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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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办学的基础条件和重要基地;是学校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障;是衡量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保障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办学效益,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实训室活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实训室(基地)主要功能及任务第三条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指根据教学实习实训要求投资建立的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或以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为主的实习实训场所;另一类是承担学校生产、管理、科研等功能并能承担学生实践任务的场所。

以下统一简称为实训室(基地)。

第四条实训室(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或比赛,承担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成为培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第五条实训室(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参与制定专业实训课程标准,教学或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参与或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参与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进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

7.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参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

8.参与组织校内职业技能大赛,参与各专业参加校外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实训室管理概述1. 实训室是学校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机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2. 实训室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实训室的正常运营和学生权益,维护实训室设备的安全性和可持续使用。

二、实训室使用规定1. 学生凭借学生证可使用实训室,每次使用需提前预约。

2. 实训室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到下午17:00,周末与节假日不开放。

3. 使用实训室时,学生需穿着适当的工作服和安全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实际操作要求的服装。

4. 禁止在实训室内吃东西、喝饮料等行为,以免污染实验设备和影响操作效果。

5. 在使用实验设备之前,学生必须接受设备操作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确保能够正确操作设备。

三、实训室设备使用规定1. 实训室设备使用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或修改设备。

2. 实训室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学生应立即上报实训室管理员,并按照管理员指示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3. 使用设备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状态,并将杂物等废弃物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四、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1. 学生在实训室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切勿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工具。

2. 使用涉及有毒物质或易燃物质的实验时,学生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 实训室内禁止吸烟、打火机、明火等火源,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4. 实训室内应配备急救箱等急救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5. 学生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向实训室管理员报告,并按照管理员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 学生如发现他人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擅自拆卸设备、故意损坏设备等,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设备等,学校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等处罚。

六、管理制度的监督与完善1. 学生、实训室管理员和相关教职员工应共同监督实训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实训基地是对学生实施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和素质培养、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的教学单位。

第二条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要立足全局,统筹考虑,分步实施;以产养教,以教促产,产教并举;优化整合,强化功能,努力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内实训基地要不断追踪生产一线的科学技术发展,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使实践教学内容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第二章校内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第四条校内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全校实训工作的规章制度。

2、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职业技能训练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安排、组织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的相关实施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实施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统一协调校内实训基地的设置调整论证;汇总和评估各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耗材等的采购规划,为学校的决定提供数据支持及可行性建议。

4、组织学生的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内职业技能大赛,协调各专业参加校外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章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第五条校内实训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实训基地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各学院(部门)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和需要建立相应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

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

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第四章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及采购第七条设立新实训基地各学院(部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向校内实训园管理委员提出申请。

申请时,上报拟建实训基地的可行性报告,拟建实训基地的建设方案,明确建立实训基地的目标、作用、成本及管理办法等。

校内实训园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组织论证拟建基地的教学条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八条各实训基地因教学需要需申购制仪器设备时,必须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效益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每年核定的经费指标和货源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申请计划,一式两份报校内实训园管理委员会,经统一汇总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任务(一)校内实训基地要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及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编写或选择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不断完善实训器材、实训指导书、实训(记录)登记卡等教学资料,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合理安排技术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二)校内实训基地要努力提高实训的教学质量。

学习先进的职教理论,加强校企合作,更新实训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逐步提高综合型、工学结合型、工程应用型实训项目所占比例,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

(三)校内实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

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提高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增强校内实训基地的活力。

(四)校内实训基地要做好仪器设备的配置、管理、维修、改造、计量及标定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实训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要发动广大教师和实验员积极开展实训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五)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校内实训基地要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人,配置必要的防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三防”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对有关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国家财产安全。

2.校内实训基地要进行科学管理,要采用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做好校内实训基地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对校内实训基地的工作、教学、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提供校内实训基地的准确数据。

3.校内实训基地的房屋、设备、人员等资源是为完成学校的实践教学、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等任务而配置的,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3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3篇)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

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

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

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

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电力工程系实训基地管理制度(2)是指对实训基地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实训基地的设置和使用a. 实训基地的合理规划、建设和维护;b. 实训基地的使用范围、时间和条件;c. 实训基地访问、预约和借用的程序;d. 实训基地的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2. 实训设备和材料的管理a. 实训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报废;b. 实训设备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c. 实训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d. 实训设备和材料的定期检查和维修;3. 实训教材和课程的管理a. 实训教材和课程的编制、审核和更新;b. 实训教材和课程的发放和使用;c. 实训教材和课程的目标和评估标准;4. 实训师资队伍的管理a. 实训师资的选拔、培养和考核;b. 实训师资的职责和权限;c. 实训师资的激励和奖励机制;5. 实训活动和项目的管理a. 实训活动和项目的组织、安排和评估;b. 实训活动和项目的参与和报名条件;c. 实训活动和项目的考核和认证;d. 实训活动和项目的报名和退费规定;6. 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a. 实训基地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b. 实训基地的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c. 实训基地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d. 实训基地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校内实训基地的任务,为实训教学、教研、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实践教学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

第二条校内实训基地是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中教学实体之一。

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为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服务。

第二章校内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第三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实际,不断完善校内实训基地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组织制定和实施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汇总和评估各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耗材等的采购计划,为学校的决定提供数据支持及可行性建议。

第五条协调各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内职业技能大赛,协调各专业参加校外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

第六条配合教务处,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第七条在保证完成教学和教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学术、技术等交流活动。

第八条负责实训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训教学顺利开展。

第三章校内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第九条校内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第十条校内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校内实训基地应有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及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第十二条校内实训基地实行两级管理模式,由实训处和使用实训场室的教学单位(专业部)共同管理,实训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单位(专业部)负责使用过程的管理。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学校实训基地是职业教育机构中教学实体之一。

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四条为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五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教育学历、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逐步发展为培养中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I、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第六条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2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 .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 .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 .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 .承担对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

第七条实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努力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在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八条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本文为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介绍,重点关注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流程、管理规范和使用要求等方面内容。

1. 引言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内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对培养学生综合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2. 建设流程2.1 确定需求与规划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前,首先需要明确实验实训教学的需求,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和专业特点进行规划。

建设规划包括实验室的类型、面积、布局以及所需设备、实验材料等的清单。

2.2 设计方案与预算根据需求与规划,编制实验实训室的设计方案,包括实验室的平面布局、功能分区、设备布置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编制建设预算,以便后续经费的安排和使用。

2.3 设备采购与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和预算,在招标或询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设备的采购。

采购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 环境整改与装修根据设计方案,对实验实训室的环境进行整改,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方面的装修与改造,以提供一个适合实验实训的环境。

2.5 实验室验收与投入使用实验室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实验室的功能实现、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布置等方面。

验收合格后,实验实训室正式投入使用。

3. 管理规范3.1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是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要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指导书,指导师生正确进行实验操作;•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急救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2 实验器材管理为了保证实验器材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以下是实验器材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实验器材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建立器材档案;•制定实验器材的借用和归还制度,并建立借用登记制度;•对实验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管理制度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是指由我院所属的校内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工厂等(以下简称实验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是学院进行与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因此必须重视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校内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提高实训教学及科研质量提供设备、设施及场地的支撑,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实训室工作规程》中实训基地管理的有关内容,本着完善灵活、开放、提供7*24全天候实训服务的管理机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实训室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贡献。

实训室要不断进行改革,求实创新,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为提高实训教学的水平提供切实保障。

在保证完成实训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学术交流活动,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条 完善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训室队伍的建设,不断从思想教育、业务考核、技术培训等方面,对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培养:培养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实训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 根据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承担实训教学任务;配合系(部)的教研室编写实训指导书及实训教材等教学资料。

合理安排实训教学人员,做好实训仪器、设备及实训材料的准备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开出各项课程实训,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努力提高实训室的管理水平。

实训室应不断借鉴高职院校实训室管理改革的新成果,积极开展实训室管理改革,更新实训内容,研究和改革实训方法及增设综合性实训;开发各种技能训练项目,通过实训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是进行实训教学、教学研究、职业技能鉴定等的重要场所;是产学结合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条件。

为规范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院的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逐步发展为培养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1、根据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实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5、组织进行专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加强实训基地自我建设。

完善和优化实训基地资源,开展交流合作合作,多途径完善实训项目。

二、实训基地管理办法1、校内实训基地按专业划分区域,实行系(部)管理。

多个系(部)共用的实训基地,由学院确定一个主体使用系(部)管理,其他系(部)与其签定共用协议。

2、系(部)所辖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由系(部)主任负责。

3、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系(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特点制定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

4、按照学院有关设备、耗材管理要求,做好实训基地档案、仪器设备、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

5、校内实训基地除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外,应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力争做成校企共建的平台。

6、教务处负责校内实训基地的宏观教学管理与协调工作,审核实训教学计划、运行安排,确保实训教学顺利进行。

三、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实训基地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I、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任务,提出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仪器、设备材料等的购置计划,由系主任上报学院审定后实施。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使用规定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使用规定

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使用规定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使用规定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训室”)的使用,确保实训室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各项实验实训活动。

2.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校内实训室的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3. 使用时间和预约
- 实训室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至下午5点。

- 所有使用实训室的用户须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并且每次预约时长不应超过4小时。

4. 实训室管理
- 实训室的管理由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其职责包括维护实训
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提供使用指导。

- 所有用户进入实训室前,必须先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
证明,并填写入室登记表。

5. 实训室设备使用
- 所有使用实训室设备的用户须经过培训并了解设备操作规范。

- 使用实训室设备时,用户必须佩戴相关防护设备,并按照操
作手册进行操作。

- 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在实训室内更改或移动任何设备。

6. 实训室安全
- 所有实训室用户必须遵守安全规范,确保实训室内的安全与
秩序。

- 在实训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和使用开放性火源。

- 发生实训室内的任何事故或损坏设备等情况,用户必须立即
向工作人员报告。

7. 违规行为和处罚
- 违反实训室使用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使用权或取消使用资格。

谢谢合作!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为参考,以校方最新规定为准。

)。

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结合国家、省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的目的是通过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显特色,按照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围绕市场需求大、特色鲜明的重点发展专业,重点建设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校级实训基地。

并以此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应符合下列条件:1.实训场所。

(1)布局科学合理,与现代企业生产服务场景相接近,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无安全隐患;(2)基地使用面积,理工类实训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文科类实训基地不低于200平方米;理工类公共实训中心不低于IOoo平方米,文科类公共实训中心不低于400平方米;(3)实训工位数:实训基地不低于50个,公共实训中心不低于100个。

2.实训设备。

(1)配置合理,种类齐全,数量充足;(2)及时更新设备,提升设备的技术含量,设备和技术水平保持与同期企业生产使用设备水平相一致,并且要有一定的超前性;(3)设备能够满足基本技能训练、专项技能轮岗训练、综合能力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的需要,满足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的需要,满足教师为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需要;(4)建成后生均实训设备总值,理工类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不少于4000元/生,文科类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不少于3000元/生。

3.经费投入。

(1)基地经费投入有保证,设备维护、材料损耗经费补充有保障;(2)每学期生均实(验)训耗材支出,理工类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不少于120元/生,文科类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不少于60元/生。

4.其它(1)申报基地所在专业必须近三年连续招生,年招生数100人以上,在校生应在3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高。

2024年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2024年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2024年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规范实训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高校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高校依据产教融合理念,以校内企业或实验室等形式建立的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实训培养环境的实践基地。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应统筹规划,明确定位,注重专业特色。

第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满足实训需求,并保证安全环保。

第六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实训任务、培训计划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指导和监督,推动高校实训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九条高校应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制,明确基地建设的主体责任。

第十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应符合高校的发展规划和专业发展需求,经过认可和评审后方可建设。

第十一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根据实训任务的需要确定基地的规模和功能,合理配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实训器材。

第十二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的组织。

第十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实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培养目标和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

第十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实训学生的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实训活动第十六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活动应与课程教学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强产教融合。

第十七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活动应根据专业培养标准和岗位需求,合理设置实训课程和实践项目。

第十八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活动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本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本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行业实践教学和实习工作的场所,为了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实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实训基地设立实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实训基地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 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实训基地主任、实训指导教师、学校相关领导和企业代表组成。

三、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1. 实训基地的建设需符合实训教学要求和安全规范,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实训基地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证学生的实践操作需求。

3. 实训基地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4. 实训基地需将实训项目进行分类、编码和标签管理,方便学生查找和使用。

四、实训基地的开放与使用1. 实训基地在正常教学时间向学生开放,学生进入实训基地需遵守相应的安全规范和纪律。

2. 学生进入实训基地需刷卡或登记,离开时需注销卡片或登记离开时间。

3. 实训基地的使用须经申请,由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批准。

五、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1. 实训指导教师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2. 实训指导教师需定期组织实训教学活动,制定合理的实训计划和课程安排。

3. 实训指导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和人身安全。

4. 实训指导教师需及时给予学生实践成果的评价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

六、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 学生有权利按照学校的安排和实训计划进行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

2. 学生有义务遵守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维护实训基地的设备和环境。

3. 学生需按时参加实训教学活动,不得未经请假旷课或擅自离开实训基地。

4. 学生需按要求完成实训任务,提交实践报告和实践成果,接受实训指导教师的评价和指导。

七、实训基地的监督与评估1. 学校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监督和评估,检查实训基地的管理情况和教学质量。

2. 实训基地需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的管理报告和教学成果,接受学校的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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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办学的基础条件和重要基地;是学校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障;是衡量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保障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办学效益,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实训室活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实训室(基地)主要功能及任务第三条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指根据教学实习实训要求投资建立的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或以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为主的实习实训场所;另一类是承担学校生产、管理、科研等功能并能承担学生实践任务的场所。

以下统一简称为实训室(基地)。

第四条实训室(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或比赛,承担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成为培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第五条实训室(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参与制定专业实训课程标准,教学或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参与或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参与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进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

7.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参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

8.参与组织校内职业技能大赛,参与各专业参加校外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

9.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及劳动意识的养成。

第六条实训室(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努力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条实训室(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实训室(基地)组织管理第八条实训室(基地)实行分级管理、二级院系院长(系主任)负责制。

(1)学校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协调全校实训室(基地)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

(2)教务处负责全校实训室(基地)的综合管理。

负责组织各院系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全面掌握全校实训教学动态,统筹协调全校实训教学任务和项目;对各专业实践课程标准、实训教材及其它实训教学资料进行督导检查;审核统计实训教师教学安排和教学工作量;审核各院部的实训室(基地)建设预算,参与实训室(基地)建设论证和审核采购计划,督查实训室(项目)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验收;审核各实训室的效益评估。

(3)各二级院系主管本部门实训室(基地)的全面工作。

负责制订本学院各专业的实训教学计划,安排实训教学项目,建设实训资源库,并对实践教学进行管理;负责组织本学院实训室(基地)承担的对外培训;制订年度实训室(基地)建设预算,负责组织实训室(基地)建设项目的论证、实施、效益评估及改进;负责实训室(基地)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训室(基地)建设、使用的其他相关事宜。

(4)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实训仪器、设备、设施的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实训仪器、设备、设施的验收、入库、报损、报废、转移等管理工作。

(5)后勤管理处负责实训室(基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实训室(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保障维护工作,负责实训室(基地)水电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6)基建办负责实训室(基地)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各院系实训室(基地)的装修、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实训室(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7)人事处负责实训室(基地)工作人员的配备、定岗定员、职称评聘等工作。

(8)保卫处负责实训室(基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训室(基地)的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训室(基地)视规模大小,设实训管理员若干名,负责实训室(基地)的运行管理与设备管理。

应选派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室(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室(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条各二级院系须制定本单位实训室(基地)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实训室重要设备仪器统计、实训项目任课教师职责、使用人员职责、实训管理人员职责、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实训室(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第十一条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要根据二级院系的整体专业发展规划、发展规模,以及专业(群)发展的要求进行。

实训室(基地)的规划与建设要突出以下特点:(1)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

实训室(基地)要不断追踪生产一线的科学技术发展,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使实践教学内容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路线、工艺路线和技术实际应用的本领。

(2)在实训过程上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的仿真性。

鼓励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

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

校内各专业群应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

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

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

不仅能承担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紧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

第十二条建设实训室(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承担饱满的实践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能力,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2)具有符合实训技术工作要求的硬件条件(房屋、设施及环境);(3)配套有一定数量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相关专业实训开出的能力;(4)具有稳定且结构合理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5)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十三条各二级院系应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论证,专家委员由对实训室(基地)工作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5人左右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

专家委员对实训室(基地)建设的发展,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论证,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实训室(基地)建设要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之中,每年度6月30日之前,各二级院系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向教务处提交下一年度实训室(基地)建设计划或实训设备采购计划申请,由教务处汇总、审核、论证、遴选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校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所有与会委员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初步确定上报项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项目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报后勤管理处招投标部门。

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实训室(基地)建设和重大实训设备采购计划,原则上不予批准。

第十五条已批准的实训室(基地)建设项目按照“立项论证,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效益评估”的项目程序管理。

二级院系必须对每一个实训室(基地)建立档案,将实训室(基地)建设及后续升级等所有资料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在实训室(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二级院系负责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建立台账,按照项目的建设周期,接受审计的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后,二级院系应根据学校国有资产验收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与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二级院系应该按照验收小组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与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新的实训室(基地)项目投入运行后,二级院系应每三年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使用率、年度对外培训人次、对不同专业的相关度(对某专业的三年培训或承担实践教学的人次/三年承担实践教学或培训总人次)、创造的经济收益等,并向教务处提交效益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改造,二级院系要考虑实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要通过培训、自修多渠道使他们素质提高,适应专业技术和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实训室(基地)建设要讲求效益。

避免重复建设和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不搞“小而全”。

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计划办理,认真选型,注意配套和安装条件,尽快发挥效益,采购需要招标的将按照招标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拥有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训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较强和具有对外服务的实训室(基地),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对社会开放服务。

实训室(基地)对外出租或承担有偿的培训服务,要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五章实训室(基地)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第二十二条因实训室(基地)设备不足或损耗,需要增添仪器设备,学生、教师技能比赛和实训室提升改造与维护需要采购设备,二级院系应按学校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购。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属于应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的项目,二级院系应按要求报送采购申请资料,配合学校采购部门执行采购;设备采购属于可由二级院系自行采购的项目,其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设备,经经费审批人审核后,由二级院系择优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由各部门组织自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设备采购后,二级院系应根据学校国有资产验收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验收现场需拍照留档,参与验收的各部门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方可完成。

验收合格后,学校进行资产登记,采购经费才能按程序报销。

第二十五条设备采购的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资料、验收资料、购买协议书、设备说明书、购买发票复印件等原始档案由二级院系整理存档,按学校有关规定需提交学校招投标部门、学校档案室等相关部门存档的,应按规定提交。

第六章实训室(基地)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第二十六条各二级院系应对本部门所有实训室(基地)的仪器设备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实训室(基地)的规模设置相应数量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做好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资产登记与核查、耗材账目管理、安全管理、使用登记、设备运行状态记录等内容,为二级院系对设备升级维护、新实训基地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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