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综合体 )建设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2024年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计划
2024年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计划一、总体目标与原则2024年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管理,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村,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发展空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实施计划的原则如下:1. 科学合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农村发展规划,制定村级新村规划,确保规划布局合理,资源利用科学。
2. 依法规范: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村级新村建设管理行为,确保规划建设合法合规。
3. 民主参与:注重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在规划设计、决策和管理中实行民主参与。
4. 创新发展: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农村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促进村级新村建设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实现创新发展。
5. 公共服务:注重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
二、具体任务和措施1. 规划编制阶段(1) 成立村级新村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确定编制工作安排,明确各成员职责;(2) 组织专业人员对村级新村的基础设施、农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问题,确定规划目标;(3) 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和座谈会,了解农民需求;(4) 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5) 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规划方案,形成正式的村级新村规划文件。
2. 建设实施阶段(1) 成立村级新村建设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建设组织和管理工作;(2) 按照规划方案,合理划定土地用途,进行土地征收和分配;(3)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4) 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居民住宅建设等重点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进展顺利;(5) 加强村民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6) 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建设资金落地。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附件2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附件2四川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1]6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1〕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川办函〔2011〕22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导意见》),以彝家新寨建设为平台,全力推进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着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全域凉山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实施彝家新寨建设的重大意义实施彝家新寨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大小凉山彝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改善彝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是我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指导意见》,按期完成1190个彝家新寨建设,改善9.89万户、49.58万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于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彝家新寨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建房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综合利用支农惠民政策,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农村抗震安居、自然灾害损毁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有效结合,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主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我州贫困地区跨越发展、和谐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四川省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
附件2省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编制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省委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农村地区的新村(聚集点)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规划实施中,县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第六条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农体、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2024年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新村建设实施方案____年新村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城市拥堵、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提出了建设新村的战略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设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
为此,制定____年新村建设实施方案,实现全面建设。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区。
2. 原则:科学规划、创新设计、高效建设、明确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总体规划1. 选址:根据城市整体规划,选取适宜的地域作为新村建设区域,考虑交通便利、资源充足、环境优美等因素。
2. 规模:根据当地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新村规模,初步估计为1万人规模。
3. 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确保正常供应和高效运营。
四、社区规划1. 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宅、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区域的比例和位置,形成紧凑的社区布局。
2. 绿化景观:注重绿化和景观设计,保留自然生态,创建宜居环境。
3. 公共服务:完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市场、图书馆等,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五、住房建设1. 房源供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符合不同群体居住需求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2. 建筑设计:注重住房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美观性,采用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提高整体建筑质量。
六、产业发展1. 产业布局: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
2. 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提供产业链扶持,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团队。
七、交通建设1. 道路规划: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注重交通流畅和安全性,充分考虑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
2. 公共交通:建设便捷、高效、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公交、地铁、轻轨等,并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八、环境保护1. 节能减排:采用节能环保的建设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杭州祥符新村规划方案
4.创新性:引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规划方案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5.实施性:确保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降低改造成本。
四、规划内容
1.空间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合理规划住宅用地,提高住宅容积率,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二、规划目标
1.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社区。
2.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保护生态环境,营造绿色健康的居住环境。
5.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规划原则
1.合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规划方案的合法性。
2.人本原则:关注居民需求,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意愿。
(4)交通系统:优化交通布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
2.基础设施改造
(1)供水:升级改造供水设施,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2)供电:提高供电能力,满足居民用电需求。
(3)排水:完善排水设施,提高排水能力,减少内涝现象。
(4)燃气:推进燃气管道铺设,提高居民用气普及率。
(5)通信:加强通信设施建设,提高网络覆盖范围。
第2篇
杭州祥符新村规划方案
一、项目概述
祥符新村位于杭州市某区,占地面积约XX平方公里,现有居民XX户,人口XX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祥符新村面临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为提升居住环境,本项目拟对祥符新村进行全方位规划改造。
二、规划目标
1.构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社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5.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人口的流出,农村地区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业结构单一等。
为了改善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工程进行了大力支持。
为了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目标,需要进行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新村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某某省某某市农村地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其中包括村庄建设、道路改造、农田休闲观光农庄建设、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等。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建设、道路硬化、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
三、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实现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整体改善,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村庄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具体目标包括:1. 建设现代化的农村生活、生产和交通设施,提升村庄整体面貌;2.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3. 创新旅游农业模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业旅游景区;4. 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来源。
四、项目实施方案1. 规划设计阶段(1)项目区范围:明确项目界址,包括村庄范围、农田范围、道路等。
(2)项目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对项目区进行细致规划设计,包括村庄建设规划、农田利用规划、道路改建规划等。
(3)环保规划:制定项目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保障农民生活用水安全。
(4)项目用地审批:进行土地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工作,确保用地合理规划和利用。
2. 建设施工阶段(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地区周边环境整洁。
(2)村庄建设:建设新型农民住房、道路硬化、村内绿化等工程,在充分考虑当地地理环境、文化特色等情况下进行建设。
(3)农田休闲观光农庄建设:通过对农田的整合规划,打造观光休闲农庄,为游客提供休闲度假服务。
(4)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对村庄周边的湿地进行保护和修复工作,打造生态湿地公园,提供农村生态旅游服务。
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问题
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问题建设幸福美丽新村,这是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也是当前的热门话题。
借此机会,谈六个问题:先学习习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其次看这些年我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效,接着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然后解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再来介绍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最后讨论建设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新精神,学习习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将贯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始终,贯穿现代化建设始终。
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五句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涉及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大建设,并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它是管总的,管长远的。
习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先后对新农村建设做出了一系列新的指示。
比如,去年7月在湖北省调研时、12月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会和农村工作会上,都对新农村建设作了精辟论述。
这里,摘抄几点,和大家一起学习。
(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2013年4月在海南省考察时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2013年7月在湖北省调研时指出: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
2013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二)要给乡亲们造福。
在湖北省调研时指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
(三)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
2013年12月在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求: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四川省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主要内容
四川省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十一条规划图纸与应表达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区域关系图(比例1:500~1:5000)(可用附图表示)与所在镇(乡)及周边村庄的区位关系,交通、经济联系。
(二)新村用地分析图(比例1:500~1:1000)(可与综合现状图合并)自然环境与地形地貌分析受洪水、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影响的,不适宜修建的地段位置及其范围。
(三)新村综合现状图(比例1:500~1:1000)农户宅基地范围、入户路、庭院绿化、建筑(含附属建筑)分布及其功能、层数、结构和质量。
沟渠水塘、菜地、果园、闲置地、林地、集中晒坝、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的位置及范围。
其他建筑物分布及其基地范围、层数、结构、质量。
主要的道路桥涵、地上地下管线的位置及高程,管线的线径或断面形式;现状沼气池、取水井分布位置;其他市政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历史文化遗存及古树名木的位置及范围。
附现状用地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四)新村用地布局规划图(比例1:500~1:1000)规划各类用地的范围界线、用地性质及主要道路系统组织。
附规划用地计算表及布局结构图。
(五)新村建筑规划总平面图(比例1:500~1:1000)农户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建筑平面布置、建筑层数标注。
农房院落的范围、庭院铺地与绿化、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如圈舍、柴房、农具房)的位置和范围。
道路、入户路、排水沟渠、公共绿地、林地、集中晒坝等的位置和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如村委会、小学、托幼、村民活动中心、便民店、医疗室等)及公共活动场地的位置标注。
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和环卫设施(如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的位置标注。
历史文化遗存位置标注及其保护范围。
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各类保留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等建设指标)。
原则上应该用图例区分保留建筑和新建建筑。
(六)新村道路、管线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500~1:1000)道路位置、走向、宽度及主要道路的平面和竖向控制。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规字第333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995年6月8日建规字第33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划局:现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一)市(县)域基础资料1.市(县)域的地形,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XXX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2
三、加强镇(乡)规划编制,促进镇(乡)科学发展
(一)镇(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4、镇(乡)域新村建设规划
新村的位置、布局形态、
名称、人口与用地规模,并 列表统计;
村道路及村组内联系道路
等的等级;
农村各类市政工程设施的
位置、规模、容量及工程管 线的规格、走向和等级;
根据国务院相关立法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修订须待国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才
启动修订。《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仍适用。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所称村镇,是指农村行政村域内不同规模的村民聚居点和
对城市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及江河湖岸线等区域进行重点风貌特色塑造,达到提升城市整体
形象,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目的。
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依据城市规划搞好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城市单体建筑要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城市的重要建构筑物、大型公共建筑、 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广场、重要景观设施等,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 对现有不协调建筑,要清理立面,打造风貌,提升水平,确保建筑单体与城市整体风貌和周 边环境相协调。
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处理好城镇
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安排基础 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确定中心村和村庄布局(含迁村并点
规划设想)。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 色空间。
三、加强镇(乡)规划编制,促进镇(乡)科学发展
(一)镇(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3、镇(乡)域基础设施规划
合理组织交通。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措施、确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
根据《____城市规划法》、《____土地管理法》,____《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____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本村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
村庄规划的范围,有正式批准的村庄整体规划中划定。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先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实行代征,建房申请户向村里交纳代征费用的办法。
建房户在本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和用地报批。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程序: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同时交纳使用土地的代征费用,申请报告费用和其他费用,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2、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村民在办理好用地手续后,持农房设计通用施工图纸(由村里统一设计的图纸)和村镇建筑工匠的资格证书,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经镇人民____同意后,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村庄建设实行六个统一原则1、统一户型,占地面积为每户____平方米。
2、统一建筑红线。
3、统一标高,标高由村民委员会确定。
4、统一层高,层高是指定每一层的高度5、统一间距,前幢房屋后立面与后幢房屋前立面的距离。
6、统一立面装饰,各立面的装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布置。
五、施工管理在新村规划区内承接农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____省个体承建农(居)民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有个体泥木工匠资格证书,方可承接施工业务,并且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建房与个体泥木工匠签订好书面施工合同,个体泥木工匠向村民委员会交纳施工保证金(每户____元)。
四川省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暂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规范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川建村镇[2006]421号)、《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县级市与市辖区组织编制县域、市域或市辖区域(以下统称为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是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用于指导县域范围内的新村规划与建设,应作为专项规划单独编制。
第四条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应以县为单位,坚持全域、全程、全面小康,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以人为本等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运用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和方法,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与战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应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新型村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核心,以设施配套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根据平原、丘陵、山区与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独特的地域特征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促进农村呈现民富村美、文明和谐的崭新面貌。
第六条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采用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全省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及其管理组织工作,促进三化联动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农村综合体,是指按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原则组织起来的,人口集聚适度、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能够体现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农村新型社区,是新型城乡关系中的重要一环。
本办法所称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是指对划定为新农村综合体的区域所编制的总体规划和新村(聚居点)详细规划。
第三条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调控空间资源、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全省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及其管理组织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一切从当地农村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综合体的发展目标与实施战略,促进综合体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组织开展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之前,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县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数量、类型、位臵和范围展开研究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后的研究报告应作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补充内容,同时作为编制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的依据。
新编制或修编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应当包含全域新农村综合体规划、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内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片成带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意见-地方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片成带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意见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川委办〔2013〕1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成委发〔2014〕12号)和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6〕17号)精神,在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村地区成片成带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以下简称:“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三大发展战略”,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川西民居风貌为特色,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关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引导农民梯度转移的基础上,成片成带推进“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努力展现村落民居的优美形态、产村融合的田园风光、发展改革的成果运用、农村生活的现代风貌。
到2020年,建成“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400个以上;到2025年建成“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500个以上。
二、建设原则(一)科学选址。
要避让地灾和生态敏感资源,选择背山、面水、近林盘、靠河谷的位置,确保安全;要尊重自然,顺应地形,做到不填塘、不毁林、不夹道、不占基本农田、少挖山、少改渠、少改路,突出自然地貌特征。
(二)小规模集中。
本着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新村建设规模,坝区以50户至300户为宜,山、丘区因地制宜;内部每个小组团控制在20至30户,一般不超过50户。
人均综合用地面积控制在50至70平方米。
建设“紧凑型、低楼层、川西式”特色民居,建筑层数控制在1至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
成都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2015
(二)村庄规划图:包括区位,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边界(包含城镇及农 村聚居点建设用地范围),各类公服设施位置、规模等内容,规划应保护的历史 文化资源(见附表 4)及环境景观资源(见附表 5),道路交通规划,各类工程管 网布局,环境卫生设施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布局等(见附表 6)。附村庄规划用 地、人口指标、聚居户数、公服配套设施(见附表 7)等指标一览表。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分析图,也可以对上列图纸进行拆分表达,但必须 保证图纸内容不得缺少。
(3)道路规划及市政工程图:道路规划及市政工程图应标明道路名称、宽 度、断面形式及控制点坐标;确定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的布置及 停车数量;明确非机动车配套;确定公交车站位置、绿道位置和给水、排水、供 电、燃气、电信、环卫主要管线及设施。
(4)建筑设计:应包含户型图(改建设计应包含原户型图和改建户型图)、 主要立面图(包括色彩、材质等)及建筑单体效果图。
第二条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指 的村庄,是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村。
第三条 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 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四条 村规划的修改,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改方案,经村民会 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历史文化和环境景观资源保护规划 规划须对村庄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如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历史环境要 素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环境景观资源(如山水田林、路桥涵垣等)进行全面 梳理,梳理的内容应在说明书中列表说明(见附表 2-5),并清晰的表达在现状图 及规划图上,在规划设计中应提出保护措施。
(三)用地布局规划 依据上位城乡规划,结合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明确人均建设用 地标准及农村新型社区的规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各地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部村镇建设司褚苗苗、鞠宇平联系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18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各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一、规划任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必须完成以下任务: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
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新村项目实施方案
新村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新村项目位于城市郊区,是一个重要的城乡融合发展项目。
该项目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项目目标1.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2. 发展农村经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3.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教育和医疗水平。
三、项目实施方案1. 建设规划: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2. 资金筹措:整合各方资源,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到位。
3. 建设管理: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施工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项目的意义和成果,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2. 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3. 人才保障:组建专业团队,加强人才培训,确保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4. 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五、项目成果评估1. 定期开展项目成果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组织专家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成果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质量。
六、总结新村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实施该项目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良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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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
编制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
现场踏勘
场地情况 建设现状 走访调查
资料收集
人口 产业 文化 自然 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 上层次规划 政策文件
现状分析 问题探讨
1、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自然环境、历史文化、院落布局、建筑空间等方面的特点、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
四川省新村(综合体 )建设规划 编制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总则 编制原则 编制流程及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新村(聚集点)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 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结合 四川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新村(聚集点),是指由《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 确定保留、整合及新建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 点。 3、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 意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实施。 4、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 镇人民政府可对新村(聚集点)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 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新村(聚集点)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 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说明书 规划文件 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成果
区域关系图 用地分析图
综合现状图
用地布局规划图
规划图纸
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道路、管线及竖向规划图 住宅及其它主要建筑选型方案示意图 效果图与重点地段鸟瞰图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 2、自然条件 3、资源条件 4、社会经济情况 (二)新村(聚集点)现状分析及主要问题 1、建设条件情况及分析 2、现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及分析 3、现状人居环境情况及分析 4、现状自然环境、历史文化、院落布局、建筑空间、 环境景观等方面的特点、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分析 5、村民关注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分析 6、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规划总则 1、规划背景 2、上位规划解读及相关要求 3、规划依据 4、规划指导思想 5、规划原则 6、规划期限 7、规划范围
3、 水文、地理特征情况,地震、山洪、泥石流等各类灾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4、 收集村民关心关注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提出规划应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规划内容
1、提出规划原则和建设标准 2、明确新村(聚集点)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3、新村(聚集点)用地布局、建筑方案选型及总平面布局 4、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规模及布局规划 5、明确灾害防治设施建设及防治措施
编制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农民主体、市场推动的原则
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 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
以发展生产和 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
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 构调整,统筹规划新村(聚集点) 空间布局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农民意愿,把满足农民生活、 生产和发展需要作为规划的出发点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市) 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 控制新村(聚集点)用地规模和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 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 打破“火柴盒”,提高居民设施水平; 保护历史文化和山水田园风貌;
现状建筑分析图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用地布局规划图 (比例1:500~1:1000)
表达重点: 1、规划各类用地的范 围界线、用地性质及主 要道路系统组织。 2、附规划用地计算表 及布局结构图。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1:500~1:1000)
(四)新村(聚集点)定位与规模 1、新村(聚集点)发展性质与定位 2、新村(聚集点)建设标准 3、发展规模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布局结构 2、用地布局规划 (1)农宅用地布局 (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 (六)建筑平面布局规划 1、建筑选型与风貌控制意象 2、建筑平面布局理念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七)道路工程规划 (八)市政公用及环卫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2、排水工程规划 3、燃气工程规划 4、电力工程规划 5、电信工程规划 6、环卫设施规划 7、其它设施规划 (九)防灾规划 (十)投资估算 (十一)实施规划建议与措施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综合现状图 (比例1:500~1:1000) <可拆分为用地现状图 和现状建筑分析图>
用地现状图
表达重点:
1、农户宅基地范围、入户路、庭院绿化、 建筑(含附属建筑)分布及其功能、层数、 结构和质量。 2、沟渠水塘、菜地、果园、闲置地、林 地、集中晒坝、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的位 置及范围。其他建筑物分布及其基地范围、 层数、结构、质量。 3、主要的道路桥涵、地上地下管线的位 置及高程,管线的线径或断面形式;现状 沼气池、取水井分布位置;其他市政设施 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4、历史文化遗存及古树名木的位置及范 围。 5、附现状用地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道路、管线及竖向规划图 (比例1:500~1:1000) <可拆分为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工程及竖向规划图 和管线工程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工程及竖向规划图
表达重点:
1、道路位置、走向、宽度及主要道路的平面和竖向控制。 2、活动场地、集中晒坝、停车场位置及范围。 3、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标高、以及道路铺 装材料。 4、排水分区和排水管渠的位置、走向、断面形式、主要控制标 高和材料等。 5、各类公用管线(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等)的 位置、走向。 6、各类管线的敷设方式、埋深、坡度、坡长等。 7、各类市政设施(取水点、水厂位置、集中的污水处理、垃圾 收集转运点、供配电、供气等)的位置、用地范围和规模。 8、室外主要公共空间和农户院落的地坪标高、排水方向等。 9、防洪堤、溢洪道、主要堡坎和护坡等的位置、断面形式等。
表达重点:
1、农户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它建 筑平面布置、建筑层数标注。 2、农房院落的范围、庭院铺地与绿化、 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如圈舍、柴房、 农具房)的位置和范围。 3、道路、入户路、排水沟渠、公共绿 地、林地、集中晒坝等的位置和范围。 4、公共服务设施(如村委会、小学、 托幼、村民活动中心、便民店、医疗室 等)及公共活动场地的位置标注。 5、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和环卫设施(如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的位置标注。 6、历史文化遗存位置标注及其保护范围。 7、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各类保留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等建设指标)。 8、原则上应该用图例区分保留建筑和新建建筑。
效果图与重点地段鸟瞰图
表达重点:
重点地段透视
1、总体鸟瞰 2、重点地段鸟瞰或透视
管线工程规划图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住宅及其它主要建筑选型 方案示意图
新建农宅
表达重点: 1、根据农户构成情况调查,提供多种农户 住宅及其它主要建筑选型方案,包括标准 层平面和建筑风格示意; 2、保留建筑改造方案示意。
公共建筑 保留建筑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总体鸟瞰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区域关系图 (比例1:500~1:5000) <也可用附图表示>
表达重点: 与所在镇(乡)及周 边村庄、镇(乡)的 区位关系,交通、经 济联系。
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规划图纸主要内容
用地分析图 (比例1:500~1:1000) <也可与综合现状图合并>
表达重点: 自然环境与地形地貌 分析;受洪水、泥石流 等不良地质灾害影响 的,不适宜修建的地 段位置及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