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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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3篇)

医院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巾帼精神,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院巾帼文明岗”是指在医院范围内,由女职工组成的,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目标的集体荣誉称号。

第三条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参加、公开评选、严格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由医院妇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院设立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医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

第六条红领巾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医院巾帼文明岗;(三)对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四)对医院巾帼文明岗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五)组织开展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培训、交流和推广活动。

第七条医院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人事部门负责医院巾帼文明岗成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二)医务部门负责医院巾帼文明岗成员的医疗技术培训和服务技能提升;(三)护理部门负责医院巾帼文明岗成员的护理技术培训和服务规范指导;(四)后勤部门负责医院巾帼文明岗的物资保障和服务环境改善;(五)宣传部门负责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宣传活动和新闻发布。

第三章创建条件第八条医院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条件:(一)岗位设置合理,人员结构优化,女职工比例达到一定比例;(二)岗位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三)岗位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高,患者满意度高;(四)岗位创新能力强,能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五)岗位成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

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巾帼文明岗建设,提高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巾帼文明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巾帼文明岗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岗位职责1. 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熟悉岗位业务,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 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单位形象;(2)积极参加巾帼文明岗各项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4)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巾帼文明岗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2. 建立巾帼文明岗工作档案,记录工作情况、活动开展、问题解决等。

3. 开展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定期开展巾帼文明岗检查评比活动,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5. 加强与群众沟通,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 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六、考核与奖惩1. 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对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和集体的重要依据。

3. 对表现优秀的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由女性担任的岗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了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提高巾帼文明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工作内容1. 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等,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2. 巾帼文明岗应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引导社会风尚。

3. 巾帼文明岗应关注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为妇女和儿童争取权益。

4. 巾帼文明岗应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5. 巾帼文明岗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岗位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1. 巾帼文明岗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同事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2. 巾帼文明岗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为工作成果负责。

3. 巾帼文明岗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迅速找到解决办法。

4. 巾帼文明岗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传达自己的意思,并能够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

5. 巾帼文明岗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工作评价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评价将从工作内容、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成果将以实际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为主要评价指标。

3.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评价将定期进行,并及时给予工作反馈和指导,以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奖励和激励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巾帼文明岗,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 对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巾帼文明岗,将给予额外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更多的女性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3. 巾帼文明岗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应与男性同岗位同职责的员工享有同等待遇。

单位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

单位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女性职工在单位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单位整体文明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巾帼文明岗”是指由女性职工组成的,在单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的集体。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促进巾帼文明岗的建设,营造和谐、文明、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单位成立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负责巾帼文明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巾帼文明岗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巾帼文明岗代表组成。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巾帼文明岗成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2.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3. 乐于助人,关心同事,营造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4. 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5. 主动参与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为提升单位文明形象贡献力量。

第八条巾帼文明岗应定期开展以下工作:1. 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成员业务水平;2. 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提升成员文明素养;3. 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享成长感悟;4.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展示巾帼风采。

第四章评选与表彰第九条巾帼文明岗评选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评选标准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 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3. 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4. 积极参与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为提升单位文明形象作出贡献。

第十条评选结果由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领导进行表彰。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负责对巾帼文明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巾帼文明岗成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相应处理。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中,由女性担任的具有一定社会责任的工作岗位。

巾帼文明岗的设立旨在宏扬女性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更好地落实巾帼文明岗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巾帼文明岗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巾帼文明岗的职责1. 传播文明风尚:巾帼文明岗应以身作则,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礼仪,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2. 维护社会稳定: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预社区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服务社区居民:巾帼文明岗应主动关心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匡助和服务,协助社区开展各项活动。

4. 环境整治与保护: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预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绿色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5. 文化宣传与教育:巾帼文明岗应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

三、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内容1. 定期开展文明宣传活动:巾帼文明岗应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展览、演讲比赛等,向社区居民宣传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等知识。

2. 参预社区安全巡逻:巾帼文明岗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社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3. 协助社区事务: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预社区事务,如协助社区开展义务劳动、组织居民参预社区建设等。

4. 参预环境整治: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预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如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参预街道清洁行动等。

5. 组织文化活动:巾帼文明岗应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如书画展览、舞蹈表演、读书分享会等,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四、巾帼文明岗的工作要求1. 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

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社区居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 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新版本)

“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新版本)

“巾帼文明岗”管理方法(新版本)创立巾帼文明岗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延续和深化,是新的历史时期广阔妇女建新功、创新业、展新姿的有力抓手。

为进—步激发我中心女职工参与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创立巾帼文明岗活动更加广泛、深入、高效、持久地开展,加强对创立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之更趋于科学化、标准化、化,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巾帼文明岗”是以妇女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效劳等工作岗位上创立的,表达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展示亮丽时代风姿的女性、女性岗位。

第二条“巾帼文明岗”创立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秉承“以效劳为核心、以创新为灵魂”的理念,是以促进妇女开展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效劳质量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创立活动。

第三条“巾帼文明岗”创立活动的宗旨: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大局,结合政务效劳开展要求,发动**所有在职妇女立足岗位、建功成才活动,鼓励女性进一步发扬“四自”、“四有”精神和“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业务技能水平。

第二章机构第四条紧密结合市《关于做好XX年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要求,成立***妇女委员会,同时建立由**同志(女)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全体女职工为成员的建岗工作小组。

建岗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制定详细的建岗,定期协调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坪山区政务效劳中心巾帼文明岗岗位成员的考核方法:(一)效劳质量:1、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效劳意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良好的精神风貌、端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2、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效劳忌语,禁止不文明举止、表情及仪态,礼貌待人,微笑效劳;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不计份内份外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真诚、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群众效劳;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员工挂牌上岗,公开查询和投诉、地址、方法,设有意见箱(簿),方便群众投诉;(二)业务技能:1、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效率高;2、勤学苦练,员工在各类技术考核中合格率到达100%,有60%以上到达良好。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由妇女担任的社会公益岗位,旨在发挥妇女的特长和优势,推动社会文明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二、岗位职责1. 宣传教育: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与社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文明素养和道德观念。

2. 社区服务:巾帼文明岗应关注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居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咨询、协助办理各类证件等。

3. 社区管理:巾帼文明岗应协助社区管理工作,维护社区的秩序和安全,协助处理纠纷和突发事件。

4. 环境整治:巾帼文明岗应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促进社区环境的改善。

三、工作要求1. 忠诚守信:巾帼文明岗应遵守社区的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保守居民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居民隐私。

2. 热心服务:巾帼文明岗应以热情、耐心的态度对待居民,及时回应居民的需求和问题。

3. 学习提升:巾帼文明岗应不断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团结协作:巾帼文明岗应与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团队,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四、考核标准1. 完成工作任务:巾帼文明岗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宣传活动的组织、社区服务的开展等。

2. 居民满意度:巾帼文明岗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应得到居民的认可和赞赏,居民满意度达到一定水平。

3. 社区环境改善:巾帼文明岗参与的环境整治活动应取得明显的成效,社区环境得到改善和提升。

4. 自身学习成果:巾帼文明岗应通过学习提升,能够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奖励与惩罚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巾帼文明岗,可给予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2. 惩罚措施:对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巾帼文明岗,可采取警告、记过、降职等惩罚措施,严肃处理。

六、工作保障1. 岗位培训:社区应为巾帼文明岗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宣传教育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展现出优秀的职业素质和道德风范。

为了规范巾帼文明岗的建设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女性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一、岗位设置1.1 确定巾帼文明岗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明确其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

1.2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岗位特点,细化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

1.3 制定巾帼文明岗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标准,以激励女性员工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岗位选拔2.1 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巾帼文明岗,避免任人唯亲和任人唯才的倾向。

2.2 考虑女性员工的个人特长和职业素质,选派适合的人员担任巾帼文明岗。

2.3 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和评审标准,确保选拔出的巾帼文明岗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岗位培训3.1 针对巾帼文明岗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和课程。

3.2 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和方式,包括课堂培训、实践指导和外出交流等。

3.3 鼓励巾帼文明岗主动学习和提升,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岗位评估4.1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巾帼文明岗的工作成果和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4.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巾帼文明岗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3 对表现优秀的巾帼文明岗赋予奖励和荣誉,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五、岗位管理5.1 设立专门的巾帼文明岗管理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岗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5.2 加强与巾帼文明岗的沟通和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5.3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促进巾帼文明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结语:通过上述实施细则的规范和管理,巾帼文明岗的建设和发展能够更加有序和有效。

希翼各个单位和组织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为巾帼文明岗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女性职工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表彰和激励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巾帼文明岗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巾帼文明岗的评选标准1. 遵守法律法规:巾帼文明岗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德,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积极工作:巾帼文明岗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工作,不懈怠,不懈怠。

3. 服务社会:巾帼文明岗应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传递正能量。

4. 个人形象:巾帼文明岗应注重个人形象,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举止得体,为他人树立模范。

5. 团队合作:巾帼文明岗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6. 诚信守约:巾帼文明岗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违背承诺。

三、巾帼文明岗的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名巾帼文明岗候选人,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业绩、社会贡献等。

2. 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3. 公示阶段: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4.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进行筛选,确定巾帼文明岗获奖人选。

5. 颁奖仪式:组织巾帼文明岗颁奖仪式,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激励。

四、巾帼文明岗的奖励措施1. 荣誉称号:颁发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证书,鼓励其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奖金激励:对巾帼文明岗进行经济奖励,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3. 事业发展支持:为巾帼文明岗提供进修学习、职业发展等支持,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与监督1. 定期评估:对巾帼文明岗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和指导。

2. 宣传报导:通过媒体渠道对巾帼文明岗进行宣传报导,树立典型,激励更多女性积极参预。

3.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巾帼文明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问题,促进其进一步提升。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典型代表,她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奉献,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风貌。

为了进一步推动巾帼文明岗的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巾帼文明岗的选拔、评定和宣传工作,激励更多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

二、巾帼文明岗的条件和标准1. 性别:女性;2. 品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3. 业绩:在所从事的工作或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4. 社会贡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5. 形象:外表整洁大方,言行得体,具备良好的社交礼仪和沟通能力;6. 健康: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巾帼文明岗的选拔程序1. 提名推荐: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2. 审核筛选:由相关部门组织对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确保候选人符合条件和标准;3. 签订承诺书:候选人通过审核后,需签订巾帼文明岗承诺书,承诺履行巾帼文明岗的责任和义务;4. 公示投票: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投票,选出得票数较高的候选人;5. 评审确定:由专家评审团对得票数较高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巾帼文明岗的最终名单。

四、巾帼文明岗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a. 获得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b. 参与巾帼文明岗的宣传推广活动,增加知名度和影响力;c. 获得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服务;d. 参与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

2. 义务:a. 履行巾帼文明岗的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b.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c.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d. 接受相关部门的组织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五、巾帼文明岗的宣传和推广1.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对巾帼文明岗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她们的事迹和成就;2. 社交媒体推广: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巾帼文明岗的宣传信息,吸引更多人关注和了解;3. 宣传材料制作:制作巾帼文明岗的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广泛发放和宣传;4. 宣传活动组织:举办巾帼文明岗的颁奖典礼、座谈会等活动,吸引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2024年巾帼文明岗工作制度

2024年巾帼文明岗工作制度

2024年巾帼文明岗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巾帼文明岗是指通过岗位工作来展现和弘扬女性优秀品质和美德的一种工作形式。

为了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发展,2024年,我们制定了巾帼文明岗工作制度,旨在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各行各业的工作,展现她们的才华和能力,并为女性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和福利保障。

二、制度内容1. 巾帼文明岗认定为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工作,各行业将设立巾帼文明岗,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认定。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认定结果将由专门委员会评定,并进行公示。

2. 巾帼文明岗福利保障巾帼文明岗将享受一系列福利保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待遇优化、职业发展培训机会优先、工作环境改善、休假制度灵活等。

3. 巾帼文明岗宣传积极宣传和弘扬巾帼精神,对巾帼文明岗的女性员工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

通过媒体、广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让更多人了解并关注巾帼文明岗,促进社会对女性在工作中的重要贡献的认可和尊重。

4. 巾帼文明岗培训为巾帼文明岗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她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培养、管理能力提升、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等方面。

培训方式多样化,既有传统的面授课程,也有在线学习平台提供的课程。

5. 巾帼文明岗评价和考核巾帼文明岗将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和福利享受的重要依据,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绩。

6. 巾帼文明岗交流和合作为了促进各行各业的巾帼文明岗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我们将组织定期的交流活动,包括:行业研讨会、岗位经验分享会、论坛等。

通过互相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女性在工作中的能力和品质。

7. 巾帼文明岗社会支持和帮助为了帮助女性更好地参与和发展工作,社会将加大对巾帼文明岗的支持力度。

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巾帼文明岗员工提供创业资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指导等帮助,鼓励和支持她们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巾帼文明岗位工作制度细则

巾帼文明岗位工作制度细则

巾帼文明岗位工作制度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进一步发挥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女性员工的工作素质和职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岗位设置1. 巾帼文明岗位是指在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各个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员工。

2. 各单位应根据女性员工的数量和工作实绩,合理设置巾帼文明岗位。

第三条评选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推动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 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受同事和群众的好评。

5.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条评选程序1. 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组织评选工作。

2. 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评选结果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各单位应定期对巾帼文明岗位进行复查,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第五条岗位职责1. 巾帼文明岗位员工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积极参与单位各项工作,为本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

3. 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 关心同事,团结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六条激励措施1. 巾帼文明岗位员工在晋升、评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 设立巾帼文明岗位专项基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

3. 定期组织巾帼文明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和交流,提升综合素质。

4. 对巾帼文明岗位员工的工作成绩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社会知名度。

第七条管理考核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巾帼文明岗位员工的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员工职责明确,工作到位。

2. 定期对巾帼文明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单位有权予以调整。

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 精品

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 精品

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分工负责制,全中心上下团结一致,把我中心办成“五讲四美”的精神文明单位。

(二)中心实行民主管理,每个职工有权监督领导干部,并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领导和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三)院规是全院工作人员的行动准则,必须认真执行,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在院规面前干部职工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二、劳动制度(一)上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交班者应把当班情况及记录情况交待清楚。

(三)工作中不得抱消极态度,不得拿孩子出气,不干私活,不消极怠工。

(四)不随意调换班次,确有原因,需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方可。

三、会议及学习制度(一)班子会议。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会议制度。

正常情况下每月初召开1次院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主任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指标,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对重大事情的决策。

(二)职工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学习,内容为形势教育、法制教育、护理康复知识、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等。

总结评比本月工作,找出不足之处,布置安排下月工作。

四、请假制度(一)请假半天可口头请假,请假1天及以上均由本人持请假条报主任审批,经批准后交考勤人员登记方可。

主任请假1天以上向局分管领导请假。

(二)请病假1天以上,必须有医院证明。

(三)特殊情况未办手续而未上班,应在半天以内向领导电话或口头请假,上班时补办手续。

(四)调休、调班需预先经领导同意。

(五)未办手续而不上班,作旷工处理。

(六)请事假者,应是先休完年休假才可请事假。

五、节假日值班制度(一)值班由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参加,实行8小时值班。

(二)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事务和临时重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有关紧急事项。

(三)负责院内的安全保卫,上班时间要定时巡逻,督促检查各部门上班人员情况。

(四)及时将值班处理事项向领导汇报。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女性群体,旨在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社会文明素质。

为了规范巾帼文明岗的活动,并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巾帼文明岗的组织和管理1. 组织机构巾帼文明岗的组织机构由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成立和管理。

组织机构应设立岗位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巾帼文明岗的日常工作。

2. 人员招募巾帼文明岗的人员招募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招募对象应是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岗位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巾帼文明岗的岗位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区宣传、文化活动等。

岗位设置应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确保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与所服务单位的需求相契合。

4. 岗位职责巾帼文明岗的岗位职责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积极参预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如扶老助残、环境保护等;(2) 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引导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3) 参预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为社区文化建设贡献力量;(4) 协助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儿童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巾帼文明岗的权益和待遇1. 权益保障巾帼文明岗享有平等参预、自由表达、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权益。

社区、企事业单位应为巾帼文明岗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确保其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2. 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巾帼文明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区、企事业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赋予荣誉称号,如“巾帼文明岗标兵”、“优秀巾帼志愿者”等;(2) 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3) 为巾帼文明岗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与评估1. 日常管理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巾帼文明岗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岗位考核制度:对巾帼文明岗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2) 工作记录制度:要求巾帼文明岗按规定记录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以备查阅;(3) 纪律管理制度:要求巾帼文明岗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规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

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

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一、引言巾帼文明岗是指在城市社区、乡村、企业单位、工矿企业等地方进行文明卫生管理的工作站点。

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和促进城市社区文明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促进社区、乡村、企业单位、工矿企业等地方的文明卫生管理工作;2. 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3. 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4. 加强社会治理和群众自治的合作、联动和共建;三、巾帼文明岗的设置1. 岗位选址:巾帼文明岗应选址于社区、乡村、企业单位、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活动频繁、卫生环境较差的地方;2. 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巾帼文明岗的数量,确保其覆盖面广,效果显著;3. 岗位设施:巾帼文明岗应配备必要的卫生清洁设施和工具,如扫把、垃圾桶、清洁剂等;4. 岗位人员:巾帼文明岗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且要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卫生管理能力;5. 岗位标识:巾帼文明岗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市民找到并进行投诉或建议。

四、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的责任1. 社区、乡村、企业单位、工矿企业等地区的管理者应加强巾帼文明岗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其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2. 巾帼文明岗的运营管理者应严格履行其管理职责,监督并组织实施岗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3.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积极响应市民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4. 市民应积极配合巾帼文明岗的管理工作,保持文明卫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反映存在的问题,共同营造整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五、巾帼文明岗管理制度的运行1. 巾帼文明岗应坚持日常清洁、巡查整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工作任务,全方位提升岗位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 岗位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对巾帼文明岗进行考核评估,对其工作效果进行奖惩,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3. 巾帼文明岗应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卫生习惯,使文明卫生管理成为社会共识;4. 巾帼文明岗应与社区、乡村、企业单位、工矿企业等地区的其他管理服务部门进行合作,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女性积极参预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岗位。

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提升女性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岗位设置1. 巾帼文明岗的设置应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女性在各个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2. 巾帼文明岗的设置应涵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各个领域,以满足不同女性的岗位需求。

三、招聘与选拔1. 巾帼文明岗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女性。

2. 招聘岗位应明确要求,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以确保招聘的女性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3. 招聘过程中应注重女性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照应和支持。

四、培训与提升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道德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知识,以加强巾帼文明岗的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2.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3.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权益保障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享受与男性同等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2.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3.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享受与男性同等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七、评估与奖励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以评价其工作表现。

2. 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对表现优秀的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应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八、监督与管理1. 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办法》(以下称《办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内各类工作岗位,涉及到巾帼岗位的创建、管理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巾帼文明岗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女性员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工作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并能够为他人树立榜样的标兵。

第四条巾帼岗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金融、交通、环卫、公共服务等领域。

第五条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由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第六条巾帼文明岗创建要坚持巩固和增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第七条巾帼文明岗创建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第八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准包括以下指标:(一)加强自我修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二)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民群众服务;(三)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四)注重卫生和环境保护,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和舒适;(五)关心他人,乐于助人,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影响他人;(六)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九条巾帼文明岗的评选由所属单位按照一定程序组织,经履职评价和公示,评选出合格的巾帼文明岗员工。

第十条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要注重养成教育,加强相关岗位员工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巾帼文明岗创建程序第十一条巾帼岗位单位应建立健全巾帼岗位任务分工和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巾帼文明岗的评选程序如下:(一)单位组织巾帼文明岗候选人自荐或向单位推荐,提供个人基本情况资料;(二)单位进行候选人资料审核和初审,并进行公示;(三)巾帼文明岗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个人面试;(四)评选出巾帼文明岗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五)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进行正式确认。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市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质量深圳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巾帼文明岗"是以妇女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集体.第二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秉承“以服务为核心、以创新为灵魂"的理念,是以促进妇女发展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第三条符合创岗条件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社区等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以整个单位或者其中某个部门、科室、岗组等参加“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

第四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纳入创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巾帼文明岗”的社会信誉.第二章创岗条件第五条创建“巾帼文明岗”应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岗位人员中女性占50%以上,且女性不少于3名。

(一)遵纪守法好.岗位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二)组织领导好。

创建工作得到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指导,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三)业务技能好.岗位成员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学习,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四)管理规范好.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和目标,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创岗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五)环境建设好。

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和公开的服务承诺,岗位环境整洁卫生,各项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六)志愿服务好。

岗位成员讲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七)岗位效益好。

关于巾帼文明岗

关于巾帼文明岗

关于巾帼文明岗关于“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志的要求根据市妇联《关于开展“巾帼文明岗”年审考核及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珠妇字[2020]20号)要求,每一个申报创建省级或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岗位都要有明示于众的开展创建活动的标志及创建目标措施。

即申报创建岗位根据工作环境条件,将创建口号、目标、措施,岗位成员形象、服务承诺、监督等内容通过上墙或其他形式明示于众,表明本岗位正在开展省级或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文明新风,欢迎群众监督支持。

下面提供几个例式,供各创建岗位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巾帼文明岗”创建标志没有标准模式,请各岗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作本岗位的“创建标志”。

一、拱北海关通关处审单位中心(全国岗)二、珠海市急救指挥中心(全国岗)三、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总部窗口(省级岗)四、珠海市经济特区粮油特需公司九洲军粮供粮站(省级岗)五、珠海航道局计划财务科(市级岗)六、珠海市惠筠幼儿园(市级岗)七、拱北海关行李物品监督处快件监督科(市级岗)八、深圳发展珠海拱北支行会计室(市级岗)《中古文明与宋词》教案新闻传播学院张银堂总论:中古文明从总体情况来看,宋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其主导性的经济模式仍然是自然经济,而处于次要地位的城市商品经济却获得长足的发展,呈现空前兴旺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坊市合一”是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

宋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区域的政治中心,长期实行“坊市制”,将坊与市分隔开来。

坊是城市居民生活区和行政管理单位,市是交易场所。

市场管理极为严格,周围有高墙环绕,营业时间以市场大门的关闭为准。

一般日落市门就关闭,交易时间受到限制,极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于唐末五代战乱,“坊市制”被破坏,宋初虽有所恢复,但无法重现旧貌。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东京开封的商业活动开始出现“侵街”的观象①。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临街摆摊,坊中开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打破了旧的坊市分隔的城市格局,突破了交易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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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全省广大城镇妇女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多作贡献,加强并完善对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巾帼文明岗”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中,职业文明、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先进示范性的女性为主的集体、岗位。

第二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以提高妇女素质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倡导岗位文明、提高岗位技能和增加岗位效益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巾帼文明岗”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凝聚、团结、教育、带领各行各业妇女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为广东建设经济强省和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环境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引导广大城镇妇女恪尽职守、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奋发进取,努力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多做贡献。

第四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单位、岗位中开展。

凡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工业、农业、商贸、交通、邮电、金融保险、社会服务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政法、机关、人民团体、解放军及其他各行各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乡镇企业等,均可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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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纳入争创单位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紧密结合各行业、各单位不同岗位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创新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使“巾帼文明岗”的职业文明、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先进示范性。

第六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要与创建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村镇相结合,激励和吸引更多的妇女自觉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条创建“巾帼文明岗”应具备的条件:
1.女性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巾帼文明岗”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巾帼文明岗”成员能发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爱岗敬业,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成为岗位能手或标兵。

4.“巾帼文明岗”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达标要求和奖惩激励机制。

5.单位领导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并能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女职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6.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省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实行申报制。

采取自我申报、群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进行。

申报省级“巾帼文明岗”的应先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

申报程序是:申报——考核——核准——命名——授牌(表彰)。

第九条省级“巾帼文明岗”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各地级市每年12月向省申报,申报岗必须填写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经省检查验收后,达标岗于次年3月由省统一进行授牌(表彰)。

第十条评选出的“巾帼文明岗”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地市、各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政策,给予相应的物
质奖励;要借助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报道示范岗及其成员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省级“巾帼文明岗”的主要女性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多为她们提供学习、锻炼、使用的机会,优先晋职晋级。

第十一条省级“巾帼文明岗”实行挂牌制度,奖牌是展示“巾帼文明岗”形象的重要标志,凡获此荣誉称号的集体要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的位置,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二条“巾帼文明岗”实行分级管理,采取自我测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监督。

各市、县(区)评选出来的“巾帼文明岗”,由同级妇联进行管理,有行业主管单位的“巾帼文明岗”,由其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同级妇联协助管理;省级“巾帼文明岗”由省妇联委托市级妇联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管理,省级“巾帼文明岗”每年自查一次,由各地级市进行复查,省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三条省级“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之后,合格岗保留荣誉,不合格的进行警告,仍无改进的,予以摘牌并取消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各级“巾帼文明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立即收回牌匾并取消其荣誉:
1.本岗中有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2.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
3.被舆论曝光,受群众检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在文明单位评比、行风检查及社会治安检查中不合格的;
5.若单位撤并,视为自动取消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巾帼文明岗”活动重在创建,各地市在确保创建质量的同时,要不断增强“巾帼文明岗”成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其永葆新鲜活力。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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