀工程管理奖。

她的前身是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新技术室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设计所,作为我国水泥预分解技术的提出人、我国水泥预分解技术试验室试验、工业试验的率先完成人、我国首条烧油和烧煤水泥预分解生产线的设计开发人,在水泥预分解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和开发方面有着独到的技术优势。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北京凯盛的前身就已步入国际水泥工程建设市场,是我国第一条出口海外日产700吨水泥预分解生产线的工程设计者;我国第一条海外水泥合资企业的工程设计者;我国第一个按照国外建筑标准开展包括生产线、矿山、铁路、公路和供电工程的工程设计者;第一个将我国水泥预分解技术和装备推向非洲大陆的工程设计者。

2007年以来,北京凯盛在以彭寿董事长为核心的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马明亮为总经理的业务团队大力开拓国际水泥工程市场,先后完成了十余个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项目,唱响凯盛水泥工程的国际品牌。

一、强化风险管控、高质量完成项目合同吉尔吉斯斯坦2500t/d 水泥生产线由中工国际总承包,由北京凯盛承担EP 总承包,该项目是上合组织框架内,首批中国政府优惠信贷项目,2006年6月10日在胡锦涛主席与吉尔吉斯总统共同见证下中吉双方签订了南吉尔吉斯水泥厂2500t/d 水泥生产线项目框架协议,2007年8月在胡锦涛主席参加的比什凯克上合组织峰会上,南吉尔吉斯水泥厂2500t/d 水泥生产线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咸政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咸政办发〔200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西洽会)将于2008年4月5日至9日在西安召开。

为了充分利用这次洽谈会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招商引资,加快我市西部强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这次贸易洽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十二届西洽会基本概况第十二届西洽会的主办单位为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7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持单位为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协办单位为12个有关商协会;承办单位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本届西洽会的主题是:互动·开放·和谐·发展本届大会主要内容为投资洽谈和商品展销,重点是投资洽谈。

举办“两会五馆”系列活动,具体情况如下:“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座谈会”。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科技部主办。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总结交流各地高技术发展的基本经验,研讨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经济合作洽谈会。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五市人民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第四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定于2022年7月21—24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讲话精神,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强宁夏与重庆经贸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西洽会平台作用,宣传推介宁夏产业优势,助力宁夏优质产品走出去,应西洽会组委会邀请,我区拟作为本届西洽会主宾省组团参会,并举办系列经贸活动,为做好组织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西洽会基本情况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由中国商务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侨联、中国贸促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是中国西部地区国家级国际性盛会,是国家在西部地区的重要外交平台、贸易合作平台和投资促进平台,是推动国际国内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西部地区展示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

第四届西洽会以“走进西部,洽谈未来”为主题,围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分设投资贸易和产业促进两大展区、12个展馆,展览规模预计16万平方米。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举办开幕式、重大项目签约,“2022央企重庆行”,跨国公司重庆行,“投资西部行”项目对接会,主宾国、主宾省、魅力区县经贸文旅推介,西部省区市投资贸易对接等重点活动,同步举办中国(重庆)跨境电商发展高峰论坛。

二、宁夏代表团活动安排宁夏代表团依托西洽会拟举办“主宾省(宁夏)”综合展及渝宁经贸交流对接会、“塞上江南.神奇宁夏”2022年宁夏文化旅游公众路演等活动。

重要供应商洽谈会议通知

重要供应商洽谈会议通知

重要供应商洽谈会议通知尊敬的各位供应商伙伴:您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们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探讨业务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我司决定召开重要供应商洽谈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携手共进,共创辉煌——深化合作,提升供应链效能”二、会议目的本次会议旨在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就当前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对未来的合作方向和重点项目进行规划和部署,以实现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目标。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1、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星期_____),上午_____点至下午_____点。

2、地点:_____酒店_____会议室(地址:_____)四、参会人员1、我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采购部门、质量控制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负责人。

2、受邀的重要供应商代表,每家供应商限派 1-2 名代表参加。

五、会议议程1、签到与欢迎致辞(上午_____点上午_____点)参会人员签到,我司领导发表欢迎致辞,介绍本次会议的目的和议程安排。

2、公司业务发展与合作回顾(上午_____点上午_____点)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近期的业务发展情况,回顾与供应商的合作历程,对合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3、供应商代表发言(上午_____点上午_____点)邀请部分供应商代表发言,分享合作经验,提出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4、合作问题研讨与解决方案(上午_____点中午_____点)针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及我司在合作中发现的问题,双方进行深入研讨,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5、午餐与休息(中午_____点下午_____点)6、未来合作规划与展望(下午_____点下午_____点)我司介绍未来的发展规划和业务重点,与供应商探讨合作机会和合作模式的创新,明确双方在未来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7、合作协议签订(下午_____点下午_____点)对于达成共识的合作事项,双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关于召开跨部门合作研讨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跨部门合作研讨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跨部门合作研讨会议的通知各位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特召开一次跨部门合作研讨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上午9:00-12:00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位置请参考附件一)二、会议议程1. 会议开场致辞2. 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介绍3. 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4. 跨部门合作案例分享5. 针对合作问题的讨论与解决方案6. 下一步工作计划的制定三、会议参会人员1. 公司高层领导2. 各部门负责人3. 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四、会议准备1. 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准备好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等。

2. 请各部门负责人准备1-2个跨部门合作案例,分享成功经验和困难解决方案。

3. 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准备好下一步工作计划的初步想法。

五、会议要求1. 请各部门负责人准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公司办公室请假。

2. 请各部门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和报告,以便会议讨论和参考。

3. 请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方案。

4. 请各部门负责人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总结会议内容,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

六、会议后续工作1. 会议结束后,公司办公室将根据会议讨论结果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给各部门负责人。

2.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纪要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司办公室。

3. 公司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综合计划,并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反馈。

请各位部门负责人务必重视此次会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共同进步的重要机会。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

地区合作会议通知请出席下周地区合作会议推动业务发展

地区合作会议通知请出席下周地区合作会议推动业务发展

地区合作会议通知请出席下周地区合作会议推动业务发展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经过我们地区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推动地区的合作与发展,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我们决定召开一次地区合作会议。

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地区合作会议将于下周举行,具体时间为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会议地点为XX会议中心(具体地址请参见附件一)。

二、会议议程1. 会议开场致辞:由主持人致辞,介绍会议目的和重要性。

2. 地区业务发展情况汇报:各单位负责人汇报各自单位的业务发展情况,包括成绩、问题和未来发展计划等。

3. 地区合作机制讨论:就地区合作机制进行深入讨论,包括合作模式、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等方面。

4. 业务合作项目推进:各单位负责人就具体的业务合作项目进行推进,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5. 会议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会议参会人员1. 地区各单位负责人:请各单位派出主要负责人参会,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请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支持。

3. 会议组织人员:请会议组织人员参会,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会议准备1. 会议材料准备:请各单位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相关的业务发展情况汇报材料,并在会前提交给会议组织人员。

2. 会议设备准备:会议组织人员将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投影仪、音响设备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会议场地布置:会议组织人员将根据会议需要提前布置好会议场地,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五、会议注意事项1. 准时参会:请各位参会人员准时参会,以免耽误会议进程。

2. 议程遵守:请各位参会人员按照会议议程进行发言和讨论,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3. 会议纪律:请各位参会人员保持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保持会场秩序。

4. 会议记录:会议组织人员将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以便后续工作的跟进和总结。

上海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30•【字号】沪安委办[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安委办〔2006〕12号)市安委会各委员单位,各区县安委办,各局、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对峰会召开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确保峰会顺利举行,充分展示上海良好的国际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峰会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保持高度敏感性,确保峰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此次峰会是我国今年主办的一次重大外交活动,又正值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机制建立十周年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峰会的重要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对于成功举办峰会所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单位要把峰会的安全工作作为近期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是要保持高度敏感性,进一步加强峰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二是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定平稳,确保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和事件,确保峰会的安全顺利召开和社会稳定。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细化措施,落实分工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严密分工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宣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示范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加强与境外驻华机构的合作,我厅拟于3月底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宣传推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及重点合作项目、重点企业,双方就开展投资合作、股权转让、上市融资等进行对接洽谈。

二、参加范围邀请外国驻沪知名跨国公司及投融资机构代表参加,人数约60人。

省内省、市商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及部分有重点合作项目的企业代表参加,人数约100人。

三、议程安排9:00- 9:30 会议签到9:30- 9:40 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对双方来宾表示欢迎9:40-10:00 省商务厅领导推介山东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及重点对外合作项目10:00-12:00 对接洽谈四、组织报名请各市接到本通知后抓紧组织本市与会人员报名。

每市与会人员6人,其中企业代表3-4人,与会企业须为当地重点企业,产权明晰,有融资、股权合作、境外上市或其他投资合作意向。

《各市参加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请于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

各市如有需邀请到会的客人,请填写《拟邀请客人情况表》(见附件2),一并于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以便统一发出邀请。

五、项目洽谈准备请各市根据我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新能源、海洋产业、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及现代农业等领域,提出对外合作项目(重点是股权转让、并购、上市融资等方面的项目),并做好洽谈准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5.15
•【字号】宝府办〔2014〕54号
•【施行日期】2014.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宝府办〔2014〕5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将于今年5月21日在上海举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0号)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发布,请按照执行。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召开期间,请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值守应急、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确保全区社会生产生活稳定。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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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上合组织峰会精品工程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全球目光重新聚焦中国,大国装饰再次惊艳世界。

6月9—10日成功举办的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军企业精雕细琢、智慧营造的青岛国际会议中心主会场,又一次为大国外交奉上一场视觉盛宴。

用超常规施工组织,在超短工期压力下、完成超高质量精品工程奇迹——中国装饰史上绝无仅有的极致施工体验,成就全新大国装饰名片。

为总结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创优经验,分享行业领军企业项目管理创新财富,展示大国外交精品工程施工管理成果,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研究,定于9月上旬在青岛召开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精品工程观摩交流会。

本次会议是“杭州G20峰会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之后又一场装饰行业项目管理培训饕餮盛宴,是最具创新成果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经验总结大会,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项目经理成长提升的一堂必修课。

本次会议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对国家重点工程中使用绿色高品质装饰材料进行集中展览展示,为精品工程材料供应商提供绝佳展示舞台,为项目管理者选材用材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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