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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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院学生工作水平,促使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不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的基本原则
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评估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系部评价相结合、强化基础工作与体现工作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写实评价,突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考评指标体系
(一)考评指标的设置
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工作情况、学生评价三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累计又划分为九个二级指标,满分共计150分。
1、综合素质(总分60分,三个二级指标)
1-1 思想素质(20分)
1-2 工作能力(20分)
1-3 工作作风(20分)
2、工作情况(总分90分,五个二级指标)
2-1 思想教育(20分)
2-2学生管理(20分)
2-3公寓工作(20分)
2-4 学风建设(20分)
2-5 其他工作(10分)
3、学生评价(总分10分,一个二级指标)
3-1 学生综合评价(10分)
(二)考评分数的计算
个人自评得分(B)乘30%,系部考评得分(C)乘70%,二者之和为初评得分。初评得分加上学生测评得分(D),即为实际得分(A)。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30%+C×70%+D
三、考评办法
1、辅导员考评工作由各系部依据《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指标体系(试行)》进行。
2、考评程序
(1)各辅导员根据《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并自评打分。
(2)各系部根据辅导员年度工作实际表现,并结合有关部门反馈的具体工作考核情况,依照《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考评打分。
(3)各系部组织学生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
(4)各系部根据考评分值计算方法算出每个辅导员实际得分。
3、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辅导员实际得分低于95分为不合格,95分以上(含95分)者合格,120分以上(含120分)为良好,130分以上(含130分)为优秀。考评结果作为辅导员晋级和优秀辅导员评比的主要参考依据。
4、对于所负责工作与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差别较大的辅导员工作的考评,由系部根据该辅导员实际工作内容加以说明,并确定考评等级。
5、各系部在辅导员工作考评结束后,将考评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6、学生处根据辅导员年度工作实际表现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核评估的有关说明
1、表中各项指标均指所考核年度的工作情况。工作不满半年的辅导员不参加考评。
2、各系部辅导员在考评前要结合考评指标体系,整理相关考评指标体系的辅助材料,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并进行自评打分。
3、各系部在对本系部辅导员考评时,应根据每个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打分,同时要对本系部辅导员考评工作进行总结,连同各辅导员考评有关材料一起上报学生处。
4、在辅导员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各种基础性材料归入各系部的学生辅导员档案,各系部学生辅导员考评情况的有关材料归入学院的学生辅导员档案。
5、本考评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对于兼职学生辅导员的
考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
6、学院将定期以查看材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学生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检。
学生工作处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试行)
附表二:辅导员工作情况学生测评表
附表一: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试行)
附表二
辅导员工作情况学生测评表
辅导员姓名:时间:
在相应分值上打“”