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
一、报名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日9时至9月5日16时,查询时间为2014年9月3日9时至9月6日16时。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所有报考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9月1日至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和下载填写的《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4)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无影山路33号,山东京华宾馆。

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
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要于2014年9月3日9时至9月6日16时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后,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1:30登陆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 元。

3、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4年9月2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

2012年我省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
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3、2014年9月2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中,专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入高等院校前须为山东生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80年9月2日至1996年9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5年9月2日至1996年9月2日期间出生)。

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至27周岁(1986年9月2日至1996年9月2日期间出生);
5、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
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其中报考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含),无嗅觉迟钝,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

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信息化管理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职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
张。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和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交户口簿(专科学历人员)、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在体检考察前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

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9月20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50+
×50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生须同时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5、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事项,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或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能测评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

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 米跑,男、女纵跳摸高。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如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体测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
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569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